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位的骷髅:清朝海盗与英国皇家海军的较量 - Qzone日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13:35:43
1858年10月16日清晨,广东汕头,一个名为“勺凹浦”(音译,Sow-ah-pow)渔村。
   
    一艘军舰停泊在拂晓的阳光下,舰桥上飘扬着大英帝国的米字国旗,舰首书写着舰名:Magicienne。
   
    这艘全副武装的英国军舰,是来索要货物的。上个月,一艘英国商船“傻老头”号(Pantaloon),在这里被海盗劫掠,怡和洋行(Jardine, Matheson & Co)的2200包白糖落入海盗手中。
   
    勺凹浦是个著名的“海盗之乡”,这里的人,和大清沿海很多村落相似,拿起枪来是海盗,放下武器又成为渔民。海盗成为渔民们的副业,或者说,打渔成为海盗们的副业。
   
    英国人前一天就赶到了这里,先礼后兵,请当地的“满大人”(Mandarin,“满洲人”,西方文献往往用以指代满清的各级官员,并非其真是满洲血统)传话给海盗们,只要能归还货物,可以不兴刀兵。海盗们傲慢地拒绝了英国人的要求。
   
    晨曦下,英国军舰放下了舢板,全副武装的水兵们操桨向村落划去。数百名当地男子,从离岸约200码远的村落中出来,手中握着火绳枪(Matchlock)和其它各种兵器,占据了几处高地。一声号令,村民(海盗)们向英军猛烈开火。舢板上的英军开枪还击,舰炮也发出轰鸣,炮弹落在村落中间。
   
    英军在优势火力掩护下,迅速占领了滩头,并进击到了村落边上。英军再度给村里发出最后通牒,如果再不交出货物,将发起总攻,玉石俱焚。这次,海盗们妥协了,被劫的货物完璧归赵。
   
    英军见好就收,不追穷寇,带着货物收队回营。舰长凡希塔特(Nicholas Vansittart)向舰队司令西摩尔(Michael Seymour,他的侄儿爱德华?西摩尔Edward Hobart Seymour在中国近代史上赫赫有名,带领八国联军攻击北京)报告说,海盗有多人被打死,英军则有两人受重伤。
   
    这样的场景,在十九世纪四十到六十年代,并不罕见。大英帝国在靠近中国的洋面上、偶尔也包括中国内河,与大清海盗们时常短兵相交。
   
    英国人之前,围剿大清海盗最卖力的是葡萄牙人,这自然也是因为其在远东地区利益最大。因为在围剿海盗中流过血,葡萄牙人因此对澳门的历史有着不同的解读,认为那是自己剿匪有功,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报酬。
   
    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却在最初阶段对中国的海盗问题实行了“鸵鸟”政策。这个靠坚船利炮征服大清帝国的强权,在对付大清海盗方面却顾虑重重。这种顾虑,并非来自军事力量上的对比。与悬挂着黑骷髅头旗帜的欧洲海盗们相比,大清海盗船上那些五颜六色的妈祖旗帜背后,有着更为复杂的政治、经济乃至民族、种族之间的博弈。
   
    大英帝国成为“鸵鸟”
   
    1830年代,大英帝国的米字国旗已经在大清国门外猎猎迎风,但大清国依然紧闭大门,只留了个叫广州的小窗户,赏给“夷人”们一口饭吃。
   
    那时候的英国官员有太多的事情要做:既要想方设法与大清帝国建立外交关系,又要应对那些在英国国内都属违法却在中英贸易中举足轻重的毒品(鸦片)生意。活跃在南海上的中国海盗,还没有被提到英国政府和海军的议事日程上来。
   
    早在1825年6月,英国就通过了《鼓励捕获或摧毁海盗船只的法令》(An Act for Encouraging the Capture or Destruction of Piratical Ships and Vessels),海盗无论生死,“价码”都是20英镑,成了真正的“猎头生意”。
   
