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件的真相,何以总陷入“先否定后肯定”怪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6:08:00

公共事件的真相,何以总陷入“先否定后肯定”怪圈?

发布时间:2009-12-02 来源:南方日报 类型:时事评论

作者:安立志

一些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在十分看重“正绩”的同时,也十分忌讳“负绩”的败露。这也许就是怪圈形成的内在原因。只有“人人起来监督政府”,中国才能真正走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政治周期律”。

人体患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送医(独立的专业机构)和诊断(查明真相),而不是私相回护,强装无恙。

社会机体也会患病,近年媒体和网络披露的诸多公共事件,就是其症状或病灶之体现。然而,社会机体之发病,人们想到的并不是送交独立的专业机构以查明真相,而是文过饰非,讳疾忌医,云南玉溪的“躲猫猫”、贵州瓮安的“俯卧撑”、浙江杭州的“七十码”可谓经典。上海浦东新区最初关于“钓鱼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说法,南京儿童医院婴儿死亡事件只是“整理论文”而非“上网‘偷菜’”的“高效”结论,只是两件最新的证据。

事件发生了总要弄清真相,这不仅是明确责任的需要,也是解决问题的需要;不仅是责任政府的基本义务,也是社会正义的根本要求。然而,正如人们看到的,在一系列突发性的公共事件曝光之初,几乎所有作为当事者的公共机构或社会组织,都采取了掩盖真相或歪曲事实的做法,其态度之一致、立场之统一,令人瞠目结舌。只是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封锁在技术上不可能,因此,在高层权力出面干预的情况下,事件才会呈现不同的发展曲线,部分事件的本质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某些事件的真相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澄清,以致于人们不得不相信,在诸多此类的事件中,真相的确陷入了“否定———肯定”的怪圈。

普遍出现的问题必有制度性的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总有规律性的因素。一些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在十分看重“正绩”的同时,也十分忌讳“负绩”的败露。这也许就是“否定———肯定”这个怪圈形成的内在原因。

“否定———肯定”怪圈的形成,说明某些公权力的源起发生病变。在我们的制度中,公权力的来源是明确的,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或程序设计,而使宪法的明文被束之高阁,政府官员的选拔、任免,基本取决于上司的态度与喜好。上级的“看法”与官员的“仕途”息息相关,而百姓的意见是可以忽略不计的。加之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局部影响全局”、“下级影响上级”的反噬效应,因此,一旦“负绩”败露,一些公职人员的第一反应、第一要务,就是封锁事实真相,封住悠悠众口,以防上达天听。

公共权力的设立,目的在于服务社会和民众。这是公民纳税以供养政府的基本依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公职人员在利益的诱惑下,将公权力作为捞取不当利益的手段与工具,而权力与金钱的结合,正是当前诸多社会弊端之首恶。贵州瓮安事件如此,浦东“钓鱼”事件如此,重庆“打黑”揭露出来的问题更是如此。在信息社会中,这些以暗箱操作为特征的权力病变具有随时败露的社会风险,为防止东窗事发,保住黑色利益,不惜动用非法手段以掩盖真相,就是他们的本能选择。

“否定———肯定”怪圈的形成,进一步证实了社会治理的人治性质。具有重大社会危害的、突发性的公共事件,在真相的披露上既缺乏独立的、专门的社会调查机制,更缺乏寻求救治与矫正的权力自觉。许多事件真相的披露,往往是更高层级的公权力重视与批示的结果。这说明,我们社会仍然未能进入依法治理、社会监督、公民自治的良性轨道,仍然体现出鲜明的人治痕迹。

对于强大的公权力来说,在同样强大的利益诱惑面前,试图通过蔡桓公讳疾忌医,拒绝专家(扁鹊)意见,终于一命呜呼的古老故事,对其进行道德规劝或良知启蒙,显然是徒劳的。只有“人人起来监督政府”,中国才能真正走出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政治周期律”。

作者系山东文化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