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3:41:46
一、重新认识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抓住和解决主要矛盾。“主要矛盾”的涵义,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居于关键地位的矛盾。居于关键地位的矛盾,并不一定只有一个。因此,有时也会出现两个主要矛盾并存的复杂局面。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直讲“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并因此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这一点,至今仍然是正确的,必须继续坚持。但在我国社会内部,近年来又浮现出了第二个主要矛盾,这就是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当前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已经发展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问题涉及面非常广。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目前已成为群众热议焦点的干部腐败问题、“权贵资本主义”问题、“三座大山”问题、三农问题、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公民权利问题、民主法治问题等等,最终都聚焦在了干群关系这个核心问题上。群众的不满情绪走向激进化的趋势,已经越来越明显。虽然目前干部与群众之间的矛盾还不等于党与人民的矛盾,因为党内也有干群之间的矛盾问题,但因干部大多是党员,而且党又居于领导、执政地位,所以有些群众迁怒于共产党的现象,也已开始明显地发展起来了。群众对于党的信任水平已经降低到了愈来愈令人深感忧虑的程度。群众中的不满、焦虑、焦急情绪和激进情绪,已经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和重视了。在所有这些之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已经开始出现了“水要覆舟”的最初的危险迹象。因此,解决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矛盾,已经实实在在地成为了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极重要的中心环节。同时,在经济上,它以也是我们赖以实现以扩大内需为主的经济发展战略的中心环节。
二、现在应当特别强调财政工作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方向,强调发展社会主义间接公有制
我们长期搞社会主义,却又长期未能很好地搞清什么是社会主义,搞清“搞社会主义”主要地是要做什么,这是一个大问题。我们现在应当明确,所谓社会主义,实质上就是普遍幸福主义。搞社会主义经济,现在的主要问题并不是要搞多少国有企业,而是在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上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社会主义财政就是普遍幸福主义的财政,就是为人民服务的财政。坚持财政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就是在财政资金的分配和使用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方向。
应当看到,通过国民收入二次分配广泛地保障和增进人民的普遍利益,实际不仅是当前社会主义分配制度的主要实现形式,而且也是当前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我们过去只讲所有权决定收益权,这是片面的,也是一个很深的理论误区。实际上,不仅所有权可以决定收益权,而且收益权也可以决定所有权。马克思讲,生产资料所有制实际总是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四个环节实现的。这就是说,所有制的最终体现就是分配和消费,因而所有权的实质性部分也正是在于分配权和消费权。掌握了分配权和消费权实际上就是掌握了所有权。因此,如果私营企业主拥有产权而又没有收益权(分配权和消费权),那就等于没有产权。反过来,如果人民拥有收益权而又在形式上没有产权,却又等于已经拥有了事实上的产权。换言之,人民占有了资本主义利润,实际就是间接地占有了这些利润赖以形成的那一部分生产资料,因而也就等于使这部分生产资料事实上实现了从资本主义私有制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但这种公有制又并不是我们可以直观到的直接公有制,即不是直接产权意义上的直接公有制,而是通过社会主义分配制度(即普遍幸福主义的分配制度)而间接实现的事实上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因而这种公有制也就是社会主义间接公有制。
举例说来,假定某私营企业家投资1000万元,利润率为10%,每周转1次,获利100万元,税率为50%,该企业家获税后利润50万元,国家财政进账50万元,这50万元又全部用于公共服务,最终为公民所享有。在这种情况下,虽然该企业家投入了1000万元,但却只能对于其中的500万元有收益权,另外500万元的收益权,则已为社会所掌握了。收益权决定最终的所有权。由此,这1000万元也就并不都是事实上的私有财产,而是只有500万元才是真正的私有财产,而另外的500万元,则是已经间接地被社会所占有了。这样,通过这种社会主义的税收和财政,这500万元的私人资本,也就间接地转变成了社会主义的公有财产。
应当指出,关于这一点,毛泽东同志早在1953年分析当时的“资本主义经济”时就曾说过:“中国现在的资本主义经济其绝大部分是在人民政府管理之下的,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这种资本主义经济已经不是普通的资本主义经济,而是一种特殊的资本主义经济,即新式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它主要地不是为资本家的利润而存在,而是为了供应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而存在。”“这种新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是带有很大的社会主义性质的,是对工人和国家有利的。”[1]毛泽东同志的这些论述是非常正确的。私营企业的利润最终在多大的程度上为人民所享有,它就在多大的程度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只是,我们现在还可以进一步地明确,从所有制的角度看,私营企业的利润最终为人民所享有之时,实际也就是社会主义的间接公有制的实现之时。
