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贩卖者——关于朱健国的一些无聊的话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2: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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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闲书话』 [转贴]真理的贩卖者——关于朱健国的一些无聊的话(转载)
作者:林夕儿2006 提交日期:2006-3-17 19:46:00
真理的贩卖者
——关于朱健国的一些无聊的话
杜 者
听说朱健国状告《收获》杂志欺骗消费者,并责令《收获》向读者道歉、向巴金先生道歉;又听说一些媒体也就此大做文章,而且朱健国等人还将他们与《收获》杂志社“扫地的”通话录了音并拿到某媒体上播放;又听说法院已经受理此案,不日内将开审……太有意思了,简直比“当今中国最好的文学刊物之一”《收获》上的小说还有意思。本来我这种低俗之人从来不敢沾朱健国的边儿,因为我觉得他脑门子上写满了“真理”,而我却既不懂卢梭的“积极自由”,又不知洛克的“消极自由”,既不明“公意”,又不懂“私有”,对于“封建性”呀“伪现代化”啊更是所知有限。但这次朱健国终于满足了一下我这样趣味低俗的人一把,据说还要让《收获》杂志向他的前主编道歉、女儿向父亲道歉,因为他们盗用了巴金的名义……这事儿听起来比侦探小说还有意思。朱健国为维护巴金先生的清名挺身而出,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振臂一呼,连电话录音都用上了,用心良苦啊!可我虽然无知但却并不健忘,曾几何时不是朱健国说“巴金实乃一个二等文学作家,三流思想见识,独善明哲保身的‘贰臣’而已”吗?所以我就纳闷了:你说《收获》盗用谁的名义不好,盗用这样一个人的名义干嘛?你说消费者受谁“欺诈”不好,干嘛去上 “二等”“三流”的当呢?这个朱健国也是的,不是一贯对巴金不齿吗?现在怎么又去维护他的清名了?想了半天,我多少明白一点了,这叫爱憎分明,这叫公正。于是,我就更加佩服朱健国了。

怀着这样的敬佩之情,我学习了朱健国在网上流传已久的名文《试看 <收获>的封建性——“巴金现象”与“伪现代化”》。不愧是杂文家,一针见血,一看就让人义愤填膺,巴金何止是“坦白痞子”,简直太……!幸亏我这猪脑子还有那么一点点缝儿,幸亏我不仅“细翻”过“1996年出版、1997年二次印刷的《巴金选集》”,还读过一点别的,不然真想找巴金拼命,真想火烧巴家楼了,朱老(佩服得五体投地,只好改此敬称了)煽风点火的功夫已经登峰造极。请看:
6.“我一生不曾遇到‘创作自由’的问题”
……
他曾一面提议建“文博”,一面又大言不惭地宣称:
“所以我重读旧作,并不脸红,我没有发违心之论。”(《随想录·无题集》P140)又说:“我一生不曾遇到‘创作自由’的问题,除了文革10年。”(《再说创作自由》同上P71)。
在巴金心里,建国17年他那些歌颂反右、大跃进的文章和小说,都是真心真情,都是至今不脸红,依然值得收入全集的佳作,停留在这样的认识上,其心中的“文革博物馆”和大众心中的“文革博物馆”也就完全两样,不值一谈了。
……
我敢说,看过这样被编排过的巴金的话,你想不同意朱老的结论都不行,话都是巴金说的,经过朱老的处理达到了非凡的艺术效果。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巴金的这些话都是有具体针对性的,都是有上下文语境的,省略了这些如此断章取义已经可以指鹿为马。比如“所以我重读旧作,并不脸红,我没有发违心之论”一句,出自《怀念非英兄》一文,巴金曾经删去过分的赞美朋友的话,但今天重读旧文却并没有为过分赞美了朋友而脸红,因为这赞美在当时并非违心之论。巴金的原话是这样:
《短简》以后不曾重印,编入《文集》时我删去了这封公开信。这也就是所谓“划清界限”吧。我只说“感到内疚”,因为我当时删改文章确有“一场空”的感觉,我也为那些过分的赞美感到歉意。所以我重读旧作,并不脸红,我没有发违心之论。不像我写文章同胡风、同丁玲、同艾青、同雪峰 “划清界限”,或者甚至登台宣读,点名批判,自己弄不清是非、真假,也不管有什么人证、物证,别人安排我发言,我就高声叫喊。说是相信别人,其实是保全自己。只有在“反胡风”和“反右”运动中,我写过这类不负责任的表态文章,说是“划清界限”,难道不就是“下井投石”!我今天仍然因为这几篇文章感到羞耻。
这么一看巴金为什么不脸红,又为什么“感到羞耻”不一清二楚了吗?朱老难道就这等智商,这么“浅薄”的文章都看不懂?就这么粗心,在他引用的话紧挨着的下面一句就是巴金自责的话竟然没看见?于是就能得出与事实完全背谬的结论!让读者误以为巴金在玩两面派的把戏,一面在检讨自己发表过违心之论,一方面又在抵赖。朱老啊,朱老,你一心要把巴金钉在耻辱柱上,可不能用这种手段啊!
