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永恒的追求与虚无的恐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3 06:23:28
                                   如果他们只让一部分人开枪,该怎么安排,怎么封口?  
死亡的心理意识
  在另外一个极端,逐渐发展出的是对死亡的癖好。人们喜欢穿着深暗的衣服,房间用骷髅头和令人毛骨悚然的图像来装饰——就像一位年轻朋友曾经借我使用的房间一样。我睡在黑色的床单上,盖着一条宛如丧葬用的被单,整个房间是用“漆黑”的灯饰来“照明”(这只是一种描述的方式)。隔天,他只跟我说,他用这种方式每天预备自己的死亡,他还以为我会喜欢呢。我回答他:“我并没有因此睡不着觉,你知道吗,我还是比较喜欢白色!”我们两人开怀大笑了起来。老实说,他至少还不会像某些人一样,去挖死人的尸体或举行黑色假弥撒。  我们应该严肃看待这些病态的冲动:某些人对死亡陷入迷恋,因此走上自杀之途。对那些热切享受生命的人来说,生命美妙无比;但对受罪吃苦的人来说,生命让人沮丧绝望。对所有人而言,生命都是混乱的,是个不停转动的轮子,某天把我们推到了高峰,隔天又会公平地让我们坠入卑陋龌龊之中。不论是国王或乞丐,结局都一样:一具埋入地底下的尸体。  既然最终的结局是这样,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我们是不是在扮演一出喜剧?因为人是一根能思维的芦苇?因为人虽卑微但却因思维而伟大?    我们非常能体会那些活在阴沉灰暗的天空下,活在充满敌意的土地上,一心只想往墓坑里跳的人的心情。那么,这个存在脑子里、存在感觉中、存在五脏六腑内,并且让我们浑身作呕的厌恶和不快乐,究竟从何而来?我听到的,都是绝望的话语,一些不断回荡、让人难过的呼喊——特别是我自己也经历过同样的状况!最糟糕的是,我们认为自己被囚禁在死牢里,没有任何出路,也不知道原因。放眼所见,净是贪污、不公正及死亡的味道。爱,不过是一个意义被掏空的谎言。憎恨充满了整个世界,甚至进入我自己的内心!有些人感觉受到诅咒,被人诅咒,被上帝诅咒(如果有上帝的话):承受跟雅各一样的巨大折磨。换言之,不是和上帝的天使并肩作战,而是和死亡的天使并肩作战。  为什么我们会落到这般境地,只被人性的黑暗面给缠绕住?我们究竟欠缺了什么,以至于一切都变得无法忍受和不合常理,变得如此愚蠢和空洞?再怎么说,我们总是需要活下去的理由吧,因为我们自己本身就怀有生命的动力,而非外在世界供给了生命动力。然而,如果这些生命动力找不到表达的途径,就会从内部吞噬掉我们。虚无,正是因为缺乏土壤,一块可以让我们滋养并灌溉对生命、对活着以及对做自己的渴望的土壤。当生命的动力流于空转时,人会寻求暂时的解决之道,抓住一些无关紧要的事物,比方外表、社会地位等,尝试只为活着而活着,退回到物质范畴的层面。然而有些人很快就领悟到(有些人要晚些才体验到,甚至永远不会),生命不能只抓住一些鸡毛蒜皮的事,这些代替品不过是稍纵即逝的虚荣罢了。   如果从虚无中逃脱的出路不存在于物质的范畴里,不存在于对我们无度欲望的满足上,是否该往精神的范畴去寻找呢?这个从思想而来的崇高事物,是否就是我们得以摆脱那从四面八方而来,紧紧束缚着我们的无意义的出口呢?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我想要认识一切、了解一切、吸收一切:首先是哲学,但也包括人类的历史、星象、考古学、楔形文字、古埃及的象形文字、科学与艺术(不论是俗世或宗教的)、宗教学以及文学作品。所有一切都让我感到兴味盎然。我什么书都读,会在上头加评注,会在不同颜色、按主题分类的笔记本上作摘要。我锲而不舍地追求智慧,好奇心永不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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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时间意识
时间,在个体的生命面前,永恒而无限的时间似乎永远是一个骄傲的胜利者。当人一诞生在这个世界上,时间便开始主宰着人。无论是高贵、还是卑微;无论是潇洒、还是庸常;无论是腰缠万贯的富翁、还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都无可逃遁,自始至终都被时间追杀着,直到死去。
人类的圣贤和先哲,始终在探索着这样一个命题:
我是谁?
我从哪儿来?
我要到哪里去?
从东方先贤庄子的“天人合一”到西方哲人尼采的“超人学说”,都无法对这样一个严肃的命题给出最终的、圆满的答案。出世或者入仕、淡泊名利还是积极进取,从来是人类所面临的两难抉择。个体的生命长度是有限的,而时间漫漫无涯,这是谁都无法逃避的现实。思想决定着人的存在意识,这就产生了色彩各异的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
在生命的过程中,我们常常从工作、从家庭、从友谊、从爱情中,感受着生命本身的意义。对生命的热情与挚爱,可以消除人因被时间主宰的被动感与恐惧感,增强人与时间抗衡的自信,并在不懈的奋斗中,追求生命的永恒。
