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达林:周正龙上诉给了司法一个纠错的机会(燕赵都市报 2008-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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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上诉给了司法一个纠错的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07:30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傅达林
是弃民意于不顾继续遮遮掩掩替行政部门作掩护,还是知错就改敞开司法大门及时挽回公信力———周正龙的上诉再次把司法机关推到了两难境地,同时也为司法重塑威信提供了一个契机。
陕西省有关部门表示,“华南虎照”造假者周正龙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已口头表示将提出上诉。周正龙妻子罗大翠及辩护律师顾玉树告诉记者,周正龙的上诉意见书已经由旬阳看守所转交旬阳法院。(10月9日《新京报》)
由“千夫所指”到如今的“一片声援”,周正龙在经历着“拍虎英雄”滑落为“阶下囚”的人生际遇同时,却想不到收获着坊间改痛斥为同情的舆论支持。而这种舆情转变,相当程度上是缘于一审中司法程序上的瑕疵。从辩护律师“指定”疑云,到旁听须经宣传部门“择优”批准,再到被告人妻子欲求一面而不可得,透过一层层神秘的面纱,公众看不到一审中司法正义的曙光,相反却产生了周正龙疑为“替罪羊”等种种猜疑。
一桩丑闻,已经让原本脆弱的司法深陷其中,在严重挫伤政府公信力的同时,又带来司法公信力的巨大损失,其教训应当汲取。现在,周正龙提出上诉,辩护律师也重新更换并表示将作“无罪辩护”,接下来就看司法部门的应对了。是弃民意于不顾继续遮遮掩掩替行政部门作掩护,还是知错就改敞开司法大门及时挽回公信力———周正龙的上诉再次把司法机关推到了两难境地,同时也为司法重塑威信提供了一个契机。
当今社会,司法公开已是孺妇皆知的道理。古代社会,县衙审案还敞开大门任民旁听,何况现代法治社会。从司法自身出发,公开化的程序也是保障司法少受误解和责难的最佳方式,更是赢取民心和塑造威信的重要途径。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逻辑起点,没有程序公正便没有司法公正。司法机关一无分配大权,二无财权,更无动用武力的权力,其之所以能够尊居“理性的最后上诉地点”之位,完全在于一种“逻辑的力量”,在于通过公开、透明的程序化推演,将裁判的正义性寓于无可辩驳的逻辑推理之中,以此消弭误读、赢得尊重。故而,将“公开性”视为司法的核心品格亦不为过。
然而,在周正龙案的一审中,正是程序上的人为封闭导致了司法正义的沉沦。民众所期待的“现场直播”不仅成为“奢侈品”,就连基本的辩护环节和旁听安排,都向公众传递出人为操作的痕迹。也许对于一个基层法院而言,这样的安排并非其本意,甚至他们也有自己难以言说的“苦衷”。但作为国家司法系统的一个环节,无论迫于怎样的压力,其行为已经让整个司法为之蒙羞。
其实,作为一起典型的社会公共事件,“华南虎”从一进入诉讼视野就考验着司法的智慧与品格。在目前的司法体制下,基层司法机关想完全摆脱地方的干扰是不可能的,但如果丧失基本的司法品格,一味迎合,则无异于智慧丧尽、自甘堕落了。智慧的司法应该懂得,面对“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形,如何作出符合终极价值追求的选择。
不可否认,司法必须讲政治。但对于地方法院而言,“讲政治”并非囿于一地之“大局”,更非碍于地方的情面,而首先必须恪守司法自身的道德品格,必须维护整个司法大厦的公信力。无论是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的“群众感觉论”出发,还是着眼于其对司法神秘主义的排斥,周正龙案的二审都理应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审理,以顺应民意对程序正义的呼吁。作为民众,我们始终关注的并非周正龙最终能否定罪或其领刑几何,而是这样的司法能否秉持最基本的程序公正。因为实体的不公只是个案正义的丧失,而程序不公则是普遍正义的沦陷。普通民众担心的正是这一点。
教科书上,丹宁勋爵把正义女神手中的天平看成是公平的象征,法官在操作天平的过程中显示出法律的权威。那么在现实中,周正龙案二审法官究竟如何操作这杆天平,我们拭目以待。
http://news.sina.com.cn/pl/2008-10-10/0730164288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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