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服十种“问责诟病”才算动真格的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6:05:51

克服十种“问责诟病”才算动真格的

梁煜璋 2009年07月29日18:49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留言 社区 网摘 手机点评  纠错 E-mail推荐:


  日前,读了《学习时报》特约评论员朱铁志的文章《关键要动真格的》,对于作者提出的当前在问责这件事上存在的“不敢问”、“不能问”、“不会问”三大障碍笔者也深有同感。诚如作者所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已基本解决了‘谁来问责,问谁的责,怎样问责’等一系列重要问题。现在的关键,是要在严格执行上下功夫,以严厉问责的实际行动昭告天下,取信于民。”那么,怎样问责才算动真格的呢?笔者认为,必须按照中央有关精神和要求,着力克服以下十种“问责诟病”:

  一是不及时问责。出了问题不及时问责,而是采取拖延战术。拖延问责,可以给问题逐步降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也可以争取时间想方设法组织“救援”,有贵人相助就可以化险为夷;还可以争取时间销毁证据,使得日后问责举证更趋困难。

  二是不痛快问责。俗话讲的“挤牙膏”式问责,用一种人为设计的“节奏感”逐渐消磨问责的力度。我们有些问责就是这样,吞吞吐吐,不紧不慢。你不追,我不急;你问东,我答西;你追一点,我问一滴;你不施压,我不深查;你手一松,我问就停。

  三是象征性问责。你说问责,他也问了。无非是蜻蜓点水,不痛不痒的哪一类,至多是把话说得重一点,把样子做得像一点,让责任人积极配合一点,什么教育啊,批评啊,警告,停职反省啊,责任人的忏悔啊,道歉啊,保证啊,等等,不一而足。

  四是点到为止式问责。问责不搞扩大化是对的,即不能搞株连那一套,冤枉好人,殃及无辜。但也不能怕事态扩大而包庇坏人,让其他相关责任人逍遥法外。正如有人开玩笑说,问到一定程度,就该歇了。要是问出不该问的,你吃不了兜着走。

  五是避重就轻式问责。哪些该问?哪些不该问?采取什么样的问法(是逼你就范,还是叫你防范)?问到啥程度?等等,这些都是现实的问责学问。有的时候就有人采取避重就轻、避实就虚的策略,包庇和袒护责任人,降低和减轻责任人应受的惩罚。

  六是找替罪羊式问责。衡量问责的成效,主要看问到最后是否钓到了大鱼,即是说问责必须有人出来担责。只要有人能站出来,背起黑锅,有的时候甚至不择手段不惜冤枉好人制造冤假错案,弄个替罪羊,一次问责就可以大功告成、交差复命。

  七是双重标准式问责。不是说问责不严厉,而是一码说一码,搞所谓的区别对待,就是搞“双重标准”。也就是说,该处分时也严厉处分乐,但到提拔时(在处分期内)照提不误。难怪人有人感慨,问责不影响仕途,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问责?

  八是关门问责。有些地方和单位出了事很没面子,认为“家丑不可外扬”,问责是要问的,但不能公开,得关起门来搞,尽量降低负面影响。但是舆论和民众要求知情,不知情就会质疑、妄自猜测,甚至形成误会,好些群体性事件都是这样引起的。

  九是假问责。在问责上弄虚作假的事也是有的,比如搞两面派的做法,当着你的面严厉问责责任人,背转你却还会摆宴设席为责任人压惊宽慰。比如,当着你的面,把问责的处理报告装进档案,背转你还会把这些“黑材料”抽出来,玩躲猫猫。

  十是乱问责。问责是一项很大的权力,但也不能滥用。有的人把正常的问责搞成不正常的整人,趁人之危,栽赃陷害,趁火打劫,携私报复。还有的打着问责的旗号,威胁恐吓,敲诈勒索,不给好处就问个没完没了,问不出点事来不罢休。

  问责实际上是一种警示,是为了促进干部履职尽责。如果问责不严肃、不规范、不到位,就起不到其应有的警示和预防作用,甚至会适得其反、恶性循环,造成更多的问责,那样就和我们的初衷相去甚远了。看起来是干部被问责的多了,实际上受害最大的还是我们的老百姓,不过是给那些被问责干部当了“垫背”和“陪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