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歧视而不自知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09:29:35
年初,“消费券”相当红火了一阵子,间中就有一些地方推出“旅游消费券”,但并不向本地人发,而是专门向外地人发放。那时,我已觉得这种所谓的“消费券”实在只是钓饵,希望赚外地人的钱而已,打的却是“发放福利”的名号。
  这两天,河南安阳又有措施,所有旅游景点向外国人免费开放,本国人包括安阳市民不得享受。自然是吸引外国人来消费的想法,安阳市旅游局的官员说得实诚:这是一项探索,是一种促销手段,和向国内游客赠送千万元门票本质上是一样的,只是手法不太一样,“要想办法挣外国人的钱”。据说还有附带作用:外国游客达到一定数量时,景区才有资格申报5A级景区,但这不是主要目的。
  这做“外国人免费,本国人收钱”的旅游安排,受到“对本国公民有失公平”的质疑。我看质疑实在过于厚道,都没有说“对本国公民的自我歧视”,而只是说“有失公平”。难道确凿地认定这种做法是歧视,怕伤了安阳决策者的心吗?
  从市场准则来讲,旅游市场要做到对所有人价格一致。为了“挣外国人的钱”,就对外国人不收门票,这是违背市场公平。从社会原则讲,旅游市场搞点区别对待,例如把优惠给予学生、老人,“这个可以有”。从政治公道讲,一个地方既不可以歧视外国人,也不可以歧视本国人,这个原则不可以用金钱收买。
  “挣外国人的钱”,所以对外国人免收旅游门票,能够吸引多少外国人来旅游,这是一个问题。但是,就算外国人因此比肩继踵而来,是不是就可以使这种做法得到合理解释呢,无论从市场准则、社会原则还是政治角度,答案都是否定的,它惟一的效应“赚了钱”。我知道,“赚钱就是硬道理”,很多人相信这一点,但如果赚钱可以不顾市场准则、社会原则与政治公道,那么也就与卖黑心棉、发污染财差不多,取之无道,昧心钱而已。
  安阳旅游,以殷墟为主打产品。殷墟是世界文化遗产,它可以是一种旅游产品,但首先不是旅游产品,换言之,它首先不是生财的工具,而是人类共同的文化遗存。安阳方面认为,殷墟遗址对国民免费开放不行,对市民免费开放也不行,都无法保护遗址,只对外国人免费,就不影响保护。然而,如果所有人都不免费,岂不更有利于保护?
  我不知道世界上有哪个国家会出现这样的做法,参观一个文化遗产,视国籍而有不同对待,而且本国公民待遇低于外国公民。而一个政府做这种“自我歧视”的事情时,还能够公然声称“这就是为了赚钱”,原则、是非、公民的感受和政府的颜面又置于何地?
  很遗憾地,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却是很常见的。例如,比较好的产品,我们会卖给外国人用;比较安全的食品,我们会卖给外国人吃;比较优惠的待遇,我们会让外国企业享受;如果商品供应不足,我们也会专门建设“友谊商店”充裕供应外国人;就连一个治安纠纷,是与外国人发生还是与本国人发生,处理都会不同;而一个外国人的批评,与一个本国人的批评,重要性也相差很多。
  要赚外国人的钱,是可以牺牲一点国民的尊严的;要让外国人说OK,是可以对他们更加厚待一些的;当然,如果“同仇敌忾”了,那么“扶清灭洋”的义和团也会对他们更加不客气一点。什么是平等,什么是公道,什么是一视同仁,什么是正常交往,什么是国民待遇,什么是不卑不亢,什么是从容大度,似乎一直是没有弄清楚的事情。
  我们有时会为了有钱赚而放弃了一些原则,有时会为了奇怪的想法而莫名亢奋,有时自我歧视能够无所知觉,而有时却脆弱得像一个幼童,时常在“感情受到了伤害”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