人类往往以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作为延续生命、使生命永存的一种方式。为了保障这样的永恒——或许更是为了克服生命短暂的恐惧感,人与自身、与他人、与自然不断奋争,或谋求权贵、或累积金钱、或打造声名、或灯红酒绿追求及时行乐、或求神问仙企图长生不死。
宗教与艺术的出现,反映了人对生命永恒的强烈渴望。这是人试图认识和掌握世界、从而掌握自己命运的一种实践。人类对于生与死、肉体与精神、现实与虚幻等人生问题,所反映出来的恐惧、焦虑、怀疑,在宗教与艺术中得到了释放、慰藉与安抚。宗教起源于人类的童年时代,当时的人们信仰“万物有灵”论,把自然界想象成与人一样具有意志和感情,对大自然充满了敬畏,而对自己存在于自然中充满了疑惧。那些流传下来的远古时代各种各样的神话与传说,就深刻地反映了这一点。于是,在人们的想象中,天堂、上帝、神仙等等超验的、虚幻的象征开始清晰起来,只有上帝、神仙才能保护人类,帮助人类去战胜一切不怀好意的妖魔鬼怪、战胜一切艰苦恶劣的自然环境。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的上帝,可以使人忘却现实的险厄与困苦。因而,宗教信仰使得人类拥有了精神的支撑,把这个虚幻的世界当成了真实的存在。然而,归依宗教的人类,实际上依然无法解决人的精神困境、人的终极问题。
艺术是宗教的孪生兄弟。宗教与艺术都是人类的精神活动,其暧昧不清、形影不离的关系,一直以来相互消长、相互依存。宗教以探讨人与神的关系,寻求灵魂的永生不灭。而艺术通过艺术创作反映真实人生、折射现实精神,关注的是人的内心世界,探索人的生命意义。但是,宗教与艺术的共同点,都是人的自我觉醒与自觉追求,在此基础上同时又都强调一种“忘我”的境界。如在古希腊的德尔裴神殿里,高高地悬挂着一条箴言:“认识你自己。”而在艺术领域里,文学是人学之命题,也是人类在艺术活动中认识自己。认识自己,是一个极其艰难而又漫长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类逐渐完善自我、发展自己。
死亡是生命的必然,也是生命真实的存在形式。宗教把人的死亡引向天堂之路,宗教徒一生的修为就是为了从死亡走向重生——那海市蜃楼般的天堂,就是他们的终极梦想。而艺术与哲学,更多的注重人的精神向度,超越死亡、向往虚无,甚至认为死亡升华了人的精神与生命之美。颜翔林在《死亡美学》(学林出版社)一书中这样认为:“死亡是生命的最高虚无,虚无又是精神的最高的悬浮状态,是接近宗教和诗歌境界的,因此死亡代表了一种精神的美和灵魂的升华。”
对生命的彻悟,是人类思想走出迷津的一个飞跃。因而,人类接受了苦难意识、死亡意识,并形成了独特的审美意义。庄子借骷髅寓言描述了生命的痛苦和艰难,而死亡则是对肉体和精神的双重负担的解脱,意味着获得肉体与精神的双重自由。死亡具有了这样一种完美的精神境界,所以川端康成、海明威、三毛、海子等作家诗人才会了无挂碍、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亡。
然而,生命只有一次。轻率地结束生命,也意味着对生命的不尊重。在有限的生命里,积极进取应是人的一种精神向度。人来到这个世界,在科学与信仰、理性与情感、逻辑与人生之间的种种矛盾冲突之中,充满了生命的痛苦和悲剧意识。生命终将归于空无。那么,怎样才能得到不朽和永恒呢?——唯有奋斗。二十世纪西方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西班牙的乌纳穆诺,在他的代表作《生命的悲剧意识》一书中这样告诉我们。人,只有通过坚持不懈、炽烈狂热的抗争与献身,才能使“生命极度充实与完满”,从而达到生命的永存与不朽。对于人的生命来说,世界有两个:一个是可觉知的世界,另一个是理想的世界。可觉知的世界使人得以生存,而理想的世界使人得到永存。这两个世界,对于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来说,都是不可或缺的。乌纳穆诺的这种思想,显然具有促人进取的积极思想。同时,他认为,一切终将飘逝,而永存的是人性的爱与怜悯意识。
乌纳穆诺以宗教般的哲思,强调了人的精神层面对于个体生命的重要意义。确实,宗教以其悲天悯人的情怀,关怀着尘世的生命。而艺术则以理想之光,点亮人的生命、烛照人的灵魂。我们应该对艺术满怀感激。当时间作为杀手,把人置于死地之后,艺术创作者的生命因为艺术作品而得到了永生。从梵高的《向日葵》、嵇康的一曲《广陵散》、敦煌莫高窟的壁画、贝多芬的《命运交响曲》、曹雪芹的《红楼梦》等等艺术作品中,我们可以身临其境般地感受人的生命所创造的奇迹。人的生命固然有限,然而其精神之光却通过创造的艺术作品,穿越时空而永恒地照耀在人类的心灵世界。当我们领略着蒙娜丽莎的微笑、陶醉在高山流水有知音的旋律里、欣赏着莎士比亚的不朽戏剧、沉浸在唐诗宋词的神韵中,内心便会充满了不可言说的愉悦与激动!--------------------------------------
死亡的哲学意识
    在死亡哲学里,我们谈论的是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亦即死亡的不可避免性与可避免性)、死亡的终极性与非终极性(亦即灵魂的可毁灭性与不可毁灭性)、人生的有限性与无限性(亦即死而不亡或死而不朽)、死亡和永生的个体性与群体性、死亡的必然性与人的自由(如“向死而在”与“向死的自由”)、生死的排拒与融会诸如此类有关死亡的形而上的问题。
    