    但在中国海域,英国人却忍受了海盗们的一次次攻击,而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曾经有一艘名为“屈服敦”号(Troughton)的英国商船被掳,船上所有中国籍船员均被杀害,价值5万多英镑的货物也被抢,这样的重大事件令英国商界群情激奋,英国政府却依然保持了沉默。
  大清国虽然为海盗们准备了类似凌迟等可怕的极刑,却有心无力;英国虽然有强大的海军,却有力无心。在这样的“力量空档”中,一些更有眼光的海盗乘机“从良”,由“豪夺”变为“巧取”,为商船队提供武装护航,收取“保护费”。尤其是以澳门为基地的葡萄牙海盗们,摇身一变都成了护镖的“好人”,甚至垄断了宁波港的护航业务,一年的护航收入高达惊人的75万元(指鹰洋,以下同),而且可以堂皇进行,面子里子都有,海盗“从良”后利益更大。这些钻了政策空子的私航护航者,其对商业的危害并不亚于海盗,并且因为利益过于丰厚,还引起了血腥的内讧。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海上形势更为复杂。嗅觉灵敏的大清海盗们,不失时机地打出了爱国旗号,仿佛高喊口号的唾沫星子,便能洗刷掉手上的所有血迹。他们开始大胆攻击西方船只,虽然因为西方商船防卫严密碍而多不得手,但还是给英国人带来了巨大的恐慌。1841年3月26日,大清海盗们成功地攻击了英国商船“布伦汉姆”号(Blenheim),造成了三名英国海员死亡,令英侨社会大为震惊。
   
    这一年年初,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久被海盗盘踞的香港割让给了英国,海盗便成为港英当局无法回避的首要难题。英国人在香港兴建了新监狱,第一拨“住户”就是海盗。新生的香港司法系统,每个月要审判60-90名中国嫌犯,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海盗罪。而英国人自己催生的大规模鸦片走私贸易(鸦片贸易直到十多年后才在英国的炮口下变成“合法化”),因为暴利所在,已令香港成为走私者和海盗的巢穴。
   
    城头变换大王旗,对以香港为基地的海盗们似乎并无影响,到1844年,他们已经建立起了拥有150艘战船的庞大舰队。这些海盗半盗半商,无论是收取保护费的“白猫”,还是杀人越货的“黑猫”,只要能抓到真金实银,都成了海盗们喜爱的“好猫”。被抓获并被审判的海盗,往往只是些推出来顶罪、顺便为官员们粉饰下政绩的小喽罗。海盗势力甚至强大到敢于绑架镇守虎门要塞(the Bogue)的清军军官,割了他的耳朵,夺走他的官印,再向清廷索取6万元的赎金。
   
    海盗们不仅攻击中国船只,对英国船只也毫不手软。根据香港总督戴维斯(John F. Davis)写给英国舰队司令托马斯·柯克伦(Thomas Cochrane)海军少将的信,在1844年5-7月的3个月内,海盗们三度袭击了英国人。戴维斯说,清政府已经很坦率地表示自己对此毫无能力。
   
    英国军官要求英国商人们时刻警惕,因为“中国海岸的渔民们都是无赖、海盗和走私者,他们在时刻找机会捞一票。他们先是很友善地出现,如果发现你的船没有抵抗能力或不如他们的,他们就会趁机行动。如果你没带着武器,千万不要去一个陌生地方,也不要让中国人上船。”
   
    在草木皆兵的情况下,西方商船几乎武装到牙齿,航程中子弹上膛、刺刀上枪。而港英政府建立的水陆警察部队,却因为不通汉语,在应对海盗方面几乎无能为力。他们还试图购置炮船剿匪,但同样的,这种在英国军官指挥下、由华人水手操作的炮船,几乎没有什么战斗力。
   
    港英政府还专门成立了“调查注册处”(Census and Registration Office),对辖区内的华人船只实行注册制度,要求船主必须将注册号清晰地标写在船首。注册处拥有执法权力,可以对香港及其水域内的由华人使用的任何房屋和船只进行搜查。
   
    港英政府也雇佣了一批“线人”,刺探海盗的动向。但这些海盗出身的线人,却利用这一特权,大肆敲诈勒索,向政府提供假情报,导致很多无辜者被当作海盗被捕。英国的官方文件中,就记载杜阿波(音译,Too Apo)和马周望(音译,Ma-chow-wong)这两位“线人”,因为敲诈勒索而最终被判入狱的案例。
   
