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万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1 13:59:18

我负万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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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负万灵

云也退 

载《第一财经日报》)

全世界最大的非野生动物园据说在以色列,《旧约·创世记》里关于诺亚方舟的传说,给了自认承受神之旨意的犹太民族把世上全部动物聚拢到一起的正当理由。在大洪水来临之际,诺亚把每种动物都选了几对带到了方舟上,从而确保了灾厄过后,新生的人类能继续和动物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在船舱里,狼和羊羔和睦相处,猫狗依偎在一起默不作声,喜鹊飞到顶篷上,眺望着一座座城市被大水吞没。

西方宗教传统普遍认为,直到人类与上帝订立《新约》之后,人类才失去了理解动物语言的能力。想象一下,如果能够随时从自然界收取讯息,人们不但可以省下一些高科技媒介不去发明,而且,或许能够长久地保持对万物的好奇心而不衰。动物之间的交流不断刺激人类去察觉它们的内心,从而,禽畜的饲养者会面临更棘手的伦理道德问题,宠物饲养者将把宠物册立为合法的家庭成员,动物保护组织不是彻底失去存在的意义,就是一跃上升到调整人与动物关系的权威机构,同时,无数灵媒、巫师、神秘论者则可能丧失用武之地。

语言不通是人与动物之间复杂关系的主要成因,语言不通带来了神秘感,促使人们去(也许是徒劳地)探究动物的表达,了解它们的真实心理;与此同时,人们又通过动物的外在形态举止,将其写入自己的词典,纳入自己的文化,赋之以象征意义。在《蚂蚁》一书中,夏洛特·斯莱直截了当地提出人对蚂蚁的认同:它是众多昆虫中为数不多不让人产生视觉反感的之一;它的群体组织与人类社会最为相似;它的忙碌形态、它在打点食粮上表现出的勤奋和智慧令人感动;最后,蚂蚁的低调、谦逊,它们经营庞大家族的能力,它们五洲四海无所不在的生存能力,都让人对这一显然无法被轻易主宰的上帝造物且敬且畏。

古往今来,给人类留下深刻印象的动物——数量庞大的,分布区域广泛因而常见的,相貌惹眼的,抑或早早受到驯养的——也都得到了文化包装。但是,这种包装因地域而异,因民族而异,也因特殊的历史宗教背景而异。我们知道孔雀在东方的地位,在公元前1700—1500 年发源的印度教中,原产于当地的蓝孔雀被奉为神祗,印度教主神梵天的妻子萨拉斯瓦蒂的座驾就是孔雀。印度教的绘画中,孔雀捕杀眼镜蛇的形态象征着这种神鸟在宇宙轮回统一中的神圣地位,它的尊荣一直延续到今天普通的印度教神庙里,孔雀在这些地方闲庭信步。然而,自古犹太国的所罗门王在公元前950年(系有史记载的)第一次把蓝孔雀引进西方之后,这种鸟就脱去了在其故乡的神圣光环,转为一种纯经济型物产。西方人一面赞美它的美艳,一面大规模养殖以取其羽、食其肉。公元8—9世纪的法兰克王国查理大帝一次国宴就能吃掉上千只孔雀,直到16世纪,孔雀都是法国宫廷炫耀奢华时必不可少的一件牺牲品。而同时,有关孔雀骄傲和虚荣的名声也从西方社会被清教徒带到了北美新大陆,对待这种外来的鸟,西方人可谓极尽功利实用之能事。
类似的事实也发生在虎的身上。“动物系列”诸卷之中,以苏茜·格林的《虎》中忧愤的人文关怀最彰。如果说东方孔雀被西方宫廷豢养,其中还有一种纯审美范畴的东方主义意味的话,那么虎的遭遇则几乎是欧洲强国武力殖民之残暴的最佳缩影。在漫长的占领印度时代,英国人大肆屠杀虎这种象征力量和霸权的动物,这种休闲活动成了领土征服的文化延伸,仿佛灭虎也就是灭绝野蛮的文化,同时也满足了殖民者膨胀的自我意识。鲁德亚德·吉卜林的小说证实了这一点,20世纪初,还有为权力服务的摄影术记录下了无数类似的降龙伏虎的画面,殖民者在倒毙在地的虎尸旁边威风凛凛地摆着造型。格林来自这个对虎欠下血债的国度,他指出,西方人有关虎的负面描述几乎都是帝国扩张时代出于一己私利的产物,相反,在印度和马来半岛的原住民文化中,虎与人之间存在着和谐的关系。虎既是予取予夺的动物界之王,也是生灵万物尤其是森林草木的保护者,它掠食凶猛但从不贪婪,它的独裁是与忠实守信地保障集体安全并生的:一个理想的利维坦模式。