    一 死亡的本体论与世界观意义:“哲学即死亡的排练”
    
    死亡的本体论和世界观意义含摄两个层面:其中一个层面是说,我们应当用哲学概念或哲学范畴来对死亡现象作形而上学的考察,另一个层面是说,我们只有通过体悟死亡现象,方可达到对终极实存或哲学本体的认识。
 
    在西方哲学家中,第一个明确地从哲学发生学的角度阐述死亡的本体论和世界观意义的,是柏拉图(公元前427-前347年)。因为正是柏拉图第一个明确地把死亡或死亡意识同哲学的生活道路和思维方式、同哲学研究的终极目标和基本途径联系起来予以考察,提出并论证了“哲学是死亡的排练”这一流传千古的哲学名言。
 
    在柏拉图看来,哲学首先是一门做人的学问,一种特殊的生活方式。它要求哲学家放弃普通的世俗要求,有一种超然有生有灭的个体事物、超然个人生死的思想境界,有一种自觉的死亡意识。哲学家的生活无他,就是从事哲学研究,而所谓哲学研究,就是不断趋向这样一种思想境界、逐步树立自觉的死亡意识的过程,就是不断地排练演习,为死亡,亦即为达到一种没有身体框架局限的存在作准备。柏拉图所谓“哲学乃死亡的排练”,即是谓此。
 
    柏拉图强调:哲学主要的是一种生活方式,而不仅仅是一种思维方式。正因为如此,柏拉图把有无自觉的死亡意识看作是鉴别真假哲学家的试金石。在他看来,那些缺乏自觉的死亡意识、对死亡问题看不破和透不过的人,即使看起来十分博学,却充其量是一个卖弄学问的“智者”,终究算不上一个“真哲学家”的。只有那些不懈地追求死亡和走向死亡、不懈地“专心致志于从事死亡”的人,才配得上“真哲学家”的称号。(参阅柏拉图:《斐多篇》67E。)
 
    哲学是“死亡的排练”,其间不仅有道德伦理(“善”)问题,而且还有一个“真”的问题。它是一种同有生有灭的个体事物毫无干系的、关于永恒无限的、纯粹精神性的东西(即理念)的知识,用冯友兰的话来说,就是一种关于“一片空灵”的“真际”的知识。⑴因此,一个迷恋于尘世生活、贪求有生有灭的个体事物、执著个体有限身体和有限生命的人是难得超脱事物世界、步入理念世界、获得哲学知识的。⑵只有那些具有死亡意识的人,那些从身体“监狱”的“囚禁”中最终解放出来、从而彻底克服掉肉体感官的障碍、完全摆脱意志和欲望的羁绊的人,才有可能登堂入奥,进入神圣的理念世界,获得真正的哲学知识。
 