    以文明自居的港英法庭,对海盗的处理,多适用流放刑。而流放对于能吃苦耐劳的华人来说,并不可怕,反倒提供了很多逃跑的机会。1848年,一艘运送华人流放犯到马来亚槟榔屿(Penang)的囚船“伍德将军”号(General Wood),在中途发生了的暴动,大多数犯人成功脱逃。
  与港英当局的“无能”相反,海盗们却越来越“专业化”和“产业化”。他们从香港当地的中英商人们这里得到军火接济,也通过商人们销赃,甚至在商船队和政府机构内都安置了内线,刺探各类商业和军警情报,令官方防不胜防。
   
    即使如此被动,英国政府依然“只扫自家门前雪”,将打击海盗的范围严格限制在香港海域及公海,如果海盗逃入中国海岸3海里内,根据当时的国际惯例,这就是中国的领海,英军便不再追击,而这也仍然被敏感的大清官员们,解读为对中英条约的冒犯和对中国主权的侵略。
   
    1842年,港督璞鼎查(Henry Pottinger)专程拜会了闽浙总督,商讨海盗问题。璞鼎查随后下令,除非海盗们当场攻击英国商船,英国海军不应主动攻击任何海盗嫌疑船。璞鼎查也向大清钦差大臣耆英保证,英国军舰将不会主动干预任何中国船只,这等于是公开宣布英国海军与中国海盗 “井水不犯河水”。

    鸦片战争中,为抗英需要,清政府相信“兵民是胜利之本”,大搞人民战争,武器大量流落民间。这些“民兵”在战后成为海盗的最佳招募群体。战后的海盗活动,往往伴随着反英的民族情绪,十分棘手。
   
    英国虽然明确了要当鸵鸟,但现实威胁却令各地的领事们纷纷请求军方出兵攻击海盗,中国地方官也多有所请。盛情之下,英军多次出动,抓获海盗后都引渡给中国官方。但英舰“卜罗否”号(Plover)在闽江上攻击海盗嫌疑船时,打死打伤了一些无辜者,一时物议沸腾。这令璞鼎查十分恼怒,他要求舰队司令柯克伦重申:除非英国船只当场受到袭击,否则英国海军不得对任何怀疑是海盗的船只采取任何行动。
   
    在英军缩手后,海盗势力迅速膨胀起来。随后的三年内,大量的客船和货船被袭击,如果没有武装精良的外国船只同行,中国商人拒绝出海。1847年,当闽浙总督从台湾视察返回福州途中,居然也遭到海盗的袭击,经过激战,护航的水师战船抓获了60名海盗,其中40人被斩首。从此,中国方面对雇佣葡萄牙前海盗们护航更为积极。
    随着英国将第一次鸦片战争的“胜利果实”消化妥当,其在远东的地位更趋巩固,对付中国海盗的态度也转趋积极。
   
    1847年10月,英国内阁致信其远东舰队司令,明确表示,肃清中国东南地区的海盗,“不仅对英国的商业利益十分重要,而且对促进英中关系也十分重要。” 英国外长巴麦尊(Henry John Temple Palmerston)提出,应与中国官方建立定期的合作机制,中英合作对抗海盗问题,可以有助于推动两国的政治关系,并提高英国的尊严。
   
    中国海盗问题,终于和马来群岛海盗问题一起,被纳入了皇家海军的任务之中。英国海军部提醒舰队司令,一定要与中国当局协同行动,并给予中国方面必要的协助,保障中国沿海贸易的正常。巴麦尊竭力主张在中国沿海保留一支小型舰队,由中国方面支付开支,专门协助中国对付海盗。海军部同意在中国驻守军舰,但坚决反对为此向中国要求补偿,因为那只会给中国官员增加一个腐败的机会,他们建议英国财政部要为此做好充分准备,“自费剿匪”。
   
    英国海军一出击便捷报频传,其“侦察”号(Scout)军舰战功卓著:第一仗抓获了82名海盗,其中包括海盗头子林堪(音译, Lin kan);第二仗抓获了6艘沙船和85名海盗;第三仗则抓获了2只海盗船和36名海盗,当时这群海盗正要伏击厦门的运糖船。
   
