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的双重标准及与民众的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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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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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放   ——   欢迎跟帖! 文章ID:638979 2010-1-16 16:28:02
贺卫方的双重标准及与民众的对立
作者:叶劲松
一向主张我国向西方“法治”接轨的贺卫方教授,最近就重庆打黑与李庄案,写了一篇名为《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的文章。李庄的辩护律师陈有西在其博客上也予以转载。
当全国各地广大民众被那些具有资本家与黑社会头子双重身份的黑恶势力(现在很多黑社会头子是黑白两道都走,也在搞企业,实质上也是资本家)欺压时,未见贺卫方教授出来主持正义并写篇《黑道猖獗日,民众遭殃时》之类的文章。当广大民工们面临讨薪难时,被迫要求开胸验肺等民众受欺压时,绝未见贺卫方教授出面为民工主张正义,未见他写出一篇《民工被难日,民众遭殃时》之类的文章。也就是说,那时他不觉得民众“被难”、“遭殃”,他认为社会生活很正常。
当重庆重拳打击黑社会(包括对为黑社会头子辩护时涉嫌证据造假的李庄予以抓捕),广大民众对此感到高兴并予支持时,贺卫方教授出山了,大叫国民要遭殃了,抛出名为《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的文章,攻击重庆打黑,为热衷为资本家服务并涉嫌作伪证的李庄“主持正义”。贺卫方高叫国民遭殃了,他认为此时社会生活不正常了。贺卫方在前后时间里截然相反的态度,以及他对重庆打黑与民众完全不同的感受,证明他并不是站在受欺压的劳动大众一边的,他是站在重庆的黑社会势力和李庄一边的。因此,他关于“被难”、“遭殃”的认识也与普通民众的认识是相反的。
李庄涉嫌作伪证被抓,贺卫方就抛出《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似乎李庄大律师等是拯救民众的“救星”,似乎李庄大律师这一“救星”“被难”以前,国民未遭殃。似乎李庄大律师这一“救星”“被难”之后,民众就要遭大殃。
我在《即使李庄未造假也不同情他》中曾写道:“当发生民工们讨薪艰难时,被迫要求开胸验肺等民众受欺压时,绝未见李庄大律师等出面为民工辩护,未见他们出来为被剝削者争取正义和应有的法律权利。我还敢肯定的是,他们(即李庄他们——笔者注)是一些企业(实质是资本家)的法律顾问,并且当富有的黑社会头子被打黑时,李庄大律师却在上门收取黑社会头子的150万元(有的媒体说是200多万,并说辩护成功还可获得更多银子。但我这儿就只取最低值)诉讼代理费后,要为黑社会头子来争取所谓的应有的法律权利。看了李庄等对穷人和富人的截然不同态度,因此我敢肯定的是,李庄等不过是漠视普通民众利益并见钱眼开的、为富人服务的辩护士、文丐”。因此,李庄等热衷充当资本家的法律顾问,当身陷囹圄的富人或贪官的辩护律师,为他们救场。实践证明,李庄他们对普通民众的困难持漠视态度,根本沒有救助民众的热情,更不可能是普通民众的救星。另外我们也看到,在李庄能在司法领域“呼风唤雨”未“被难”时,我国社会上很多民众早已经在受难、遭殃了。因此,不管从李庄的个人实践,还是社会实践看,贺卫方的“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说法都是不成立的,那不过是他的违背事实的危言耸听之说。他要用违背事实的危言耸听,来扇动民众去反对打黑。
杨翼飞写的一篇名为《李庄案背后的舆论乱象》的文章,在《光明观察》登出。杨翼飞文章基调稍偏向李庄,但他的文章也间接证明了我对李庄这类律师的揭露。他写道“当诸多律师与法学学者为李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逮捕而辩白喊冤时,底层民众却恰恰持相反的态度,他们几乎一边倒地批评中国律师玩弄法律与服务权贵,并坚决支持重庆针对“黑律师”的打击行动。此时我们才发现,中国律师在普通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原来是如此糟糕。”“尤其是重庆民众,长期受到黑社会的欺压,终于有青天大老爷为民做主将黑社会一网打尽,偏偏来了一群律师为他们辩护。重庆民众禁不住会问:老百姓被黑社会欺压的时候你们这些律师在哪里?老百姓打不起官司的时候你们这些律师又在哪里?因此,民众将愤怒撒向“黑律师”和为“黑律师”辩白的人也就顺理成章。”
