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合一”轨交图很难做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8:44:15

把轨交线路图叠合在城市地图上,才能帮助乘客定位、定向,但上海没有。年初,一位市政协委员建议制作张贴,但过了10个月也未见现身——

 

“二合一”轨交图很难做吗

 

    近日,在上海市政协委员提案跟踪活动中,卢永毅委员旧话重提她的一个“老建议”:轨交站里可不可以张贴将城市地图与轨交线路图“二合一”的“叠合式地图”,因为“现在的线路图是抽象的,能告诉乘客在哪站换乘等信息,却不能帮助他们定位、定向”。卢永毅在今年年初的上海“两会”上就提了这个建议,但10个月过去,她心目中的便民地图至今未见现身。这事儿很难办吗?

    到过多个国家的卢永毅发现,巴黎等大城市的轨道交通站点有两种样式的指示图,一为叠合在城市地图上的轨交网络总图;一为没有地图背景,只有线路、站点名称的抽象形式的轨交线路图。再看上海,抽象形式的线路图已广泛使用,但版本还不够统一,颜色、样式不一致,不利于乘客快速识别;而能够提供更周到的定位、定向服务的叠合式轨交网络总图,我们没有。她在年初上海“两会”期间提交《关于进一步做好上海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设计,提升站点空间设计的若干建议》的提案,其中写进了增加“叠合式地图”的建议。

    记者了解到,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申通集团部分采纳了卢永毅委员的建议,统一了所有站点上抽象线路图的版本,但叠合式的轨交网络总图依然没有。为何“难产”?申通集团今年5月11日在给委员的答复中解释:“我们也曾考虑过将轨道交通总图叠加在城市地图之上,以便于乘客掌握出行方向,然而上海市城市地图是由上海市测绘院授权并提供的,同时国家明确规定道路图的著作权、所有权属于市测绘院,企事业单位无权擅自利用城市地图进行张贴、宣传等经营活动,否则将涉及侵权行为,故该方案一直未实施。”

    记者就此事采访申通公司有关人员,他再次表示了“爱莫能助”的意思。“那么,有没有考虑通过其他方式取得地图使用权,比如购买版权?”对方回答:“购买版权不是一句话那么简单的事。”

    记者转而采访市测绘院。据介绍,制作这样一张“叠合式地图”是完全可行的。所需程序为:申通公司先向测绘部门购买一张上海地图的底图,制作完稿后加上用途、使用地点等的说明,送测绘院管理办公室审核,双方订立协议合作,“如果这张图是公益用途,我们可以进一步沟通”。

    卢永毅感叹,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制作一张公益性地图成了空谈。得到其他委员的呼应,她决定在明年年初的“两会”上再次提出建议,请各相关部门会办。卢永毅希望各部门之间建立长效协调机制,促进彼此合作,以更好地解决类似问题。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章载明,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合同或者取得许可,合同内容包括许可使用作品的方式、范围、期间、许可费的付酬标准和办法。市政协委员、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高级研究员游闽键说,解决“叠合式地图”问题有两条途径:一、轨交运营部门向测绘院支付许可费,获得使用权,这个费用并不高;二、为乘客提供指路服务与商业用途是两码事,前者属公益行为,可以协商市测绘院无偿授权。“两个部门都是公益性的政府支持单位,通过协商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应该将简单问题人为地复杂化。如果这样的事情还需要上级单位牵头,办事效率的折扣就有点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