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绳答记者问——就《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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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绳 答 记 者 问
——就《政协章程(修正案草案)》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草案)》已经提请全国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审议,新华社记者就此访问了全国政协副主席、政协章程修改工作小组副组长胡绳。
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已提请政协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政协章程修改工作小组的副组长,请您谈谈这次章程修改的经过。
答:1993年5月政协八届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建议部分修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决定》,并成立了以李瑞环为组长,叶选平、吴学谦和我为副组长的章程修改工作小组,经过半年多的工作,形成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这个修正案的草案已提请八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问:为什么要对现行的章程进行修改?
答:现行章程是1982年修订的,是在当时任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同志领导下制定的,它是一部好章程,为开创新时期人民政协工作新局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2年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家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邓小平同志视察南方谈话和中共十四大召开以来,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与此相适应,宪法、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章程都已作了必要的修改。因此,对政协章程也应进行必要的修改。
问:这次章程修改的原则是什么?
答:这次章程修改的原则是,以中共十四大精神为指导,同宪法修正案相衔接,突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并注意吸收1982年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人民政协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1982年章程中的规定凡是至今仍适用的一律不改,所以这次修改并不是重新制定出一个1994年的新的章程,而仍是1982年章程,只是对它作部分、必要的修改。
问:请谈谈这次章程修改的主要内容。
答:在有关段落和条款中补充了有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内容;在肯定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同时,进一步肯定了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明确规定了政协的主要职能为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等等。
本修正案经政协八届二次大会审议时可能还会有些改动,通过后将公开颁布。
原载《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