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李庄想到辛普森案--书记举报一把手(50)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2:45:29

由李庄想到辛普森案

重庆打黑,亿万中国人无不拍手叫好!

然而正当百姓期盼打黑除恶向纵深和更大范围进展之际,沸沸扬扬的李庄案,却让人心头蒙上阴影。

说实在的,博主和许多人一样,对许多律师没好印象。

本人就认识一位律师,她既懂法律条文,更懂得潜规则。法律条文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潜规则操作在心里——作为法院的常客,跑官司倒在其次,主要是为那些想买通法官徇私枉法的人,介绍贿赂当“托”。

说到李庄,这个家伙专替黑恶势力卖力不说,光收费就上百万!哪个老百姓请得起?再有报纸披露:他在某地走上层关系的路子,以省级高官的权势干扰基层司法机关办案,放跑了一个涉嫌贪污千万的家伙,简直跟黑恶势力穿一条裤子。

然而博主鄙视李庄,却更为重庆司法机关的做法担心。且不说公检法这三个依法应当相互制衡的机构“联合办案”是否合法。就看其“高效”办案速度,就让人不放心。

博主举报一把手涉嫌职务侵占,只是一桩很普通的案子,公安方面的专案组前前后后忙碌了三个多月,检察院又忙了三个多月,还是没拿出能见阳光的文字结论,更把最基本的事实给搞错了。

而李庄从逮捕到宣判,一共才几天,就能保证不出错?

比如对案犯的刑讯逼供,究竟有哇?还有没有哇?从披露的案情看,龚某说曾被赤裸捆绑吊打数天,并且手上有伤痕——刑讯逼供,涉嫌犯罪,这些供述难道不应当重视和追究?如果是龚某捏造,公安为什么不反驳?不验伤?不让作证?

由此想到多年前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杀妻案——现场的血迹,DNA鉴定,血衣血手套等铁证,无一不指明辛普森就是凶手,多年后,辛本人也出书承认了这一点。但当时的陪审团就因为警察取证程序不合法,不予采信,硬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放跑了这个坏蛋。

对此,美国总统毫无办法,只能和普通百姓一样,坐在家里看电视直播。一直到判决出来引发了种族骚乱,才出来打圆场,说:

这就是美国,这就是法律,我们只能尊重它的裁决!

也就是说:法律高于一切,而不是权力高于一切——以权代法固然简单,解恨、痛快。但后患无穷。

一位专家说得好:

我们所处的世界并不是一个理想世界,建设一个绝对正义和理想世界的愿望,往往超出了我们的能力。有鉴于此,就应该老老实实地承认人的缺陷,用程序正义来纠正实质正义的不足,建立起保护被告合法权利的司法制度,用一定的法律程序和制度来制约公权的实施,使之只能依据一定的规矩行事。

在最坏的情况下,被害者的正义有可能被忽视。

但与更大的危险——权力被滥用相比,支付这份代价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