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 + 垄断”说不能解释收入差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1 21:47:37
“腐败 + 垄断”说不能解释收入差距
最近有一个提法,收入差距过大主要是腐败和垄断造成的。这个提法既没有理论基础,也没有实证基础。香港、新加坡是世界上最廉洁的地方,是经济自由度最高的地方,但在发达经济体里,香港和新加坡恰恰是两个最不公平的经济体。依据《2006年世界发展报告》数据,新加坡这个只有300万人口的弹丸之地,基尼系数与13亿人口的中国几乎不相上下;而人口不到700万的香港,基尼系数更是高达0.5以上,比内地还大。这说明,清廉程度、垄断程度不足以解释收入差距。
另一个反例是印度尼西亚。印尼在1998年苏哈托倒台以前是非常腐败的,腐败程度远远超过中国,但是它的整体基尼系数却是稳中有降,农村不平等现象还有显著的下降。这说明,用腐败作为解释贫富差距的重要变量,是很不可靠的。即使在中国也是如此。腐败固然是一种再分配,会导致收入分配不公,但它不是解释中国整体收入、财产分配不公的主要原因。如果腐败说成立的话,中国的不平等应主要表现为官民之间的差距,而不是劳资之间,这显然不是事实。
再看垄断,从逻辑上说,如果说垄断是分配不公平的主要原因,实际上中国应该是越来越公平,因为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中国经济整个的垄断程度是越来越低了,而不是相反。此次改革,垄断行业是重点。垄断行业的改革是必要的,但是要看怎么改。现在讲得比较多的是要打破中国的垄断行业,尤其国有垄断行业。依我看,这样做是片面的,甚至是危险的。如果反垄断的结果是把国有企业打垮,把它们非国有化,那将只会加剧国内的收入分配不平等,而不会缩小这种不平等。
真要反垄断的话,有几个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分清外部垄断和内部垄断的关系。国外经济学界有一个理论,叫做垄断性的竞争,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垄断都一定对国民经济是有害的。全球化时代,谈垄断要有全球视角,在一国内部是垄断性企业,在全球范围也许只是一个小角色。奇怪的是,现在国内起劲反国有企业垄断的某些人,对跨国公司的垄断视而不见,如电脑操作平台都被微软视窗垄断,一些全球性垄断企业收购国内龙头企业等。既然反垄断,就要国企外企一齐反,不要以反垄断为由,试图达到其他目的。
二,对垄断行业的定价要进行规管。这在其他国家是通行的做法。国内在公共服务定价方面(如铁路、航空、水电等)已经有进行公开听证的规定,不妨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其他垄断行业提供的产品。
三,国有垄断行业利润由其内部来分配是不应该的。现在垄断行业的平均收入之所以比较高,是因为垄断利润的很大一部分被内部分掉了,而不是由全国人民来分享。 国有企业的利润,至少有一部分应该上缴国家财政。2005年,全国国有企业实现利润9047.2亿元。 如果平均分红率是50%(OECD国家的股份公司平均分红率是50%),就会给国家财政带来4500亿元额外收入。这是一个相当可观的数字,可以用来大大缓解收入不公的问题。
四,垄断行业的改革,也要关注其内部的经理和工人的差距。与其他企业一样,在垄断行业内部,如电力、邮政、电讯、烟草行业内部,管理层与普通职工的收入差距也是非常之大的,而且越来越大。如果我们真正关注收入不平等,垄断行业也罢,非垄断行业也罢,内部的差距都需要关注。
概而言之,“腐败加垄断”说不能解释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为什么不断扩大,不能解释农村和城市内部收入差距为什么不断扩大,不能解释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差距为什么不断扩大,不能解释在所谓垄断部门内部为什么管理层与普通工人之间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不能解释珠江三角洲的打工者工资为什么十几年原地踏步。“腐败加垄断”说尤其不能解释,为什么中国在短时期内出现了一个暴富阶层。他们到底是勤劳致富、腐败致富、还是剥削致富?如果说是腐败致富,为什么有人振振有词地鼓吹宽恕他们的“原罪”?
