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版艳照门引爆网络口水战(南方都市报 2008-10-17)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8:41:49
莞版艳照门引爆网络口水战
35.63%的网友称公众“大惊小怪”,不少网友则将矛头指向了曝光者
日期:[2008年10月17日]  版次:[DA10]  版名:[东莞读本 城市]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相关新闻:《同事聚会上演集体艳照门》追踪
本报讯(记者 何永华)南城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多名职员在生日聚会时,做出各种性爱的“香艳”动作,上演东莞版艳照门(详见本报东莞新闻昨日A06、07版),报道被七十多家大小网站转载。记者发现,虽然这回的艳照门主角不是明星,但仍然引起了网友的极大兴趣,对此事持不同观点的网友打起了口水战。在近6000人次参加的奥一网网络调查中,有54.71%的网友坚决反对此种行为,但35.63%的网友则表示公众“大惊小怪”,不少网友则将矛头指向了曝光者。
反对者占大多数
日前,南城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四名女职员与五名男职员,在庆祝同事21岁生日的聚会上,相互之间玩起了摸胸、做各种性爱姿势的游戏,还用相机拍下照片和视频。事后事件主角之一的姜芳(化名)男友孙先生意外地看到了这些照片,觉得受不了,一气之下,孙先生将这些照片通过记者公布于众。
报道见报后,在昨日有七十多家全国各地的网站都对此进行了转载,在网络上引发热议。据孙先生说,他之所以向记者公布,就是因为自己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在女朋友一帮同事看来却是小题大做,是闹着玩的。他想听听第三方的意见。昨日在转载报道后,奥一网还在报道后附上了两则调查。截止到晚上7点30分,有5768人次参与了调查。在回答“你对同事朋a占大多数,有54.71%的网友坚决反对此种行为,认为这挑战了道德底线。
有网友为事件主角抱不平
在“你觉得朋友之间做这种动作过分么”的调查项目上,有58.14%的网友认为过分了。而“不过分,这有什么玩的”占到了6.16%.“毛毛雨,这点算什么啊,大惊小怪”的占到了35.63%.至于平时聚会都玩些什么,“玩平常游戏”的占到了49.72%,“玩带点色的,只为增加乐趣”的占到了16.75%,而“更黄的也有,我们都不在乎你们叫唤什么”的占到了33.53%.有网友在跟帖时就说,各人有各人的价值观,开放与保守要看个人观念而言。“或许在他看来是开放的,可有人比他们还更开放的。把握一个度就好了。”
有网友还为事件主角抱不平。网易东莞网友说,当事人都是无辜的,错在发布者。在奥一网的网络调查中,持“明显报复行为,可耻”观点的网友占到27.23%.但这一观点也遭遇了强烈的反驳,在奥一网的网络调查中,21.88%的网友坚定地选择了“那女人活该,应该曝光”。
也有网友力挺孙先生。“碰到这样的女友就该拿出勇气来曝光。”在参与奥一网的网络调查中,持“明显报复行为,可耻”观点的网友占到27.23%,“那女人活该,应该曝光”占到21.88%.有43.30%的网友认为“孙先生可以私下解决,公开照片对女友影响太大,处罚过重”。就“如何看待生日视频与香港艳照门事件”的观点上,“当事人都是无辜的,错在发布者”以及“两件事的当事人做的都是不道德行为,发布者主持了正义”分别占到55.98%和44.02%.
网友PK台
在我们学校,学艺术的女同学经常在男同学的宿舍过夜,有什么好奇怪的。夏天,女同学天天穿着底裤在宿舍都不怕,学艺术的就是这样,你们不懂艺术的就说色情,懂艺术的就觉得是艺术。
———网易广东东莞网友
拍了又没拿出来给人看,并没有什么,拿出来给人看才是不道德。
———网易新西兰网友
PK
这些男女同事,既然做得(下流的动作),就不要怕被人公开。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奥一网友
碰到这样的女友就该拿出勇气来曝光。
———网易广州网友
现在太多人拿无聊当有趣,对这样的行为应该谴责。
———奥一网友
http://epaper.nddaily.com/I/html/2008-10/17/content_601522.htm
不是艳照,也没“门”
日期:[2008年10月17日]  版次:[DA16]  版名:[东莞读本 广场]  稿源:[南方都市报]   网友评论: 0  条
■世相(人间烟火,幽默感伤)
 
