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旗下雜誌澄清“記者”逃港傳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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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旗下雜誌澄清“記者”逃港傳聞
      2009年08月20日 10:05    稿件來源:香港中國通訊社  

  香港中通社八月十九日電 近日,香港有媒體報道所謂“《人民日報》記者逃港”的消息。中通社記者為此向《人民日報》所辦雜誌《人民論壇》查詢。經了解,消息中的當事人邱明偉,既不是《人民日報》的記者,也非《人民論壇》的記者,只是一名曾經應聘該雜誌一年、且於今年四月合約期滿未獲續聘的經營人員。

  《人民論壇》工作人員向中通社記者澄清,邱明偉是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八日經考試應聘到該雜誌社工作,與該雜誌簽訂《勞動合同書》和《經營目標責任書》,被聘為該雜誌時政專題部副主任。該部是負責廣告發行的經營部門,邱本人專職從事廣告發行等經營工作。

  該工作人員披露,邱明偉在《人民論壇》工作一年後,于二零零九年四月十日合約期滿未獲續聘。原因有二,一是邱未完成經營任務。至二零零九年四月八日為止的一年間,邱完成任務不及《經營目標責任書》約定的百分之二十,違反了合同規定。二是邱不是採編人員,卻多次擅自到河北、遼寧等地採訪,違反了雜誌社關於經營人員不得從事採訪活動的相關規定。

  據了解,邱明偉畢業于吉林省長春稅務學院和中央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二零零五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七年八月,在《法律與生活》擔任外聯部主任。

  《人民論壇》工作人員指,到二零零九年八月,邱已離開該雜誌四個月,期間邱個人所作所為,全屬其個人行為,概與雜誌社無關。至於他什麼時候、以什麼身份、經什麼途徑去香港、去香港後做什麼,雜誌社無人知曉,更不會有什麼“有關領導找他談話”。邱向一些媒體所說的故事真偽相信讀者自會判斷。(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