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真相不能“躲猫猫”(中国青年报 2009-2-21)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4 19:21:57
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

“如果要问责,我愿意接受处理”

刘子倩 本报记者 张文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21    [打印] [关闭]    云南省委宣传部“吃螃蟹”,公开邀请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

    真相不能“躲猫猫”

    2月20日清晨7时40分,云南省委宣传部新闻处副处长龚飞在他的办公室打开电脑,他发现他的QQ里又增加了几百个要求参加“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调查的报名者。“从昨天下午我们把公告放到网上,截止到今天早上,通过电话或QQ报名参加调查的人已超过1000名。”龚飞说:“此举社会反响之大,大大超出我们的预期。更没想到的是,省外的网民也这么积极。在1000多名报名者中,有1/3是省外网民。”

    2月19日下午3时,云南官方网站刊登了一份由云南省委宣传部发布的《参与调查“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的公告》,公告称:“玉溪市红塔区北城镇青年李荞明在看守所受伤、不治而亡一事,广受媒体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关注。因此事而诞生的‘躲猫猫’一词迅速成为网络热词。为满足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省委宣传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委员会,于2月20日上午前往昆明市晋宁县具体事发地,对‘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进行调查。现面向社会征集网民和社会各界人士代表4名,作为调查委员会成员参与调查。”

    不料公告刚贴上网不到一分钟,龚飞就接到了第一个网友“风之末端”的报名。在接下去的几个小时里,无论是办公室电话还是手机,不断响起铃声,而他的电脑上,QQ也不断处于跳动状态,许多人都以“加我为好友”的方式来报名。

    对于这样一件从没有过的新鲜事,无论是网民还是媒体,都有些怀疑公告的真实性,特别是电话不断占线,更让不少人以为是网友的“恶搞”。一位省外媒体的记者3次给龚飞打电话,在询问了不少问题之后终于确认公告的真实性,兴奋地连夜乘飞机赶到昆明。

    截至当晚8时,报名者已超过500人。经过随机选择和电话联系后,调查委员会的人选最终确定了下来。“在网上的活跃度”和“是否有独立的思考”是确定人选的两个重要标志。

    随着公告迅速被各大网站转发,和云南网不断上传的新消息,网民对“躲猫猫”事件的关注度也不断升温,各种舆论在网络上沸腾起来。网民们开始放弃对“躲猫猫”案件中一些细节的争论,转而议论起网民参与调查的各种积极意义。有网民说:“除了公开调查,网民还有什么资源和能力,去调查国家的执法机构?”他们称这一“开全国先河”的举动“反映出云南新闻改革的力度”。还有网友建议“有幸参与调查的网友最好带上笔记本、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弄个全程直播,让全国其他关心此事的网友也一睹这次‘意义重大’的调查事件”。

    第一个报名并成为调查委员会主任的网友“风之末端”兴奋得一夜没睡好。“很意外,没想到有这样的事情。”他说:“我一直在关注网络上对‘躲猫猫’的争论,但我都没说什么。报名参加就是想去搞清楚事情的真相。”他综合自己和网民的疑点,“准备向被调查对象询问10个问题”。

    另一个被任命为副主任的网友“边民”认为,参加调查委员会并不一定能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因为调查真相需要专业人士”。“但我们这些人去,可以给公众一个知情权。直接和有关人员对话,把看到的听到的公之于众,我认为调查委员会的目的也就达到了。”他说。

    记者注意到,这个临时组成的调查委员会,尽管成员们此前大都互不认识,但在一天的调查中,他们已经达成了相当的默契。这些网民代表“出于公民的良知,尽量去了解事实的真相”,让他们显示出足够的责任感。在晋宁县公安局,当听了警方和检察院对案情的介绍后,每个成员都就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询问,对于警方不太详尽的回答,他们都做了追问。

    虽然是第一次接受这样的调查,但案件发生以来,每天只能休息3个小时的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阎国栋表示:“对这样的调查方式是欢迎的。”他说:“这也是我们公布事件真相的有效途径。”

    “网络舆论对此事件的关注虽然给我们带来了压力,但这些压力不能阻挡我们对这一案件的依法调查。”阎国栋说:“尽管媒体的一些报道与事实不符,但是这样的事发生在我们看守所里,我们就有责任,我们没有完成保护好在押人员安全的任务,如果要问责,我愿意接受处理。”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也表示:“虽然检察机关的调查已经显示干警没有失职、渎职行为,但是在押人员李荞明死于看守所中,看守所是有责任的,说明我们的管理还有漏洞。”

