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车”扶贫?(南方周末 2002-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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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车”扶贫?
南方周末    2002-12-12 08:46:58
□本报记者 陈海 □张超
本是政府用来帮助困难或下岗职工的“扶贫车”,却被“受惠者”指斥为“报废车”。
一段5年的痛通过诉讼延续下来。有人忍气吞声,有人仍屡上法庭。
接车途中,一路修车
张松江为车主张清鸣开“扶贫车”一年,进修车场十数次,其中大修两次——还不算平时的小毛病——每次故障都有发动机的分。
1999年初,发动机经过最后一次修理,在损失了近7万元后,张清鸣的“扶贫车”永远留在了停车场。
张清鸣,贵州凯里某三线厂工人。
1997年10月28日,凯里市政府禁止三轮车在市区营运。考虑到客运三轮车经营者的生计问题,市政府同时出台了一个政策,决定“将省人民政府支持我市的、1998年即将投入营运的60辆‘的士’一次性优惠变卖给具备4个条件的三轮车经营者”。4个条件中就包括一条:凯里地区困难企业的下岗职工。
60辆“的士”来自省城贵阳,为1997年下线停运的微型出租车。凯里市政府将扶贫车交由市公交总公司面向城区市民公开招租,公交公司按三轮车取缔的比例把名额分给了西城车队、机动车同业公会、道路运输分会等几家单位。
由于不完全符合“4个条件”,张清鸣便找到张松江,由她出资,以张松江的名义购买了一辆“扶贫车”。
交了2.8万元的购车款后,1997年12月28日,张松江到贵阳接车。在市公交公司的组织下,同去接车的还有几十名出租车司机。
让张松江感到蹊跷的是组织者不准他们看车,不让选,却用“抓阄”的办法解决车辆的归属。
车一出贵阳便熄火了,“沿途不停地修”,张清鸣说。修车不只张松江“独享”,十数名司机都遭遇了同样的问题,“一路上走走修修,蔚为壮观”。
已改跑长途货运的原出租车主潘新林清楚地记得,他的“扶贫车(贵H03460)”途中修了两次。在汤巴关(距贵阳城区3公里)修了一次,化油器中的三角针堵死,底盘上的支臂断裂,只好用铁丝捆上。车过麻江又熄火了,电路出了故障。上午11点由贵阳出发,回到凯里已是第二天凌晨2点了,而凯里距贵阳不足200公里。在潘新林的印象中,只有两三辆车顺利开回凯里。
机动车同业公会会长廖海丽认为这批扶贫车有大问题。廖海丽亲自去贵阳接车,她开车回来时,右手得始终放在变速箱上,“离不了,否则会自个跳档”。他们一路上带着修理工,“差点把他累趴下”。廖海丽亲眼见证,一辆车开到麻江县境,电路起火,全车几乎烧毁;还有一辆开着开着,前轮骨碌碌跑了出来。廖当时就有“上当受骗的感觉”。
营运阶段,修车不断
潘新林的车属西城车队,第二天他就找到队长吴仕贵,争辩说车太次,不想要。队长说车款“已交政府”,无法退了。
潘新林硬着头皮跑了一年,他遇到了司机生涯从未碰到过的尴尬事:一个月内5次修理发动机,到后来,发动机除了缸体未换,其他零部件全部换成了新的。换减震包,花了2000元,车壳也换了,花了1万多元。潘新林说“抓阄”时不让看的“扶贫车”,其实只是简单地刮了刮灰,喷上漆,后来一跑,发现车体上的窟窿是用胶布粘上的,车门一震,就往下掉。
“亏了5万。”如今才算缓过气来的潘新林憨厚地笑了笑,不愿再提。
相对于潘新林,刘军似乎幸运一些。从凯里运输公司下岗后的他凑不出2.8万元,便以2800元/月的方式租公交公司的“扶贫车”,不想也被拖入泥潭。“到最后卖配件的和我熟得不得了,成了朋友。”刘军自嘲。赚不了钱,刘军便拖着租金不交,公交公司到法院告他。经调解,刘军用出租车经营权抵了半年的租金。
时隔5年,漂亮的凯里市区增加了很多出租车,大多数的士司机都知道这段往事,少部分司机心中的创痕仍在,旧事重提,不免勃然大怒:“扶个×的贫,坑贫嘛。”
是否报废车,争议无结果
张清鸣以官司的方式把这段痛楚延续了下来。
被告有两个,凯里市机动车驾驶员同业公会及凯里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张清鸣以原告张松江代理人的身份出现。一审争议的焦点是车辆交易过程中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张清鸣说她1999年4月5日在黔东南州交警支队车管所查过这辆“扶贫车”(贵H03462)的档案,该车为报废车。车管所的档案管理员也说此车是报废车,但是有关档案“不准复印,不准拍照”。“用‘扶贫车’名义将此车出售,明显属欺诈行为。”张清鸣说。
自认为与此事无关的同业公会大呼冤枉。会长廖海丽说,扶贫车车价是由市政府召集有关单位开会后公开定的,所收款项全部上交公交公司,到贵阳接车也是公交公司组织的。
