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年前 引狼入室 - 女检察官手记 - 精英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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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年前 引狼入室       发布者:纪萍 |  浏览(11744) 评论 (32)  | 发布时间:2010-12-05 19:10:08 最后更新时间:2010-12-05 19:10:08     本作品所属分类:女检察官手记 文章类型:独家 推送到圈子 | 推荐给好友| 我要举报| 收入我的网摘  

透过囚车玻璃窗,万坤惊讶地睁大双眼,贪婪地把窗外一切尽收眼底,16年了,家乡全变了,马路宽了,人多了,车多了,高楼商铺多了,一切都变得无法辨认了……

 

16年前的案卷纸张已泛黄,照片上的被告人万坤有模有样,三七开分头,西装领带平整挺括,五官不算英俊倒也端正大方。万坤的叔叔是高级知识分子,万坤打小在城里叔叔家呆过,学来点斯文样,一条街上都知道万坤穿戴讲究,有手艺能挣钱,介绍对象的不少,可他都不中意,因为心里有了参照物,隔壁的阿玉。

 

隔壁张大林的妻子阿玉说不上漂亮,李双双那种,身板丰润,嗓音清脆,能干利索,万坤一见她就浑身发热,就有那种念头。

 

那会邻里之间素有来往,不像现在门对门住着十几年也不知道人家姓啥名谁。万坤没事找事去隔壁串门,大林夫妻留他吃晚饭,完了还一起看电视。万坤、阿玉都上长日班,大林在厂里三班倒,上中班下午三点离家晚上11点后才到家,黄金时段硬生生留给了钻石王老五万坤。比起不修边幅的丈夫来,整洁斯文的万坤上档次多了,阿玉愿意跟他说笑。

 

第一次万坤搂住阿玉被坚决拒绝了,第二次也被拒绝了,不过态度没那么强硬,第三次阿玉半推半就让万坤第一次干了女人,阿玉感觉到了丈夫那儿没有的愉悦,万坤兴奋的一发不可收拾,那是1989年春暖花开4月天,正所谓“春之为令,即天地交欢之候,阴阳肆乐之时也……人当此际,满体皆春。”鱼水之欢半年多后的那个中秋节,万坤硬塞给阿玉300元,阿玉推辞了一下还是收了。

 

当晚,阿玉靠在大林肩上吞吞吐吐:买彩电还缺点钱,万坤那儿借了点……话说到这份上当丈夫的该有点反应了,可好一会没见大林出声,阿玉扭头端详,大林表情淡漠,是没听懂还是装糊涂啊?有几次丈夫下班回家撞见万坤在也没吱声,啥意思啊?阿玉一头雾水。

 

这日阿玉的哥哥路过妹妹家,径直撞了进去,瞧见了万坤与阿玉那点事,立马放了脸:你再敢来,当心点!万坤夹着尾巴赶紧走人。大舅子对妹婿道:少让万坤那小子上你家串门。大林也没吱声。

 

 再愉悦兴奋阿玉还没冲动到愿意放弃家庭的程度,虽然丈夫装傻不碍事,但碍着街坊邻里指指点点,阿玉开始拒绝万坤,万坤也觉得挺对不住人家,每个月发了工资就塞点给阿玉,大林不在的时候万坤照旧去隔壁“看电视”。

 

这日大林在家,万坤旁若无人挨着阿玉坐在沙发上,习惯地揽住了阿玉的腰,一只手不知不觉摸上阿玉的大腿……大林不知是没看见还是看见了只当没看见,没任何反应全神贯注看着电视。阿玉火了,你小子当着我老公的面这么放肆,寻死哒!一甩手,把万坤掀下沙发去。

 

万坤走后夫妻大吵一场,阿玉大嚷:他当面调戏你老婆,你不吱声,每次他来,你都客客气气,也不给点脸色,还留他吃晚饭。张大林慢慢悠悠道: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你好了他会来吗?一句话闷得阿玉无言以对。

 

万坤不傻,知道跟阿玉这出戏早晚得谢幕,自己得另找对象完婚过日子,渐渐留了个心眼,给阿玉“发工资”间隔时间越拉越长,数额也越来越少。

 

人总是在欲望中徘徊。案发那日,大林又上中班,万坤去了隔壁,阿玉一脸冷漠不搭理他,他凑上去正要亲热,阿玉猛一推,朝他一摊手,那意思是拿钱来!万坤过来时揣了几百块,快要过年了,打算临走给阿玉的,可没想到阿玉这么赤裸裸地跟他交易,太伤男人自尊了,在他看来,他对阿玉是有真感情的,是发自内心喜欢她,也因此这么些年拒绝了所有相亲活动,平日主动给钱她也是出于感情,不是搞皮肉买卖。

 

阿玉没想那么多,又做了一个要钱的手势,万坤道:没钱!阿玉不管不顾道:走吧,以后别再过来,还赖着干嘛,走哇……或许阿玉不是真的要钱,是用这种方式断绝见不得天日的感情,无论她是什么意图,万万没想到,一个手势两句话招来杀身之祸。被羞辱的万坤顺手抄起门边木棍,他说“三棍子是用尽全身力气打的”,全砸在阿玉脑门上,阿玉睁大双眼,疑惑惊恐地倒在床上……大林下班回家,妻子身躯已僵硬了。那年万坤42岁,阿玉34岁,万坤连夜潜逃。那是1994年春暖花开时。

 

虽说万坤在人们眼里一向温和,可一旦陷入爱恨情仇,就是一只凶残的灰太狼,不是吃素的,大林夫妻俩谁也没料到,引狼入室的结局会这么惨,狼终究是狼。

 

2010年除夕夜,拎着空空的行囊,拖着一身病痛,万坤摸黑回来了。推开空荡荡的老屋,循着打火机的亮眼光停留在堂屋父母遗像上,畏罪潜逃那年双亲健在,如今人去楼空,不觉泪两行。新年的爆竹声此起彼伏,终于回家过个年啦……16年,走遍了多少城市乡镇,没一处能安身立命;16年,阿玉的身影还有她咽气前满脸鲜血惊恐的模样挥之不去,再没敢碰过一个女人……哎,厌倦了漂泊,落叶终究归根,就是被逮住,脑袋穿个洞也得回家,这么些年了,该不会追究了吧?疲惫不堪的万坤想着想着睡着了。

 

我国刑法规定: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的案件,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即啥时候抓到,都要追究法律责任,永远不得免于刑事处罚。

 

天边刚刚泛出鱼肚白,警车悄无声息地停在老屋前,被戴上手铐的万坤平静地上了警车。远处,大林注视着飞驰的警车,突然,双手捧着脸嚎啕痛哭,他痛恨自己16年前不该三番五次跟万坤挪钱还赌债,要不万坤也不会顺着杆子往上爬……16年,他含辛茹苦独自拉扯儿子,50来岁的人蔫得象个风烛残年的老头。

 

713,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万坤故意杀人一案,被告席上58岁的万坤依旧油顺的三七开分头,露出囚衣的白衬衫一尘不染……他对16年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被当庭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大墙内外,两个男人,慢慢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