再看另外一句话,孤零零把这样的话拎出来,而且还做成了醒目的小标题,不就是想给巴金按上个“粉饰太平”的罪名吗?但是打开《随想录》中《“创作自由”》《再论创作自由》两篇文章看一看,巴金到底说的什么?他说创作自由不是别人的赐予,不是长官的赐予,而是自己争取来的,自己不争取自由是等不来的,这样才有了巴金的那句话。你可以不同意他的观点,但你不能把黑变成白的吧?看看上下文:
总之,自由也罢,责任感也罢,问题还得在创作实践中解决。我一生不曾遇到“创作自由”的问题(除去“文革”的十年,那个时期我连做人的“自由”也给剥夺了),但是在旧社会中因为没有“发表自由”和“出版自由”,虽然也曾绞尽脑汁想方设法保护自己,我却吃了不少苦头。……
不是早就有人高叫巴金说的这些连小学生都懂吗?可朱老怎么似乎一句都没看懂呢?这就是他的“讲事实,摆道理”吗?这道理讲得我一身冷汗,太厉害了,幸亏文革中朱老没有充任“打巴组”组长,否则巴金被枪毙十次都不算多(当然,被枪毙了可能是好事,巴金活这么长是“苟活”,是“讨好”两面活下来的,而如果文革中死了,或许可以与顾准、陈寅恪、胡风为伍了——这样简单的文化逻辑非常盛行,但所有的提倡者都是躲在最安全的地方让别人冲锋的,天真的人上当了,他恐怕还窃笑得计)。朱老有笔如刀,杀人不见血啊!由此,再看他编排出来的巴金从三十年代到五十年代的那组“坦白”,就知道朱老真是“愈加之罪,何患无辞” 啊,谁叫咱剪辑的功夫高呢?朱老不是常提到鲁迅吗?不知他还记不记得鲁迅笔下的那些“正人君子”,这些人满口仁义道德,而满脑子什么可就不知道了。鲁迅在早年还曾批评过那些“伪士”,并说“伪士当去,迷信可存”,朱老可能够“伪士”的资格了,也能够跟着潮流说上一大通新名词,从道理上讲他说的也似乎都正确无误,但所有的东西都不是他经历和体验过的,都是替别人在贩卖杂货。对了,我忘了,朱老说过,他是“无主义”者,他大可什么都不信的,这样游刃有余,永远掌握主动权。朱老还说过:真话不等于真理。并在十多年前向巴金先生进过言。但我觉得这无异于屁话,谁说真话就等于真理了?要人说话句句是真理也太高难了,也只有上帝和朱老才能做得倒吧,真要一句等于一万句了。但朱老就是有这样真理在胸的气势,不信请看:
巴金一生不过是个趋时赶浪潮的二流文人而已。鲁迅晚年称赞他,一是鲁迅病了,二是巴金那时还在可塑之年;胡风与巴金两人,鲁迅只看准了一个人,那就是胡风,胡风确有点鲁迅气质,鲁迅精神。
这简直就像法院的判决书一样不容置疑,而朱老仿佛真理许可证批发公司的董事长,连鲁迅怎么想的都是他规定的。原来鲁迅先生上当了——这好像是巴金当年揭发胡风的逻辑,巴金因此而受批评,朱老却因此更显伟大啊,因为他到处吆喝的却是真理啊,简直连放屁都带着真理的气味。

这样的人,我看可以称为真理的贩卖者。当然不是真理的传播者,更不是实践者,传播者不会别有用心地虚构事实,实践者不会到处吆喝自己手持真理;自然也不能是探索者,朱老不用探索,真理从来都在他这一边,以这样的法宝来打“死巴金”,真是无往而不胜啊。
不信再看这一节:
5.收回“文革博物馆”建议
即便如此,我也和众人一样,一度敬仰巴金,毕竟是他说出了这个人人心中所有,大家尚未提出的好建议。但是,随着时间的变化,也就是八十年代后期,巴金开始变了,他似乎忘记了他的“建议”,尽管他有一大堆委员、主席之官职的方便,尽管他有着自己世袭的舆论阵地《收获》,但他从此再不要求建立“文革博物馆” 了,因为他已经知道,上焉者希望“淡化文革”问题,希望对文革要“宜粗不宜细”,要“团结起来向前看”,而且“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又来了,于是一生以“听话”为准则,“识时务为俊杰”的巴金先生,赶紧结束自己的《随想录》,赶紧同意四川人民出版社在《巴金选集》中删去《“文革”博物馆》,从此遗忘自己的“文革博物馆”建议,一心一意投入到粉饰自己的“全集”中去。