    “调查委员会前来调查真相,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不仅可以使谣言止于公开,也会在促进我们严格文明执法、加强看守所管理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他说。

    “尽管参与调查的人员大多不是专业人士,但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公众的监督下认真屡职,就能保证这次调查的公正性。”晋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说。

    本报昆明2月20日电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2/21/content_2549681.htm      晋宁县警方:

李荞明系游戏中被同监室人员打伤致死

刘子倩 本报记者 张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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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委宣传部“吃螃蟹”,公开邀请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

    真相不能“躲猫猫”

    晋宁县公安局在该局举行了“2·08”案件(“躲猫猫”事件)情况通报会,向15人“躲猫猫”事件调查委员会委员通报了案件情况。

    据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闫国栋介绍:2009年2月8日,晋宁县看守所一在押人员李荞明突发意外受伤昏迷,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晋宁县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相关部门调查核实:该事件系在押人员趁民警刚巡视过后擅自进行娱乐游戏时,发生的一起意外事件。

    2009年2月8日17时50分,晋宁县看守所值班民警接到9号监舍有人受伤报告,值班民警立即赶到9号监室查看,发现在押人员李荞明已受伤昏迷。看守所民警立即将李荞明送往晋宁县第一人民医院抢救,经检查李荞明头部受伤,因伤情严重需立即转院。在医务人员和看守所民警的陪护下,立即用救护车将其送往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治疗,同时晋宁县公安局向上级部门和检察院报告情况,相关部门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2月12日6时50分左右,李荞明在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无效死亡。

    事发后,晋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查明真相。同时,晋宁县人民检察院也迅速对事件展开调查,并于2月10日,将李荞明受伤一事调查情况通报晋宁公安局。

    接到晋宁县人民检察院初步调查情况通报后,晋宁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按照法律规定,立即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经依法侦查初步查明:晋宁县看守所第9号监室内共关押11名犯罪嫌疑人,2009年2月8日17时50许,晋宁县看守所在押犯罪嫌疑人普某某、李某某、余某某等6人趁民警巡视完毕过后,在第9号监室放风间内擅自玩起了“瞎子摸鱼游戏”,6人以“黑、白、手”的方式决定出由李荞明先当瞎子摸其余5人,在游戏过程中,普华勇首先被李荞明摸到,随后李荞明拉着普华勇的手要求换人,普华勇认为游戏还未开始,与李荞明发生争执,普华勇用脚踢在李的胸腹部,又一拳打在李头部左侧,致使蒙着眼睛未能防备的李荞明头部猛撞在监室门框上受伤。整个事件事发突然,造成了李荞明受伤不治身亡的严重后果。

    晋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表示,该案正进一步调查中,晋宁县公安局正在协调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本报昆明2月20日电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2/21/content_2549671.htm    

网民调查未能让真相大白

刘子倩 本报记者 张文凌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2-21    [打印] [关闭]    云南省委宣传部“吃螃蟹”,公开邀请网民参与“躲猫猫”事件调查——

    真相不能“躲猫猫”

    在晋宁县公安局会议室,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阎国栋、晋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韩红兵向调查委员会介绍了李荞明案件办案的全过程,并用幻灯向调查委员会成员出示了案发地点、看守所监室和放风室以及部分物证的照片,委员会的15名委员分别就本案中一些细节问题进行了询问。

    问:我们是否可以得到检察院的技术鉴定报告?

    答:法医目前还在做相关工作,技术鉴定报告还没有出来。

    问:瞎子摸鱼这种游戏在看守所中是否属于施虐性质游戏?

    答:是娱乐游戏,6个人的游戏,用什么方式、使用什么道具,其余5人都有陈述,里间休息的人也听到他们在玩,按规定是不能玩的,是他们擅自进行的,没向干警报告。

    问:11名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关在同一个监室,你们有没有考虑到会发生诸如此类的暴力问题?