    1849年,英国海军将炮口指向了南中国海地区最大的两股海盗势力,沙吴仔(音译,Shap-ng-tsai)和崔阿圃(音译,Chui-Apoo)。这是两股在世界海盗史上赫赫有名的中国海盗,清军水师多次前去围剿,都大败而归,大量官兵被海盗们俘虏,朝廷不得不支付大笔赎金。
   
    硬招不行,清廷又换软招,试图招安沙吴仔,许诺给其红顶子。这是至少从一品的官职,相当于军级干部,而且,从清代的招安历史来看,只要军队还在自己手中,无非换套制服而已,好处只多不少,官军打家劫舍从来都不亚于土匪水匪,而且带上红顶子,毕竟还可以光宗耀祖。可是,沙吴仔对朝廷的一番美意断然拒绝。
  崔阿圃原先是沙吴仔的马仔,后来自成山头,两家倒也相互呼应。1849年2月,崔阿圃在劫掠时杀害了两名英国军官考斯达(Da Costa)上尉和迪耶(Dwyer)中尉,激怒了英国军方。6月份,沙吴仔的人马又劫掠了海南附近的英国沙船,更坚定了英国动武的决心。
   
    英国海军从5月份开始了这场远东海军史上的重要战役。英舰“领航者”号(Pilot)与“科隆比纳”号(Columbine)节节胜利。“科隆比纳”号在9月份的两次战斗中,大败崔阿圃,摧毁了23艘海盗战船,1800名海盗中有400多人被杀,而英军仅有1人受轻伤。 
   
    “科隆比纳”号随后向南搜索沙吴仔帮,驻守海南的清军派了8艘战船与英军共同行动,一直向南追击,紧紧咬住了沙吴仔的尾巴。10月18日,随同行动的东印度公司蒸汽轮“普勒节胜”号(Plegethon),攻击了沙吴仔的旗舰,但沙吴仔成功逃脱。两天后,双方在越南海防洋面爆发激战,英国海军和清军一同摧毁了27艘海盗船。此役结束后,拥有64艘船、1200余门炮和3000人的沙吴仔帮,损失惨重,58艘船被摧毁,1700余人被击毙,而英军方面无一损失。
   
    胜利并不完全:两名海盗首领均成功脱逃。崔阿圃逃入中国内地,后被英国方面派特工绑架回香港受审,被法庭判处终身流放到现今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岛(Tasmania),但崔阿圃在流放前自缢于香港监中。沙吴仔则幸运得多,他带着8艘小船和400名喽罗死里逃生后,终于被大清政府招安,摇身一变成了官军。

    这两股大海盗的覆灭,令南中国海大为绥靖。两广总督亲自致信港督包令(John Bowring),为英军的胜利欢欣鼓舞。香港出版的英文《德臣报》(China mail,又译为《中国邮报》)报道说,中国村民们满含热泪地请求英军继续追击海盗,救回被掳的亲人。香港的英国商人们则给参与行动的每艘军舰的舰长们赠送了奖牌。英国政府则大发奖金,仅对沙吴仔的最后一波攻击中,依法应发放的奖金就达到了42425英镑,与婆罗洲(Borneo)围剿海盗两年的奖金总额相当。
   
    海盗们尽管遭遇了重创,但与此前一样,无非化整为零,大规模的劫掠行动虽然没有了,但小范围的骚扰却变得更为频繁。根据《德臣报》从香港警局获得的消息,海盗们的战利品有时是“10000元现金”,但有时只是“3000个鸡蛋”或“3担家禽”而已。有一次,海盗们通过绑架怡和洋行的员工,成功地勒索到了150箱鸦片,成为他们比较重大的收获。
   
    太平天国起兵后,大半个中国陷入动荡,海盗们浑水摸鱼,迎来了复苏的春天。广东的内河航运几乎完全瘫痪,根据英国驻广东领事的报告,“任何一个有尊严的中国人,都已经不可能经水路到达香港”。上海方面也倍受骚扰,怡和洋行的上海总代表培西佛(A Perceval)报告说:“海岸线受到海盗们的严重骚扰,散货航运与鸦片一样受到了严重影响”,而且有大量欧洲人加入了中国海盗团伙,对外商船只的袭击日益增多,他要求香港公司立即向英国海军求援。
   