从1986年 8月20日写完最后一篇“随想录”后,巴金就宣布封笔了。至今15年了,中国出了多少惊天动地的风波、腐败,中国有多少志士百姓蒙冤受难,巴金一声不吭!中国有多少青年因响应巴金的说真话而遭难受灾,巴金一声不吭!“管他春夏与冬秋”,他只是精心装修他的全集,亲手把自己的“墓碑”洗刷得光彩照人,他只是心安理得地用顺从换来高位……啊,巴金真是中国绝顶聪明之人——他一生除文革十年受了一点小苦,永远都是趋时的庞儿。
这话说的有鼻子有眼儿,但却让人一头雾水,巴金什么时候宣布收回文革博物馆的建议了?朱老抓住一个细节就可以上纲上线罗织吓人的罪名,这种封建师爷的本领可是修炼到家了。那么,还是从《文革博物馆》一文的“存目”事件说起吧,其实也用不着说,因为范用先生在2003年3月21日《文汇读书周报》上发表的《巴金先生的一封信》(现收《泥土•脚印》续编,北京三联书店2005年8月版),还有当事人李致先生2004年9月18日所写的《从“存目”谈起》(收《生命的开花》,文汇出版社2005年5月版)两文中已经说得明明白白,但朱老忙于贩卖真理,这种事实是不屑关心的,反正他自己可以根据论述的需要捏造事实,并能够义正辞严地向巴金先生提出一些离谱的要求。首先,纠正一个重要的事实,朱老那部“1996年出版、1997年二次印刷的《巴金选集》”中要是收了《文革博物馆》才活见鬼了,因为这部十卷本选集是1982年编辑和出版的,《文革博物馆》写于1986年,所以1982年以后巴金所写的文章,这里都没有。1997年只是重印而非重编,哪怕是版权页上误导了朱老(建议起诉四川人民出版社涉嫌商业欺诈),朱老也应当看一看巴金为此写的《后记》,上面明明写着“1982年2月15日”。而“存目”一事发生在四川文艺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讲真话的书》上,而非这部《选集》。这完全是出版方的问题,如果夸大一点说,巴金本身就是受害者,用“存目”的办法本身就是一个无言的抗议,如同他在1990年12月25日给李致的信中所说的:“感到遗憾的是漏掉了几篇文章(如译文选集小序等),和用‘存目’的办法删去了一篇‘随想’。特别是后者,这一办法本身就是一篇‘随想’。读者会明白这个意思。”巴金错了,因为朱老就不明白。不,是我错了,朱老不是巴金的读者,而是个批判者,不然的话,他不会看不到从1986年一直到现在出版的各种版本的《随想录》中从来都清清楚楚地印着《文革博物馆》,巴金也从来没有宣布过撤消这个建议,反倒在进入耄耋之年一次次声嘶力竭地呼吁这个事情,关于“文革”他唠叨得简直有些让人厌烦了,1987年写的《<随想录>合订本新记》中讲,1990年在《<巴金全集>第十六卷代跋》中讲,1993年在《没有神》中讲,1995年在《<十年一梦>增订本序》中讲,还有很多的书信……这不都是“八十年代后期”吗?这可是白纸黑字啊,朱老就可以置若罔闻,是不是巴金没有当你朱老的面讲就不算数呢?就像他批评巴金没有当胡风面说道歉就是虚伪一样。什么“识时务为俊杰”,我看巴金是不识时务,否则真像有些人劝他那样安度晚年不更好吗?还写什么《随想录》《再思录》的!这句话倒照出朱老很识时务,因为不是有句话吗,心里有鲜花的人,看世界尽是鲜花;而心中有牛粪的人,看世界尽是牛粪。朱老是心中的时务太多了吧?