印度虎的灭顶之灾成了近代以来西方人对东方文明系统摧毁的一部分。每一部动物类的科普文化作品都会启发我们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而像《孔雀》和《虎》这样的书则令这一命题的紧迫性更为突出:对于孔雀,我们还可以自我安慰说现在全世界都能分享它的形象,而吃孔雀肉的习惯也从16世纪火鸡引进以来就慢慢消亡了;然而对于桀骜不驯的虎,它的灭绝却是人类付不起的代价。

我们是在18世纪以降理性主义的氛围中考量自然生态问题,也许这是问题的关键。深谙原始文明力量的墨西哥诗人奥克塔维奥·帕斯说过,阿兹特克人信仰两种神:杀戮与战争的太阳神,以及悔罪、苦行与禁欲之羽毛蛇,两者间的张力让所谓的“蒙昧”深深嵌入自然的肌理之中,与之共荣同枯。就是在西方,先民的自然敬畏也是有案可稽的。有关于熊的故事可以为证:熊是欧洲的土产,10万年前就有欧洲岩画描绘了熊的形象,在《熊》一书中,作者罗伯特·比德提到,北欧的维京人把熊视为强大而不可阻挡的力量倍加尊崇;格陵兰猎人杀死熊的时候内心会恐惧,因而在处理猎物之前要举行传统仪式;芬兰人、西伯利亚人以及日本土著都会认为,一头被杀死的熊会记得凶手。也许可以说,至少在1000年前,东西方人都是以有自律意识的参与者加入到正常生态循环之中的(崇拜孔雀的印度人也猎孔雀以为餐)。而在理性主义驱走敬畏,枪炮钢铁给了人类主宰苍生的利器,以及繁荣的商业与密集的政治往来将利益驱动之轮转得飞快的时候,来自原始文化的信仰制衡机制就完全失去了作用。

在谈到如何对待动物的问题时,可能人们还会想起诺亚将万灵救上方舟的美谈:耶和华是如此不容置疑地授予人类以统治者的地位。近代以来,在美洲、澳洲、亚洲、非洲原住民累遭屠戮的几百年间,可能很多土著还认为是神抛弃了他们,就像让百兽之王都葬身其中的森林大火一样。地理大发现以来的殖民史给人一个印象,即只有那些未开化的民族才会与动物为邻,甚至奉之为神明,而大自然对文明人而言只有被“征服”和利用的价值。现在我们承认这种论调的大谬不然。比德说,自有人熊往来的时代以来,人对熊的需要就远甚于熊对人的需要,其实刨除那些寄生人体的微生物,哪一种鸟兽虫鱼不是如此?

我们可以从帕斯描写古墨西哥文明的散文里,从威·勃·叶芝描写古凯尔特人的诗篇里,从聂鲁达描写西班牙人到来之前的拉丁美洲的《漫歌》序章里感受到的那种动物崇拜,好像都随着殖民时代的到来而遭到放逐。不过乌鸦倒是个例外,因为西方人自己在《圣经》里无数次念叨过它,这种鸟直到现在都没有脱掉预言家和“世外高人”的味道。葡萄牙当代作家米盖尔·托尔加在《动物趣话》里写了个乌鸦文森特的故事,这只乌鸦飞出了诺亚方舟,用行动面质上帝:人类因其淫荡不羁而罪有应得,但为什么要让动物陪绑?动物们觉醒了,诺亚在颤栗,专横的上帝无奈退掉了洪水。文森特说破了事实:人类有负万灵,在创世时代就背下了对动物的罪。操舵的人被贬到了动物之下,而不会讲人语的乌鸦则如亚伯拉罕一样,成了挑起救世之责的真正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