    英军在广东、福建、浙江等地,都与海盗发生了交火。根据英国官方档案的记载,英军得到了中国官方和民众的热烈欢迎,宁波的商人们还为英舰“比腾”号(Bittern)上殉职的军官家属筹集了22000元的抚恤金,法国政府也给拯救了宁波传教士的英国军官颁发了骑士勋章。
   
    在这些围剿行动中,英国政府和军方大力寻求清政府的合作,在他们的要求下,广东方面派出了一名高级军官,率领战船,参与联合行动。这一办法证明十分有效,随后,5个通商口岸的总督都派出了高级军官协同英军作战,即使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1856-1860),中英两军在华北互相厮杀,在东南和华南却并肩作战。如此“一国两制”,亦成为战争史上的奇观。
        
    英国腐败催生更多海盗
   
    1858年,历时两年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终于结束,中英签订了天津条约,海盗问题被第一次写进了条约,主要内容为第19款及第52款。
   
    天津条约第19款规定:“英国船只在中国辖下海洋,有被强窃抢劫者,地方官一经闻报,即应设法查追拿办,所有追得贼物,交领事官给还原主。”这其实规定了中国政府对缉拿海盗负有条约责任。
  第52款则规定:“英国师船,别无他意,或因捕盗驶入中国,无论何口,一切买取食物、甜水,修理船只,地方官妥为照料。船上水师各官与中国官员平行相待。”这一条款十分关键。它意味着,经过几十年的努力,英国海军终于打着反海盗的名义,得以自由进出中国港口。
   
    随后,在清廷与美国、法国、德国、丹麦、荷兰、西班牙、比利时、意大利、奥匈帝国等签订的条约中,都同样列入了反海盗条款。在海盗的“带路”下,大清国海防对列强们大开门户,这是反海盗战争带给强国的巨大收益。
   
    列强们的坚船利炮,能够征服庙堂之上的大清政府,却难以征服江湖之远的海盗。通商口岸的增加,反而在客观上为海盗活动提供了更大的空间。英国全权谈判代表额尔金(Elgin),在亲眼目睹了英国战舰追击中国海盗船后,却反省道:或许正是英国政府直接发放奖金的做法,刺激了英国人采取粗暴的手段,甚至逼良为娼、拥寇自肥,制造出更多的海盗。
   
    香港的《德臣报》更是毫不客气地指责,海盗越剿越多,完全是英国人咎由自取:一方面是英国海军玩忽职守,剿匪治标不治本,留着海盗好发奖金;另一方面,港英当局贪图经济利益,滥发船照,一些海盗船也堂而皇之地领到了执照。他们更为尖锐地指出,英国政府对鸦片贸易的无耻激励,正是导致海盗猖獗的根本原因之一。
   
    同样的,美国也试图在中国大捞一把。他们在1854年发布法令,任何一名美国公民只要宣誓说他拥有一艘中国船,这艘船就可以获得美国领事馆颁发的执照,悬挂美国国旗。这也为海盗们提供了可乘之机,著名海盗阿朴(Apuk)的多艘船只就登记为美国船籍。不知道当这些悬挂着星条旗的海盗船对美国商船发起攻击时,美国人又作何感想?次年,美国驻上海领事向美国国务院投诉,在已经发出的14张商船执照中,只有2艘是真正为美国公民所持有,其它的都是挂靠的。领事馆坚决要求华盛顿立即取消这一制度。

    英国首任驻华公使卜鲁斯(Frederick Bruce)尖锐批评道,香港殖民地的惟利是图和急功近利,已经令香港成为海盗的大后方。在内外的巨大压力下,港英当局亡羊补牢,首先立法禁止为海盗提供任何形式的资助,《镇压海盗法》(The Ordinance for the Suppression of Piracy)于1868年开始实施,对资助海盗的行为、包括与海盗进行贸易,将处以5年以上10年以下的刑事劳役或流放,这一招有效地切断了海盗的补给。随后,港英当局开始禁止渔船携带武器,违反者将被处1年的监禁,以自卫为名、行抢劫之实的现象大为减少。
   
