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合子:《 论地租的本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6 09:15:41

地租的本质。看好了,世界上还没有人把地租的本质揭示出来,马克思也没有说清楚,本文尝试着探讨一下,欢迎指正。

 

 

《地租的本质》

 

第一节  土地的成本,地租不是剥削

 

土地,是劳动的产品。或者土地是已经承载了若干资本投入经过改良了的土地。这些东西构成土地成本的一个部分。租地者,在地主的土地上耕作,所获得的粮食属于谁呢?也就是说,如何分配。这是一个竞争。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就意味着它可以拒绝别人的耕作。可以这样的方式理解:

 

地主曾经付出的开荒劳动,以及在土地上投入的资本,作为物化在土地中的死劳动,而租地者的耕作劳动物化在粮食中,作为活动动。这两个劳动合作完成了粮食生产。

 

既然是地主与农民的合作,那么粮食就要分成。所以,地租首先是劳动所得,而不是不劳而获。是曾经的物化劳动在产品中的份额。

 

第二节  地租是土地的价格

 

但是现实上并不是这个逻辑。

 

在现实中,土地是属于地主的私有物品。地主与农民的合作,并不是劳动量参股的合作,而是一个竞价的合作。我的土地给你使用的一个价格,这个是竞价得到,与劳动量以及土地的成本没有关系。

 

地租,就是我销售土地的销售额。

 

我销售土地,不是销售土地的本体,而是销售土地的使用价值。我把土地的使用价值销售给你,并且不是全部的销售,而是一年一年的销售。你购买我土地一年的使用价值,付出的那个价格,就是地租。这与房租相同,与工资也相同,工资就是你销售你自己一个月的劳动力的销售额。

 

所以,那个物化在土地里的那个开荒的劳动,以及随后的改良投入,那是我的成本。而我打算销售给你的价格,却可能与这个成本不相干。我依据市场的行情而不是成本,销售我的土地。这与通常的商品是一模一样的。通常商品的价格也是与成本没有关系的。

 

那么,

 

这里要着重注意的是,地租是地主拿到手的那个实实在在的金币。这个金币可能与成本有些关系,但是成本是成本,销售额是销售额,两者有本质的不同。你不能把成本直接的当成是销售额,同样,你也不能把地租直接的就说成是成本。因为地租是销售收入,是销售额,是价格。这一点一定要注意。要批驳马克思的地租理论,你就必需要掌握这样一点。地租是一个商品的销售额。不是购置土地的成本。与成本没有关系。

 

土地的使用价值,就是它一年的地产的数量。所以,地租与这个土地的产量有关系。土地一年的地产,能够出售多少钱,然后农民愿意以一个什么样的价格购买这个产量。这是一个竞价的过程。依据地主与农民的竞争情况而定。这里也并没有一个先天合理的价格,先天合理的产品分配,完全就是一个竞争。竞争的结果,就是等价交换。那么这个地租,就是等价交换的结果。

 

因此,地租与股票的利息,贷款利息,工资,生产资料租借金,房租,等,都是相同的东西。就是一个租赁的价格。

 

 

 

第三节  马克思的地租理论


 

决定土地价格的,不是开垦土地的成本,也不是已经在土地上物化了的改良投入。

 

土地价格的影响因素,包括土地的效用,也就是土地上面的产值。例如一个土地的粮食产量,一个鱼塘的产鱼数量,一个土地上的房地产的销售价格,一个黄金地段的商业利润,都是属于土地的效用。那么,城市商业街,黄金地段的房地产,土地肥力,交通便捷,等,这些因素都是影响因素。

 

但是,一个土地的价格,最终由于市场决定,决定方式与通常的商品相同。通常一个商品的价格如何形成,土地的价格和地租就如何形成,没有一点区别。土地的价格与土地的成本不是一回事,也不见得成正比例。

 

在马克思那里,由于马克思认为劳动形成价值,所以马克思就形成了一个固定的思路:劳动力的价值决定价格。价值是工人的生活成本,这个公式被应用到土地的地租上来就是:

 

土地的地租也是决定于一个成本,叫做机会成本,可是这个机会成本不是劳动的产物,而是由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决定的一个东西,就跟他研究商品的思路一样,商品的价值决定于一个成本,这个成本不是一个一般的成本,而是一个社会平均的必要的劳动时间,在这里马克思总是求助于一个社会必要的平均的东西,一个抽象的根本就说不清楚的东西,来填补价值,其实那个社会平均利润年率也是这个东西,大家都不是很明白,马克思也不是很明白而已。

 

所以,马克思由于他的思路的局限性,就不能认识到土地的地租本质上是土地的价格。因为马克思认为价格是某种虚无的东西,决定于暂时的供求关系,只有价值才是硬道理,而价值决定于什么?他就只能在劳动,成本里面来找,可是他又找不到,随后还要求助于机会成本这样的东西,什么叫机会成本呢,就是一个神秘原因的成本,这个神秘原因来源于社会平均,来源于社会必要,总之谁也不知道的地方。具体的说,马克思找到的,就是劳动力价值那样的类似某种成本的东西,而马克思竭力回避的,正是劳动力价格那样的东西。

