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工退休金不及机关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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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事业单位退休金差距过大,“一国两制”养老保险政策遭质疑;地方社保部门表示“涉及体制层面,地方解决困难”
发布时间: 2008-02-22 11:24 新京报

新京报漫画/林军明
2007年年初,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62岁的前上海政协委员吕胜美的养老金为2006元,这已算同级别高工中的中上水平。而记者调查显示,上海某民主党派机关普通司机的退休费为2550元。两者相差544元。
广东某市企业高工叶其寿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07年7月,当地部分企业副高职称的退休专家养老金最低约为930元,仅相当于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清洁工的一半。若不论司机、清洁工,这一水平只及机关事业单位同等职称人员的1/3甚至更少。
导致差距的症结并非秘密:在企业,退休金按照其交纳的养老保险费以及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则依据其工龄和退休前一月的工资计发。
上海、江苏徐州、河北邯郸等地的退休高工,曾为此发出公开信,千人签名,呼吁解决“企业高工的退休待遇,不如机关司机和门卫”的现象。他们中,不乏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国家部委先进工作者、省市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以及省、市政协委员,无一不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
“在职时候要讲效率,二次分配就要讲公平。退休之后应该是国民待遇,现在为什么搞‘一国两制’?”一位老人说。
8旬高工仍需打工
在上海呼吁者提供的《上海国有企业退休高工养老待遇》列表中,记者发现:2005年初,这些来自上海85家国有企业的467名退休高工,养老金水平维持在1000元左右。而在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比如山西、安徽,还远远不如上海,当时的水平甚至只有六七百元。山西高工车兆国回忆,2005年,他的退休金为700余元,连机关事业单位普通人员退休金的零头都不如。
自2005年始,各地在国家的统一安排下逐年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但每次每月数十元额度的增长,仍未能有效改善企业退休人员的境遇。
这影响着退休高工们的生活。一位省级科技进步奖的获得者,2007年最新的养老金为每月1500余元,但她每月仅治疗癌症就要花掉医药费近千元,不得已改服便宜的中药;原上海第一冷冻机厂一位高工———全国公认的空调行业权威,80岁高龄还被迫打翻译零工补贴家用。而上海市政协委员孙安民告诉记者,他的老师———一位为当地作出过巨大贡献的高级专家,因养老金微薄,出门看病都要选坐1元无空调的公交车。
“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退休待遇,还表现在诸多方面。譬如退休人员去世后,依照2006年丧葬抚恤标准,上海企业是补发两个月企业平均工资;而机关和事业单位则补发本人20个月工资再外加600元补助费,“典型的同命不同价”。湖南的情况类似,2007年10月该省部分退休高工发出的公开信显示,该省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标准相差竟达15倍。
即便同一科技奖项获得者,显现在退休待遇上也是泾渭分明。在上海,若是企业员工,一次性补贴数千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则以每月增发比例计算,持续到离世。呼吁者提供给本报的一份统计资料显示,以增发至80岁为止,二者累积所得相差14倍左右。
越增长,越悬殊
来自上海的四百余位企业退休高工最初尝试以体制内方式解决问题。他们写过上访信,写过政协提案,上过人代会。
但老人们得到的答复千篇一律,地方社保部门既承认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之间的明显差距,认同企业高工目前的养老待遇过低,又不得不强调,“这是不可逆转的错误”,“涉及国家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由地方着手解决十分困难”。
有限的缓解措施,便落实为每年参照在职职工工资的增长幅度,同步提高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所谓“普加”。
“普加增幅,在在职职工工资增幅上还要打折,而机关退休人员的增幅是按照级别增加绝对值。”吕胜美说。最终,呼吁者们发现:这一蜗牛爬坡般的上涨速度,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距越来越大。
一位曾专门从事企业薪资工作的高工指出,历年以来,机关养老待遇调整一直是“脚踩两只船”,地方调整时要加,国家统一调整时也要加,“在职时干一份活,退休后吃两锅饭”。
为了稳定和平衡,2005年,上海市针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实行“特加”政策,70岁以上的人享受到每月数十元的特殊增长,但这仍未覆盖高工全部,且幅度依旧有限。2006年劳动保障部要求,企业基本养老金调整应注意向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适当倾斜。上海市领导亦公开承诺,“坚持新账不欠,老账逐年还”。同年,呼吁日久的上海退休高工,终于等来了迄今惟一的一次“专加”(专门倾斜)政策。上海市社保局出台了给予企业高级职称退休人员一次性额外每月300元(副高)、500元(正高)的政策。
这本是一次史无前例的高额度增长。但尚不及欣喜,呼吁者们却发现:几乎同期,上海市对机关和事业单位也有一次递加,且同职称额度高达400元和700元。“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旧账非但没还上,新账还在继续欠着。”吕胜美说。
而在湖南,2006年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每月增加额度标准为,厅局级750元,县处级450元,乡科级275元,科员办事员180元,教授及相当职务7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400元。以2005-2007国家三年调整方案中,企业退休人员月均80元的增长水平为参照,机关一年胜于企业三到五年。
■ 官方回应
上海社保局:需等国家政策明确
2008年1月,上海公布了最新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尽管调整幅度已略高于外地省市,但令退休高工们失望的是,调整方案并没有遵循国家要求,对他们专门倾斜,“同期的北京方案可以对退休高工倾斜,为什么上海不?”吕胜美说。
记者在上海劳动保障网的“局长在线”上,就此咨询上海市社保局官员,答复是,外省市逐年执行,每年40元至60元,而上海是2006年一年补偿300到500元,已经补偿到位。
上海市社保局官员同时表示,制度层面的改革,“待国家政策明确后,我们会积极研究”,目前只能坚持执行国家的调整计划。
据《南方周末》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