“至今15年了,中国出了多少惊天动地的风波、腐败,中国有多少志士百姓蒙冤受难,巴金一声不吭!中国有多少青年因响应巴金的说真话而遭难受灾,巴金一声不吭!”说出这样话的人真赶紧找一块豆腐撞死算了,你真有出息啊,一个生龙活虎的人、一个到处贩卖真理的人,却什么事情都依靠一个八九十岁的老人而且是病魔缠身的老人出来表态,就这个熊样还高叫超越巴金?这种叫阵的方式,似乎当年也有人对鲁迅使过,何其毒也!幸亏鲁迅就没有上这个当。好了,现在又需要“浅薄与虚伪”的巴金表态了,巴金是新闻发言人吗?什么都要出来表这个态,代表真理和正义?就是新闻发言人还有“无可奉告”的时候呢。再问一句,巴金在自我反省的时候,你干什么了?巴金经历的这些事情有没有你也同样经历过的?所有的历史责任都应该巴金去承担,所有的幸福、光荣都是你在那里享受,你未免聪明过头了吧?“多少惊天动地的风波、腐败”,你都去表态了?不是反对“封建性”吗?那么巴金与我们每一个人作为公民所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应该是一样的,为什么偏偏要巴金出来说话,是他高你一等吗,那么你岂不是将自己的权利让渡给巴金了,或者梦想巴金充当青天大老爷的角色替你喊冤,这你也太……“封建性”了吧?什么叫“巴金一声不吭”?他喊破了嗓子你偏偏听不见有什么用?

按照朱老的逻辑,巴金最好是一个行为艺术家,站在大街上给每一个人发纸片(最好是跪着,否则不算“负荆请罪”),上面写着“我宣布……”“我忏悔……”,否则就是虚伪,就是不真诚,就不算道歉。——可是这样朱老是不是又要说巴金在“作秀”、巴金更“虚伪”呢?反正巴金就是待宰的羔羊,任其屠戮啊。这不,关于向胡风道歉的事情,朱老就是这么说的:
4.从胡风看巴金的虚伪
巴金为什么要拖到胡风死去一年——1986年 8月20日——才写对胡风的忏悔?两人本是30年代的好朋友,同为鲁迅关心的弟子,而巴金又是最对不起胡风了——1955年,批“胡风反革命集团”时,和胡风已有20年深交的巴金,竟在上海作协多次主持批胡大会,奋勇当先写下一篇又一篇的批胡檄文。当人们为鲁迅先生曾有不相信胡风是特务,赞扬胡风的文章而为难时,巴金奋起反驳:那是先生受了他的骗!最后一根可能救胡风命的稻草就这样被巴金给掐断了。……可是当改革开放后,当巴金已在大呼忏悔,已经明知胡风是冤案之时,却依然没有真正用行动忏悔。巴金后来自述:“去年(1985年——笔者注) 3月26日,中国现代文学馆正式开馆,我到场祝贺。……我行动不便,只好让朋友们过来看我,梅志同志同胡风来到我面前,她指着胡风问我:‘还认得他吗?’ 我楞了一下。我应当知道他是胡风,这是在1955年以后我第一次看见他。……这以前(也是八十年代了——笔者注)他在上海住院的时候,我没有去看过他,也是因为我认为自己不曾偿还欠下的债,感到惭愧。”——这是什么逻辑?“不曾偿还欠下的债”,就可不去向受害者道歉?就不能用负荆请罪来偿还一下?明知自己对不起胡风,明明宣称要高举忏悔大旗,却就是不主动当面向受害人道歉-—“欠债越多越不用还”,这是“惭愧”还是顽固?可以不远千里从上海到北京开会,却不能走动几步在会场所在地登门看望胡风,这说得通么?胡风出狱后在上海治病,同在上海的巴金,经常去医院的巴金,居然可以因为惭愧而不去当面向胡风致歉,这是真话么?!更虚伪的是,“第二天上午我出席作协主席团扩大会议,胡风由他女儿陪着来了,坐在对面一张桌子旁边。我的眼光常常停在他脸上,我找不到过去那个熟悉的胡风了。……我打算在休息时候过去打个招呼,同他讲几句话。但是会议快要告一段落,他们父女就站起来走了。我的眼光送走他们,我有多少话要讲埃……我想起一句老话:‘见一次少一次。’我却想不到这就是我和他的最后一面。……我终于失去了向他偿还欠债的机会。”(《随想录》·《无题集》 P172)
这是忏悔吗?十足的狡猾!伪君子!同在上海不去登门道歉,同在会场不去当面忏悔,而是要等到胡风死去了,才写下这种耍弄读者的 “忏悔”——这不是在向胡风忏悔,而是沽名钓誉的洗刷与狡辩!对一个自己迫害过的人,如此无情,还事后借机骗取高风亮节之声誉,这是何等地残忍与无耻……
