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9/21 13:32:03

充分利用自贸区优惠政策,增强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11月上旬我有幸参加了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举办的服务外贸企业的知识宣讲活动,了解了一点点关于自贸区情况,现就我所理解的一点内容与大家共享。

一、什么是自贸区?

按区域内市场的发展程度,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类型为:特惠贸易协定、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和经济联盟。

特惠贸易协定是指成员国之间通过协定或其他形式,对全部商品或部分商品规定较为优惠的关税,这是区域经济一体化最低级和最松散的形式。

自由贸易区,是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组成的贸易区,各成员国在区内取消关税和非关税贸易壁垒,但各成员国保持独立的对非成员国的贸易壁垒。

关税同盟是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并对非成员国实行统一的关税税率而缔结的同盟,关税同盟开始带有超国家的性质。

共同市场是指成员国之间完全取消贸易壁垒,建立对非成员国的统一关税税率,而共同市场的成员国之间的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

经济联盟的成员国之间商品和生产要素可以完全自由流动,建立统一的对外关税,成员国制定并执行一些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取消各国在政策方面的差异。完全经济一体化,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最高形式,其成员国在经济、金融、财政政策上完全统一化。

自贸区典型例子:欧洲自由联盟、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亚太自由贸易区。

二、自贸区的优势及发展趋势

我国所建立的自由贸易区与国际惯例相适应,以双边和多边贸易的区域性优惠形式出现。其优惠的核心内容和目标,是成员间相互提供比WTO框架内最惠国待遇更优惠的关税和非关税减让,减让标准以最惠国税率为基础,用百分比的形式按各成员所承诺的幅度来表示,最终可享受以“零关税”为标志的更多的优惠待遇,具有互惠互利、相互共赢的积极意义。

区域性优惠减让关税的范围、幅度及进度令人最为关切,对此应先有个大概的了解,再结合实际查找相对应的减让清单,通过比价计算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来源和对象;同时在货物启运前,进口企业要知会对方出口商提供原产地证书,出口企业要向法定签证机构申办优惠原产地证书。这样,既可享受通关便利,又可享受优惠关税。

自贸区除了优惠关税及便利通关外,对出口企业来说,还能推动我出口稳定增长,开拓有潜力市场,实施市场多元化,遏制贸易保护主义,减少贸易摩擦,促进双向投资和我企业“走出去”。

 

 三、我国目前参与签订的自贸区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实行或签署协定待实行与正在商谈的自贸区有14个,涉及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已经实行协定的有8个,涉及19个国家和地区,已签署协定预计待2010年下半年实行的1个,正在推进谈判的有5个。他们分别是:

1.中国-东盟自贸区

这是我国同其他国家商谈的第一个自贸区,也是目前建成的最大的自贸区。其成员包括中国和东盟十国,涵盖18.5亿人口和1400万平方公里。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ASEAN)的简称,有10个成员国: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柬埔寨、老挝、缅甸和越南,其中,前6个国家加入东盟的时间比较早,是东盟的老成员,经济相对发达;后4个国家是东盟新成员。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与东盟的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双边贸易持续攀升。目前,东盟是我国在发展中国家中最大的贸易伙伴,我国是东盟的第四大贸易伙伴。

2. 中国和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

3. 《中智自贸协定》

    中国-智利自贸协定,实施头两年,我电器及电子产品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57%和53%;计算机与通信技术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72%和34%;机械设备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50%和40%;小轿车在实现零突破的基础上,出口量分别为1950辆和12025辆,长城、奇瑞和哈飞汽车等8个自主品牌的汽车进入智利市场。

4.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 

这是中国与发达国家签署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定,也是中国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涵盖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多个领域的自由贸易协定。目前,中新双方均已完成各自国内法律程序,《协定》已于2008年10月1日开始生效。

5.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

《协定》涵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人员流动、海关程序等诸多领域,是一份内容全面的自由贸易协定。双方在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了贸易自由化进程,拓展了双边自由贸易关系与经贸合作的深度与广度。根据《协定》,新方承诺将在2009年1月1日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0年1月1日前对97.1%的自新进口产品实现零关税。双方还在医疗、教育、会计等服务贸易领域做出了高于WTO的承诺

6.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

中秘自贸协定覆盖领域广、开放水平高。在货物贸易方面,中秘双方将对各自90%以上的产品分阶段实施零关税,我轻工、电子、家电、机械、汽车、化工、蔬菜、水果等众多产品和秘方的鱼粉、矿产品、水果、鱼类等产品都将从降税安排中获益。

7.亚太贸易协定

   《亚太贸易协定》前身为《曼谷协定》。《曼谷协定》签订于1975年,是在联合国亚太经济社会委员会(简称亚太经社会)主持下,在发展中国家之间达成的一项优惠贸易安排,现有成员国为中国、孟加拉、印度、老挝、韩国和斯里兰卡。

8.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

截至目前,中国已与东盟、智利、巴基斯坦、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签订了自贸协定;并正在与澳大利亚、海湾合作委员会(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联酋、阿曼、卡塔尔和巴林6国)、冰岛、挪威、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国家和地区进行自贸区谈判。正在研究的自贸区有中国印度、中韩、中日韩、中国瑞士。

我们要充分利用上述自贸区优惠贸易规则,树立和增强优惠贸易意识,既要密切关注我国自贸区建设进程,把握进出口优惠贸易大势,又要积极研究并吃透现有相关自贸区优惠规则,把握进出口优惠贸易内涵,尤其是应认定关税减让清单和原产地规则,使产品既适销对路又能够充分享受优惠待遇。另外树立和增强优惠营销意识。坚持用自贸区优惠贸易规则和措施来进行营销业务。最后树立和增强申办优惠原产地证书意识。不能永远只知CO和FORM A这两种产地证书,事实上,上述签订的自贸区目前都能出具相应的产地证书。在出口业务中,凡应申办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商品,要注意向相关的法定签证机构积极申办优惠原产地证书,并知会进口商提交其海关,享受优惠税率和便利通关政策。

更多了解,请上中国自由贸易区服务网,网址:http://fta.mofco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