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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1 12:00:04
[转]一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对地方食品药品机构改革之建议  [转帖 2009-01-08 14:53:30]    字号:大 中 小

                
    首先,我认为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加强和改善了宏观调控,促进了科学发展,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按照探索职能有机统一大部门体制的要求,对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整合,实行综合设置,理顺了职能部门关系,这次机构改革既考虑当前又兼顾长远,既保持了国务院机构相对稳定和改革的连续性,又为进一步改革奠定了基础。总体上,我们完全赞成、拥护、服从。但同时也感到这次改革还远远不到位,比如质量体系监督应该是商务和工商的一个技术支持部门,现在这个技术支撑部门出来执法,而且还独立出来一个检验检疫局,这样凡是涉及到质量问题、市场监管问题的,有关部门必然会产生矛盾。按照国际上政治体制较成熟完善国家的机构设置规律,我们这次的改革存在着一些问题,而且会产生历史性的严重后果。在这里,我就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整合的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适合与卫生部门合并 
                 
    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胡锦涛总书记每一次讲话都要提到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坚决处理侵害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的制假售假违法案件。我认为,全世界都在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各个国家政府的每一轮改革都会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当然,各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政治体制也会有所差异。我国也不例外,所以我们既要参照国外的先进模式,又要考虑到我们的实际情况。怎么样能够真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真正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保障水平,促进我国食品医药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我认为,现在的体制再进行完善,不久就完全可以与发达国家相抗衡。但如果是以前那种体制,或者现在要恢复以前那种体制,将会严重阻碍我国前进的步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宜与卫生部门合并。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医疗部门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世界上其他国家都是分开的。比如医院用药合理不合理、医院药品质量合格不合格、药房配制制剂的质量是否稳定安全等等都要经过严格的安全有效验证试验,严格按标准进行审批,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否则就可能出现重大药品安全事件,这种事件过去经常出现,如果不加强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将来还会不断出现。因此,对医疗机构用药的监管是必不可少的。卫生部门应该是监管医院,而不是办医院,更不是袒护医院,这是我国体制上的一个严重问题。卫生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能够保证“比赛”的公平公正吗?能够保证老百姓的利益吗?我们省曾经有一个医院,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涉嫌生产经营几亿元的假药。主要是自制了一种治高血压的药,给老百姓宣传是纯中药,但实际上这种药未经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也没有注明处方。医院在这种药中添加了利血平,利血平是一种降压药。患者平时服用这种药,用药之后,在胃里就有利血平,如果哪一天由于劳累、紧张、激动等原因,血压突然升高,可能立即要吃利血平降压,吃了利血平之后,再加上这种药本身在体内残留的利血平,导致患者血压降的太低,送到医院抢救,可医院急救时不知道那个所谓的“中药”中含有利血平,就不可能知道患者血压骤降的根本原因,也就无法开展及时有效地救助,导致患者出现生命危险。现实中,这种药已经产生了严重后果,有的患者甚至终生残疾。我们在对这家医院进行检查时,卫生部门说这是他们批准的科研成果,查处工作遇到了一定的阻力。所以,如果监管与被监管集于一体,怎么可能保证监管的公正公平,并且有很多体制上的问题将来可能成为重大事故的隐患,历史责任当然由党和政府来负,但我做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对党负责任,要把问题讲清。 