我们目前所面对的客观现实是,直接私有制经济比较适应市场竞争的环境,有利于把“蛋糕”做大,因而各种形式的直接私有制经济现已占据了多数地位,而且其所占比重还将继续扩大。在这种情况下,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途径和任务,实际已经不在于巩固和扩大国有经济的比重,而是已在事实上转变为了着重发展社会主义的公共财政,即转变为了发展现代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和间接公有制。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现在亟待实现新的思想解放和理论创新,进而进一步校正我们的前进方向。
应当承认,长期以来,我们的财政工作逐渐地出现了某些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问题,而且问题也已相当严重。这一点特别表现在,一方面,我们将大量财政资金投入到兴办和维持国有企业之中,而全国国有经济收支相抵又是负数,严重地拖累了整个国民经济,也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分配制度赖以实施的效率基础。不仅如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垄断利润、自食利润、分配不公和贪污腐化,又已从收益权的角度严重地改变了它的社会主义性质,使之成为了一种特权所有制和官僚有制企业,因而也就在很大的程度上使我们对于国有企业的投资事实上变成了对于特权所有制和官僚有制企业的投资,而并不是对于真正的社会主义企业的投资。特别是,近25年来,国家行政成本增长了87倍,远远高于经济发展速度,并带来了大量有目共睹的严重问题,群众意见已经空前尖锐。这种财政支出,显然也已严重地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财政原则。另一方面,由于对于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国有企业”的大量投资和严重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超高水平的行政开支又挤占了本应用于向人民提供公共产品的真正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财政支出的巨额资金,所以,与这两项巨额财政支出形成极大反差的是,我们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却非常不足,教育、医疗、社保等问题也因此而非常尖锐,群众意见非常大,扩大内需也受到了根本性的制约。
我们应当承认,财政工作严重地背离了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干群矛盾成为主要矛盾的一个最重要的直接原因,也是这个主要矛盾的主要内容和集中表现。这个问题不解决,构建和谐社会就会成为不可能。现在中央和群众对此都很关切,“肠梗阻”问题却比较突出,群众的不满、失望和激进的情绪也已相当严重。所以说,切实解决坚持和落实财政社会主义原则的问题,现在已经成为了当务之急,而且也已成为了对于党的严峻考验。
三、劳资关系问题正在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事关全局的主要问题,解决劳资关系问题要有新理论、新思路、新方针、新布局、新提法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工人(包括农民工)均已在私营企业、三资企业中工作,国有、集体企业的职工人数已经退居少数地位。在这种情况下,劳资关系问题现在也己成为了我国社会内部的一个事关全局的主要问题。劳资之间的矛盾现在已经越来越突出,由此引发的社会矛盾和冲突也越来越引人瞩目。对于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回避,也不能继续将其边缘化,而应打破传统思路的限制,将其作为全党的一项主要工作抓紧抓好。
解决劳资关系问题要有新理论、新思路、新方针、新布局、新提法。建国初期我们解决劳资关系问题时曾有“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劳资合作”的很好的思路和提法。现在为了回避一个“资”字,把“劳资关系”改称为“劳动关系”,模糊了主要问题之所在,感觉很不合适。现在急需研究制定建国初期那种调节劳资关系的比较明确的思路和提法,切实把调节劳资关系作为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来抓。现在关键的一点是,我们已经不应当、也不能够再回避资本主义这个问题了。我们不能有意无意地把那些血汗工厂也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否则人民就不会对于社会主义有多少感情,党的领导执政地位的合法性也将受到根本的侵害。现在应当把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界定为半社会主义、半资本主义的企业,“社会主义建设者”的内涵也应得到相应的修订。毛泽东关于建国初期私营企业半社会主义性质的论述应当重新得到重视,从而纠正把1956年以前的私营企业简单地视为资本主义企业的长期错误,正视现在的私营企业与1956年以前的私营企业的本质上的同一性。这种实事求是的做法,既是反“左”,也是防右。
现在应当明确,我们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不是要在事实上重走早期资本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道路,也不是要在本世纪内消灭资本主义,而是要借助资本主义的效率发展社会主义,是要实现劳资合作、劳资两利、扩大内需、普遍幸福,是要实现以社会主义为主导、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结合的新式社会主义。
