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发布大小非减持“规范细则”及法律案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6 09:28:00
上交所发布大小非减持“规范细则”http://finance.QQ.com  2008年05月27日22:01   腾讯财经 刘宝强  评论246条

上交所腾讯专电: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大小非”减持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27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办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按照“指南”规定,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上交所所会员部接受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的资格申请,要求有权利参与大宗交易的会员,也就是能够参与购买大宗股份的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最近12个月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受到刑事处罚;依法可以进行股票投资;信用记录良好,具有独立从事证券投资所必需的机构和人员;具有健全的内部风险评估和控制系统并能够有效执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被中国证券业协会从询价对象名单中去除的,自去除之日起已满12个月;信托投资公司经相关监管部门重新登记已满2年,注册资本不低于4亿元,最近12个月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财务公司成立2年以上,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最近12个月有活跃的证券市场投资记录;投资性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净资产规模或管理的资产规模达到10亿元以上;业务量达到本所要求;上交所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是指由股份持有者发起出售需求,或股份购买者发起购买需求,经委托为其提供公开发售、配售或购买等相关服务的会员向上证所提出申请,由上证所组织专场,相关会员和合格投资者作为响应者参加,通过上证所大宗交易系统采取协商、询价、投标等方式确定成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结算的业务。

“指南”明确了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的类型、参与者及其作用、资格管理,规定了大宗股份出售、购买业务的办理流程,并对其信息发布、登记和结算作出了规定。 每个交易日大宗交易结束后,属于股票和基金大宗交易的,上证所将公告证券名称、成交价格、成交量、发起方中介机构名称。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上交所要求,准备转让股份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准备转让股份遵守了出让方自身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准备转让股份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或者内部权力机构批准的,已履行相应的批准程序;准备转让股份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情形;本次股份转让后导致股份出让方不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份出让方和受让方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的相关规定;上交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附全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专场业务办理指南(试行) 上交所出台新举措严惩“大小非”违规减持http://finance.QQ.com  2008年05月14日03:55   上海证券报 王璐  评论0条

上交所今日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指引》。对于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并在一个月内通过竞价系统减持超过1%的证券账户,《指引》作出了严格规定,除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外,上交所还可以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记入诚信档案,公开认定其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所将提请证监会继续采取冻结其资金账户、批准延长其存量股份锁定期限等处罚措施。

上交所继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之后,又于今日发布《指引》,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该《指引》的制定旨在加强对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和异常行为的监管,维护证券交易秩序,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指引》于发布之日起实施。

根据《指引》,在证券交易实时监控中,发现证券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或者证券交易出现异常的,上交所有权采取盘中临时停牌、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

据上交所方面介绍,交易所对交易异常波动的证券实施临时停牌属于国际通行做法,这也是监管人员基于专业水平作出的判断,世界各国交易所对异常波动的证券均有权作出临时停牌的裁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交所可以对出现异常波动和涉嫌违法违规交易的证券实施停牌。此次发布的《指引》是对现有规则中临时停牌措施的归纳和细化。

另外,限制违规证券账户的交易也是证券市场监管的常用手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对情节严重的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可以视情况采取限制相关证券账户交易等措施。《指引》也规定,对于存在同一账户对单一证券在同一价位进行日内回转交易且累计数量较大、同一账户进行日内回转交易次数超过5次且累计数量较大等异常行为的证券账户,上交所可以对相关账户发出书面警示或者直接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因此,根据上述规定,会员有义务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管理,配合交易所对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管,充分发挥会员自律管理作用,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

上交所表示,今年4月份,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出台后,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即发布了《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对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进入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等相关事宜进行了细化。但5月份相继出现了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减持“宏达股份”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违规减持“开开实业”的情况。上交所迅即对上述公司作出了处理决定,对三家公司予以公开谴责,并对其证券账户实施限制交易,同时将有关违规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查处。

今后,上交所将进一步强化对异常波动证券的监管,加强对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证券账户的监控,防止出现过度炒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尤其是对违规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证券账户,上交所将严格监管、及时查处。

上证所提醒上市公司相关股东要严格遵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各会员单位要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的管理,及时指导和提醒“大小非”股东减持行为,切实担负起客户监管责任。同时,上交所提醒广大投资者要注意防范交易风险、理性投资,注意交易行为的规范性,不要盲目参与炒作,尽量避开存在异常波动的证券。

 深交所推出大小非解限减持瞭望台http://finance.QQ.com  2008年05月24日07:36   全景网—证券时报 张媛媛  评论2条

大小非减持是目前市场和广大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为提高大小非解限、减持的透明度,规范大小非减持行为,给市场以稳定的预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报推出了“深市大小非解限减持瞭望台”专栏。

该专栏每周一期,今日推出第一期,披露一周内大小非解限、减持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一周内上市公司股东解除限售的总体情况,包括上市公司名称、股东名称、解限总股数及占总股本的比例等内容;二是一周内已解限的持有限售存量股份占总股本1%以上股东的解限情况及其托管的会员名称;三是根据上市公司或股东所刊登的减持公告,披露一周内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5%以上的股东减持达1%披露的情况。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媒体向社会披露上市公司大小非解除限售及减持的动态和数据,特别是首次披露持有限售存量股份占总股本1%股东及其托管会员的情况,进一步提高了大小非减持的透明度,有利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时、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信息,作出投资决策,此举也有利于社会各界对大小非减持行为予以监督,发挥相关会员的积极作用,督促相关股东规范减持行为。