    我再举一个例子。2006年10月,贵州省毕节某个乡的医疗机构上报:患者使用了河南安阳九州制药厂生产的葡萄糖酸钙导致过敏死亡。当地卫生部门将此情况迅速逐级上报,中央领导作了重要批示。我当时正在休假,得知此事后,立即赶到安阳,和先期到达现场的省局副局长、市局局长研究决定,查封该厂,封存生产线、仓库、进货记录、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但经检查检验,该厂的生产完全符合规定,药品完全合格,发往全国其他地区的药品没有出现任何问题。为了对老百姓的用药安全切实负好责任,我们又派人去贵州、四川等全国多个省份进行抽样检验,将江苏、安徽、河南、上海的4家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种产品进行比对检验,质量完全一样,并且河南的质量是最好的。北京的专家严厉地批评贵州:你们处方上这么多药,很多都可能是造成过敏死亡的原因,为什么非要说河南的葡萄糖酸钙有问题呢?结果检查后,发现剩下的都是贵州自己生产的药品,这件事就搁置起来没有结案。又过了两个多月,我接到一封内部知情人士写给我的举报信,内容是:我们乡医院根本没有用过这个药,基本情况是有一个病人,以前阑尾炎发作过,现在已经好了,县医院医生走穴挣外快来到该乡医院,该医院的医生打电话告诉这名患者,说他病得很重,需要进行手术,让这名患者赶快到乡医院接受县医院权威专家的手术。但医院在做完手术之后没有给患者止血,就去喝酒了,病人一直持续失血1600毫升,最终失血而死!县卫生局认为死亡事故的原因不能对外说出在卫生系统,就做了假病历,上报是患者使用了河南生产的葡萄糖酸钙产生过敏,导致死亡,让我们河南的制药企业背了黑锅。还有,我们在日常检查药品市场时,发现河南有4万多个黑诊所,占正规诊所的37.5%,我们都有记录,根据门牌都能找到。黑诊所没有执业医师执业执照,本来就是违法销售药品,我们去查,还发现销售假劣药品,黑诊所的人员说:“我是非法的,没有执照,但县卫生局收我的管理费,既然我不是合法的,为什么收我的管理费?而且县卫生局同意我营业。”我们找县卫生局,县卫生局说:“县政府不给我们经费,我们要吃饭,就定期收点管理费。”这种卫生监督能不出现问题吗?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让被监管对象管理监管者,那以后查到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品,卫生部门说不让继续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敢查吗?监管部门不能由被监管对象管理!
 
(二)医药应该分业 
 
    在国外,“医”是红十字,“药”是绿十字,始终都是“分业”的,本来就不在一起,不是一家,所以国内有些“医药分家”、“医药分开”的口号无从谈起。如果在中国谁提“医药分业”,那就点到了整个医疗体制改革的切入点,所以有些部门最怕提“医药分业”。国外从来不会把药房设在医院,因为医生拥有处方权,给患者开了药之后,如果还在自己开的药店取药,倘若医生没有职业道德,不就想怎样开处方就怎样开处方,怎样获利大就怎样开处方吗?患者的利益何从保障?所以,医疗机构不能设置药房,医生开了处方之后,患者自己到药店购买,买哪一家药厂生产的药由患者自己决定,这样才能使药品的经营真正实现市场经济,才能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保证患者的切身利益。平常社会上经常反映的“老百姓看病难、用药贵”的问题,是有着深层次原因的,根本原因不在于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而在于医疗机构的管理黑洞。中国药品生产企业的利润率是全世界最低的,基本上是平衡成本,惨淡经营。药品经营企业全国基本点毛利率是8%,而费用是10%,每年都是亏损。大家都说“吃药贵”,贵在什么地方?贵就贵在一些医疗机构的医生缺乏职业道德,开大处方收取回扣。卫生系统的“以药养医”应该是以进价的百分之十五顺加,而医生收取回扣装入自己腰包的那部分远大于这个比例,这种状况下,没有独立、有效的监管能行吗?法律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用药安全进行监管,发改委对其药价进行监管,但发改委从来没有监管药价,也没有能力监管,这些都是体制性的问题。“以药养医”是卫生部提出来的,是卫生系统一直坚持的,只要“以药养医”,老百姓永无宁日。前一段,中央提出“医药分开”,怎么分开?应该是“医药分业”。全世界都是“分业”,而我们却提出“分开”,这样的改革能彻底解决问题吗?我们的实际生活中,药品的出厂价如果是1元,在医院里就能卖到几十元,翻了几十倍,这中间就存在着医生和药品企业之间的交易黑洞,药品巨额差价中的绝大部分既没有被企业得到,也没有被医疗机构得到,而是被拥有处方权的少数医生以回扣的形式得到了。同时,医院开了大量本来不需要开的药品,严重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比如患者感冒了,开10元钱的药就可以治好病,但医院获得的利润就会非常有限,如果开了100元的药,利润就相对扩大了10倍。因此,医生往往会开很多很贵的药,从而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但却加重了患者的经济负担,这才是“看病难、看病贵”的根本原因。但这个黑锅都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背,每年的行风民主评议,给我们系统提的问题大部分都是这方面的。所以,医药应该分业,监管必须分开。 
   (三)药品监管应该垂直管理 
    我认为,药品监管垂直管理的体制一定要保留,但是垂直管理的格局可以改善,要适当结合地方政府应负的责任。我们系统上上下下跟地方政府配合的都非常好,我要求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我们系统的市、县局局长必须服从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如果当地党委、政府领导对其工作不满意,立即换人。                  
一些行政管理体制较为成熟的国家实行的大都是垂直管理体制。比如美国,美国联邦政府跟州政府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他们是平等合作的。联邦政府跟州政府是分制、分权、分财管理。但联邦政府各职能部门大部分是全国垂直管理,像美国的FDA有近1万人,在全国有147个办事处,垂直到最基层,负责药品的研制、药品的标准、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地方政府无权管。对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用药、药师的管理由各个州的药事管理委员会负责,FDA负责制定法规和指导意见。州药事管理委员会是州里的一个独立机构,和FDA是上下合作关系。比如我们河南省,全省有药品零售企业1万多个,诊所80万个,我们95%以上的监管工作量都在这方面,如果只学美国FDA的体制,而没有注意到各州的药事管理委员会,那么就管河南286个药品批发企业、220个生产企业就行了,但需要大量监管工作量的药品零售企业和诊所由谁负责监管呢?再好比加拿大的体制,加拿大原来由农业部、工业部、水产渔业部、卫生部等部门多重管理食品,管理不好,后来专门制定了《食品检验法》,成立了食品检验署,负责食品的监管。欧盟各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都是独立存在,垂直管理的。所以,我们在学习借鉴发达国家成熟的行政管理体制时,要进行全面的学习分析,不能断章取义。同时,美国的联邦政府现在是18个部,18个部下面又设立了很多直属局,比我国多,这些直属局挂在各个部,但仍然是归总统管,相对独立。如果我们中国也减少到十几个部,其他部门全降成副部级的直属局,那这样也可以。总的来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该相对独立,并保持垂直管理体制。
