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公务员发誓不当贪官(新京报 2006-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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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公务员发誓不当贪官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8-17 4:18:57 · 来源: 新京报
广州开通首个预防青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专业网站

前日上午广州市启动廉政文化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
《新快报》供图
本报讯据《新快报》报道广州市廉政文化周前日上午启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当日,全国首个预防青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专业网站“清源网”亦开通。
在广州市国税局团委副书记黄智明的领誓下,500名公务员身着整齐的制服站在广州市第二少年宫内,举起右手庄严发出了廉政为公的铮铮誓言:“我宣誓:我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利;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当人民的好公仆。”一名参与宣誓的公务员称,有了这种宣誓,至少在心里面有了一个警示,以后真的遇到什么事情,就会想起自己曾经宣誓过“不贪污”,这样,就能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
在启动仪式上,广州海关、广州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的领导还共同点击开通了清源网。
据悉,清源网站(www.qyw. gov.cn)是全国首个预防青年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专业网站。
http://news.thebeijingnews.com/0565/2006/08-17/015@041857.htm
相信宣誓,宣誓就有价值
www.thebeijingnews.com · 2006-8-17 1:01:30 · 来源: 新京报

广州市廉政文化周日前启动,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当人民的好公仆。”令人深思的是,原本应该是平凡的一幕,却在网上引起极大的反响。有人认为,这种宣誓不过是“走过场”,是“廉政秀”。显然,“廉政宣誓”成为了“新闻”。在我们看来,网民们如此反应,才是真正需要思考的“新闻”。
事实上,近年来这种廉政宣誓已经屡见不鲜。譬如2005年11月,山西省新提拔的256名厅局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廉政宣誓并签署廉政承诺书;今年4月,四川百名医务工作者宣读了“廉洁正直,不谋私利,廉洁从医”的倡议书;同月,江苏铜山县国税局稽查局等工作人员进行过类似的廉洁宣誓,以此来教育税干牢记光荣使命,做好本职工作。
不可否认,政府廉政与否,必要的制度建设是最为重要的一环。正如历史学家黄仁宇所说,几千年中国历史曾经留给我们两个教训,一是“没有数目字管理”,二是以道德代替法律。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法律与道德并非时时对立。进步的道德同样是法律最有力的补充,是法的精神有力的支持者与辩护者。正因为如此,在我们进行一个开放社会的法治建设的同时,仍然要不遗余力地进行公民道德文化建设。
有种观点认为一切誓言都是形式上的,是毫无意义。
这是一种关于誓言的“虚无主义”倾向。本质而论,人们对未来的任何言说都是可能有“风险”的,因为未来并没有发生。
因此,一个人在宣誓中所表达的不过是自己对未来生活的一种预言。稍有常识的人都知道,任何预言都有可能失灵。
有鉴于此,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尽一切可能让好的预言得以实现。我们与其怀疑宣誓者的善意及其誓言的价值,不如在认可这些誓言的基础上,共同促进一个誓言可以实现的良好环境。
与此同时,还应该警惕的是,一个社会对誓言的看法,将会影响到宣誓者自己对誓言的态度。每个人对世界的看法都是他人道德环境的一部分,如果谁都不相信有关“公正与廉洁”的誓言,无疑是我们建设公民道德过程中的一个巨大损失。倘使我们否认宣誓的价值,就意味着那些诚心诚意的宣誓者的宣誓,只能靠自我道德的自律,而缺少众人道德的他律,而宣誓也在众人的不信任中,失去了它原本积极的意义。
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法律见证道德的底线,道德见证法律的高度。正因为此,我们相信在道德与法律之间有一条可以互相抵达的桥梁。法律之所以成为必要,就是在维护众人认可的道德,而真正的道德,同样应该始终如一地贯穿法的精神。正因为此,我们在广州500名公务员的廉政宣誓中读到这样的字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这与其说是道德的承诺,不如说是对法的精神的承诺。
当然,鉴于现实中不少公务人员最终违背了廉政誓言,众多网友对宣誓行为产生不信任,亦属情理之中。但这不应该成为我们否认宣誓本身的价值的理由,相反,这应该是我们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让宣誓能够得以坚守的动力。
应该看到,转型期的中国,正在面临一场史无前例的制度建设与道德重构。无疑,道德的自律与法律的他律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两支力量。这意味着我们要在法治精神和公民道德文化建设方面齐头并进,同舟共济。
http://comment.thebeijingnews.com/0728/2006/08-17/015@010130.htm
公务员廉政宣誓顶不住利益诱惑
2006-08-18 10:19:01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
中国观察之任剑涛专栏
传媒日前广泛报道,广州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庄严宣誓,“以后当了官永不贪污”。正式誓词响当当的,“我宣誓,我是一名国家公务人员,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无私奉献;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依法履行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恪守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不徇私情,不谋私利,不滥用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当人民的好公仆。”这类事情似乎时有耳闻。就像传媒罗列,山西256名新提拔的厅局级干部进行了廉政宣誓,江苏国税进行了廉政宣誓……宣誓真是何其多也!