收入差距扩大的多重原因
收入差距扩大有几个原因。首先是机会不平等,这是造成结果不平等最重要的原因之一。这里的机会不平等主要是指教育、健康、信息的分布上的严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边远地区和沿海地区的差距、贫困家庭和其他家庭的差距。前者在接受教育、拥有健康、获取信息方面的机会都比后者要低得多。
第二是权力不平等。这既表现在官民之间,也表现在劳资之间。资方、管理层和官员的权力缺少制约,是造成收入不平等的另一个重要原因。
第三是生产要素流动性的不平等。在市场经济里,是否拥有生产要素,以及拥有什么样的生产要素至关重要,但是不同生产要素的流动性是不一样的。例如,资本的流动性很高,可以在瞬息间跨越地域和国界,但是劳动往往不能随便流动。在劳动者中间,高人力资本的劳动和低人力资本的劳动流动性又不一样——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流动性非常强,低人力资本的人流动性就很差,充其量从农村流动到一个城市。流动性之所以重要,是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要素拥有者的谈判地位。国际资本之所以不可一世,就是因为它可以随时以外迁为要挟手段。在今天,拥有高流动性要素的人处于强势地位,拥有低流动性要素的人处于劣势地位,这是决定收入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第四个原因具体到中国实情。收入差距,尤其城镇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之所以在1990年代后期急剧扩大,与大规模的下岗、失业是联系在一起的。从1995年至今,有六七千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职工下岗。这些人现在是城市困难群体的主要构成者,其收入大概是在城市里边最低的。
应当一次分配、二次分配双管齐下
有人提出“一次分配靠市场,二次分配靠政府”,对此我不赞同。我认为要双管齐下,仅靠二次分配,是难以调整得比较好的。一次分配怎么做文章呢?无非是两方面,一是为普通劳动者增力,让他们团结起来,增强其对资方、对管理层的谈判地位。其具体做法是,加强工会、职代会的作用,让工人代表进入董事会,并把它制度化。二是用法律来限制资本所有者和经理的权力,使他们不能为所欲为。 市场不是真空,而是权力的角力场。在美国,公司管理层与工人的收入差距从20年前的20倍,增加到今天的近300倍。这是市场的作用还是权力的作用?在欧洲、日本,管理层与工人的收入差距要小得多。稍作比较,个中缘由就清楚了:美国的工会力量比其他发达国家要小得多,而且在不断衰退,结果导致美国的资方、经营者权力过大,他们运用手中的权力拼命攫取利润。中国的劳资关系到底应该走美国模式,还是走欧洲模式、日本模式?还是创造社会主义的新模式?这不是由劳动力市场来决定的,而是与政府站在哪一边,工人到底有没有力量,所有者和经营人的权力是不是受到约束息息相关的。这是一次分配方面要做的文章。
二次分配方面要做的也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收,一方面是支。收的方面来讲,要严格地实施个人所得税。虽然国家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实行累进制,最高税率为45%,但根据我的测算,一直到2002年、2003年以前,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实际上不是累进,而是累退的,越是收入低的人群,他们交的所得税实际上税率越高;越是富的人,实际所得税率反倒是低的。这个现象一直到2003年以后才有所改变。现在虽然变成比较累进的,但是累进的度还不是太高,所以一定要严格地执行个人所得税法。
在收的方面,建议尽快开征房地产税。房地产是一个很重要的财产,反映人们的收入水平,富人往往有价值较高的房产,甚至有多处房产。这些人有能力多交一些税。这个税的税基非常广泛,即使税率不高,即使对一定价值以下的房产实行免征,也会带来大量的、越滚越大的财政收入。只有国家财政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二次分配才会有源源不断的活水补充。
从支出角度来讲,政府应做两件事:加强公共服务和转移支付。首先,确保所有人都享受基本保健与基础教育。这样做既可以改善大多数人的经济安全,也是奠定机会平等的基础,为下一轮的公平竞争铺平道路。其次,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现在中国的转移支付主要是区域性的,即将中央政府收入,富裕省份的收入转移一部分到比较穷的地方;最近两年,又有比较多的是从城市转到农村。这当然是很必要,但还应加强,从富有阶层转至贫困阶层。
支出方面还需要更深层次的改革,即预算改革。近五、六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预算改革都有一定进展,但现在的预算改革仅仅是部门预算改革,每个部门都要把预算搞得很清楚。而预算改革,是希望人民和人民的代表能够参与财政支出方式的决策。这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有一些试点,如浙江、上海、黑龙江等地的一些基层政府已经开始引入参与式的预算。希望参与式的预算能够在更大的范围内普及。这样的话,钱就能够按照当地老百姓的意愿来分配。二次分配说到底应该是有利于大多数人的再分配,它应该由人民(在基层政府)或人民代表(在县以上政府)来决定。是把钱更多地花在公共服务方面,还是转移性支付方面?人民应该是最后的决断者。预算制度这样改的话,就可以从制度上保障二次分配一定会有助于缩小收入分配方面的差距,杜绝马太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