    对于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历程,我们都很清楚。朱镕基总理那一届政府,全国开始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将卫生部门的药政管理、中医药管理局的中药管理职能拿出来,在原医药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了药品监督管理局;温家宝总理上任时,按照上一届政府的既定方针,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局,但是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食品只赋予名分,没有实权,对于食品是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食品监管的具体执法权在各具体监管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并没有执法权,而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去执法。按照国办发〔2004〕23号文件,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以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分散监管模式。具体监管部门有农业、畜牧、商务、质监、工商、卫生、进出口检疫、民委、教委、盐业、林业、粮食、环保等,涉及十多个部门,监管环节多,监管资源分散,职能交叉重叠;政出多门,各有各的法规,各有各的质量标准,法律、标准“打架”,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事实证明,这种食品监管体制职责不清,责任不明,不利于高效公正地监管。比如轰动全国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其实几个部门都有责任,但是最后追究谁都不合适,多头监管,都来监管,责任不清,出了问题谁都不愿意负责任。而实行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垂直管理体制就不一样。我们系统对药品是全过程监管,省以下垂直管理,全省药品监管工作可以说是政令畅通,行动快捷,保障有力。我举两个例子。一是洛阳关林药品集贸市场的关闭。十几年前,洛阳市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开发了关林药品集贸市场。政府建了一排一排的房子,然后让老百姓高价集资买房子经营药品。多年来该市场一直藏污纳垢,成为假劣药品的集散地,扰乱河南乃至全国的医药市场秩序,影响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但由于地方各种阻力,一直无法关闭。我们系统组建以后实行全省垂直管理,我对洛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局长讲,你的首要任务就是关闭关林药品集贸市场,关不掉就免职,谁能彻底关闭关林药品集贸市场,就任命他当市局的局长。后来,我们去关闭市场,商户上访让政府偿还建市场时收的集资费,市政府就批评市药监局的局长不听政府的安排,影响社会稳定。但是药品在集贸市场中经营,即查不到帐,又查不到物,帐物无法对应,帐帐无法对应,药品来源无法查明,假劣药品没人检验,没有质量管理体系,没有索证索票制度,也没有药师管理,根本就无法保证药品的质量安全。采取什么方法关闭这个药品集贸市场,我当时亲自到洛阳,和洛阳市局局长及有关同志一起想办法,我们坚持依法监管,同时给商户找出路,将这些个体商户疏散到郊外,引导监督商户完善有关制度设施,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建立零售药店,既改变了郊区缺医少药、供药不足的局面,政府也不用赔偿商户了,解决了多年解决不了的历史遗留矛盾和问题。现在洛阳的药品合格率很高,药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如果没有垂直管理的体制,市药监部门就不可能顶住市里各部门的压力,彻底关闭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集贸市场。第二个例子是成功处置许昌“华仁”事件。2006年8月,河南的许昌华仁制药有限公司违法违规生产,致使31.53万瓶问题药品流入市场,流向三省八市26个县,由于这批问题药品是直接输入人体的糖盐水,所以一旦控制不住,将对公众的生命安全造成不可挽回的巨大伤害。我连夜向全省系统下发了明传电报,要求全系统所有人员全部投入该问题药品的查封、扣押和监督召回工作,谁贻误了时机,造成了不良后果,就处分谁。当时我省有一个市正在下暴雨,汽车无法行驶,我们的监管人员就冒雨徒步走遍山区、乡镇的每一个诊所、药店。全省药品监管人员24小时不停,按照销售渠道一路追到底,问题药品没有启封的立即封存,正在使用的立即停用,使用过的要找到瓶子,瓶子烂的找到瓶盖,确保31.53万瓶一瓶不剩,全部查找到、控制好。全省仅用9天时间就有序地暂控和监督召回了问题药品,没有出现一例不良后果,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创造了建国以来控制和监督召回问题药品工作的奇迹,这样的控制速度和效果在全世界也不多见,这就是药品监管垂直管理体制政令畅通、行动迅捷的结果。还有今年开展的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前不久,我碰见卫生厅的一位处长,他对我说:还是你们垂直管理好,我们给市局布置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市局的同志说,你正在让我们开展艾滋病的有关检查,又给我们安排这个工作,我们没时间干啊,如果是垂直管理,布置下去的工作不论困难多大,都不会推诿扯皮。所以, 事实证明,对药品监管实行垂直管理是正确的,必须坚持,不能改变。
 
