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研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3 08:56:17

 

资料图片:8月1日,重庆渝中区解放碑派出所民警向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村民陈刚发放居民户口簿。陈刚成为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启动后转户进城的第一个农民。当日,《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办法(试行)》开始实施,重庆全市40个区县807个派出所开始全面受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转户变市民的申请。这标志着重庆以适度放宽主城区、进一步放开区县城、全面放开乡镇落户条件,推动千万农民进城的户籍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到了实施阶段。新华社记者 杨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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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记者周婷玉、周英峰)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目前,公安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就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论证。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报告指出,今年年初,国务院明确由公安部会同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部门,按照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

    报告指出,今年以来,各地积极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农民工在就业地落户工作取得了新进展。6月,广东省出台了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指导意见;7月,重庆市印发了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居民转户实施试行办法,以新生代农民工自愿转户为突破口,实行对转户农民在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给予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允许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流转。上海、重庆、成都、深圳等地探索实行居住证制度,凡领取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在求职务工、社会保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市民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