 

而我们认为,地租直接就是土地的价格。工资直接就是出租劳动力的报酬,就是与地租一样的“劳动租金”,劳动租金就是劳动力的价格,地租就是土地的价格。同时这个价格就是价值本身。

 

说白了,马克思并没有找到地租的形成原因,他也没有找到劳动力价格的形成原因,并且,他根本就没有找到任何一个商品的价值的形成原因。为什么呢,因为他要把劳动这个东西填充到价值里去。他要证明的是,地租都是剥削劳动的产物。他的意思说,地租原本应当是成本的产物,可是土地又没有成本,那么,这个成本一定是剥削来的,叫做机会成本,来源于社会平均。

 

但是我们的理论则是认为,商品的价格乃是需求决定的东西。决定于供求的关系。垄断和需求在这里是形成价格的主要的因素。那么,地租的形成也是这样,地租就是购买一年土地使用权利的价格而已。那么这个价格决定于什么呢?

 

无论决定于什么,地租首先是一个价格,这是本质理解。然后,决定价格的东西有很多的因素,包括供求,成本,效益,等等。

 

第四节  地租的形成

 

首先,并没有地租。那个时候土地是奴隶主的领地。奴隶主拥有一些奴隶为他耕作。粮食完全归奴隶主所有。这时候,奴隶虽然和牲畜一样的待遇,但是也会吃东西,消耗一定的粮食产品。

 

后来,奴隶发展成为封建社会的包身工,长工。这时候虽然包身工有了一定的人的地位,但是在经济上,粮食还是归地主所有,地主只是终身养活包身工而已。包身工原则上没有工资。长工也类似。

 

再后来,由于剩余粮食的数量增大了,耕地的人也可以获得一些剩余产品了,于是就出现了租地。地主规定一个地租的份额,剩下的由佃农自己占有,这就带动了佃农的耕作积极性。

 

地租一旦出现,租地的人,原则上也就成了自由人了,他以自由的身份与地主打交道。地主与农民的关系就是简单的租地的关系。这个关系乃是一个相互平等的等价的关系,自愿的关系。

 

但是从前不是这样的。从前,在奴隶那里,奴隶主一次性购买奴隶的一生,像一次性购买了一头牛一样。到了长工这里也是类似。而后来,地主开始雇佣短工,这时候他是一天一天购买农民的劳动。但是反过来,购买同时当然也是销售。地主现在直接就把土地一年的使用价值出售出去,这也还是劳动力与剩余产品的交换。

供养一个劳动力,然后获得一定的剩余产品,这是奴隶制,到了地租这里,不过就是更改了一个方式而已。

 

到了租地农场主出现的时候,租地完全是一个商业行为了,地租的本质才完全的显示出来。例如城市商业街地段的地租就是这样的情形。这个时候,房屋租金,土地租金,才完全的显示出自己原来就是价格而已。

 

那么,由于地租的这个比较复杂的形成历程,古典作家就不知道如何来研究地租了,他们把自己的眼光局限在那个剩余产品上面,以为在那里有什么神奇的东西。他们打算用地租来揭示商品世界的价值规律,诸如垄断,价值,剩余价值,剥削,等价交换等等。他们没有注意到地租的这个商品的本质。

 

其实非常明显的是,农民和地主是互相购买的交换双方,一方提供劳动力,一方提供土地,然后共同分配产品。只不过这个过程以地租的形式出现而已。农民用一定的地租,交换土地一年的使用权利。

 

《租赁。》

 

劳动力的租赁,就是工资,资本的租赁,就是贷款和利息,包括股票的价格。生产资料的租赁,也就是通常说的设备折旧,住房的租赁,房租,店铺的租赁,以及品牌商业名称的租赁,总之,凡是不能一次购买或使用的东西,都可以使用租赁这个概念。于是租赁,就成为销售的一个方式。

 

这一切都是已经说明,租赁也是交换。也是商品的交换。

 

那么商品交换有两个方式,一个就是购买,一个就是租赁。这并没有什么稀奇,为什么到了地租这里大家就都神秘起来了呢。

 

过去的古典作家,由于对商品的不理解,导致他们不能理解地租。马克思也是如此。 

 

马克思就是先天的认为,土地是垄断私有的生产资料,私有是来源于掠夺和垄断占有,比如圈地,领地。然后,土地与资源是一样的,比如森林,河流,石油,矿山等,都是自然资源的垄断形式,是资本的垄断的一部分,因此地租,实际上就是垄断利润。

 

而马克思的所有的理论的出发点就都是在这个命题上:

 

地租本质上是垄断利润,然后从而就可以说,地租本质上是剩余价值的一部分。马克思的目的也就在这里而已。

 

然后他还告诉你说,一切垄断利润,都是来源于剩余价值。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