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国务机要费"那本帐真烂!台审计部要开铡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1:45:18
台湾监察院审计部昨天向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开铡!因2005年度总计有高达三千六百多万的“国务机要费”,台湾“总统府”以“机密”为由不愿提供查核,或无法提供符合规定的单据,审计部决定在决算“支出”项目中减列该笔款项,同时将全案移送台湾高检署调查。
中国时报报道,未来若台湾“总统府”仍无法清楚交代这笔款项单据,依法必须在五年内将款项缴回“国库”,或由台湾财政部办理追缴。在行政责任违失部分,机关首长也可能遭移送台湾监察院调查,由监院依法提案弹劾;至于若首长本人也涉及刑责,则必须交由司法检调机关依法起诉求刑。
若是陈水扁本人涉及违失,依法目前弹劾的提案权是在立法院,不在监察院;必须先由立法院提案通过弹劾“总统案”成立后,交由司法院大法官进行审理。
此外,台湾审计部发言人王永兴也无奈地表示,“这应该是审计部成立以来,第一次遇到查核政府机关经费使用情形被以‘机密’为由遭拒,过去即使包括军购、‘外交专案’都没有被拒绝过,依法,‘总统府’不能拒绝查核!”他表示,“‘总统府’如果认为这是机密预算,审计人员查核密封文件时,可以拆封后在袋上注记,以示负责,或是府方应按‘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设定保密年限。”
王永兴表示,2005年度“国务机要费”实支四千八百万元,其中,有二千四百多万元以“机密”为由“总统府”不让审计部查核,另有一千二百多万因单据用途交代不明,也难以核销,审计部决定依法减列支出三千六百多万元。
2005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出炉,台湾审计部指出,“国务机要费”的支用、审核及控管作业“未臻妥适”,决定将去年实支四千七百八十六万元,减列三千六百八十四万元,不合格率高达七十七%;合格凭证支出一千一百零二万,仅占廿三%。
王永兴指出,审计人员查核八十九年至九十五年六月间的帐目,发现“国务机要费”确有SOGO、君悦饭店、国宾饭店、聚玉斋、引雅五家公司发票。此外,仍有二千四百多万以机密为由,府方不提供单据给审计部查核;因此将这笔经费减列,另依据“审计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在七月八日已发文报请台湾监察院核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