   (四)河南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很好 
 
    目前,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核定人员编制5652名,其中行政编制3025名、事业编制2627名,基本满编,食品药品及相关专业人员占67%。系统组建以来,我们一手抓业务工作不动摇,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放松,全省系统思想稳定,团结和谐,干事创业,局面很好,没有发生严重违纪案件,国家局腐败案件也没有牵涉到河南一个人。我们建立了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清正、纪律严明”的监管队伍,为做好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河南省是全国人口大省,全省9800多万人,药品监管对象10万多个,食品监管对象100多万个,食品工业是全国第二大省,药品工业是全国第六大省,又是全国最大的粮食生产省,交通非常发达,是重要的食品药品集散地,河南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关系着全国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为保障好河南的食品药品安全,我们要求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医疗机构制剂每年必须现场监督检查一次以上,药品零售店、乡镇卫生院、基层诊所每年必须现场监督检查两次以上,然而我们全省系统的执法人员只有两千多人,还有相当一部分监管对象分布在广大山区,为完成监管任务,我们的监管执法人员从系统组建的那一天起,就几乎没有休息过节假日,工作量巨大。几年来,全系统很多同志累病了,但我们全系统的同志没有一个有怨言的。2006年,我们全系统建立了全省药品稽查抽验信息平台,形成了抽验信息快速传递和资源共享机制,提高了药品稽查抽验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现在,在全省任何一台连入稽查抽验信息平台的计算机上都可以查到全省18个市111个县(区)的稽查抽验工作,所有的监督检查都有记录,而且现在各地正在做什么,抽到哪些样品,抽验了哪些项目,合格不合格,是假药还是劣药,查处的情况,这种药品的来源和在全省的分布,马上就可以查到,药品信息化监管基础打得非常牢固。同时,我们系统作为重新组建的系统,起初的工作条件十分艰苦,尤其是县一级,都是租房办公,监管装备不足。近年来,我们从基层抓起,“先县级、再市级、最后省级”,在国家和省政府的支持下,止去年底,累计投入2.3亿元,县级局办公和检验业务用房已全部解决,近一半的市级单位也已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没有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组建了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省医疗器械检验所、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对10个市级药检所进行了重点建设,县级药检所经改造认证可出具法定报告书,形成了较为完备、快捷有力、经济合理的技术支撑体系,累计投入6000多万元,配备检验仪器设备681台套,装备药品快速检测车21台,监管技术支撑能力迅速提升;累计投入2.26亿元,配备9000多台套执法车辆和装备,监管执法能力明显增强;以办公业务网、办公业务资源网、政府公众信息网为基本架构的系统政务信息化框架基本建成,促进了监管工作的高效开展;制定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办法》、《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制度》等20个规章制度,出台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重新梳理确定了系统55项行政许可事项,每年组织执法大检查,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系统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独立、完整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已经形成,河南现有的监管工作基础非常完备,非常健全。
 
   (五)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成效明显 
 
    河南省药品监管局自2000年组建起,就依法严格加强药品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监管,探索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使监管工作始终处于理性、有序、可控的状态。在药品注册环节严把入口,严格审核把关,保证研制资料的真实、可靠,把原地方药品标准统一上升为国家标准,减掉近千个药品批准文号,从源头上保证药品安全。在药品生产环节强化监管,通过换证、认证等手段,减掉102个规模小、质量保障水平低、管理混乱的药品生产企业,为优势企业腾出了市场空间,企业管理水平和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迅速提高;率先在全国开展了医疗机构制剂整顿工作,结束了医疗机构制剂无固定处方、无固定工艺、无标准、无说明书和审批管理混乱的局面;创新实施了以品种为单元的药品GMP工作,实现对药品生产过程质量安全的有效控制。