    新一代的英国外交官们认为,要在远东建立反海盗的长效机制,根本还在于要壮大中国的海军力量。为此,在英国官方的积极策动下,清政府于1863年决心从英国进口一整支舰队,以对抗海盗和太平军,这就是著名的阿思本舰队。但因英国方面想攫取该舰队的完全指挥权,清政府在疑惧之下,中途放弃了该计划。这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舰队、也是中国的第一支现代化海军,就在政治的口水战中沉没。(请阅拙作《龙旗下的英国舰队》,本刊2008年10月号)
   
    著名的“海盗克星”亨利·凯培尔(Henry Keppel)海军少将出任远东舰队司令后,极力向中国推广港英政府的商船注册制度,两广总督随即在广东开始试点,解除渔船武装,全面登记渔船,并从英国和法国购买轻型军舰,建立新式海军。
   
    英中贸易飞速发展,1864年的贸易额就达到了惊人的2026万英镑,1866年则突破了1亿英镑大关,占到了中国外贸额的7/8左右,而且还不包括中国与印度之间的贸易。利益攸关,英国对于清剿中国海盗更为起劲,甚至想吸收更多国家参与到反海盗中来。
   
    其它列强也看到了海盗问题带来的巨大政治和战略利益。法国驻华公使柏尔德密(Jules Berthemy)提议,英、法、俄、美四国军舰应有权对中国沿海和长江流域的所有中国船只实行检查,以便防范海盗。但这一计划过于赤裸裸,遭到英国方面的坚决反对,认为计划本身“比海盗还要有破坏力”。英国想牢牢掌握镇压中国海盗的领导权,在英国提议下,四大国的远东舰队司令们于1866年6月在日本长崎会商大计。随后,美国、荷兰、葡萄牙、德国等纷纷派舰加入英军的剿匪行动。吊诡的是,在十分详尽的英国战争文献中,很少出现这些军舰的名称,只有美国炮船“摩纳卡西”号(Monocacy)和中国水师的卓越表现受到了赞赏。
  1865年7月和10月,发生了几起英舰误将长江上的中国官方沙船和客船当作海盗船进行检查的事件,双方闹得相当不愉快。为此,英国海军下令,除非发生了英国商船直接遭受袭击的事件,否则没有英国领事或中国官方的正式请求,英国军舰不得在中国内河主动对怀疑是海盗的船只发起攻击。在类似行动中抓获的海盗嫌疑犯,也应交给中国官方处置。这表明,当中国内战结束、局势稳定下来后,英国在中国海盗问题上,又开始回归不干预政策。
   
    但此时的不干预政策已大不同于以往。英国方面将自己打扮成了“人权”和“法治”的卫士。伦敦的意思是,中国官方必须承诺,对于英国军方引渡的海盗嫌犯,即使被定死罪,也不得适用凌迟等不人道的处决方式;同样的,在审讯中,也不得采用酷刑逼供的方式;为了确保中国政府尊重人权,英国领事应有权旁听所有的审讯、宣判和处决。这些一相情愿的想法,被阿礼国(Rutherford Alcock)全盘否决。这位熟悉中国国情的公使,毫不留情地认为伦敦的那些政客们将人道主义用错了地方,只会添乱;英国对于大清国的司法运作,不应作任何干预。最后,作为平衡,英国政府明确,那些被英军俘获且已经被带到香港的中国海盗,将不再引渡给中国官方,而改在香港接受英国法律的审判。
   
    第二次鸦片战争之后,中英关系进入了长达30年的“蜜月期”,从内战的废墟中爬起来的大清政府,也开始了长达30年的改革开放,史称“洋务运动”或“自强运动”。海盗问题,从此在两国的对话主题中基本消失。
   
    在遥远的南海,中国的海盗们依然过着撒网捕鱼、持刀杀人的简单生活。主角登堂入室后,他们便被重新“边缘化”为历史的龙套,在寂寞中等待下一场惊心动魄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