    总之,对柏拉图来说,哲学不在死亡之外,而在死亡之中,它是一种非经过死亡这道门槛不能透悟的学问,它就是“死亡的排练”,就是死亡意识本身。真、善、美在哲学家的死亡的排练中,在哲学家的死亡意识中是三位一体的。哲学家追求正义、追求善、追求真理、追求美和追求死亡,这些统统是一回事。因此,对于“真哲学家”来说,问题不再是怕不怕死亡,而是何以在追求死亡和走向死亡中去觅求知识、真理、美德、美、正义和哲学。
 
    毫无疑问,在西方哲学史上,从哲学发生学这样一个理论高度来审视死亡的哲学家并不限于柏拉图一人。例如,现代哲学家叔本华(1788-1860年)就曾说过:“死亡是给予哲学灵感的守护神和它的美神”,“如果没有死亡,恐怕哲学也就不成其为哲学了。”这是因为在叔本华看来,人最根本的欲求是生命,最大的敌人是死亡和对死亡的恐惧。这样,哲学作为一种关于死亡的“形而上学的见解”,作为对人类普遍存在的死亡恐惧症的一种“治疗”,其存在的绝对必要性,就不言自明了。因此,叔本华强调说:“所有的宗教和哲学体系,主要即为针对这种目的而发,以帮助人们培养反省的理性,作为对死亡观念的解毒剂。各种宗教和哲学达到这种目的的程度,虽然千差万别互有不同,然而,它们的确远较其他方面更能给予人平静面对死亡的力量。”⑴此外,现代哲学家雅斯贝尔斯(1883-1969年)1948年在瑞士巴塞尔大学就任教授职务的演说中也曾经强调过“从事哲学即是学习死亡”这样一个哲学命题,而卡尔·马克思(1818-1883年)在他的《关于伊壁鸠鲁哲学的笔记》中也曾提出和强调过“辩证法是死”和“死亡是不朽的本原”这样一类哲学论断。⑵
    
    二 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死亡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在发展了的人类看来,人固有一死,不过是迟早而已。诸如身体器官的失灵,年老而至的体衰,都是显而易见的证据。但原始人却不这么看,他们在死亡问题上,也如在许多其他问题上一样,尚无因果必然性概念,他们并不把死亡看作人类固有的一种必然属性。在他们看来,年来体衰和死亡有什么关系?他们不是见到一些年事很高的人依然健在吗?而且,年老体衰本身不也和我们患上别的一种疾病那样,完全由外在的神秘力量所致吗?例如,仇敌不是可以把人杀死,巫术不是可以使人染上致死的疾病吗?“对原始人的思维来说,要想像‘自然死亡’实际是不可能的。须知这是一个和其他观念毫无共同之处的独特的观念。”⑶法国人类学家列维·布留尔的这一判断无疑是正确的。
 
    赫拉克利特既然宣布所谓“命运”也就是“必然性”和“逻各斯”,宣布“一切皆流,无物常住”乃万物的通则,宣布“我们既存在又不存在”,“对于灵魂来说,死就是变成水”,他也就因此而宣布了死亡的必然性和不可避免性。⑷19世纪著名的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1770-1831年)更是从辩证法的立场把“必然性”理解为“死亡的根据”,一方面辩证地指出:“生命本身即具有死亡的种子”,“生命的活动就在于加速生命的死亡”,自然的死亡是自然对人所执行的必然的无可逃避的“绝对的法律”,另一方面又辩证地指出:“死亡的根据是个体性转化为普遍性的必然性”。⑸这就把死亡的必然性或不可避免性及生死辩证关系发挥到了极致。
 