在药品流通环节深入规范,利用监管手段撤销了1432个药品批发机构,调整理顺购销渠道;坚决治理药品批发企业********、连锁企业不统一配送药品、零售药店出租(借)柜台、超方式、超范围经营,规范净化市场环境;开展农村药品“两网”(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统筹城乡市场监管。在药品使用环节开展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使药品不良事件早期发现、及时处置。同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400多个,查获假劣药械、制假设备标值近3亿元,移交司法机关案件247起,刑事拘留356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省药品质量合格率由1999年的78%上升到2007年的98.11%,今年上半年全省药品评价性抽验合格率达到98.17%,又提高了0.06个百分点。通过我们强有力地监管,保障了药品安全,淘汰了不能保证药品质量的落后企业,优化了医药经济运行质量,提高了企业的质量核心竞争力和成本核心竞争力,2007年,全省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296亿元,是1999年46.12亿元的6.42倍,在全国同行业排名由第11位跃居第6位;实现利润32亿元,是1999年1.93亿元的16.58倍,在全国同行业排名由第15位跃居第7位。今年前5个月全省医药工业实现销售收入158.37亿元,同比增长42.96%;实现利润15.46亿元,同比增长67.5%。涌现出天方、辅仁、羚锐、宛西、华兰等一批大型医药企业,其中天方药业已发展成为集科工贸和资本运营为一体的大型医药集团,2007年销售收入达到67亿元。总的来说,通过我们的监管保障了公众的用药安全有效,同时促进了产业的发展,这和我们的药品监管体制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把这个体制打乱,谁来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2004年,河南省按照国家的要求,在药品监管局的基础上组建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履行对食品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依法组织开展对重大事故的查处职责。我们作为政府的食品综合监管部门,充分履行综合监管职能,克服了法规上和体制上的障碍,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为把分散的具体监管集中统一起来,提高食品监管的效能,由省政府成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下称“安委会”),主管副省长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和我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我们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我们局作为省政府的“抓手”,代表省政府综合协调食品药品、特别是食品安全工作。各市、县政府均成立了相应的综合协调机构,建立了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具有河南特点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制。我们建立了“四大机制”,把分散的监管综合起来,把具体的监管统一起来,形成了监管合力。一是综合协调机制。在安委会框架内,明确界定了各具体监管部门的职责,建立了责权一致、分工明确、监管有力、工作落实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二是评估评价机制。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机制,推动了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落实;建立“双评”机制(安全隐患评估和专项整治绩效评价),组织开展了劣质奶粉、农村食品等20多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阶段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三是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了保障。四是宣传教育机制。通过经常性地宣传,增强消费者的安全消费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至去年底,全省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率大幅下降到2.4%;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4.4%,瘦肉精平均检出率仅为0.28%;生产领域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89%;城市大型商场、超市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90%以上;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达到93.5%,食物中毒事件大幅下降。今年上半年,全省食品生产领域抽检合格率为88.7%,比去年提高1.7个百分点;城乡食品市场小麦粉、蔬菜、猪肉、乳粉、酱油、醋等重要食品的抽检合格率为91%,较去年同期提高8.5个百分点,各项指标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全省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同时,科学高效的监管促进了全省食品工业的健康快速发展,2004年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销售收入1068亿元,居全国第四位;2005年达到1510亿元,增长41.4%,上升到第三位;2006年达到1970亿元,增长30.5%,跃居第二位;2007年达到2730亿元,增长38.6%,继续保持全国第二位。