现在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就是要进一步地明确和落实党与工人阶级的关系。党必须是代表工人阶级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的政党,千万不能逐步地蜕变成为一味地偏袒资方利益的资产阶级政党,否则中国势必天下大乱。现在某些地方党委、政府在劳资关系、劳资矛盾、劳资冲突中一味地偏袒资方利益、压制工人群众的合理要求的右倾做法,实质上就是在局部地改变党和政权的社会主义性质,应当予以坚决的制止和纠正。党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不能抽象化、空洞化、虚幻化,而是应当在工人工资、劳动时间、劳动条件、社会保障、人格平等、工人权利等方面切实代表、维护和增进目前工人阶级最关心的实际利益。私营企业的工会不应是资方开支、为资方服务的伪工会,而应当是党所领导的真正属于工人阶级、真正能够为工人群众争取切身利益的真工会。
我们的宪法和党章上都将工人阶级摆在了领导阶级的地位,但我们的媒体现在却又越来越频繁地把工人群众说成了弱势群体。这显然是一个尖锐的矛盾。但这不能怪媒体,而是长期以来在现实生活当中党和政府对于工人阶级切身利益关注不够的自然反映。党和政府均处于强势地位,因而只要党和政府去切切实实地关心、代表、维护和增进了工人群众的主要切身利益,人们当然就不会普遍地感觉工人群众是弱势群体了。所以说,现在党和政府脱离群众、脱离工人阶级的倾向和现象,实际已经相当严重。这个话我们当然不能公开讲,但在内部应有清醒的认识。近年来党和政府已在着手解决这个问题(如解决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等等),而且已在收回民心、稳定大局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在迫切需要进一步去做的,一是要明确、具体、系统地列出党和政府现在主要应当去代表、维护、增进工人阶级的哪些切身利益,给出一个清单来,并要对此给出新的理论论述、新的制度安排和比较系统的工作安排。二是要在实践中要求各地方党委和政府自查自纠,并且实行上下结合,以便比较系统地解决目前在处理劳资关系的实践中已经居于主要地位的右倾错误。
但是,另一方面,主要是在政治思想领域,我们则应着重指出,现在代表工人阶级利益,并不是要消灭私营经济、或者是抑制私营经济的发展,而是要在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劳资合作之中,实现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代表工人阶级利益与代表包括私营企业家在内的其他人民的利益并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互一致和相得益彰的。
四、应当注意协调和处理好建设新农村与城市化的相互关系
中央现在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非常及时的。
中国不可能很快城市化,所以现在必须积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但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研究、协调和处理好建设新农村与城市化的相互关系问题。这是一个涉及数亿人口和巨额国家财富的大问题。虽然现在两者之间的矛盾还不突出,但如解决不好,将来就会成为大问题。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几亿农民进城打工,农村空壳化现象,必然会越来越严重。因此,现在就应认真研究如何防止出现为建设新农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然后却又有数亿农民离开农村成为新市民,从而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巨大浪费的大问题。由于建设新农村和城市化都是处于动态过程中,所以认识和处理这一问题有很大的难度。现在这个矛盾主要集中在外出打工农民较多的地区。所以现在应当以这些地区为突破口,研究、探索和解决这个大问题。“既要着力建设新农村,也要着力建设新城镇,让有条件的农民比较顺利地成为新市民”,是否可以成为一个大思路?希望大家共同研究。
五、通过调整思路、大胆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主要矛盾
改革开放近三十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但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却严重滞后。这种滞后已经严重影响了中国经济深入改革与深入发展,同时也是引发干群关系紧张和公共品短缺的主要原因。
因此,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验的成功经验,现已急需尽快推广,而不是等到十分完善时再推广。应当看到,再成功的地区性试验,也都会在推广的过程中出现新问题。所以,同经济体制改革一样,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决不会有什么万全之策。只要是利大于弊,就可以积极推广,并在推广的过程中继续探索和解决问题。经济体制改革的过程,曾经带来过相当的社会震动,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也必然会带来相当的社会震动。过份地求稳怕乱,结果就只能是不改革,或者是只搞一些次要的、非实质性的、不痛不痒的改革。而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又只能是改革失败、天下大乱、丧失政权。所以,我们现在唯一的出路,就是在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要比较大胆地试,比较大胆地闯,要在心理上和政策实践上准备出现相当的社会震动,要在思想方法上和基本思路上准备和力求以相对较小的社会震动(小型或中小型的社会地震),去全力避免那个毁灭性的大地震。我们要解决干群关系问题,最重要、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大力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制度上保障党和国家永不变色,从而保障和增进人民的普遍幸福。
六、注意协调改革与开放的关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大问题