    答:这是看守所管教的重要工作之一。第一,犯罪嫌疑人入所后首先必须体检。第二,每天早上要例行跑早操,观察每个人的行为。第三,看守所定期或不定期对每位犯罪嫌疑人进行谈话,了解他们的生活。第四,犯罪嫌疑人可随时约见检察官报告他们在看守所的情况。

    问:普华勇在狱内的表现如何,现在是怎么处理的。

    答:普华勇每天的情况都有报告,按报告看,他表现很正常。我们将对他的现罪和原罪进行两罪并处,待尸检报告出来后,移交检察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干警对普华勇的制止,是在冲突发生中,还是产生了后果后才去干预?

    答:干警接到报告后进去,李荞明已经受伤被抬到放风间。

    问:什么时候通知的家属?

    答:事发当晚我们就通报了办案单位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晋宁分局,由他们通知家属。李荞明是在其父亲、母亲和其他一些近亲属的陪同下去的医院。2月13日,检察院的法医对尸体进行了解剖,之后向家属发出了书面通知书。

    问:有媒体说,李的父亲带了1万元到看守所,这个钱去哪里了?

    答:1万元的事我(阎国栋,晋宁县公安局副局长——记者注)不清楚,但我可以确定,我们的干警都是洁身自好的,决不可能收这个钱,大家可以去看台账。

    问:此事发生在县公安局的看守所里,案发后的侦察也是县公安局自己侦察吗?县公安局是否应该回避侦察?

    答:根据公安机关属地管辖规定,县检察院将此案移送到了县公安局,是否应该回避,由其自行决定。但这个案子的整个办案过程中,纪委等部门都对其实施了监督。

    问:目前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外,是否有其他物证,如录像等?

    答:有其他物证,但物证还涉及到案件的保密问题。没有录像。

    问:此次事件的信息公开是否滞后?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存在信息发布滞后的情况。

    询问结束后,调查委员会向昆明市公安局提出了到看守所进行实地查看的书面申请,市公安局特别批准了调查委员会的这一申请。但根据规定,随行记者不能进入看守所。

    1小时后,实地查看完的委员会成员对随行记者举行了一个短暂的新闻发布会,调查委员会副主任边民简单地介绍了他们在看守所查看的情况。

    他说:“按照规定,我们进看守所时,所有手机、电脑、相机等都放在了外面。我们首先看了看守所里所有的监舍,重点查看了李荞明出事的监舍。里面一间是卧室,空间很狭小。在看守所的会客室里,我们要求会见普华勇及其他监舍的人,但检察院方面说,这不符合法律程序。但他们同意我们查看看守所里的证物,如值班记录、台账、死亡证明书、询问笔录等。在询问笔录里我们看到2月6日警察与李荞明的询问笔录,上面问:‘有没有打你’,答:‘没有’,问‘在看守所是否习惯’,答:‘不习惯,想家’等。我们看到死亡证明书是2月12日签发的,上面写着‘重型卢脑损伤’。”

    为了表示独立立场,调查组婉言谢绝了当地有关部门的午餐和晚餐邀请,用AA制的方法自己掏钱吃饭。调查完毕后,调查委员会封闭进行了讨论并撰写调查报告,组织方省委宣传部没有做任何干预。

    2月21日凌晨1时,调查报告终于出炉。他们在其中写道:“无论是事前我们天真地提出会见在押嫌疑人、浏览监控录像等一件件事情被以制度、法律的名义所拒绝,才突然感觉到,在网上可以呼风唤雨,制造流行的网友,在现实确实那样无力。在实际操作中,无论是网友,还是网友调查委员会,都不可能做到‘探寻真相’。最后真正能揭露真相的,只可能是拥有法律资源的执法司法部门。然而,正是因为当这些部门在以往工作中给予公众的知情权不足、或者新闻素质不过硬,直接导致了公信力的下降。在这种不正常的情况下,信息流通最迅速,最透明的网络——网民成了新的大众偶像,掀起了一阵阵风潮。”

    他们说,从虚拟回到现实,却没有历史小说般的美妙,“躲猫猫”调查委员会一天的工作,只能是将我们在这十多个小时里所听到、看到的东西如实记录,力求详尽——这也是我们直到很晚些才写出这篇调查报告的原因。

    本报昆明2月21日电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2/21/content_2549686.htm    

官方不能保持沉默

——对话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本报记者 张文凌 □刘子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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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不能“躲猫猫”

    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曾是新华社云南分社的记者,此次网民参与调查“躲猫猫”舆论事件真相,是在他的倡议下发起的。为什么要发起这样一个调查活动?调查是“作秀”还是“阳光政府”对公众的承诺?带着种种疑问,中国青年报记者对伍皓进行了专访。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是什么时候发现“躲猫猫”已成为流行语,又是如何看待这件事的?

