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领取企业资质证书的有关说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6 20:27:11
二、领取资质证书所需材料
(一)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的建设工程企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一体化等),领取资质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资质初审部门出具的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1份。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3、原资质证书的正、副本原件。
原资质证书原件需全部交回,以旧换新,如不能全部交回的,按交回旧证数量领取新证,其余新证待旧证交回后领取;如旧证遗失的,持已办理遗失补办的相应材料领取新证。
4、《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附后)。请企业认真、完整填写,并加盖企业公章。资质证书中的有关信息以此表内容为依据进行打印。
若企业资质证书基本信息在企业提交资质申请后发生了变更,对于已到资质初审部门办理了变更手续的(在副本变更栏内注明),请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对于未到资质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请补办相应的变更手续后到办公厅受理办办理领取证书的手续,并按变更后的信息填写。
5、外商投资企业请提供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并请加盖公章。同时注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国籍。
(二)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的造价咨询、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园林绿化、物业管理等企业,领取资质证书需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资质证书的介绍信原件1份。领取本企业的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估价、园林绿化、物业管理资质证书的,请提供本企业介绍信;领取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或代其他企业领取各类资质证书的,请出具资质初审部门介绍信。
2、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1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受理办通讯地址:北京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建设部南配楼104#,邮编:100835,电子邮箱:slb@mail.cin.gov.cn,联系电话:010-58933470、58933701、58933774。
附: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
附件下载:企业资质证书打印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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