协调改革与开放的关系,至关重要。至少从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我国开放超前、改革滞后的问题就已开始突显出来了,但却始终未见有人从战略高度明确地提出改革与开放的不平衡问题。发达国家开始搞现代化时全都经历了一个贸易保护主义时期,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等对此尤有精辟论述,我们却只讲以开放促改革,不讲以保护促发展,把小平同志在特定情况下讲的对外开放“只能放,不能收”几乎变成了宗教教条。发达国家都是收收放放、放放收收,我们为什么就只能放、不能收?利益向外资倾斜,不向中资倾斜,成为了长期的严重问题,而且本身就违反国际惯例,现在虽然往回改,但损失已经相当大。改革开放不能总是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搞。开放容易,改革难,因此就开放超前,改革滞后,绕着难题走,结果留下严重后遗症。
弱小的民族资本过早地进入国际竞争领域,在竞争中处于严重的不利地位,外资则在中国乘势崛起。现在很多行业都被外资控制了。外资正在试图通过对于中资企业的大规模收购进一步控制中国经济,进而在中国实行垄断价格。外资正在通过巨额利润抽我们的血。一有风吹草动,外资将会比内资更容易撤走,从而造成严重的经济危机。外资不可能以尖端技术供给我国防工业。外资游说团对我政策的实际影响已经相当大。如果中华民族只是一个优秀的打工民族的话,我们就将永远也不可能实现现代化,永远也不可能摆脱落后挨打的被动局面。……所有这些都说明,能否协调好改革与开放的关系,这是一个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安全、国防安全的大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中国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和最终实现现代化的大问题。这个问题处理不好,一旦致使中国出现了经济停滞、经济危机、军事失败等等大问题,中国社会的内部矛盾就会被严重地激发出来,甚至会出现天下大乱的可怕局面,以至我们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也将全部前功尽弃。
当然,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现在最重要的是我们能否在今后的改革开放中纠正以往开放超前、改革滞后的严重失误,自觉地认识和协调改革与开放的相互关系。一方面,要抓紧内部改革,敢于迎着困难上,经济体制改革要毫不手软,继续攻坚,政治体制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教育体制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等等也都要抓紧推进,争取尽早实现重大突破。另一方面,对外开放要根据本国利益有放有收,实行聪明的对外开放。特别是要通过改革、创新和发展,逐步形成越来越多的比较优势。要通过大力扶助民族私营经济的发展和巧妙利用国有资本,逐步在一切可能的行业领域里“坚固防守”、“收复失地”、“扩大战果”。要在这一过程中对于港、澳、台、侨民族资本给以更加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使这一部分民族资本通过组建属我管辖的民间商会进一步中国化和内陆化,从而更有效地增强我国对于真正外资的竞争力。要使通过大力实施内需主导战略扩大的国内市场,主要地为各种民族资本所占有,而不是为外资所鲸吞。要对外资游说团的活动和影响给以必要的政治控制。要在进一步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严格控制速度和质量,采用易缓不易急,易精不易粗的发展方针。特别是应当树立这样一个新观念,这就是:今后对外开放的发展重点,已应是大力提高中国民族经济的国际竞争力,从而使弱者的对外开放逐渐地变成强者的对外开放。
总之,在经济领域,过去开放超前,改革滞后,虽有客观原因,但也有严重失误,教训深刻。今后,改革应当适当加快,开放则应适当放缓,否则,后果就会很严重。但在学习人类各方面先进文明成果方面,我们的主要问题则仍然是学习不足,而不是学习过度,因而这方面的对外开放也就应当继续加快和加强。
七、党内应该展开危机意识教育,以此推动深化改革
群众中关于“自己的刀能否削自己的把”的疑虑,并不是没有道理的。今后搞政治体制改革,要涉及到某些同志的权力,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推进财政改革,又会涉及到某些同志的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能否顺利推进改革,确实非常令人关注。解决这个问题,首先靠先进性教育:想一想当年老红军、老八路、老解放不惜为人民抛头颅、洒热血,我们今天的共产党员,为什么就不能为人民牺牲一点点个人利益呢?但是,要切实解决这个问题,同时还应辅之以党内的危机意识教育。要求党员不考虑个人利益,既不现实,也不合情理。这就需要从这个角度出发,对于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内危机意识教育。应当跟大家讲清楚:现在社会矛盾很复杂,许多矛盾再发展下去,再过一、二十年就会出大问题。群众中和网民中对于党的议论越来越不敬,发展下去有很大的危险,应当引起高度重视。解决问题的主要办法不是不让人说话,而是以实际行动重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形象,让人心服口服。为此,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有与民让利的精神。要懂得有所失才会有所得、有所失才会有所保的道理。要懂得“水能载舟,也能覆舟”的道理,不要以为有了枪杆子就会有一切,枪杆子里面实际也能丢政权。要懂得量的积累会导致质的突变的道理,不要心存侥幸,以为今天积点怨没有事,明天积点怨也没有事,后天积点怨还是没有事,就这样一点点地积怨下去,永远也不会有事。要有长期执政的考虑和打算,不能只顾眼前利益,不顾长远利益,最终殃及子孙后代。要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也要对自已的子孙后代负责,不要有“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的不负责任的态度。要懂得一旦翻船就是全民族的大灾难,也将是个人、家庭和子孙后代的大灾难,懂得中国政治大动乱普遍血腥性的深厚历史传统和当前民粹主义的暴力倾向,而不要心存不切实际侥幸心理。
[1] 转引自薄一波著:《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4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