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军妓制度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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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台湾国民党设立“军中乐园”,声称是自我宣传德政之一,并说这可以防止性病,但事实上效果却不彰,“军中乐园”虽然要求阿兵哥要戴安全套,但是很少有人愿意。有一次蒋经国问一个得了性病的老兵:“你为什么不愿意戴安全套?”老兵夷然答道:“报告蒋主任,你穿袜子洗脚吗?”蒋经国闻之语塞。可见当时军中的“保险教育”推广的早,但阻力可不小。
军中乐园和姑娘们签的是合约,在外岛一期半年,期满可续约;台湾本岛则签得更长。早年“八三一”劳军的姑娘是由偏远的山地找来,或以种种名目和款项,进入“八三一”,也造成原住民部落的严重问题。虽然在此之外,山地女子下到都市谋生不易而堕落风尘的大有人在。
本岛姑娘多为亲人卖到茶室,卖者拿走巨款,留下来的出卖灵肉者则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涯。而外岛人来源,有许多是本岛偷跑的私娼被捉到后,即被卖到外岛。其它据传也有女受刑犯自愿到外岛充当姑娘,经同意签字后前往,多以防害风化或吸毒罪者多;桃园当年发生鸳鸯大盗抢案,男的依军法判处死刑,女的便自愿到外岛献身报国,此一故事流传甚广。当然,也有许多是为了家庭生计,为了弟妹而自我牺牲,自动走入本岛或外岛军中乐园者,人生至此,也只有徒呼苍天了。
依金门防卫司令部人事资料统计,在1990年服务的姑娘,平均年龄为31.2岁,教育程度以小学、国中居多,高中、大专的虽有但仅寥寥数人。当然,若时间往前推个十几二十年,十五六岁、十七八岁的少女也有。1986年7月,庵前军官部曾有一个刚满十六岁的女孩子接客,一时造成轰动,这个小姑娘,一天接客多到四十几个军官,三个月下来,接客次数超过三千次,赚了四五十万元。后来,这位小姑娘的家人产生怀疑,才把事情掀了出来。原来,她是经人介绍去金门工作,却不知道是在“八三一”当军妓。后来,掮客被判了十个月徒刑。
假使时间更推早,在1960年代,“八三一”的妓女被骗、被抢、被卖的比例更高,当时强迫女子卖身事属常见,尤其背后有个狠心的父母或困苦的家庭,凿比当时价位,一两万元就足以令她被一卖、再卖,永远也脱离不了皮肉生涯的锁炼。对于军妓的业绩,台湾本岛是以高压式来强迫管制,外岛则拥有“返台假”的大权,成为除了金钱收入外的最有力的控制王牌。
由于接客有下限而无上限,因此,太老、太丑、服务态度太差者,生意若不好,吃藤条、火烫等,是家常便饭;在军中发饷或国定假日,官兵蜂涌而至,一天接客二三十次是平常的事,但如果超过五十次便有奖励。有些军中乐园甚至举行大比赛,七十次以上的优胜者,甚至还放鞭炮庆祝,真不知今世何世,令人慨叹。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真正属于她们的日子,除了月事来临以外,大概也只有三八妇女节了,因为只有这一天她们可以拒绝接客,可以完全安静的休养!像是端午节、中秋节、各种国定假日,大家都在团圆,那她们呢?却得要“加强战备”,卖笑卖身,尤其是“九三军人节”这一天。姑娘从良在早年乱世中比较普遍,但过得下去的却是少数,马祖有一姑娘嫁给了老士官,却始终不肯跨出大门一步,怕见人,因为那里的战士几乎都买过她的票,试想想,走到大街上,满街的人都买过你,那滋味想必非人可忍受吧!
在“立委”强烈要求下,1990年11月30日深夜,军中乐园结束营业,正式走入历史。1989年9月30日在台湾立院反对“军妓”存在的压力下,台湾军方废除了“八三一”,但为避免官兵适应不良,还先行转手给民间经营一段时日,至次年11月底才正式结束营业。1992年11月11日,小金门西方村发生九岁女童遭士兵奸杀案,1993年10月12日再发生大金门阳宅村七十七岁老妇人遭战士强暴致死案,同年底国立金门高中也传出女生遭侵入校园的阿兵哥骚扰事件,一度让恢复“八三一”的声浪高涨,但最后终以不能再走回头路,结束一场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