有评论者善意地指出,这种宣誓作用可能微乎其微,但总还是“有比没有好”,起码对于有良心的官员还是有一定的震慑作用的。其实,面对国家公务人员的滥用权力、公权私用、贪污腐败,我们对于这些有点见惯不惊的宣誓,确实也只能做这种不咸不淡的善意理解了。问题只是,各地公务人员,从高级干部到刚刚入行的初级公务员,纷纷宣誓永不贪污,会不会真正具有这些良心震慑的作用呢?追问下去,都会成为疑问。
人是复杂的动物。他可以是道德人,高尚起来的时候谁都会感动。因为他高尚得不计较个人一切得失,毫不利己、专门为人。但他也可以是经济人,斤斤计较、患得患失,除了自己的得失,别人的得失不在关心的范围之内。同时,他还可以是政治人,对于权力如痴如醉、阴谋阳谋一齐上阵,将对手置于失败境地。不是说人只能是这些假设的人中间一个特定种类。无论怎么说,人都是社会人。他在实际的社会处境中,可表现为其中任意的假设形态。在生活中他究竟具体表现为啥样子,就要看他处在什么样的环境和条件中了。假设的道德人、经济人、政治人不是真实的人,但是为我们观察真实的人提供了工具。当利益摆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他的道德心可能发作,发挥限制他的利欲心的作用。但是一般说来,利欲心比道德心更真实、也更现实。当一个人在谋取权力的过程中,发誓要将公共权力公共使用的时候,他的道德心也许是真诚的,但是他有朝一日真的握有权柄的时候,政治权谋的严酷现实会将道德心蒙蔽。这就是一个人所共知的现代道德事实。
我们不否认,刚刚加入公务员队伍人员在发誓当官决不贪污的时候,刚刚上任的高级职位的官员在发誓决不公权私用的时候,道德上都是真诚的。因为,就在发誓的当下,他的良心是处于发动的状态,他自己和同事的真诚也具有相互传递的功用。发誓的现场,是一个道德功用发挥绝对引导作用的场所。这个时候,不论作为新加入公务员的你有什么样远大抱负,都还没有变现的当下性。所以,在对未来预期的时候,与职位、与权力相关的利益,还与发誓现场没有任何瓜葛;这个时候,不论作为新晋的高级官员的你有什么要施展的宏伟蓝图,也都还没有到动员资源的关头。因此,在没有与权力相关的利益发生关联的情况下,你也可以将自己尽情地安顿在自我信任的位置上。
问题在于,发誓完毕之后,真正进入了工作状态,你的位置与权力开始起作用,相关的利益关系开始围绕在你的身边,你的一个言行决定一个商业行动的成败、影响一个部门甚至一个地区的发展,而你可以在这么办的同时又可以那么办,似乎还不至于导致前途毁灭——利益与用权两相得益,此时你发誓的那种道德纯粹性就会经受利益诱惑的功利性考验了。并不是说公务员、领导都是在违法与犯罪的边缘谋求利益,以至于利益变成了他们丧失公心的唯一导因。有时候利益实在来得不经意,而且没有任何风险。好像还不违背你的道德誓言,你如何抉择?这个问题事实上一开始就摆在了公务员的面前,并不需要等到他当官了才成为一个问题。只不过一旦当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导致的社会危害就大了。
于是,与其倡导、相信并普及发誓倡廉,不如引进严密的制度程序。即使你想贪,也因为制度严密,想而不得。从而真正保证道德发誓成为行动现实。所谓发誓赌咒顶不住利益诱惑,道德宣称不如制度制约,申明的就是这个道理。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southnews/spqy/shiping/200608180588.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