我看“残忍和无耻”这样的话要奉送给朱老自己,进入八十年代,巴金已是风烛残年,真的是一抬腿就去看望老朋友了?“胡风出狱后在上海治病,同在上海的巴金,经常去医院的巴金,居然可以因为惭愧而不去当面向胡风致歉……”这话说得太有水平了,说他有水平是因为朱老总以自己完美的圣人的标准来要求一切人,而以自己的要求来作为天条,如果巴金不执行就是“无耻”“伪君子”。多霸道,多真理啊!退一步说,胡风去世了再写文章道歉怎么就不算道歉,我看这说明这个歉倒得更真诚,否则人都死了,还去多此一举干什么?更何况,巴金何止是在胡风去世后,在胡风生前,巴金就曾说过:“批判胡风的时候,我也‘人云亦云’,站在批判者的一边。现在他早已恢复了名誉,恐怕没有反革命的事吧,我在反省自己当时的言行。不了解事实的真相就发言,这是不行的。”这是巴金1981年5月 19日跟《朝日新闻》驻上海特派员田所的谈话,公开发表在当年5月25日的日本《朝日新闻》上,1984年9月曾收入百花文艺出版社1984年9月出版的《巴金创作生涯》一书中。说这话的时候,胡风集团冤案的平反工作还留着很多尾巴呢!但朱老自然可以看不见,幸亏丧尽天良的人并不多,贾植芳教授在巴金去世时发去的唁函中是这样写的:
在举国哀悼巴金先生逝世的热潮中,作为一个90岁饱经沧桑的老人,我正在翻阅这些年的日记,检视自己在人生漫长旅程中的脚印。我发现在自己1981年6月2日的日记中,有一则与巴金先生有关的史料,今抄录如下,将其呈献于巴金先生遗像前,作为对他不幸逝世沉痛哀悼的同时,表示我对他崇高人格力量的敬佩。
“小李下午送来一张上月25号的日本《朝日新闻》(夕刊),那上面有该报上海特派员田所的巴金访问记。其中巴金对记者说:‘胡风批判那时,由于自己的“人云亦云”,才站在指责胡为反革命的人的一边。现在他已经恢复了名誉,并没有所谓反革命的事实。我对于自己当时的言行进行了反省。必须明白真相才能行动。’这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为反胡风而向国外发表声明的中国作家,而这样的人在中国如恒河沙数也。”
巴金先生的精神永垂不朽!
作为胡风案的“同案犯”的贾植芳能够说出这样的话来,足以证明世间自有公道在。
作为杂文家的朱老太会写文章了,先是大事渲染巴金与胡风怎么亲如兄弟,接着渲染巴金怎样陷胡风之不义,里里外外要判巴金一个“可恶”罪。但有一点是不能含糊的,在批胡风的运动中,巴金最多是一个跟从者,而不是一个主持者和主使者,但朱文就差说是巴金亲手将胡风送到大牢里去了。如“最对不起胡风”,“竟在上海作协多次主持批胡大会,奋勇当先写下一篇又一篇的批胡檄文”,“最后一根可能救胡风命的稻草就这样被巴金给掐断了”。拜托,别用这样吓人的字眼去唬人好不好?!同样白纸黑字俱在,巴金在《文艺月报》《人民文学》上发表的那几篇批判胡风的文章还没有被人烧掉,再对比一下同期刊登的其他文章,巴金的角色一清二楚,或者说像巴金这样的作家,在当时谁没有写过几篇这样的文章?历史的责任不容推卸,但也不能肆意夸大,评价一个人需要放到具体的历史环境和这个人的处境中来讨论,剥离了这个背景将巴金的事情孤立地放大,那是对前人极大的不公平。把鸡毛小事拔出来夸大到什么历史、命运上,如果用同样的逻辑,我还可以说巴金是当年抵制批判胡风的勇士呢,因为他挂名主编的《文艺月报》因为迟登了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第三批材料还被当时的上海市委宣传部批评,还写了检查呢,几年后巴金还为这件事抗议过的。巴金没有往自己脸上贴这个金,但一个“有耻”的人也不能随便往前人的头上倒屎盆子,否则,那真是“欺骗消费者”,尤其是没有经历过那个暴风骤雨年代的年轻人。有一点补充似乎并非没有必要:真正断了胡风救命稻草的人到九十年代还曾坚称自己“绝不忏悔”。

