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学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6/30 20:07:12
 为保证我院基建工程的顺利实施,加强学院对基建工程的管理,使基建工程管理工作逐步达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院基建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暂行规定。

(一)根据《天津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管理办法》,我院基建工程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即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项目相关的主要设备实行公开招标。根据项目情况确需采取邀请招标、议标形式的,要经天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学院成立基建工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由主管院长、基建处、财务处、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招标领导小组按照严格审批,严格程序和公开、公正、公平及择优诚信的原则进行工程招议标。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内的要由院审计部门负责审计,由基建处负责考察并经主管院长批准后确定施工队伍。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招标议标工作由院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审定。基建工程中的重大事项(设计方案、装修方案,工程中的重大变更等)要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三)参加工程招标的企业不得少于3-5家。对拟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由招标领导小组主持考察活动,对每个施工企业一般要需考察两个工程项目,一个为已建成的项目,另一个为再建的项目。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或推荐施工企业。(推荐企业的招标工作由市、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四)严格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情况,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企业。严禁将基建工程肢解发包,严禁中标单位转包和分包,要严格把关。

(五)严禁任何部门,任何人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干预正常的工程招标工作,严禁利用工程招标谋取私利和损害学院利益。

(六)参加标底审查的人员必须对标底审定结果严格保密,对内部审查的详细情况无论开标前和开标后均不得外传。

(七)基建处要对工程建设把好六关。即:选人关(工程管理人员);工程费用预决算关;基建工程材料进货关;原材料质量检验关;工程款拨付关;工程质量检验关。

(八)院监察室要参加学院基建工程的有关工作(招标、验收等),发挥执法监督职能,同时要加强对基建工作人员的廉政和法制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九)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