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将范美忠“置于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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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必将范美忠“置于死地”?
网友:王国信
 
2009年07月12日11:26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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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世上有后悔药卖的话,范美忠定会为自己地震后那一番实话买一份。由于舆论指责,范美忠几度失业,但到这是舆论似乎还不依不舍。有记者从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处证实,范美忠的确早已回到光亚学校,准备教授文学。由于目前尚在暑假期间,范跑跑还未开始授课。一时间批“范”批“跑跑”之风又开始,大有你不下课我不休之态势。(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7月12日)
范美忠何错?错就在于其敢承认自己当了“跑跑”。 范美忠在地震期间的言行已经遭到了应有的舆论谴责,但他却有就业的权利,有生存、生活下去的权利,他即使“有罪”,也“罪不至死”。
有很多人都自以为自身道德品质高出一般人,有权力、有义务拯救“沦落”的社会。当然责任感是无可厚非的,但那是如果出于责任而不容许一个人犯错误,不容许一个人改过,那这样的责任感是可悲的。以道德的口号去干不道德的事情是可耻的,最可怕的是人们还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所谓的道德也是虚伪的。
将范美忠一棒子打死很多人就舒服了,就爽心了,感觉自己是道德的护卫者,是功臣。可范美忠不仅是范跑跑,他也是上有老下有小,他必须对自己的家庭负责。我们总不至于因为他犯了错就剥夺他工作的权利,就眼看着他幼小的女儿失去生活来源吧--这样就道德了吗?逻辑上的错误,思想上的狭窄让人们无法接受范美忠,也无法接受他的改过。
其次,我们更应该看到范美忠现象的产生根源。这些年来在人生观、价值观这些问题上的社会舆论导向不能说不存在问题,整个社会的主旋律竟然沦落为如何实现自我价值、以自我为中心、个人奋斗等,甚至出现茅于轼这类所谓精英鼓吹的“牺牲自己造福别人是愚蠢的想法” 的谬论,都是围绕一个“私”字,大量的灌输这种思想能有什么好的结果吗?人的思想被搞乱了,整个社会道德水准在下降,在这种社会氛围中出现范跑跑这种人和事恐怕也不足为奇了,只不过是他善于暴露罢了,所以过分的谴责、惩罚个体有失公允,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范跑跑”理当受到道德舆论的谴责,但他的确没有触犯法律,舆论对他如此穷追猛打,客观上已经侵犯他就业的权利和生存的权利。站在法律的角度,范美忠与聘任学校之间的双向选择是各自的权利,舆论的干涉是不是反应过度了?
而且据报道说,范美忠在光亚学校受到学生欢迎,校方甚至表示其“在工作上一丝不苟,在生活中他也非常亲和,教书的能力是出类拔萃的。”道德上曾经的欠缺现在是不是在反思中?种种迹象告诉我们是这样的。舆论不是上帝,没有权利将一个人置于死地,请给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吧。大度宽容的让他重新来过是不是胜过将他一棒子打死呢?
 
(责任编辑:齐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