从“水门”开始,是个事,都叫“门”,大家印象最深的,最后一个门,当然是“艳照门”。这个“门”火了,连带着艳照也火了,原来可以这么玩,没玩过的,也想试试。
 
昨天《南方都市报》报道,东莞几个年轻人,生日聚会之后,也艳照了一回,当然是休闲装版,画面完全不艳,无论是摄影技巧,还是姿态,都相当业余。这类照片和河边用手托夕阳、生日聚会脸上抹蛋糕、几个朋友站成一列扮千手观音的照片一样,不见得多有创意,所以只能算俗,但不能算恶俗,感觉和道德底线这类的说法也不太沾边。
 
新闻不但见报,而且上了各大网站,其实还是沾了“艳照门”三个字的边,让这个新闻颇有些热度,当然报道中律师的意见是,事情不违法,但“当着多人的面摆弄着各种性爱姿势,众人还起着哄,是道德缺失的表现”,显然对于道德缺失与否,律师的意见不见得多权威,但是,他的关于传播别人的照片违法的意见,还是权威的。
 
所以,道德缺失与否,应该不是讨论的重点。年轻人拍了几张恶搞照片,虽然不艳,却被冠以“艳照门”之名成为众矢之的,不能不说是大众传播领域的一件憾事。这几张算不上艳照的新闻,以及关于道德问题的含混评判,颇给人“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也许大家看中的,只是艳照门三个字的传播能力吧。
 
要知道,拍照片的都是年轻人,知道玩笑过火会有什么风险,但这些还是私人领域的事情,道德审判触角不能伸得太长。
 
“事因涉及道德问题,孙先生有权检举”,律师的这个意见颇值得商榷,道德问题的范围太广,涉及道德问题的提法也过于含糊,即使检举人有“追求道德”的本意,但网络传播的恶意却是不可避免,“艳照门”三字的强大威力,对这个“追求道德”的初衷,是一个多大的打击啊。
 
道德之名,让小事变大,艳照之名,让毫不美艳的照片流传,对当事人的伤害可想而知,网络时代,大家选择性注意,道德“检举”更要慎之又慎。□质数
【已有 0  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打印】
http://epaper.nddaily.com/I/html/2008-10/17/content_601473.htm
莞版艳照门引爆网络口水战(南方都市报 2008-10-17) 快男伪娘刘著女装引爆网络 网络性爱引爆“网上淫乱” 广州首起撕钱被罚案引爆网络“贫富之争” 谭人玮:“十进制网络”遭网络质疑(南方都市报 2008-1-30) 彭远文:“艳照门”要求一个自由而负责的网络新闻界(南方都市报 2008-2-17) 央视再次引发网络口水战 网民列央视十大烦心事 厦门人不如福州人泉州人?孙绍振博文引网络口水战 - 民情 - 东南网 “返航门”内幕调查:东航第一时间监控网络舆情(南方都市报 2008-4-10) 哈尔滨“10·11”命案后的网络暗战(南方都市报 2008-11-5) 南方都市报:网络笑话@精选 南方都市报:网络笑话精选 南方都市报:网络笑话精选 2008年度网络致敬(南方都市报 2008-12-28) 多家网络搜索引擎屏蔽“家乐福”(南方都市报 2008-4-30) 网络热词“俯卧撑”猝死(南方都市报 2008-7-5) 王则柯:网络是个好东西(南方都市报 2008-11-3) 下一个“俯卧撑”? 谢亚龙引爆网络新热词“叉腰肌” 法院创新词“临时性强奸”引爆网络_ 李庄案引爆舆论“三峡大坝”的溃堤/凯迪网络 海南临高县80后美女副县长引爆网络(图) 首部《网络公关服务规范》:对网络删帖说不!(南方都市报 2010-3-17) 上官敫铭:哈尔滨“10·11”命案后的网络暗战(南方都市报 2008-11-5) 南方都市报2009年度网络致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