    德国古典哲学家费尔巴哈则在强调人的死亡的必然性的情况下强调了人的死亡的偶然性。他指出:一切存在于人之外的事物,一切他在一般自然概念下作为差异有别于他自己的东西,都是人的各种局限性和否定性。同一棵树、一堵墙相撞也就是同死亡相撞,同存在的有限和终点相撞。一个人为了意识到他的有限,是无需步入墓地的。因为在他自己四周的每一个客体都传达了这个信息。对一个人的肋骨一推,从外面的一压,都是一种活生生的“死亡的提醒”。⑵当代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1905-1980年)进而从死亡的确定性与不确定性的角度论证了死亡的必然性与偶然性的辩证关联,指出:“死亡丝毫不能被等待”。因为凡等待都需要一个确定性的结局,而且还需要有一个确定的过程正在实现中。但死亡不是这样。我们虽然都有一死,但是我们究竟何时死则是不确定的,甚至是纯粹偶然的;我们致死的原因的数目是无限的,它们的总体也不构成一个系统,因而我们的死期是“不可预测的、意向不到的”。这样,虽然死亡一方面是确定的和必然的,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它又只是“从外面”降到我们身上的、没有任何理由可言的、偶然的荒谬的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对“我的死”自然也就无任何意义上的等待可言了。⑶
    
    三 死亡的普遍性与个体性:“死亡总只是自己的死亡”
    
    死亡的普遍性是一个同死亡的必然性紧密相关的问题。原始人既然理解不了死亡的必然性,他们也就理解不了死亡的普遍性。对于原始人来说,“死亡从来就不是自然的。”⑷其所以如此,乃是由于在原始人看来,任何人的死亡都不是由于死者自身的缘故,而是由于某种外在的“神秘的原因”所致,或是由于死者“违反了什么禁忌(即使是由于不小心而违反了)”,或是由于“某个人借助巫术仪式而进行的蓄意犯罪的谋杀”,甚至“蛇咬而致死通常都被看作是由于蛇受了巫师的影响的结果”。⑸这样一来,死亡也就既没有什么必然性,也没有什么普遍性可言了。
 
    在发展了的人类看,死亡不仅对于这个那个人是必然的,而且对于所有的人都是必然的和无可避免的。古罗马时代的著名无神论哲学家琉善(约120-180年)根据死亡的普遍性原则,明确地提出了“死亡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琉善认为:不管是穷人、富人、奴隶和国王都必有一死。他曾把人生比作从高处冲下来的泉水激起来的水泡,无论是大的还是小的,迟早都要破裂。而且,当人们死亡的时候,不管他们活着的时候拥有什么,在死的时候,也都“必须赤裸裸地离去”,也都要变成一具难看的骷髅。⑹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在谈到死亡的这种普遍性时,也宣称“死是最坚决的共产主义者”。费尔巴哈说道:“死是最坚决的共产主义者;它使百万富翁与乞丐,皇帝与无产者,都一律平等。”⑴
 
    然而,死亡不仅具有绝对的普遍性,而且也具有鲜活的个体性。在海德格尔看来,人作为此在,始终要面临无限多的可能性,但惟有死亡才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这是由于死亡的个体性、属我性和不可替代性使然;也就是说,“死亡总只是自己的死亡”,死亡是世上最私有的东西,它是谁也帮不了忙的,是谁也替你考虑不了的。不仅如此,死亡之所以是此在的“最本己的可能性”,还在于只有死亡才可以使此在自身“个别化”,从而本真地作为他自己而存在”,也就是说,惟有死亡才可以把“此在”的“此”开展出来,使单个人从芸芸众生中分离出来,从日常共在的沉沦状态中超拔出来,真正成为“我的存在”或“我自己的存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才强调说:“只要此在生存着,它就实际上死着。”⑶把死亡的个体性如此鲜明地表达出来,是海德格尔死亡哲学的一个重大贡献。
 
    四 死亡的普遍必然性与人的自由:“成就之死”与“自由的死”
    
    每一个人都是必然要死的。死亡的这样一种普遍必然性并不意味着人在死亡面前就像一块石头或一只小狗一样,毫无作为和建树。而这就在事实上提出了“成就之死”和“死亡的自由”问题。“成就之死”和“死亡自由”作为哲学术语虽然是由尼采首先提出来的,但是,作为对死亡的一种理解,却也是许多哲学家的共识。
 
    黑格尔在谈到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年)时,曾经赞叹到:“苏格拉底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有意识地认识了并且说出了精神的更高的原则。”⑷其实,苏格拉底之所以是一个英雄,不仅在于“他有意识地认识了并且说出了精神的更高的原则”,而且还在于他通过在逃生和死亡的生死抉择中为了“坚持”“精神的更高的原则”而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死亡,并且以此彰显了这一原则。
 