批评家谢有顺曾经说:“人有软弱的权利”,我看这话应当改一改:讲真话的人才会软弱,讲真理的人从不软弱,因为他一贯正确。这话还可以补充一下,当事人有软弱的权利,而旁观者则有批判的权利,因为站着说话从来都不嫌腰痛,而且完全不顾实际情况的批评、批判则不但腰不痛,还很过瘾,还能捞到坚持真理、伸张正义的稻草。因为你从不曾置身于那样的处境,你就永远有主动权,永远不会犯错误,像生在文革后的一代人永远不用担心自己会有文革中的污点一样。问题还不在这里,而是你从什么立足点上去批评有过历史污点的人?是与人为善从中汲取教训,还是别人倘若不是与你一样清白就得去上吊?换一句话说,你能否设身处地地想一想,你处在同样的环境中会怎么做?为什么没有扪心自问却尽是指手画脚呢?如果这样的话,这次的《收获》事件倒真是一泡尿照出了朱老自己的面影。首先看看巴金与《收获》究竟是什么关系,早在1987年,巴金就曾撰文讲得很清楚:
想着《收获》,我不能不想到靳以,他是《收获》的创办人,又是《收获》的主编,我不过是一个挂名的助手。
有一次大家在一起谈到靳以从前编辑的大型刊物,为了体现“双百”方针,有人建议让他创办一份纯创作的大型刊物,靳以也想试一试,连刊物的名字也想好了。我没有发表意见,说真话,各种各样的大会小会几乎把我的精力消耗光了,我只盼望多放几天假,让我好好休息。因此我没有参加《收获》的筹备工作。靳以对我谈起一些有关的事情,我也只是点点头,讲不出什么。我答应做一个编委。连我在内,编委一共十三人。我说:“编委就起点顾问的作用吧,用不着多开编委会。” 《收获》的编委会果然开得少。刊物在北京印刷发行,因为靳以不愿把家搬到北京,编辑部便设在上海,由靳以主持。大约在创刊前三四个月,有天晚上靳以在我家聊天,快要离开的时候,他忽然严肃地说:“还是你跟我合编吧,像以前那样。”就只有这么一句,我回答了一个字:“好”。一九三六年他到上海编辑《文季月刊》,就用了我们合编的名义。我们彼此信任。我这个习惯于到处挂名的人,听见他谈起刊物的工作,常常感到惭愧。我不能不想他怎样每期看那一百多万字的来稿。
(均引自巴金《<收获>创刊三十年》)
很清楚不过了,巴金是《收获》的挂名主编,同时巴金还长期担任过上海市作协另外一份刊物《上海文学》(前身为《文艺月报》)的主编。别说什么1999年巴金生病以后,就是六十年代,巴金生龙活虎的时候也不是像某些人想象的那样,到编辑部去上班,决定用什么稿子,甚至决定人事安排。而编辑部有实际主持工作的人,巴金之于刊物是写稿,偶尔出点主意,甚至偶尔出席几次编辑部举办的活动,当然,编辑部出于对他的尊重在一些重大的事情和重要的稿件上也会向他汇报、征求他的意见,仅仅是意见而不是决定权,因为真正的决定权在于刊物的主管单位作家协会的党组那里。这不是什么秘密,而是尽人皆知的事实,中国的一些重要作家如郭沫若、茅盾、曹禺等人都曾经挂过这样的名,不少文学刊物也是由副主编主持工作的。国外的一些德高望重的文化人担任某一协会或刊物的名誉性职务也并不少,没有见到谁出来状告他们“商业欺诈”、“严重欺骗消费者”,当然可能他们的维权意识不强,但朱老的意识也太强了,强到可以随意构想事实的地步:
这历史说明,巴金已成为《收获》杂志终身主编。1957年,巴金先生53岁,而今,巴金已是过了96岁生日之望百老人了,但他仍然是“在职干部”——《收获》主编可能要算个厅级干部吧(巴金的一些“副主席”、“主席”称呼也许只能算个虚位,实职还是《收获》主编)。
巴金连个档案关系都没有,何来的实职?还什么“厅级干部”,仿佛朱老就是组织部长似的,说得那么肯定;这种装糊涂真是阴险得可怕,因为只要对方不是按照他的想法来做就有不赦之罪,多么霸道啊。更离奇的是在后边,朱老一面气势汹汹地说《收获》是国家的刊物不容“家天下”,一面又说是巴金指定了女儿做了第一副主编,并大家发挥:“试想,在如此父女执政的单位里,能有真正的民主监督么?在《收获》里,谁敢批评巴金?谁敢批评李小林?在如此失去监督的独立王国里,《收获》发稿除了‘顺巴者昌、逆巴者毙’的发稿规律外,还可能有另外的选择么?我虽从未给《收获》投稿,亦可武断一句:一切与巴金‘政见不和’之人的稿件,万万莫想上《收获》。”句句是真理,可惜文不对题,更重要的是这个发挥这个真理的前提就不存在。既然是国家的刊物,作为挂名主编的巴金哪里有什么权力来指定自己的女儿当副主编?如果说巴金是实职的主编(连这个“如果”都不存在),那么连他都需要上级组织任命,他哪里有权力去任命继任主编,作为著名杂文家的朱老难道对这点国情都如此无知,真让人怀疑他那些挥斥方遒的文字都谈些什么?!大概是真理障目不见泰山了,看来朱老是生活在月球上,这就难怪写起文章总能高屋建瓴了。