扬翼飞的文章基调虽稍偏向李庄,但他承认在所谓精英为李庄“辩白喊冤时,底层民众却恰恰持相反的态度,他们几乎一边倒地批评中国律师玩弄法律与服务权贵,并坚决支持重庆针对“黑律师”的打击行动”(而那些只会侈谈“权利”、“程序”的所谓精英,或那些爱在网上粘贴这些精英的文章并认为自己就现代了、时尚了的人,则极力掩盖他们攻击重庆打黑,在普通民众中是多么不得人心)。出现这种情况,扬翼飞的文章承认是李庄等人的实践活动造成。当广大民众“长期受到黑社会的欺压”,李庄等并未来主持正义;当“老百姓打不起官司的时候”,李庄等也未给予老百姓以帮助;当老百姓希望“将黑社会一网打尽”时,沒给受欺压的老百姓帮助的李庄等律师来了,来给以前欺压百姓的黑社会头子们辩护来了。扬翼飞在这儿间接地表现了李庄律师们不为百姓服务,是为有钱人服务。从他的文章可推理:不为百姓服务而为有钱人服务的律师“被难”,决不是老百姓之祸。而这批驳着贺卫方的“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的危言耸听。
贺卫方在《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还写道:“我还想就近期重庆轰轰烈烈的所谓“打黑”说几句话。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把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统统动员起来进行所谓“打黑”,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行为,也可以说就是践踏法治的行为。……坦率地说,当看到电视报道中排成一大排一大排的被告人在法庭上受审,当律师也被要求“服务大局”,这样的所谓“打黑”实在是难逃“黑打”的嫌疑”。请问贺教授,“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都参与打击黑社会势力,违反了哪条法律规定,而成为你说的“是践踏法治的行为”?法学教授说不出重庆的做法违反了哪一条法律,仍要说重庆打黑“是践踏法治的行为”,说明他说话无根据并气急败坏。
另外,我们知道贺卫方是西方法治的崇拜者,经常鼓吹学习西方。我们就来看看贺教授的老师——西方的情况。在小布什时期,美国的国内反恐何止仅是“把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统统动员起来”,美国的联邦调查局、国土安全局、法院、警察、机场、海关、电信通讯甚至军队等各个部门都动员起来,其动员的部门之多,力度之大,远非重庆打黑能比。贺教授写过文章,批判美国这“是践踏法治的行为”吗?没有!贺教授还是一鼓劲地鼓吹美国为首的西方法治的完美性。
美国政府在国内以反恐为名义,实施了不少侵犯民众民主、自由权利的行为,甚至未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就与几家电信公司勾结,对民众大搞通讯窃听。对此,美国民众反对声四起,认为美国政府的行为侵犯了自由和人权。而美国政府高官纷纷出来辩解,说这是出于反恐大局的需要,希望民众理解、支持。这是美国版的、要求广大民众“服务大局”论。但贺卫方等鼓吹向西方法治接轨的所谓精英们,当时沒有人站出来批判美国的上述行为践踏法治、践踏人权,没人出来指责美国违反程序正义,沒有人站出来批判这美国版的“服务大局”论,沒有人站出来说:侵犯民众自由、人权却要求广大民众“服务大局”, 这样的所谓“反恐”实在是难逃“黑打”的嫌疑。而当重庆打黑时,重庆司法局长在一较小范围,对律师说了要“服务大局”,贺卫方等精英就大加攻击,说“当律师也被要求“服务大局”,这样的所谓“打黑”实在是难逃“黑打”的嫌疑”。
事实证明,鼓吹西方法治的所谓精英们,他们用双重标准对待美国的行为和重庆的打黑行为。他们对美国显得很哈巴,很温顺,在国内则有狂吠。另外,事实还证明,这些所谓精英们与普通民众在对事情的认识上,常出现对立。他们不仅与国内民众认识不同,与美国民众认识也不同。精英们不仅在重庆打黑问题上,与国内普通民众对立;在美国以反恐为名义实施的侵犯民众民主、自由权利的行为上,也与美国普通民众对立:美国普通民众反对美国侵犯民众民主、自由权利的行为,而这些精英不反对。当然,他们的吠与不吠,以及他们与普通民众的对立,是由他们是为资本家阶级服务的文丐、哈巴的实质决定的。这就是平时爱在民众面前做出像模像样状的所谓精英,也就是民众所称的砖家、叫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