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还是房地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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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可能按人均面积试点征收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13:03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 张骏斓 报道 制图 任萍

  在部分城市房价开始出现反弹之势时,备受争议的房产税终于有了进一步的进展。昨日,人民日报以半版篇幅刊登题为《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专访文章,用数据阐述房产税开征的影响,并论及一系列操作层面问题。而在同一日,《经济观察报》网站随即刊发报道称,从权威渠道获悉,房产税将于2011年初试点,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据悉,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和重庆,而两座城市的试点方案也有很大差别。

  人均面积或为起征点

  据介绍,从目前确定的思路,房产税将按人均面积为起征点。其中,重庆的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而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

  消息称,设计中的房产税的税率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其税率更高。按照早前披露的信息,在上海提交的房产税试点方案中,税率初定在0.3%—0.4%。照此计算,一套总价300万元的住宅,年缴房产税约12000元左右,大约相当于白领一个多月工资。《经济观察报》网站援引权威人士的话称,房产税最终目标是对增量和存量都要征税,这只是时间问题。房产税被设计为县市级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在渣打银行大中华区研究主管王志浩撰文的最新一份 《房地产调研报告》中,王志浩也认为,房产税税率将会定在一个较低水平 (曾经有过关于实行累进税率的讨论,即按年度征收房产税,每年的税率在房屋市值的0.3%—0.6%之间浮动),且征收对象限定在一定范围内 (向第二套房或第三套房以及大面积高端住宅的购买者征税)。征收房产税并不会给地方政府带来大量财政收入,更像是在征收高端财产税,虽然无法为当地政府带来大量收入,却能够抬高购买多套住房的成本。

  至于房产税怎么收,目前还没有定论。以前曾传按房产原值收一定比例的房产税,后又说按评估值收一定比例的税,按年征收,甚至还有传言只有房产交易时,才会根据房产的评估值收一定税率的房产税,如果一直不卖,那就不用交房产税……这一切这个问题恐怕要等到明年初政策出台后才有定论。

  楼市影响取决税率高低

  对于房产税,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认为至少有三大好处:可以抑制房价增势;税收可起到调节收入分配作用;政府多了财税来源,土地出让就会有所削落,开发商拿地热情也会受影响,“地王”频出现象有望缓解。

  开征房产税对持续攀升的楼市有怎样的影响?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房产税肯定是要征收的。作为调控房地产行业的长效机制之一,理顺房地产税收制度,开征房产税,从试点到全面推广是必然的事情。一旦开征,将提高房产交易成本,间接推高房价。中长期看,无法改变庞大的购房需求,更无法改变市场、楼价运行的趋势,因为决定房地产市场的力量不是税收,而是经济、城市化、居民富裕之后的需求。

  上海易居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就坦言,一旦开征,短期内对楼市的成交量冲击会较大,将会压制投资投机需求,可能会使少数拥有多套房的人抛售部分房产,有利于房价下跌一点,但对价格影响的幅度还取决于房产税率的高低。

  调控应在交易环节征税

  业内人士表示,11月上海房价走高,通胀压力大,热钱过多留在房地产市场当中,导致房地产企业仍然处于高利润状态。业界预测,未来政策依然是抑制房价和打击热钱。如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加息、开征房产税、加大保障房供应等。

  不过,上海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顾建发则表示,房产税涉及的面太广,具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因素,虽然经常有吹风,但短期内全面征收的可能性不大。

  从目前宏观调控的效果来看,并不明显,政府要调控楼价关键是要在交易环节征税,应该是针对收益额进行征税。顾建发表示,房产交易不满5年的,交易环节征税如果提高到50%以上,一样会对投资投机带来极大的利空影响。

  王志浩也指出,假设按照房屋最后一笔过户成交价计算,即便是相邻的住房所需缴纳的房产税都会出现巨大差异,显失公平。

  此外,在城市居民的教育、医疗和其他公共服务未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增加税收负担还会产生一定政治风险。理论上讲,城市居民应当为所有的道路建设、城市轨道交通、水处理系统等公共服务支付费用,但很少能够施行。

 

上海市长韩正称明年做好房产税试点准备

www.eastmoney.com2010年12月24日 16:24李丽丽一财网    新华社12月24日报道,上海市市长韩正在今日召开的上海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表示,上海将着力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坚决避免涨价叠加效应;同时,明年将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

