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尽心机 帐外偷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2 17:51:57

费尽心机 帐外偷税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扬州**塑化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属有限责任公司,主营:塑料化工原料、塑料制品、金属材料、建材、纸张、五金电器、装潢材料、纺织品销售。经查,该公司2005年度设置两套帐,其中一套帐是公司真实的业务流水帐,另一套帐是公司纳税申报的帐目,经检查企业也确认有部分销售未入帐也未申报纳税,经统计该公司2005年度销售塑料原料,未入账也未申报纳税的含税金额为190多万元,少申报增值税销项税金28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第二条:“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规定,建议对上述违法行为补征增值税28万余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对所偷税款处以2倍罚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另外,由于该公司2005年度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62.5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本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规定,建议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处理。

企业经营者要搞帐外销售,“体外循环”仍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纳税人一般会有意识的少接受或推迟接受部分进项发票的手段以达到平衡“产成品”“原材料”等科目数据,“均衡”税负的目的。然而真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稽查工作人员不可能只是就帐查帐,必然会通过内查外调、突击检查等手段取得证据,查清案件。

改用一句俗话:“莫偷税,出手必被捉”,一旦被捉对于该企业而言,真可谓是损失惨重,不但要接受税务部门补税罚款,还要接受公安部门的处理。

在此,希望各企业应加强对企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企业供销人员进行税收业务辅导以便提高纳税人依法诚实纳税意识,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损失。

 

 

 

 

                                   吴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