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最大起重船或成“烂尾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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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最大起重船或成“烂尾船”
编辑:国际船舶网   发布时间:2009-10-22 7:41:31   投稿   转发
“这件事情目前还没进展。”朱保国对本报记者透露。
朱保国表示,今年3月就已停止造船计划了,但我们对两艘船已经分别完成了70%至80%的建造工作,但SMI到目前为止只付了2000万元,却向我们和Essca公司提出索赔2.8亿美元,理由是起重船未能按期交付,这笔索赔款项是他们的运营费用。我们估算了我们的损失,则向他们提出2.9亿美元索赔。”
据了解,CPLEC拿到的其实是转手合同。2007年5月30日,ESSCA(香港)公司与SMI签订了HTV起重船建造合同,合同约定交船期是2009年5月30日。
2007年9月12日,ESSCA和CPLEC签订造船合同。此后,SMI要求将交船期调整为2009年8月31日,CPLEC和ESSCA根据其要求调整了船舶建造计划,并提交给SMI。
2008年4月10日,SMI、总承包方ESSCA和CPLEC在施工现场举行了隆重的开工仪式。“但是仅仅8个月后,SMI方面就出现了资金问题,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朱保国说,这两艘船的总造价共10亿人民币左右。但是由于设备和采购是由船东负责,所以我们到目前只花了5000万元,而对方只付了2000万元。
“实际上是船东的资金状况出了问题,现在他们反咬一口。”朱保国表示,至今设计并未完成,相关的分段无法报验,CPLEC在施工现场也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进行修改;根据合同约定,由SMI负责供应的设备应于2008年8月开始提供,但是至今一件也未提供。
今年3月31日,CPLEC不得不根据合同条款宣布停工。9月22日,CPLEC通知ESSCA无力继续HTV项目,决定取消合同,但两天后SMI书面传真通知CPLEC,声称CPLEC延误工期、不符合欧洲一流船厂标准、质量无保证、分包合同未经其同意以及不合理解除合同等行为构成根本违约,SMI提出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全部预付款及2.63亿美元索赔。
9月26日,CPLEC和ESSCA向伦敦国际仲裁院提出了仲裁申请,并于9月29日通知SMI。
“双方都提出如此大额的索赔金比较罕见。我觉得合同本身可能会有些问题。”平安证券造船行业研究员叶国际对本报记者分析。
叶国际还表示,还不明白为什么是由CPLEC来进行这两艘起重机船的建造,他们是否拥有这方面的造船技术也值得怀疑。
有业内人士分析,香港这家公司在与SMI签订合同后,可能为了赚取更大差价,最后选择了CPLEC。(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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