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6亿巨资奖励民企让人犯嘀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2 16:37:08
霍邱县政府日前作出决定,出资6亿元人民币奖励一家民营企业。这项决定,已经得到霍邱县人大常委会的批准。而记者了解到,霍邱县2008年财政收入为7.05亿元。(7月17日中安在线)

  细读新闻,这是全国不少地方政府采取的一直饱受争议的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重奖投资企业的做法,只不过霍邱奖励的数额特别巨大,尤其是与当地财政收入的比例严重失衡。一个年财政收入7亿的国家级贫困县,拿出6亿巨额财政资金奖励民企,此举无疑令人吃惊,网上留言一片质疑声。

  客观地说,一些贫困地区地下资源丰富,但其区位、交通等投资硬环境都很差,与外界的联系也困难,如果不开辟新的途径只能守着资源受穷。近年来,这类贫困地区也尝试着通过对外开放,引进域外投资大上资源加工类项目,以此来增加财政后续财源。铁矿储量名列全国第五、华东第一的霍邱县,过去以出卖资源为主,没有进一步的深加工项目。后来霍邱逐渐转变观念,按照“以资源换产业,以产业促发展”的思路,延伸铁矿开发产业链。但引进投资上项目需要用优惠政策来听引,而且这类先天条件不足的地区,要拿出比区位、交通条件好的地方更加优惠的政策,才具有竞争力。

  据说,上马年产100万吨球墨铸造项目需要投资20多亿元,建成后年税收可达5.89亿元,可解决2500人就业。如果算长远的效益账,项目达产后这6亿元奖金一年就回来了。从这个角度看,霍邱县政府动意重奖引进的大昌矿产品经贸有限公司,并且得到当地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也正是出于加快发展的角度考虑的,似乎没啥问题,顶多项目建设和投产前几年,当地财政紧一点。但全面分析,其中也有一些问题。

  首先,动用财政资金发奖金需征求纳税人的意见。据霍邱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该县政府的报告显示,对大昌矿产品公司这笔巨额奖金“从县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中安排拨付”。按照公共财政的职能来说,纳税人的钱应该用于公共福利上,而不能用于经济领域的投资,霍邱县这6亿元虽然称为奖金,但实质上是项目投资——大昌矿业集团的罗娜证实:“奖金全部用于项目的建设。”这是个什么账?几乎等于政府变相参与民企股份,纳税人能同意吗?至少“事先应开个听证会,给老百姓更多的知情权。”

  其次,把原本分期给予的优惠资金集中提前兑付存在着风险。该项目达产后年税收可达5.89亿元是个理论数字,并不是现实税款。即使能够按期投产,谁能预料到这个项目什么时候能够达产?如果长时间不能达产能有这么多的税收吗?再说,税收是与销售相关联的,谁能预料这个项目投产后会是个什么市场前景,企业经营可不是坐在屋里算顺天账的事,产品开发、资金周转、市场营销等等都不是吹气的,需要具备一定的实力。从大昌矿业上这个项目还得用政府给的资金抵顶看,恐怕也不是个有实力的企业,那么,后续的经济效益是个什么账,谁敢打保票?倘若政府财政长期得不到回报,如何向纳税人交账?

  再次,政府奖励民企很难理清内部的关系。网民最不放心的就是政府奖励企业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甚至变相腐败问题?虽然这种猜测尚无足够证据,但现实生活中也不难找到此类现象。

  可以说,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奖励无可厚非,但也应该符合法律和制度规定,尤其要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实行更充分的民主决策,只有尊重了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才能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有了群众的参与,才能更有效地实施必要的监督,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防止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