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少奇论人权 - 青山不老 - 绿草地 - 和讯博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5 15:4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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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论人权

 

宪法草案规定,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在宪法草案的许多条文中,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和权利。宪法草案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并且规定国家要供给必需的物质上的便利,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自由。宪法草案还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逮捕。”“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宪法又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受教育的权利,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和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并且规定国家要逐步扩大现在还不充分的物质条件,以保证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此外,宪法草案还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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