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健翔 陆幽告黄健翔案结果出炉 证据不足法院宣布其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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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幽告黄健翔案结果出炉 证据不足法院宣布其败诉

http://sports.sina.com.cn  2009年05月08日10:15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5月8日上午,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一案在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宣判,最终法院判定陆幽证据不足,宣布其败诉。

  这起名誉侵权案源头始于黄健翔在新浪发表的一篇博客文章,2008年6月6日,中国队参加世界杯预选赛期间,黄健翔在自己的博客中发表《丑话说在前边》的博文(点击观看黄健翔博文),爆料外籍主教练杜伊性丑闻,文中提及杜伊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搞成了宫外孕。在博客发表之后不久,黄健翔将涉及性丑闻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删除,并在文尾进行了注解如下:“接受了部分网友的意见,删去有关私人生活的攻击。面对中国足球在生死关头的种种“怪现状”,常常让人无法做到心平气和。”

  此后,有网友在论坛中指出该名女记者就是央视体育频道的陆幽,部分媒体也对此事进行了广为传播。对此陆幽认为,黄健翔的博文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侵害,遂将黄健翔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以及道歉并连带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本案于2008年12月第一次开庭审理。

  2009年4月27日,本案进行第二次开庭审理。原告称,已向法院递交核心证据,并有央视相关人士出庭以证明其首席记者身份。陆幽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公开表示自己与杜伊之间不存在性关系,并表示自己认为黄健翔发布的博客背后带有巨大经济利益。同时陆幽还表示黄健翔此篇博客对当时国家队的备战以及队员心理都产生了巨大影响。而黄健翔方面此时表现比较低调,他在博客中写道“我的案子从一开始就已经委托律师处理,一直都在尊重法律尊重司法程序,也一直没有接受任何采访,或者公开做出任何回应。”

  5月8日,此案在北京朝阳法院正式宣判:法院判定陆幽证据不足,一审宣布败诉。

  据相关法律人士对媒体分析,陆幽首先要证明黄健翔博文当中的的首席跟队记者就是她本人,同时也要证明其社会评价因此降低,且与黄健翔的博文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可以说,以上三点举证难度依次递加,最终陆幽难以证明诽谤成立。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最终判定陆幽败诉。

  (新浪体育) 法庭宣判书 本院认为公民享有名誉权,公民的名誉受法律保护,禁止用诽谤等方式损坏公民的名誉。 涉案文章提及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与国家队时任主教练发生宫外孕一事,采用了隐名的方式,并未写明该人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在内的具体信息。文中涉及该人特征的语句包括:“国家队首席跟队记者的身份”、“宫外孕”、“很多粉丝”、“很久在国家队的报道里看不到她的倩影了”。陆幽指证上述语句直接且唯一指认本人,但陆幽提交的证据尚不能表明上述语句有直接且排他的指向性。

  陆幽所称涉案文章通过泄露其隐私的方式捏造其与时任国家队主教练性丑闻的意见本院难以采纳。涉案文章全文其主旨是对国家足球队及主教练的评论,在文章尚未披露当事人姓名的情况下,一般公众在阅读该文章后尚不能必然产生针对陆幽的负面评价。陆幽所称其社会评价降低与黄健翔发表涉案文章之间,缺乏直接因果关系。故对陆幽所诉黄健翔侵犯名誉权行为意见,本院不予以采纳。

  综上,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陆幽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00元由原告陆幽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 向本院提交上诉状。     

陆幽爆黄健翔案最新证据 三名足球女记者被卷入

2009年04月28日17:15 [我来说两句(360)] [字号: ]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何烃烃

    搜狐体育讯 (搜狐体育 何烃烃4月28日北京报道) “实在是受不了他这样的行为了,这不光是对我一个人的侮辱,更是对所有女性的蔑视。”电话那头,陆幽的声音显得有些激动。通过媒体看到黄健翔发表的对第二次开庭的看法,陆幽称自己忍无可忍,将黄健翔代理人第二次开庭时候的证据透露了出来——

  “他提供了另外三名足球女记者的身份,说明他所指的那个人不是我,也有可能是其他人。”

  北京时间4月27日,中央电视台女记者陆幽状告著名足球解说员黄健翔名誉侵权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开庭审理结束后,媒体除了采访到陆幽之外,还采访到了一直缺席的被告黄健翔,黄健翔称自己涉案的那篇博客,并没有指向任何一名女性。

  “如果没有指向任何一名女性,那他律师在法庭上出示的新证据,是说明只要是女记者,跑足球的女记者都是跟外国教练有关系的吗?”陆幽愤愤地说道。她同时认为,黄健翔出示的证据,也不能证明这些女记者是首席随队记者,也没有她们的宫外孕证明。一切的一切,在陆幽看来,黄健翔的意思“就是对所有跑足球的女记者的不尊重”。

