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宇:嫌犯做噩梦后死亡的解释很聊斋(潇湘晨报 20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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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做噩梦后死亡的解释很聊斋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08:35  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晓宇

  许多时候,面对解释,只能无语。

  譬如“俯卧撑”,譬如“躲猫猫”,再譬如“做噩梦”。这些年的官方解释,已经开放到具有小说一样瑰丽的想象力,倒是有想象力的小说十分贫乏。

  3月27日凌晨,江西九江市看守所内,刑拘期间的50岁男子李文彦被发现脉搏微弱,经九江市庐山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证明书显示其为“猝死”。“猝死”之前,李文彦在3月13日、23日、25日,自称头晕、腹疼,经看守所卫生室检查,除身体虚弱外,“其他都还比较正常”,26日下午李在监室里晕倒后,经狱医检查,其血压、心率等也还正常。但27日凌晨1时53分,李文彦同监室的两名值班嫌犯突然按响报警器,向监教干部反映:李做噩梦,口中在不停地喊“又来了,又来了……”,他们想叫醒李文彦,李却没有反应,2时5分许,当3名监教干部进入监室时,李的脉搏已跳动微弱。

  短短十多分钟,就算猝死吧。今年1月7日凌晨,一位老伯猝死于杭州城站火车站售票大厅门外,“身子下铺着一层报纸”,一觉睡去,再未醒来,也没人追究死因——只要不是死在看守所内,没那么多阴影,也就没那么多猜疑。偏偏看守所的解释,要好整以暇地说人家“做噩梦”,还要解释李文彦额头上的“几处青紫伤痕”——“同室关押的嫌疑犯,有的会趁监管干部不注意时玩牌,玩输的会以喝凉水、或者用手指弹额头作处罚”,这就有点儿类似“躲猫猫”了。

  大梦不觉生,纵然像陕西丹凤中学19岁的高中生徐梗荣,死在公安局的审讯当中,伤痕累累,后来通报的尸检报告也还要说徐“系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原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吧。九江市看守所这样的叙述,聊斋笔法炉火纯青,纵使蒲松龄再世,铺排也不过如此,阎王叫你三更死,一梦过了奈何桥,事何可说?问题是这样的解释,太缺乏现代技术含量了,如果说“躲猫猫”是月黑风高的江湖黑话,“做噩梦”就是兴之所致随意挥洒的八股梦话了。

  权威解释,反不若周正龙在虎照门中的振振有词:“让他们来抓我,他们干脆把我枪毙了算了(在电话中高喊)。我这个东西(虎照),就是把我的脑袋砍了,也是真的。等我腿好了,我还要上山找老虎,找到那只老虎打死拖回来证明我的清白。他们(公安)把我这个农民整得太冤了。我现在落难了,请求你支持,记者先生。”如之,我们面对“做噩梦”只能无语。正如“躲猫猫”事件中,云南省检察机关发言人刘小凯回答了“牢头狱霸”的真相,却不能回答“之前云南省委宣传部组织的‘网友调查团’是否合法”的问题一样,对不能言说的东西,不懂在何时何地保持沉默,就只能用官场八股去写奇幻的《聊斋志异》。

  比之69岁还在北京站持刀抢劫,为“不愁吃穿”自求入狱,进了看守所称“我在这儿挺好的已经胖了10斤”,被判刑2年竟认为判得太轻了,央求法官再好好审审的老人;比之身患严重再生障碍性贫血,在急救中心等来专程宣判其18年有期徒刑的法官而长舒了一口气的北京市顺义县19岁农民李大伟,李文彦50岁的猝死,值得认命。看守所有“做噩梦”的可能,看守所有“牢头狱霸的前世今生”,看守所的医疗设施,也不是可保生命无虞的牢固福利,但李文彦付出的自由,不属冤枉,还换取人生一段有那么多保障的日子,因之,梦死未尝不是一个干净的结束。虽然在医学上在法理上还需要解释,但对于一叶飘零的命运堪忧而言,只能无语的解释与只能认命的猝死,正正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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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sina.com.cn/pl/2009-04-02/083517533478.shtml 对嫌犯看守所做噩梦后死亡的质疑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07:30  重庆时报

   作者:李晓亮

  4月1日,愚人节,整蛊无罪。当天一条热闻,几乎被网民视为黑色的“愚人节玩笑”:湖北人李文彦在江西打工时因涉嫌偷电缆被刑拘,在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其家人发现死者额头上有青紫伤痕,看守所却称其是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4月1日《楚天都市报》)

  “噩梦致死”到底是网站转载时抽出的商业噱头,还是所长原话,公众并不清楚。在传统语境中,我们愿意相信看守所恪守职业伦理,至少不会拿公民的猝死开“玩笑”——“噩梦致死”的说法太过雷人,甚至在挑战常识、挑衅公众智商;也有人不太在意这个异化表达的真伪性,立即以“珍爱生命,不做噩梦”等起哄式网络表达,诠释了真相焦虑之下网民集体无意识的不信任姿态。

  虽说情绪化表达不甚理性,但罪不在网民。九江看守所对此也不用太过委屈,他们其实是在为“前辈”埋单。因为此前看守所里的猝死事件,官方解释多半都与死者“心脏病”有关,这一度被讥为“潜规则”。或鉴于此,为“满足”大众口味,“躲猫猫、俯卧撑”等异化表达,纷纷出炉。可这是本末倒置。公众愤怒不在于死因不新奇,而在于智商被侮辱真相被蒙蔽,抗议源于探寻真相的正义冲动。化解信任危机,只能还原事件真相,舍此别无他途。

  比如九江看守所现在欲证清白,就须回答以下问题:死者弟妹所称李文彦被抓后仅接到一个电话通知,是否符合办案程序?死者额上伤痕,真是和“躲猫猫”一样被所谓牌友留下的“一指禅”的友情印迹吗?若这“游戏”和死因有关,算不算是被“牢头狱霸”打死的?警方是否该为此担责?包括尸检在内的相关录像能否全部对外公开?