朱老在大谈什么“封建性”,令我敬佩的是把鲁迅挂在口头上的杂文家的思维竟然这么简单,因为在他的眼里,父亲是主编,女儿是副主编就是“家天下”,甚至是“失去监督”的什么“独立王国”,而完全不顾大概也不愿意去了解一下实情。实际的情况是巴金仅仅是个挂名的主编,而《收获》杂志自新时期以来,先是由萧岱主持工作,接下来是李小林协助萧岱主持工作,但1986年开始就由李小林独立主持工作一直至今,可以说如果说《收获》是 “当今中国最好的文学刊物之一”,那么是李小林为它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也是李小林和一班编辑共同造就了新时期以来《收获》的辉煌,这是有着起码的公正心的人都不能否认的,那么李小林当这个第一副主编、主编是实质名归的。为了工作和为了刊物,这个用不着去避这个嫌,何况这个副主编和主编也不是巴金指定的,是严格按照组织程序确定的。这么说来,这样高论完全是无稽之谈:“当然,巴金先生的女儿李小林现在是《收获》杂志的主要负责人。但有谁能证明,女儿即等于父亲——李小林纵然再能揣摸其父巴金的思想编辑风格,也只是模仿而已。而这种模仿的赝品,绝不能等同巴金风格真迹——实际上,‘十年动乱’结束以后,巴金复出重任《收获》杂志的主编,不时冒一点风险,使不少险遭扼杀的冲破政治思想禁区的优秀作品得以面世……”“因而,以巴金女儿主持《收获》为由,说仍可标 ‘巴金主编’《收获》杂志,实为一种有意无意的封建血统论或商业欺诈。”实际上,朱老的那个“实际上”也不是“本人亲自领导编辑部和主持编务”时候做出的事情,巴金从来也不曾“本人亲自领导编辑部和主持编务”,女儿也用不着模仿父亲风格去主持刊物,她自己完全可以去编辑刊物,“巴金主编”这四个字更在于昭示这份杂志的精神传统,它所具有的更多的是象征意义。如果说这是商业欺诈,那么建议朱老将期限从1957年算起,建议朱老将被告的名字列入郭沫若等人,乃至当今的更多的文化名人、国家领导人,因为他们身上都有几个甚至一些这样的名誉性职务。同时建议,哪怕专对巴金一人,也应该同时状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国作家协会,包括他们的委员和会员,因为巴金直到去世还担任着这两个组织的领导人,而且经过选举的。这情况跟《收获》的主编完全一样,放着这个不理,单单去告一份文学杂志社,未免给人欺软怕硬的印象,“欺软怕硬”可不是好汉,反而容易让人骂为孙子。
说一点细节吧,令朱老义愤填膺的是2005年第6期的《收获》杂志中夹了一张2006年征订材料,上面竟然标注着“巴金主编”,于是朱老就一口咬定《收获》失去诚信、商业欺诈等等,并非常不“封建”地运用现代的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的神圣权利。说实话,不论法院如何判决此事,朱老的行为都让我这个长着猪脑子的人莫名其妙,我不明白这是出悲剧还是闹剧。我没法不这样想,因为大凡出于与人为善态度的人都会对《收获》的“过失”也好、“罪行”也罢持理解态度,从而也会发觉《收获》的那个歉道不道根本没有什么意义。——可能我的想法太“封建性”了?听听杂志社的解释吧,这是该杂志副主编程永新接受媒体采访道出来的缘由:
《收获》杂志副主编程永新接受早报采访时说,对于出现2006年《收获》由巴金主编的问题,他表示并非为促销有意为之,也谈不上是个错误。……
他同时表示,即使是故意为之,这种做法在出版界也有先例。《万象》、《小说选刊》在该杂志的一些顾问去世后,也并没有立即将其名字撤下,往往会再放几期以示纪念,在征订广告上打出巴金主编的字样即使是故意为之也情有可原。“有利益可得才会采取欺诈手段,是否由巴金主编根本不会对《收获》的销量产生什么影响,事实上,2006年第一期印有‘李小林’主编的《收获》销量还略有上升,朱健国此举不知有何目的。”程永新说。