大小非杀伤力排行榜 四类个股减持欲望强烈http://stock.QQ.com  2008年05月12日09:42   每日经济新闻   评论0条

近期市场出现反弹,但大小非减持阴云不散。当前的市场中,最让投资者担心的就是大小非。

4月,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旨在规范大小非减持解禁股。然而,短短不到1个月时间,两市已经出现三起大小非违规减持事件。

在证监会发布新规限制限售股股东减持后,大小非们宁肯违规,也要抛售。它们的一举一动,受到了市场高度关注。

究竟哪些个股受大小非减持威胁最大,哪类大小非减持冲动最强?

今日,本报为投资者隆重推出大小非杀伤力分析报告。

四类个股减持欲望强

根据大小非对股价的打击程度,以及大小非抛售股票的不同类型进行详细的划分,按照它们的抛售量排名、杀伤力排名统计出4大类公司股票是大小非减持最坚决的,希望这份TOP4排名能为投资者的操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TOP1:蓝筹股

多只蓝筹股大小非的解禁股数量高达数亿股甚至数十亿股,解禁数量甚至远远大于现有流通数量。 中国平安(601318,SH)就是一个被大小非减持的典型。锌业股份在今年3月3日至3月11日,累计出售接近180万股中国平安,回收资金接近1.2亿元,而其持有上述股份的初始投资成本仅有260万元。

TOP2:亏损股

对于获利丰厚的大小非来说,在公司未来堪忧的情况下,就更急于脱身了。

据天风证券分析师唐锦统计,自2006年到今年4月1日,在解禁的公司中,出现业绩亏损的共有108家,其中发生减持的有43家,占比39.8%。在已经解禁的85家ST公司中,公告发生减持的共36家,占比42.3%。

TOP3:中小板

随着全流通时代的深入,中小板的大小非减持更是暗流涌动。特别是一些中小板公司的“大非”,其减持的力度很大,典型的如苏宁电器的陈金凤,其于去年的5月22日、5月30日连续减持1540万、552万股,其持股数量已低于总股本的5%。

TOP4:高估值股

当熊市来临的时候,投资者对未来预期急剧的下降,让市场中股票的估值相应出现了大幅下调。  大小非一旦解禁,肯定要疯狂减持。由于成本实在太低,不管什么价格他们都会义无反顾地减持。联合证券的研究报告指出,“估值水平越高,资本回报率越低,资本增值幅度越大,则减持动力越强;反之则越弱。”

 证监会:大小非违规减持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http://finance.QQ.com  2008年05月13日06:39   上海证券报   评论0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这是今年以来出台的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又一重要司法政策文件,对于严厉惩处资本市场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证监会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坚决查处资本市场违法行为。

针对《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的发布,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证监会将继续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做好相关工作,坚决查处资本市场违法行为。上述负责人还表示,将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推动相关的立法工作。而针对“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追究责任,坚决查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这是今年以来出台的维护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又一重要司法政策文件,对于严厉惩处资本市场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达到追诉条件、涉嫌犯罪的案件,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以切实维护证券期货市场运行的必要秩序和良好环境,努力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对于“大小非”违规减持行为,这位负责人说,具体将根据案件的性质、类型决定处罚力度。不能说“大小非”违规减持存在法律空白,涉及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等问题的,将会严格依法追究。

据介绍,自2001年4月最高检、公安部出台《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以来,各级司法机关根据有关证券市场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的规定,严厉查处了一批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证券犯罪案件。如“银广夏”、“东方电子”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案;“中科创业”、“亿安科技”操纵股票价格案;“科龙电器”虚报注册资本、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挪用资金案;“杭萧钢构”等内幕交易案等,有力地打击了证券市场犯罪行为,有效地维护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证券违法犯罪形式、手段等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原有追诉标准不能完全适应打击证券犯罪的实际,需要做出有针对性地修改和完善。在这样的背景下,最高检、公安部适时启动了追诉标准修订工作,中国证监会进行了积极配合。
 

沪市曝出大小非违规减持第一例

2008年04月30日05:58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宏达股份两股东昨在二级市场分别减持1.46%和1.35% 上交所严肃查处,并提请证监会继续查处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在4月29日的日常监控中,发现宏达股份(证券代码:600331)两个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账户,在当日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减持了751.36万股和696.23万股,减持数量占该宏达股份总股本比例分别达到了1.46%和1.35%,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对此,上交所根据相关规则,对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做出严肃处理: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即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市益多园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减持行为进行公开谴责。对这两名“大小非”股东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处罚,4月30日起一个月内限制这两个账户在宏达股份上的卖出交易。

  另外,对于上述两名“大小非”股东的交易行为,上交所已提请中国证监会继续查处。同时,上交所表示,将对宏达股份的交易情况严格监控,对任何异常交易行为将依据规定及时处理。

  上交所希望广大投资者,特别是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投资者,能够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交易所有关规定,共同维护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