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奶奶” 辽宁女贪官罗亚平一审获死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10/04 05:39:53
“土地奶奶” 辽宁女贪官罗亚平一审获死刑
2010-12-21 9:52:22     简要内容:罗亚平采取假补偿的方式,利用手中这些身份证直接从土地经营中心骗取动迁补偿款,而实际上身份证的主人毫不知情。从2005年3月开始,罗亚平单单利用假补偿的方式,冒用12个人的名义,从土地经营中心共骗取补偿款1000余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在抚顺市拔萃私立学校城东幼儿园征用前甸朝鲜族镇二道村土地的过程中,罗亚平于2004年七八月份,将该幼儿园投资人王思向抚顺市顺城区土地经营中心缴纳的征地款380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

  这块土地上的动迁户的确收到了每亩9万元的动迁补偿款,但是这笔动迁补偿款并不是出自王思向土地经营中心缴纳的380万元,而是城东开发处提供的资金,后经查实,罗亚平处心积虑地与城东开发处协商,城东开发处同意替代土地经营中心支付这笔补偿款后,她便偷梁换柱将王思缴纳的380万元装进了自己的腰包。

  罗亚平私吞的最大一笔征地款数额高达800万元,是2007年3月抚顺市顺城区前甸红光园区开发建设办公室金吉英缴纳给土地经营中心的。利用掌管黄金地段土地征用和审批权的职务便利,截留、私吞征地款只是罗亚平敛财的一种手段而已,这种手段她用得并不是太多,她70%以上的非法收入都来源于动迁补偿。

  记者了解到,办案人员在搜查罗亚平的办公室时,发现了很多他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这些证件都是罗亚平通过土地经营中心,以办理手续需要身份证明材料为由,直接从当事人手中骗取的,并最终成为罗亚平的作案工具。

  罗亚平采取假补偿的方式,利用手中这些身份证直接从土地经营中心骗取动迁补偿款,而实际上身份证的主人毫不知情。除了以个人的名义外,罗亚平居然还利用集体的名义骗取动迁补偿款,2005年4月她便以前甸镇二道村汉族六组的名义,直接骗取了50余万元的补偿款。

  从2005年3月开始,罗亚平单单利用假补偿的方式,冒用12个人的名义,从土地经营中心共骗取补偿款1000余万元。

  有了他人的身份证,除了可以冒用他人名义骗取动迁补偿款外,还可以私自卖掉补偿给动迁人的门市房。对于那些配合城市规划,早已完成动迁的人,罗亚平并没有及时交付用来补偿的门市房,而是在未经房主授权的情况下私自出售这些房屋。

  2007年6月,罗亚平便将本应补偿给刘玉珍和洪来英的,位于顺城区碧海馨居小区5、6、7、8号,面积为924.42平方米的门市房卖掉。其所得的卖房款277万余元人民币,除去支付给刘玉珍的107万元外,其余的170万余元据为己有。

  利用假补偿和侵占他人的补偿房的手段,身为国土局长的罗亚平2007年便拥有多达22套房产。这些房产都在抚顺市区,光是房屋市值就接近上千万元,其中豪华装修和昂贵家电还未算在其内。(记者刘键)

抚顺女干部敛财1.45亿被执行死刑 被称土地奶奶

2011年11月10日06:48 来源:新京报 作者:邢世伟

  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经最高法院核准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并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辽宁抚顺市女贪官罗亚平在沈阳被执行死刑。

  3255万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记者了解到,辽宁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原局长罗亚平敛财1.45亿元,以科级干部身份行巨额贪腐,被中纪委领导批示为“级别最低、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媒体称她为“土地奶奶”。

  罗亚平1960年12月出生于辽宁省抚顺市,大学文化,1980年参加工作。

  2001年6月至2005年4月,罗亚平利用担任抚顺市顺城区土地管理局副局长兼城东新区土地经营中心主任等职务,负责土地开发工作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两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款共计30万元。

  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间,罗亚平利用担任抚顺市顺城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顺城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抚顺市国土资源局顺城分局负责人、顺城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补偿、截留征地款不入账等手段,单独或伙同他人(均已判刑)贪污18起,侵吞、骗取征地款、动迁补偿款等款物共计3427万余元,其中罗亚平占有款物共计3239万余元。此外,罗亚平尚有3255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贪污主犯三罪并罚判处死刑

  2010年12月1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罗亚平不服上诉,辽宁省高级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于今年6月22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最高法院经复核认为,罗亚平在贪污犯罪中与他人共同贪污,起组织、策划等主要作用,是主犯;且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