我觉得这个解释是合理的,多大的事儿啊?说“欺诈”,我认为要从主客两方面来看。从主观方面来说,要是蓄意的、有目的和有利可图的,如果巴金去世了,《收获》编辑部刻意封锁消息谋了多少订数,这是欺诈。可偏偏就是在这一期的《收获》上,他们还刊出悼念了巴金的专辑,杂志社没有丝毫隐瞒的意图,它欺诈了谁呢?朱老认定巴金是《收获》欺诈读者的资本,可现在《收获》自己都宣布了巴金的去世,请问你见过这么愚蠢的欺诈者吗?从客观上讲,巴金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他的去世家喻户晓,且《收获》第六期已经刊登悼念巴金的文章,征订宣传夹页不会让读者造成误解。否则,你把读者当成什么了?以为大家都弱智到这个程度啊?所以这件事大多数读者哪怕觉得有一处小小的矛盾,也会善意的一笑置之。哪怕是《收获》杂志社有意为之,我也不理解为蓄意欺诈,而认为《收获》的做法和解释也合乎常理常情(该死,我又封建了,应该讲法律),这至少也是表示对刚刚去世的主编的一种尊重、敬意和怀念,一个杂志社和他的读者总是要讲一点感情的,不能人一走茶就凉,连个名字都不能出现。但朱老的想法就是比我们高明、比我们现代:
但是“《收获》2005年第6期”可是在巴金逝世一个多月后才出版发行,这一页宣布“巴金继续主编2006年《收获》”的“活页广告”,无论先印与否,完全可以不插入发行。当然,这会损失许多银子!可是,“一代文学巨匠巴金”的亲属、部下,会缺少银子?稀罕银子?
说得多好啊,尤其是后一句,多么有气势啊,多么冷漠啊,真应了前面说的站着说话不嫌腰痛啊,真实连“优待俘虏”的机会都不给啊。忘了在哪篇文章中,朱老曾经写过“从‘流氓’升格为‘疯狗’” 这样一个小标题,这个世道让我觉得应当颠倒一下了,有的人早已从“疯狗”升格为“流氓”了。

至于巴金究竟是几流的作家,贡献了几流的作品,恐怕不是哪一个人说了算的,也不是三句话两句话像判词那样就说清楚的,巴金毕竟是作品印行了半个多世纪并产生过重大影响的作家,这恐怕并不是用“历史的偶然”可以解释得了的。你可以不喜欢他的作品,这可以显示你比他高明、聪明,但对于这样一个作家,如果无视他的存在,那只能证明你的愚蠢。
对于一个作家和作品的评价是个严肃的学术问题,用疯狗和流氓的办法恐怕都不行。所以还是留待历史去检验吧,因为朱老等人批评巴金作品的词儿实在不新鲜,半个多世纪之前早就有人操练过,不幸的是那些真理在握的人早就不知去向了,而巴金的作品却还在一版一版地印—— 这可能是历史的悲剧吧?但这决不是巴金的悲剧,而是那些真理贩卖者的悲剧,他们永远正确,永远横扫一切,最后连自己都扫除了。
但有一点似乎还应当说一说,那些真理的贩卖者吆喝真理吆喝惯了,可能容易产生错觉,以为自己就代表真理,就是真理了,完全忘了自己最多是一个小贩子。至于巴金,他从来就没有以“伟人”“巨匠”自命过,他也从来不是永远正确,反而倒是不断地反省自己的过错。在这一点上,不论多么伟大的后来者,学学他似乎没有什么不好。因为巴金提一个什么的时候,从来也没有把这个东西当作真理的大棒横扫一切,而是首先要求自己和反思自己,甚至从不肯轻易地放过自己,他有心灵的欠债,有羞耻感,而我们许多人没有这些,由此他确实就把我们比矮了。至于朱老,真理掌握的可能比巴金多,也永远比巴金正确,可是在这一点上跟巴金比,我认为:不配!

上面的文字偶然被一位朋友看到了,他瞥了我一眼,轻声问道:你是不是很无聊啊?
我嗫嘘答道:有点儿……
他怒喝:你不是有点儿,你是相当相当地无聊!
我哑口无言。
2006年3月12日
作者:林夕儿2006 回复日期:2006-3-19 22:39:50
早已看过朱健国的文学,原本心里也有疑惑,现在却很清楚了
作者:林夕儿2006 回复日期:2006-3-23 21:37:28
文章虽然长了点,读读却很有意思
作者:yclrguo 回复日期:2006-3-24 23:42:47
朱健国有思想的锋芒,有文字的功底,但有时却过于浮躁,缺少深层次的思考。
作者:林夕儿2006 回复日期:2006-3-26 21:45:02
为各种原因浮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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