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要求保证休假、不陪酒,遭70余单位拒绝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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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要求保证休假、不陪酒,遭70余单位拒绝zz
2008-03-27
玄冰猎艳心
比愚蠢的答案更令人愤怒的,莫过于愚蠢的问题。既然不信,何必要问?去亻也女马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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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学生要求保证休假不陪酒遭70余单位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8月07日03:08  扬子晚报
 
调查:你如何看待女大学生求职要求单位保证休假不陪酒?
品学兼优女大学生应聘,却因为递交一份合同被70余家单位拒之门外,原因是她增加两条对应聘单位的要求,而这份也被网友称为史上“最牛”合同。
5日,“网络小丑星”在博客中写了一篇题为“女大学生拿着这样牛的合同书,能找到工作吗?”的博文,其中说,一位名叫李玉琳(化名)的女大学毕业生向企业老板递交应聘简历,该老板初步面试后有意进一步了解。随后,这位女大学生拿出一份合同书并表示如果该老板接纳她提出的条件,就考虑到公司上班。看罢合同书后,该老板明确表示不可能聘用如此“自大”的女大学生。原来,合同上提出两个条件:“甲方(单位)必须无条件让乙方(本人)享受法定假日,不得以任何名义剥夺其休假的权利;不允许甲方安排工作职责范围以外的工作,如陪酒等,必须开除对乙方进行性骚扰的领导。”
据该女生称,她在学校是学生会干部,而且学习成绩不错,工作能力也得到师生认可,但前后面试过70多家单位无一家单位愿意接收,甚至有单位主管骂她是“神经病”。
“这家伙跟当年的我一样,太自负。”有网友看完帖子如是说。也有网友觉得被单位拒绝是女生就业态度出现问题,网友“云的那边”回复说:“其实是女生首先对用人单位质疑,任何一个用人单位肯签那份合同,就等于承认公司存在这些问题……这种质疑对公司形象和工作安排不做任何考虑,她无法融入团队。”
但是,广东中山一公司老板表示她的条件合理,愿意聘用她。该老板说,“她的条件和劳动法规定相符,我们公司也是严格按相关法规运作,只是被网友夸大她的用意,会考虑录用她。”随后,记者联系该女生,但对方拒绝接受采访,她只是透露“不管有多难都不会放弃”。 (信 时)
玄某的话:
如果我看到有人给我投这样的简历,我也不会要。
首先,对于标红的那一句,这孩子,还是学生会干部?还工作能力得到认可?这样的措辞这样的沟通方式,也太自我中心了吧?最反感“绝对”的措辞。没什么事情是绝对的。
其次,我的员工手册中是不是也可以写“不得勾引和性骚扰上司、不得当小三、不得被包养、否则开除”?
对于广东中山那个老板,我只能说,祝阁下武运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