凯里市公交公司认为张清鸣混淆了更新下线车和报废车的概念,贵H03462奥拓车“新车上户是在1993年6月7日,故报废时间应为2003年6月6日”。“这批车车况差,与保养有关,不能认为市场变化使收入减少就是欺诈。”
因举证不能,张松江的诉讼请求被凯里市法院驳回。
2000年6月30日,黔东南州中级法院二审下判,张松江和张清鸣输了官司。
中院认为,贵H03462号车是贵阳市民梅某在其牌证号为T116的菲亚特126D型轿车报废后,新购的长安奥拓SD7080轿车,该车于1993年6月7日入户,“无报废的任何依据”。
两年来,张清鸣工作之余,只有一件事———寻找证据。
事实上,早在1999年4月13日,黔东南州工商局、州消费者协会就接到了张仁富、张松江、张元方等38名扶贫车主的投诉,称他们开的是报废车。4月16日,州工商局组织涉及此投诉案的有关单位负责人开了一个座谈会,围绕扶贫车是否是报废车、车的售价、经营权购价以及售车价外价等展开了讨论。
凯里市公交总公司出租公司范经理发言:“车是由我亲自挑选并送维修的;由各车主接回凯里,上过检测线,方上户的,不是报废车。”
西城车队队长吴仕贵发言:“车子未经看过,政府上市公交公司的当,我们上政府的当,用户上我们的当。”
同业公会陈秘书发言:“扶贫车反映强烈,车况差是事实,成本是1.2万元,还有1.6万元到哪里去了?”
座谈会并未形成结论,因为公交公司始终不承认这批扶贫车是报废车辆,但“与会同志对此看法不一致”。
五家权威鉴定,不敌一纸“说明”
经调查,1999年5月6日,黔东南州工商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把情况报告及处理意见上报州政府。报告认为,“车辆档案中随有‘报废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有关部门都签有意见和加盖公章。凯里市公交公司在办理此事过程中有违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埋下隐患,造成不安定因素,也给车主经营带来困难,有必要将此案妥善解决,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报告提出了3条建议,公交公司采纳了其中一条,即降低了出租车经营权费用。但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现已退休的州消协原秘书长龙连江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大多数车辆都是报废车,是有证据的。同业公会接车时,分到其名下的29辆车随车都附有档案,时任副会长的廖海丽因“担心其中有诈”,大多作了复印。“全是报废车。”龙连江说。
记者手上有两份“报废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都盖有贵阳市客运处、市交警支队交管科、车管所、养征所、旧车回收部门的公章。其中一份还盖得有“贵州省金属回收加工厂”字样的印鉴。这是龙连江当时复印下来的。
为找证据,张清鸣数度上贵阳。终于有一次通过关系从贵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取得了其车辆报废的证据。真相是梅某的长安奥拓SD7080型车在1995年转让给贵阳市民杨某,车牌号为贵A01191.1997年11月,因“车况不好”,杨某把该车发动机换给毛某的贵A01315车,两车先后报废。张清鸣的代理律师杨承治说,事实是张清鸣的贵H03462号名为“扶贫下线车”,实为杨某的贵A01191号报废车的车架和毛某的贵A01315号报废车的发动机的组合。
张清鸣申请再审。
2002年1月25日,再审下判,张清鸣依旧败诉。
再审判决认为,贵H03462号车经黔东南州交警支队检测合格后已办理入户手续,而张提供的《报废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并不能充分证明该车报废。再审期间,贵阳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出函说明原贵A01191号奥拓车经大修后可以使用2-3年,之所以签署“同意报废”的意见,是便于车主更换新车后能上牌办照。
律师杨承治哭笑不得。他说5家签名同意的汽车报废表,是按照国家6个部、委、局联合发布的《汽车报废标准》作出的,是权威部门的合法鉴定。一纸“说明”竟然超越于法律之上,大值玩味。
2002年11月27日,本报记者欲就再审判决中法理上的疑虑与黔东南州中院有关负责人探讨,遭拒。
而张清鸣,现在的身份是上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