人民网:河南跨省追捕发帖人王帅访谈 - 水滴的日志 - 网易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2:36:48
人民日报抨击基层政府剥夺网民表达权

访谈链接:于建嵘 王帅:河南灵宝跨省追捕发帖事件
http://liangjianghui.blog.163.com/blog/static/12264935200931421326869/
因在天涯社区发帖反映市政府违法征地,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省灵宝市青年王帅以涉嫌“诽谤政府”被跨省追捕,押解回乡,在看守所里关了八天。消息传出,网上舆论大哗。4月9日、10日,人民日报和人民网频频出手,抨击基层政府恣意剥夺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指出把新生的网络渠道当作“不正常渠道”,对网络民意动辄以“涉嫌诽谤政府,败坏政府名声”为由实施刑罚,与中央的努力“不啻南辕北辙”。今晚,人民网舆情频道邀请被跨省抓捕的天涯发帖人王帅做网络访谈,研究基层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稳定的专家于建嵘研究员同为嘉宾。

主题:河南灵宝跨省追捕发帖事件

访谈时间:2009年4月10日(周五)晚上8:00—9:30

嘉宾:
王 帅:河南灵宝人,上海某公司职员,发帖爆料者
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主持人:
范正伟,人民日报评论部编辑,4月9日就灵宝发帖事件撰写“人民时评”《政府的“名声”要靠什么来维护?》

参考资料:

(一)人民时评:政府的“名声”要靠什么来维护?

文 / 范正伟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因在网上发帖反映市政府违法征地,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省灵宝市青年王帅以涉嫌“诽谤”被跨省追捕,押解回乡,在看守所里关了八天。王帅至今想不通,自己“在网上发一篇帖子,又没对哪个人指名道姓,怎么就算‘诽谤’了”;而该市宣传部长的一番话则简单明了, 王帅“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
灵宝市政府的名声是否会被一篇网贴“败坏”,暂且不论。而以“诽谤”政府为由,“劳师袭远”,却暴露出某种无知: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很明显,作为一种严重侵害人格权的犯罪行为,该罪的侵害对象必须是自然人,而不可能是社会团体或者国家机关,那么“诽谤政府”之罪又从何来?
而据调查,河南省灵宝市搞以租代征、非法占地都确有其事,明显违反了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相关法规。作为公民的王帅在多次举报无果的情况下,“迫于无奈和义愤,想通过网络曝光,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其行使的是《宪法》赋予的批评和检举的权利,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可以说,公民王帅为失地农民呼吁,借助网络行使监督权,维护法律的尊严;当地政府公然违法在前,非法拘捕在后,视法律为儿戏。我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的行为败坏了政府名声?
这不禁让人想起了此前的重庆“彭水诗案”、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陕西“志丹短信案”、山东“高唐网案”……事实证明,如临大敌般地监督“舆论监督”,堂而皇之地限制公民的表达权监督权,甚至利用国家公器进行打击报复,恰恰就是这样一些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粗暴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背离了群众意愿,损害了政府名声。
一个政府的良好名声,不能通过粉饰和掩盖获得,更不能通过打压威慑建立。作为最核心的认同资源,政府的名声是其开展工作的民意基础,它与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一样,成为一个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保障。而政府的良好名声只有在公民基本权利受到尊重和保护的前提下,才能最终获得。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公民对国家机关的批评权利,正是基于这样一种逻辑:正确的批评有利于政府机构纠正错误,改进工作,最终有利于把政府的名声建立在更加坚实的基础之上。
“政声人去后,民意闲谈时”。政府名声从来都与民声、民意密不可分。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这些年来,党和政府通过各种途径,拓宽包括网络在内的各种民意渠道。从总书记与总理的“网络问政”开辟了解民情、汇聚民智的新渠道,到各地邀请网民“灌水”、“拍砖”,无不彰显了对民声、民意的重视,激发着网民的参政议政热情。
反观一些地方,非但传统的民意传递渠道不畅通,新生的网络渠道居然也被当作“不正常渠道”,甚至对网络民意动辄以“涉嫌诽谤政府,败坏政府名声”为由实施刑罚,其与中央的努力,不啻南辕北辙。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政府对“不利”自己的批评建议,动辄抓捕施刑,以后还去哪里听民意?如果公民噤若寒蝉,不能公开发表任何批评和质疑,公民的言论自由如何保障?政府的民意基础又从何谈起?
毋庸置疑,政府的名声至关重要。但政府的名声的维护,不在法律之外,而在依法行政之中;不在对民声的粗暴压制中,而在对民声的认真听取里;不在与民意的对立中,而在与民意的互动统一里。其中的经验和教训,值得认真汲取。


(二)人民时评:如何面对网络批评

文 / 李泓冰

眼下,对网络爱恨交加的人不计其数。但谁也不像青年王帅这样有切肤之痛——仅仅因为在网上发了一篇帖子“河南灵宝老农的抗旱绝招”,批评家乡非法征地的一些做法,便惹上飞来横祸:家乡警察远赴上海千里追捕,他被拘留了8天。
这则新“拍案惊奇”,着实令人难以置信。
从记者调查看,王帅帖子里所披露的,似乎挨不上“诽谤”的边儿。一个公民对地方政府的举措有意见,多方投诉无果,在网络上正常表达自己的意见——本是合理合法的举动,竟被视同“犯罪”。相反,身处公权力一方的地方官员,倒有诸多过分举动:且不说千里追捕师出无名,单说抓了人以后,强迫承认莫须有的“照片是移花接木”,让其家人“砍了地里的果树就放人”,都明显于法无据。
与王帅此前向当地国土部门举报,被置之不理长达半年左右相比,这一回的“处理”速度相当快。从王帅2月12日发帖,到3月6日王帅被拘留,不过20多天。从重庆“彭水诗案”、陕西“志丹短信案”等到这一次“网帖获囚案”,一些基层官员“处理”信息时代他们不喜欢的舆情时,手段如出一辙:迅速出动,抓人、关人。
如果只是个别地方也就罢了,让人费解的是,何以如此众多的基层官员,一碰到让自己“不高兴”的舆情,便“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呢!
曾经听过一说法,“那时候好管啊!哪像现在,什么人什么话都敢在网上说,管也管不住!”
在有些人眼中,如果没有网络,王帅们的常规举报最合理的结局,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于是政绩与形象不受影响。如今,这个“管不住”的网络,令一些人极不适应,极为愤懑。何况不少腐败案就是从网络上的“星星之火”,燎原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他们不能不生出惕惧之心。
然而,他们的惕惧,不是迅速改掉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而是“你说我就抓你”,竟是顾不得之前已经有人为此声名狼藉,也要前仆后继。
且住!
王帅们手中,有着“尚方宝剑”,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岂可随意剥夺?建议那些地方官员改变那种陈旧过时的思想观念,学会在网络时代如何与时俱进,不要再让公权力的形象、基层政府的形象屡受伤害……


访谈链接:http://yq.people.com.cn/Forum/postDetail.aspx?ID=000008170



王 帅,上海某公司职员,发帖爆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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