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总理默克尔承诺2009年前催生欧盟宪法条约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4 19:56:52
德国总理默克尔11日表示,德国在2007年上半年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期间将寻求制定一个“路线图”计划,力争使新的《欧盟宪法条约》在2009年欧洲议会选举前产生,并同其后的轮值主席国葡萄牙和再后的斯洛文尼亚保持密切合作。
默克尔当天会晤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时表示,德国希望在2007年夏季结束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之前能够使欧洲宪法产生一份清楚的时间表、路线图。而到2009年欧盟议会选举之前,欧盟的全部二十七个成员国至少应该就宪法时间表达成一致。
默克尔说:“我们需要这个条约产生在下一届欧洲议会选举之前,我们将朝着这一目标展开行动。”据悉,她还表示,反对修正目前的欧洲宪法草案以使其更容易获得全部欧盟成员国的认可。
由于法国在2007年5月份总统选举前难以在《欧盟宪法条约》问题上有所作为,默克尔承认,在2007年6月30日德国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结束时,不可能在《欧盟宪法条约》问题上取得突破。但她强调德国将努力寻求在这个问题上制定一个“路线图”计划。
至于荷兰领导人有关取消“宪法”字眼、并大幅缩小其内容范围的要求,默克尔反驳说,“它必须是一部配得上称为宪法的东西,而不仅仅是一套制度性质的规则。”
她说,2007年3月25日欧盟将在柏林召开特别首脑会议,纪念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的《罗马条约》诞生五十周年。
默克尔在谈到关于德国担任轮值主席国期间欧盟工作重点时表示,将主要包括经济改革、创造就业机会及能源安全等。
巴罗佐则表示:“人们对德国出任欧盟轮值主席国抱有很大期望,但是把所有负担都压在德国的肩上也是不公平的。”他承诺,欧盟委员会将支持德国的工作。
另据了解,法国和荷兰在2005年举行的全民公决中否决了《欧盟宪法条约》,使欧洲一体化进程受挫。今年6月出席欧盟首脑会议的各国政府领导人一致同意,在2008年年底前就《欧盟宪法条约》的前景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