    如果苏格拉底是西方古代哲学的英雄(烈士)的话,那么,布鲁诺(1548-1600年)则是一位近代哲学的英雄(烈士)。因为他和苏格拉底一样,也是在人生道路上自觉地选择了“成就之死”和“死亡自由”的。在他之先的哥白尼(1473-1543年)为了逃避死亡而推迟了《天体运行论》的出版,而哥白尼之后的布鲁诺则面对死亡不折不挠宣传宇宙无限说,即使罗马宗教裁判所的8年囚禁和罗马广场的熊熊烈火,也都不能使他有丝毫的退缩。布鲁诺曾经提出过“活死人”或“死活人”概念。所谓“活死人”或“死活人”也就是一种既非死人又非活人、既无死亡又无生命的人。用布鲁诺的话来说:“他――不是死人,因为他有目的地生活着;他――不是 活人,他本身是死寂的;他――没有死亡,因为他在死亡中产生思想;他――没有生命,因为他不生长,也感觉不到自己。”⑴也就是说,这样的人毕生始终抱着一个坚定的人生目的,他执着地为实现这一目的而拼搏奋斗,既不为个人生存的情势所左右,也不为死神的降临而退却,他对个人的荣辱、生死,全都“麻木不仁”,无知无觉。在这个意义上,他“不是活人”,“没有生命”,因而可以说他“虽生犹死”。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他死后虽然不会复活,却也不是“死人”,也没有完全死去,因为他生活的崇高目标,他的伟大的人生理想,甚至他的死亡本身,都会激励人们生活下去,并为之奋斗不息。在这个意义上,他“没有死亡”,“不是死人”,从而可以说是“虽死犹生”。布鲁诺本人就是这样一个虽生犹死又虽死犹生的“死在一时,活在千古”的“活死人”和“死活人”。
 
    近代伟大的人本主义思想家费尔巴哈在黑格尔之后再次把死亡奠基于人的意志上,重申和强调了“我愿意死”的原则。在费尔巴哈看来,人和动物都必有一死,但是由于人与动物不同,具有理性和意志,能够“预见和预知他自己的死”,“甚至能够把死提升为他意志的一个对象”,从而不仅能够和动物一样“必然要死”,而且还能够“愿意一死”。因此,是否“愿意一死”是人的死亡和动物的死亡的一个原则性区别。一个人只有“把死提升为他意志的对象”,“愿意一死”,他才可以说是“属人地死去”。需要指出的是:在费尔巴哈这里,死亡的自愿与自由同死亡的自然必然性是统一的。他强调说:只有在人可以从死亡中解脱出来,可以在他不希望死亡时就能够不死,可以完全决定他死与不死这样一类情况下,才谈得上超自然必然性的意志自由。其实,对于费尔巴哈来说,“愿意一死”或“属人地死去”不仅不与自然必然性相矛盾,而且恰恰是要求人们遵循人的本性生活,要求人们对不死不抱任何幻想,从而安安静静地死去。“属人地死去,意识到你在死里面完成了你最后的属人的规定地死去,也就是说,与死和睦相处地死去,――让这成为你最终的愿望、最终的目的吧。”⑵
 
    然而,在西方哲学家中,把“死亡的自由”和“成就之死”的思想发挥得淋漓尽致的则是诗人哲学家尼采。在尼采看来,究竟什么是“自由的死”或“死的自由”呢?尼采回答说,这就是“当我愿意死,死就来到。”那么,究竟我在什么时候愿意死呢?自然是“在适当的时候死去。”然而,究竟在什么时候死才死得其时呢?于是尼采提出了“成就之死”的问题。什么是成就之死呢?这就是一个人在通过自己的创造性活动赋予自己、人类和大地以新的意义之后死去。所以,尼采说:“当你们死,你们的精神和道德当辉灿着如落霞之环照耀着世界;否则你们的死是失败的。”由此看来,死的问题实质上是一个生的问题。因而,所谓“成就之死”实际上讲的是“成就之生”,所谓“失败之死”,实际上讲的是“失败之生”。尼采认为,许多人的生和死都是失败的,因为他们毫无创造精神和进取精神,结果,少年颁白,精神先老,虽生犹死。这些人是死得太晚了。尼采不懈地呼吁人们避免“失败之死”,追求“成就之死”,因为惟有这样的死才能够给人类和大地以意义。“我示你们以成就之死,那对于生者是一个刺激和一个期许。”“我如是愿意着死,使你们朋友们为我之故而更爱大地;我愿意重返于地,使我于诞生我者之地中得享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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