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水]活在中国不容易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6 20:59:41
[灌水]活在中国不容易
文章提交者:红墙述世 加帖在 文化散论 活在中国不容易
红墙述世

一进门就跑到老婆面前:“老婆老婆,告诉你一个好消息!”老婆问:“什么好消息?”我一脸严肃地说:“我回来了!”老婆反手一巴掌……。我常和家人开这样的无厘头玩笑,只是为了逗个乐子。

这玩笑望深处咀嚼似乎有些道理,它与我们的生存状态某种意义上十分吻合。想想这世道,能每天活着回来真不容易。“为什么活”从来没有认真想过,既然爹妈生了就必须好好地活。至于该不该活出个人样,我比较“庄重”地思考过多次。到目前为止,经过缜密分析得出结论:我活出了一具能有限运动的躯壳,没有灵魂。

我不想讨论关于活出灵魂的问题,不是因为它有多玄奥,而是不具备讨论的环境。好比把一棵树栽在这里,你只能在这个环境里生长,你没有脚,因此不能移动地方。活出了一具能打字上网的躯壳已经尽了我最大努力,再没有力气讨论关于灵魂的问题,其实那也没什么意义。看看这世道,有人走路被跑车撞死,做点小买卖被城管打死,跑去嫖小姐居然被修脚刀刺死。即使幸运地躲进了看守所,那可是有人民警察严密保护,不料躲个猫猫都给躲死。世道险恶,能象狗一样地活,感谢上辈子积善积德这辈子交了好运。我想大多数人都和我有同样的感受。镇反中漏网的地主富农、饥荒中死人堆里爬出来的贫下中农、文革中拣了半条命的人民群众,比我的感受更为深刻,能从迷雾重重的政治运动中幸存下来着实不太容易。活在中国,不容易。

现在进步多了,据说管理这么大个家庭用起了法律。法律为谁服务?教科书上说是为统治阶级。我活的象狗一样,自然进不了统治阶级,狗的主人才是统治阶级。也就是说,我的主人属于统治阶级,才是法律服务的对象;而我,是法律制裁的对象。其实非常羡慕我的主人有法律这把保护伞,在它的保护下主人可以颠倒黑白为所欲为。假设主人闯了祸,背黑锅的是那些无权无势的受害者,至于主人用了什么手腕,你个象狗一样的平头百姓永远也想不明白。主人是人,百姓是狗,主人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关你小百姓屁事。所以相信法律的公平正义,就是相信老母猪能上树。

现在许多人迷信法律,这个现象非常有趣。比如说邓玉娇这样的案子,我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当起了律师或者法官。大伙热情很高,我不想泼瓢冷水。杨佳的案子已经很直白,法律是用来强奸老百姓的;杭州飙车案也很明白,法律什么时候成了穷鬼们的救命稻草?大伙儿摆事实讲道理,无非想唤回法律的良知。可是法律不是由大伙定,而且法律没有良知,它是冰冷的,是那些代表们良知的体现。代表们有良知吗?一般情况下没有。当然,特殊情况下还是有的,比如在你上访无门走投无路时,把你送进疯人院。我相信,在疯人院里尽管活的不太滋润起码能保住躯壳。不容易。

没有保护伞,活着不容易。宋朝有个梁山水寨,可惜现在变成了养鱼的池子;民国有个井冈山,可惜变成了风景区。老百姓,认了吧,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仔细活下去。我说“仔细”活下去,是希望我们走路小心点、说话悠着点、办事哈腰点。强权夺理恶霸横行的年头,遇到昂头挺肚皮的,脑袋低一点;遇到开宝马飙车的,靠边躲着点。实在躲不过咋办?我告诉你(嘘~~,千万不要告诉别人哦),怀里揣把刀儿,修脚刀都可以。假设修脚刀忘记随身带,那可没办法,要想求公平,受过委屈回家再拿。

有人说,现在“好五倍”啦,这话我相信,至少比朝鲜好五倍。许多外国朋友都赞美天朝,不要相信他们。外国朋友的恭维话多半是忽悠人的,不信,要他们来天朝活活看,保管活不上半日就要上梁山。“好五倍”里面不知道有多少离奇的故事,把这个时代亲历的故事汇集起来,所有人都会明白:活在中国不容易。

有人问老顽童周伯通如何报仇?周伯通说,他和仇家比,看谁活的时间长。如果仇家比周伯通早死,周伯通的仇就算报了。周伯通这家伙我喜欢,是个乐天派的老头儿,谁跟他比活那是以卵击石。可是很少人有周伯通这样的人生哲学,比如毛泽东就把他的仇人,或者潜在的敌人一一打倒在地,再踏上一脚,直到仇家一命呜呼。毛泽东是个伟人,也就是我们的榜样——当我们活不出来的时候,不如效仿效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