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帖实名制,后果将会怎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2 18:35:23

 

    保护网络安全还是“过滤”网络监督

网络实名制 漫画

    “任何网民都可以自由开办网站、论坛、博客,网络舆论主体泛化、分散的特点,导致有害信息极易在网上广泛传播。”这是杭州市有关部门在立法说明中给出的理由。 

    浙江省社科院社会学所副所长杨建华研究员表示,互联网如今也可以看作是一个社会,杭州市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就是对规范网络社会的一个尝试和努力。参与该条例合法性审查的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行政法规处的朱振进认为,杭州市立法的初衷肯定是为了净化网络环境,为了防止一些人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放上网。

    “是该这样,上网说话就应该不负责任吗?并没有规定不让你说话,难道你们说的话都要别人不知道你是谁才敢说吗?”赞成此举的网民提出,现在网络是发达了,但是我们网站没有用的内容比有用的内容要多很多,乱注册,乱灌水,还有很多网络违法案件,这种现在都不能被有效控制。

    杭州市政府法制办有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作为杭州这一网络立法的创新之处,条例对大量存在的“影射”行为要依法治理。目前有些恶搞的东西,比如给个别领导的名字取谐音外号,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谁,该条例就明文予以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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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个条例出台之后,网上一片指责之声。杭州本地最著名的“19楼”网站论坛上,有网友调侃说,“看来以后只能发发表情了……”“宪法规定我们有言论自由,你凭啥来立法管我们?”“中央都鼓励网络匿名举报,为啥杭州一定要实名?”

    有网友指出,对于防止泄露国家机密,危害国家安全等行为,相信大家都是打心底支持,但是条例规定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鼓动公众恶意评论他人、公开发布他人隐私或者通过暗示、影射等方式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这些条款,看起来正确,但在实际操作中,网友怎么来自身预先判断?条例又如何来认定? 

    比如部分失实算不算谣言;是否扰乱秩序、破坏稳定这些关系重大的“罪行”,如不经过公开讨论甚或法庭质证、辩论,又该由哪个部门来认定?若仅由公安部门甚至只由某位官员来认定是否合适?还有,官员丑闻特别是贪腐、违法丑闻算个人隐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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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采访时,灵宝有官员说:“这个人实在是太过分了,你看看他在网上说的这些,简直是胡说八道……这样说给我们灵宝带来多坏的影响”“有意见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但不应该采取这种在网上发帖的方式,败坏政府名声”“做事就要承担责任,受到一点惩罚,至少有点教训,下次不会再犯错”。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