  原本在接受采访的时候,陆幽一直表示自己遵循起码的规律,并不愿意过多地透露法庭上的细节问题。但由于看了来自黄健翔方面的反馈后,陆幽表示自己不得不站出来说点什么了。

  “当天在法庭上,当他出示了那三份证明后,我就非常生气。这三名女记者中还有两名是我的同事。”陆幽表示。当然,“首席记者”只有一人,宫外孕的记者也只有一名,这是整个案件最大的核心所在。

  根据法律程序规定,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之内审结,也就是说,6月前本案一定会有个“说法”。

 

陆幽缘何撤销其他诉讼 爆料商业效应寻幕后黑手

2009年04月27日14:20 [我来说两句(28)] [字号: ]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何烃烃

    搜狐体育讯 (搜狐体育 何烃烃4月27日北京报道) “我一个人弱女子除了抵抗最著名的足球解说员,还能对抗住三家上市公司吗?冤有头债有主,我现在起诉的是黄健翔,并没有说将来不会起诉那三家网站。”在谈到为何撤销某些起诉时,陆幽如此表示。

幻灯:陆幽黑衣出庭神情坚定 面露微笑留下倩影

  北京时间4月27日,中央电视台女记者陆幽状告著名足球解说员黄健翔名誉侵权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被告黄健翔照例没有参加,而陆幽方面,则有证人到场为她作证。

  在第一次开庭审理的时候,陆幽在将三家网站告上法庭后,又撤诉。对此,陆幽表示一方面是自己的精力分配不过来,另一方面收集证据是一个非常困难的过程:“所有的人都知道那篇博客是黄健翔写的,但他删除了。而他博客所在的网站又以新闻的方式发表出来,所以我必须得一遍又一遍地去做公证,收集证据链。”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陆幽也恳求能够通过广大关注此事的网民们能够帮助她找到那个幕后黑手:“我的博客只在搜狐网上发表,但2008年6月16日却在别的地方以陆幽的名字更新了博客,所有的网民都来谩骂我,媒体混淆视听,都说陆幽承认了。而2个半小时后,黄健翔就写了一篇名为《贼喊捉贼》的博客,他所带来的效应是什么?”

  在陆幽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单纯的偶发事件:“黄健翔不是说漏嘴了。欧洲杯巨大的商业效应面前,他不得不以牺牲我的名誉、一个女记者的清白来作为他的网络营销的手段。为什么是在2008年6月6号,为什么是在国家队比赛前夜、欧洲杯前几天?为什么会有一篇120万流量的博客?”陆幽顿了顿,说道:“因为那是个爆料的黄金时期。”

  作为中央电视台的首席足球女记者,陆幽表示:“中国足球是有问题,但不是大家想的那种问题,是大家看足球的心态和媒体的导向有问题。中国足球不脏,但脏的是你们看它的眼睛,有些人利用中国足球挣钱、来沽名钓誉。我就是报道中国足球的人,我比更多的人都站在第一线。”

陆幽:黄健翔影响我一生 继续上诉必成司法范本

2009年05月08日11:05 [我来说两句(11)] [字号: ] 来源:搜狐体育 作者:何烃烃

    搜狐体育讯 (搜狐体育 何烃烃5月8日北京报道) 公开宣判当日,被告黄健翔依旧没有出席,对此,他的代理律师表示:“他的公务太繁忙了,抽不开身。”但这个理由在陆幽看来,是那么地可笑,就如同黄健翔以副总裁身份供职的那家媒体,却告诉法院并没有与其签订任何的合约。

  北京时间5月8日,陆幽状告黄健翔名誉侵权一案在朝阳法院进行了公开宣判,原告陆幽因证据不足,被法院判定败诉。

  虽然声称自己对所有意外都早已准备,但陆幽后来在接受采访的时候,仍然按捺不住自己对于黄健翔未能受到法律的制裁而感到失望的心情。“黄健翔的那篇博文会影响我一生,虽然直到现在我依旧尊重他,但在那样的开放平台下,写下那样亵渎的文字,我想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言语中,陆幽表达了对黄健翔强烈的抗议,“如果像他这么一个有名的人、人家把他视为偶像的人,要利用一个公众的平台宣扬所谓的自由,这是法制社会所不能纵容的。”

  这场官司的败诉,也让陆幽坚定了自己将继续上诉到底的决心:“我想在这个上诉的过程中,一些误解和暂时的波折是不可避免的,我相信我的故事越曲折,对中国司法建设、对广大民众不要以出卖别人的隐私来挣钱,是更好的范本。”

  除此之外,陆幽还表示,希望在下次上诉的时候能够转为公开审理。在第一审判过程中,原本定为公开审理的本案,却在开庭前几小时转为了不公开。当时陆幽表示是因为自己将在法庭上呈现出自己宫外孕的证据,涉及到个人隐私,所以撤销了公开审理的请求。但接下来,陆幽称自己已经没有了什么隐私:“我就是那个愿意公开自己隐私来打官司的女记者,这一刻我没有了隐私,希望能够通过公开审理,多一双眼睛,多一份社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