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依法办事、有法不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8 06:53:58
  教师法是于1994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教师法》明文规定: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这不是哪个人在胡说八道的吧?可是,国务院到现在也没有为教师制定相应的工资体系来保证教师的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平均水平”。  《公务员法》是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比《教师法》整整晚了12年。为什么《公务员法》出台后,不到三年,从中央到地方很快就实行了呢?  公务员涨工资你就涨吧,为什么叫“阳光工资”呢?难道其他行业拿的都是“月光工资”抑或是“黑暗工资”?这阳光工资是为了什么?是有人倡导的所谓的“高薪养廉”吗?高薪真的能养廉吗?
  教师还没有到手的工资,美其名曰“绩效工资”,“绩效者”,成绩和效果,那就是说要教师出成绩,工作要出效果,教师的绩效工资要根据你的工作成绩和绩效去获得。(这里就让人感到奇怪了,公务员为什么不叫绩效工资,反而要叫“阳光工资”。)  县高中、职业高中的教师算不算教师?为什么连生活补贴也不给,法何在?  教师的工作是为人服务的,他们培养的是民族的未来,国家的未来。......我们应该指望国家的主要领导人出来关心,应当指望胡主席和温总理来关心。否则,只能看到公务员已经“阳光”了,教师只能眼巴巴地继续盼望“月光”、“烛光”、乃至“无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