  只有对上述疑点,一一释疑解惑,才能证明“噩梦猝死”真是一场愚人节的“噩梦式玩笑”。但若随着案件调查,这些问号不但没被拉直,反而越来越多,那我们就该反思这种信息披露机制了。否则继“做噩梦”之后,雷词还会绵延不绝。推而广之,不光是看守所,不少公权力机关都有类似的“选择性”信息发布的路径依赖。或欲以此“引导舆论”,或是选择别出心裁的说辞(如“躲猫猫)糊弄民意。但离奇的解释只能让民众出离愤怒,激化矛盾。

  其实,社会发展蓄积的矛盾与冲突,如公权力失范导致的公共性事件,只是社会运行中常规化组成部分。靠严防死守封锁消息,无助于问题解决。一个好的制度,是能够容纳冲突的制度:只有社会的容纳能力强,才能有针对性地寻求制度化的解决之道,我们应该有这样的制度自信。

  制度正义体现于执行力,执行力又与执行机构的公信力挂钩。而相关部门有时却费尽心机,妄图以挑战人想象力的异化表达来遮丑。从“俯卧撑”到“躲猫猫”再到“做噩梦”,此类怪象层出不穷。公众已从最初的愤怒到渐感麻木,容忍已近临界值,这对政府公信而言,十分危险。

  可以想象,若公众对公权力机构普遍充满警觉,对“做噩梦”之类的回应一笑置之。那么在此制度语境下,公民的权利保障无疑是羸弱和不确定的。而要让舆论对政府回应释放足够的善意,政府就应塑造自身的权威感。政府公信力的修复,则必须保证“李文彦案”这类备受关注的公共事件,能由程序正义最终导向实质正义。而公众最的愿望,莫过于“李文彦案”之后,“噩梦致死”式异化表达,真正绝迹于江湖。

http://news.sina.com.cn/pl/2009-04-02/073017532676.shtml 法制不彰看守所内呼吸也将致命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02日08:11  华商网-华商报

   作者:田德政

  怪事到处有,看守所里特别多。继云南“躲猫猫”事件之后,此次又出现有人在看守所里做“噩梦”死掉的案例。家住武汉汉阳郭茨口的李文彦在江西九江看守所关押期间猝死。对于李文彦的死,看守所称其是在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本以为是一个愚人节玩笑,但来自媒体的报道又那么言之凿凿,让人不能不信。

  令人倍感疑惑的是,为什么那么多人在外面好端端的,一进了看守所,就像“豆芽菜”一样,弱不禁风,不堪一击。病来得快,人死得快,快得让人猝不及防。玩个“小游戏”会死掉,做个“噩梦”也会死掉……如此“娱乐至死”,恐怕以后会出现更为荒诞的事件,保不准在押人员以后在看守所里呼吸,都有可能危及生命。我们时常喟叹生命的脆弱,到了看守所,才算是真正领教了。

  果如看守所管教干部所言,李文彦临终前的话语也颇堪玩味。李文彦临死在梦中不停地喊:“又来了,又来了……”究竟是什么又来了?牢头狱霸又来找他“玩游戏”来了?抑或是管教干部又来对他进行“人性化教育”来了?除了李文彦本人,作为生者,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能根据这只言片语判断出,这“又来了”的除了是加快其死亡步伐的东西,绝非什么好玩意儿。

  从媒体的报道中,不管是云南 “躲猫猫”事件还是这次的被“噩梦”吓死事件,在两位当事人身上,我们都可以看到有明显的伤痕。李荞明“重度颅脑损伤”,李文彦“额头上有几处青紫伤痕”……虽然警方认定这些伤痕与死亡没有太多的联系,可这些伤痕往往成为人们质疑的焦点。因为这些伤痕比看守所慌慌张张所公布的那些致死理由,更让人信服。依据常理,一个经受住了皮肉之苦都没死的人,怎么可能会被一个“噩梦”吓死、被一个“小游戏”玩死呢?

  这些伤痕显然有两个共同的缘由,要么是“牢头狱霸”的殴打所致,要么是警方的“刑讯逼供”。而这两个原因,都与看守所的管理有关。类似情形的不断上演,都在于一些执法者的霸权意识的盛行,以及看守所的管理不善。在押人员也是国家公民,他们的公民权理应得到尊重。由于法制的不彰,他们的公民权就这样被肆意地践踏,生命权无法得到保障,悲剧于是上演了。

  看守所相对于国家管理部门而言,处在“深闺高墙”之中,缺乏一定的透明度,监督的触角也很难深入到这一领域,成为各种监督的“盲区”与“真空”地带。正是由于法律对看守所缺乏有效的监督与制约,才导致了权力滥用、管理松懈、管理制度僵化等一系列的问题,从而引起了许多不良的后果,并且愈演愈烈,以致发展到令人触目惊心的地步,演绎出诸多“贻笑大方、匪夷所思”的命案缘由。

  从看守所的这一系列丑闻被公之于众,如何对看守所进行监督,也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监管看守所、完善相关制度、保障在押人员的权利,不能仅仅成为民间议论的焦点,有关部门也应该当做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来对待。让此类事件成为改变监管被动局面的契机,促使规则变更、体制改善。唯有通过一查到底的责任追究,才能彰显法制的权威,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http://news.sina.com.cn/pl/2009-04-02/0811175332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