    伍皓(以下简称“伍”):2月18日晚,我上网浏览网页时,发现“躲猫猫”已经铺天盖地了。面对这样的网络热点,我们之前缺乏主动而有效地应对类似事件的方法。我们总以为网络上炒过之后,就会冷下来,但对于社会高度关注的事件,官方不能保持沉默。我当时在想,“躲猫猫”已不再是一个单独的案件,如今已经上升为舆论事件,就不能简简单单地处理。独立的案件有专门的司法机关,按照程序,依法处理,但对于现在的舆论环境来说,只靠司法部门处理舆论事件是不够的,我们宣传部门必须走在案件调查之前。

    记:怎么会想到用网友组成调查委员会的方式到现场进行调查的呢?

    伍:用什么方式来解决这个问题呢?我们传统的方式就是抱、拖、捂、堵、冷处理;利用我们宣传部门的权威,对媒体施压;或者采取“谁家的孩子谁去抱,谁惹的事儿谁去管”的方法。但网友是执着的,不会因为你冷处理,不作声,热情就有所削减。比如“周老虎事件”,如果没有网友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也不会有现在的结果。如今民众的社会利益诉求渠道仍不太通畅,而网友试图通过网络充分表达享有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的愿望。我们想设立网友调查委员会来让网友的相关权利得到有效表达,这是我们尊重网友和网络民意的表现。公安的结论遭到网民质疑,公信力受到伤害,网友们的亲自调查会更有说服力。

    记:那如何保证调查委员会调查的公信力?现在仍有不少网友认为这是在作秀,甚至有的人觉得在网友调查之前,当地某些部门已经在各个环节做“手脚”了。

    伍:做任何事情,不论出发点如何,都有可能被认为是作秀。调查委员会成员由报名的网民和媒体记者组成,不预设报名者条件、资格,更不设预期调查目标。尽管云南省委宣传部是发起者,但并不参与,只是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保证调查的独立、公正、客观,给调查组还原现场,还原真相提供条件。本来我是可以和调查组共同前往的,但为了透明、公正,我按捺住了曾经做记者的冲动,在办公室等待调查结果。对于做“手脚”问题,我们要相信调查组的水平,他们如此热忱,肯定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同时我也相信当地部门不会做所谓的“手脚”。

    记:你们是怎么说服公安、检察部门接受这个调查的?

    伍:我们开会时,政法部门的确有顾虑,他们担心发生一些不可控的事情,毕竟这种事情没人做过,没有任何参照,还要冒一定的风险。但谣言止于公开,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田欣多次强调对于重大事件要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真实的原则。成立网民调查组的做法与我们打造“阳光政府”工程也是完全契合的,政法部门消除了顾虑,非常支持我们的工作。

    记:一名普通的犯罪嫌疑人在狱中死亡也许并不会引起轩然大波,但有人认为是因为媒体对于“躲猫猫”的刻意渲染才造成今天的局面,甚至网友们分析“躲猫猫”一词成为该事件扩大化的导火索?

    伍:我们公安的同志起初感觉很委屈,当时介绍案情时说的是“瞎子摸鱼”并非“躲猫猫”,同时还指出该报道有7处与事实不符。我就告诉他们,并不是因为媒体把“瞎子摸鱼”换成“躲猫猫”,这件事才引起关注的,这不是问题的核心。事实证明,只要官方的调查结果不能令民众信服,不能让网友满意,像“俯卧撑”这样再普通不过的词也会成为关注的焦点。我开玩笑说,只要调查结果无法令网民信服,不管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调查结果都会立即被网友骂成一片,并成为“人肉搜索”的对象。同时,我也看了该媒体的报道,内容是基本属实的,并不存在失实的情况。

    记:但若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证明相关部门对“躲猫猫”受害者的死负有责任,我们会处理相关责任人吗?

    伍:云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厅长孟苏铁的态度很鲜明,调查出问题决不护短,只要存在失职、渎职行为,都将按照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报昆明2月20日电

http://zqb.cyol.com/content/2009-02/21/content_25496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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