今年第一季度,全省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达到770亿元,同比增长50%。全省有11个全国食品工业强县,21个产品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火腿肠、速冻食品、面粉、挂面、方便面、饼干、味精等总产量均居全国第一,河南已由全国的“大粮仓”变为国人的“大厨房”,这对于全省的城镇化建设、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等等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这里,我给各位领导举个例子来说明我们探索建立的食品“双评”机制在加强食品监管,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2004年的阜阳劣质奶粉事件轰动全国,我们河南也高度重视,省长批示要求由我带队,公安、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参加,对全省市场进行督查整治。在郑州,市政府汇报完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后,我问工商局是怎样保证城乡人民不使用劣质奶粉的?工商部门说,他们按照阜阳公布的46个劣质奶粉的名单,对全市的市场进行检查,没有发现,说明郑州已经没有劣质奶粉了。我就问他,除阜阳发现的劣质奶粉以外,郑州还有没有其他牌子的劣质奶粉?他说,财政上没有拨食品检验这一部分经费,工商也没有检验机构和检验工作职责,所以无法进行检查检验。但劣质奶粉的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群众的饮食安全,如何尽快解决问题?我向省长汇报,经省长同意后,我们参照检验药品的方法,派了9个检查组,分赴全省18个地市36个县,同时还到湖北、江苏、安徽、河北、山西、陕西等邻省,深入腹地一百公里以外,随机抽取市场上的奶粉进行检验。查完之后发现,河南市场62%的奶粉是劣质奶粉,上千万的留守儿童极有可能成为大头娃娃。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及时向工商部门通报,工商部门听后很着急,表示愿意按照我们的统一安排继续做好工作。我们向省政府写了检查情况报告,说明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危害阜阳的劣质奶粉在河南已经绝迹,但是问题仍然严重,阜阳劣质奶粉黑名单之外,河南市场上还有126个牌子的劣质奶粉危害着群众的身体健康,并将这些劣质奶粉的分类、分布都详细列出。省长批示坚决予以查处。这样,既避免了部门之间由于意见分歧等原因产生矛盾和摩擦,又使各食品监管部门团结一心地开展好食品安全工作。然而在劣质奶粉专项整治中,新的问题又出现了,按照职责划分,卫生承担很大的工作量,但卫生机构只设到县级,人员不够,承担不了这个巨大的工作量。鉴于工商在乡级有机构,我们就向省长建议进行部门分工:县城以上的餐饮和经营单位由卫生负责,乡村两级全部由工商负责,生产环节由质监负责,有效分配使用了监管资源。经过全省有关部门的整治,我们组织人员再次对河南的奶粉市场进行检查评估,针对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强整改,在河南彻底消灭了假劣奶粉,到现在为止,河南都找不到假劣奶粉,国家整规办来河南督查,对我们的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河南的奶粉市场整治在全国是做得最好的。
 
    (六)河南可以作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试点 
 
    通过我们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地艰苦努力,河南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并在工作中与时俱进,根据监管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促进监管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认为河南的各项工作每年都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创造先进经验。我们探索创新的很多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如食品监管的“双评”机制、药品抽验机制改革、以品种为单元实施GMP等等都在全国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进行推广。目前,按照国家的部署,上海市进行了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改革试点,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食品药品实施全过程监管,而且管理成效也很明显。刚才已经汇报了,河南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非常扎实,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监管成效非常明显,而且河南地处中原,在经济、人口、文化、资源等方面具有很强的代表性,适合开展试点工作。所以,希望中央将河南作为全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的试点,实行食品药品综合统一管理,为全国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探索经验。
    总之,我们希望新一轮的政府机构改革能够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顺应国际先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发展要求,促进政府各项工作的高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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