  报道称,韩正指出,明年上海的目标是切实把物价涨幅控制在4%左右,稳定物价关键做好三件事:食品价格,特别是主副食品包括蔬菜的价格、住房价格、公共产品和服务价格。

  在住房价格方面,韩正指出,根本的一条就是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推出力度。明年坚持多管齐下,坚决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特别是要继续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确保大规模上市供应。同时,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准备。

  明年上海各类保障房新开工和筹措面积可达1500万平方米、上市供应面积1150万平方米。

  此外,韩正表示,明年要加大各项调控措施的落实力度,鼓励农商对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流通成本,推进大市场大流通,确保主副食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和质量安全。

  他并表示,天然气、自来水、成品油、电等价格调整,一律要慎重和严控,坚决避免涨价叠加效应。

     

房产税有望接棒楼市调控 2011年年初试点推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07:09  证券日报

  银监会回应“红名单” 非地产主业央企面临“断粮”

  据知情人士透露,房产税有望接棒楼市调控,于2011年年初试点推出

  □ 本报记者  李木子

  针对监管机构日前向商业银行下发了一份房地产央企“红名单”一事,银监会新闻处负责人昨日表示,为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有关“严禁非房地产主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与商业性土地开发和房地产经营业务”的要求,今年9月,银监会已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下发了主业含房地产的中央企业名单,要求加强对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的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

  据知情人士透露,房产税试点将于2011年年初试点,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而试点城市也正在抓紧完善试点方案。房产税的征收作为今年一个讨论热门但又尚未真正落实的政策,有望接棒房地产调控。

  早在3月份,原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公开场合表示,要求非地产主业央企半年内列出退出房地产市场时间表,随后只有中国远洋(9.98,0.04,0.40%)高调明确退出时间,其他央企的退出则显得悄无声息。即便有部分被剥离的地产公司,也是因其处于亏损状态,盈利的地产公司仍旧留在非地产主业的央企名下。

  距离今年3月国资委发出的“清退令”已过去近9个月,仅有中远集团、中国航天、中石化、中石油(11.78,0.01,0.08%)等7家央企挂牌转让其不足20家地产子公司的股权,剩余71家央企超过200家地产公司至今未见动静。专家指出,一直以来,房地产企业对央企集团的利润贡献颇多,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潜力巨大,所以多数国企集团对“退房”工作并不热衷。

  全国土地成交活跃依旧,主要城市的土地成交金额同比大幅增长,房地产企业的销售金额也是节节攀升,首家年销售额过千亿的房地产公司也是诞生在这个调控严厉之年。而今,银监会正式回应将主业含房地产的央企名单下发给银行,严格审查这些房企的贷款,言外之意就是给非地产主业央企“断粮”,通过资金的收紧来倒逼部分央企清退房地产业务,加速非地产主业央企的“回归正业”的进程。

  银监会下发地产主业央企名单,只是其今年以来多番强调加强金融机构对房地产信贷风险监控的表现之一。今年10月26日,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在银监会2010年第四次经济金融形势通报会上曾强调,要高度关注房地产贷款风险。严控大型房企集团贷款风险,预先布防高风险房地产企业风险暴露,并在把握风险收益的基础上,合理满足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房地产开发贷款需求,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如果说限购令、不给三套房发放贷款是短期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话,那么让“不务正业”的央企剥离地产副业,回归主业就是一项对房地产市场秩序有利的长期政策,只是政策是不可持续的。

  与央企剥离地产主业异曲同工之妙的就是房产税的征收,从短期来看,房产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挤出”投机性房产,增加房屋供给量,起到稳定房价的作用,从长期来看,还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稳定房地产市场秩序,使其长期健康运行。  

房产税成十二五税制改革重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02:52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张牡霞 ○编辑 刘玉凤

  随着“十二五”的临近,房产税改革走向再次引发关注。记者6日了解到,房产税、个税等税种改革将成为“十二五”税制改革的重点。其中,房产税改革思路是将个人住宅纳入房产税征税范围、按照评估值征税。专家表示,除了可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投机购房外,房产税对于完善税制以及改善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现状的意义不可忽略。

