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劝酒挨罚”不如“公宴不上酒”-劝酒...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8:44:44
“不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不准在公务接待中强行劝酒和逼酒,不准在任何时间、任何场合酗酒。”昆明“禁酒令”一出,四方哗然。只要存在没有具体规范的公务接待,所谓“禁酒”恐怕只能是个美丽而脆弱的幻影。

    不论是在公务还是商务场合,喝酒都是主宾双方最有利的润滑剂,几乎无酒不成宴。酒类档次也随着宴会档次不一而足,正因为“不差酒”,茅台酒才可以肆无忌惮提价而不用担心市场份额下滑。

    昆明下发的《关于对强行劝酒逼酒酗酒行为进行问责的规定》,读来十分细化,“对方因身体原因不能饮酒,仍强迫其饮酒并诱发疾病的;对方不善饮酒,仍强迫对其逼酒,并造成醉酒滋事或人身伤亡的……”规定强调了对被劝酒方造成具体损害的劝酒行为几乎都应该被问责。

    规定一出让不少“被喝酒”的公务人员松了一口气,乍看彷佛以后就要过上酒桌自由的新生活了。但仔细一想,这样的规定到底怎么执行?难道每一桌公务酒席都得派驻一名“监督员”在一旁维持“秩序”?再说,监督人和被监督人都是公务人员,大家怎么好扯破脸皮指责对方?最后到底是各个部门自我监督还是特设专门机构进行监督?出发点再好的想法,只要操作性差,就算不上什么好想法。

    治标还要治本。其实要根治公务劝酒风,根本还要整治公务接待。大吃大喝,不仅违背了政府的初衷,也影响老百姓心中的政府形象。政府所有开支来源于税收,公务人员在酒桌上吃的喝的全是老百姓在买单。当然,这并不是说不要吃饭,但是吃饭也应有个吃饭的标准。与其兴师动众张罗酒宴,主客双方皆为其受累,不若根据行政级别相应发放餐费标准,双方省事还能避免浪费。如果非要集体聚餐,也要明确规定招待标准,对于酒类等大宗支出要严格控制。

    “是进步。”有专家这样点评昆明的个性化规定。改革政务酒风其实远非一个《决定》能够解决,任何细枝末节上的修改无助于消除深层次的问题。不触及根本,不涉及要害,所谓的改革都只能是花拳绣腿,看着好看,实际没用。耿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