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私房话:孙东东最多说对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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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的私房话:孙东东最多说对了一半鲜江临【学科分类】法律社会学
【出处】北大法律信息网
【写作年份】2009年

【正文】
      北大法学院教授孙东东说:“对那些老上访专业户,我负责任地说,不说100%吧,至少99%以上精神有问题——都是偏执型精神障碍”,这一说法引起了轩然大波,招致口诛笔伐。作为法律人,一个接触社会的法律实务操作者,会如何看待孙东东教授的言论?   我说:孙东东最多说对了一半。   这一半,是孙东东把“结果性事实”说对了。敢于说99%上访专业户“精神有问题”,不凭科学精神,仅凭童真也能发现。笔者在律师执业中,也经常和缠讼专业户打交道。坦率地说,我通常代理强势阶级和缠讼人打交道--这或许仅是一种因缘巧合。我在和缠讼人的接触中,我分明感到他们的偏执。我和他们对簿公堂时,看着他们,经常想:“上帝啊,你的这个孩子因为固执而需要怜悯!”   我说孙东东最多说对了一半,是因为孙东东对“条件性事实”没有研究和陈述。   我不是精神科学研究者,作为一个认真进行社会观察的法律人,我发现许多偏执分子是被逼偏执的,许多疯子都是逼疯的。基本问题是有没有“遗传性偏执”或“先天性疯子”。我这个科盲认为,大多数偏执分子和疯子都是后天刺激的结果;如果没有生存环境的刺激,也许“精神障碍”不会发生。我们遇见过疯癫患者——比偏执严重的人,在慈悲关怀下变为正常人。而所谓“正常人”,在特殊环境被特殊刺激,搞得偏执和疯癫并不是不可能。我遇见的某偏执分子,以前是正常生意人,后来财产被“依法处理”后,就变“偏执”了。不可讳言的是,原始积累和人治状态,形成了刺激人类变偏执和疯狂的人类生存环境。   不区分条件性事实和结果性事实,不考虑社会环境,就人谈人,暴露了敝国法律研究领域的“偏执”。这说明敝国的法学研究同样存在偏执型的精神障碍现象——它偏执性地阐述一个事实,而完全不考虑另外的事实存在。这就如人们群聚在一个巨大广场全神贯注听总统演讲的时候,有一个人大声呼叫:“天上有一个鸟!”——他不理会社会剧场里还有一个总统呆在社会剧场里的“事实”。孙东东教授大声地说出了一个存在的“事实”,但是他的确未理会偏执分子产生的环境因素,不区分偏执的果与因。   不周全的研究成果运用到社会实践,会产生严重错误结果。这一点上,专家意见经常不如人类生活的经验可靠。俗话说:“心病还得心药医”。别人都成为偏执分子,不去改善别人的处境,不施之以人类的关怀和怜悯,仅仅是把别人控制起来,这就更加毒化社会氛围了――这样不仅不会减少偏执分子,还会培养出恐怖主义分子。   北大啊,我的母校,你的那些书斋理论家,为何越来越“偏执”?   2009、4、2

【作者简介】
鲜江临,本名“鲜江凌”,四川人。1981年考入北大法律系,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已经历的法律职业依次为大学教师、政府官员、执业律师,具法学教育和研究、立法和商业性法律服务的多重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