  消费者寄厚望于房产税,认为出台房产税就等于打压房价,并且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这无疑是源于对“房产税”认识的偏颇。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6日接受媒体专访时表示,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量下跌,但从中长期来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也持相同观点。他还以其他国家经验为例指出,从美国、意大利以及其他一些国家的情况看,出台房产税之后,没有一个国家的房价下跌。

  至于房产税是否会抑制需求,巴曙松认为,房产税的开征反而可能激励“刚需”,而对投资与投机者的影响将不断加大。据他分析,对于自住购房者来说,房产税开征,一方面可能由于开发环节税负的降低而降低开发成本,进而降低前期购房成本,购房需求可能得到激励;但对投资和投机者来说,随着保有环节税负的加重,受影响程度逐步递增。

  房产税对房价的调控作用有待证实,但房产税改革对于完善税制的意义不可忽略,因此,财税专家多次呼吁推进房产税改革。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在日前举行的2010(第九届)中国企业领袖年会上就表示,为实现收入分配改革目标,应推出对不动产保有环节征收财产税的制度框架,进行房产税试点。

  除了有利于收入分配改革之外,房产税改革对于改善地方财权与事权不匹配现状的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间要构建结构合理的地方税收体系,改革重点将是建设一个能够保证地方政府拥有稳定收入的税收体系,而房产税正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在“十二五”期间,房产税改革将得到稳步推进。  

人民日报发声:稳推房产税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 01:50  东方早报

  文章说,“房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但中长期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消息称房产税明年初重庆上海试点

  早报讯 “十二五”规划建议提出,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12月6日,人民日报17版以半版篇幅刊登题为《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专访文章,用数据阐述房产税开征的影响,并论及一系列操作层面问题。文章说,“房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但中长期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该文专访对象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巴曙松,后者曾多次参与相关政策的咨询。

  增量征税?存量调控?

  《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改革》一文发表的同一天,经济观察网随即援引权威渠道的消息说,“房产税将于2011年年初试点”。报道指出,试点城市包括上海和重庆。而两个城市的试点方案也有很大差别。重庆的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而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且按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

  房产税是对增量征税还是存量调控,业界一直存有争议。增量房产的原值与评估值非常接近,有利于征收,而存量房的原值与评估值差距非常大,进而对评估值的确定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前外界预期,房产税将只对新购房产进行征税。

  巴曙松在人民日报上的表述是,“房产税一般以不动产的评估值为计税依据,需要有健全的不动产评估机构、科学的评估标准和高水平的评估手段;同时,税收征管体系也需要进行调整。”

  巴曙松说,当前,房产税开征的主要障碍在于目前中国的税收征管机制与房产税的征收技术环节不能顺利对接,即地税局如何才能把房产税收上来;还在于对居民或家庭征收房产税存在一定的征收技术难题,而且短时间内难以解决。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各异,房地产发育程度很不均衡,要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授予地方政府在具体的征收细则、征管办法等方面一定的权力,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分散决策,制定适合当地情况的具体实施办法。”巴曙松这般建议。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而试点城市也正在抓紧完善试点方案。“设计中的房产税的税率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其税率更高。”

  中长期对房价影响有限

  巴曙松特别引用了一系列实证研究的数据,阐述房产税改革试点对楼市的“微量”影响。巴曙松说,假定按对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进行调整,研究的结果是,开征房产税对商品房价格的影响系数从中部、西部、东部到全国,分别为0.1018、0.0818、0.0618、0.0479;对商业用房价格的影响系数分别为0.0512、0.0271、0.0187、0.0069。实证研究的结果表明,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量下跌,房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

  “由于税收的本质使得房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中长期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巴曙松说。

  巴曙松同时提到,从财政收入上看,根据模拟研究的测算,房产税开征,对宏观经济运行的影响十分有限。

  巴曙松提醒,要明确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完善房地产税制,促进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并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需要而让房产税承受过多的职能,同时也不能一味强调提升税收水平,而忽视对房地产相关税种的合并以及税收水平的合理减少和下调。

  “总之,推进房产税改革,必须审慎积极稳妥。”巴曙松最后总结道。  

社科院预计今年中国房价将涨15%(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07日13:56  中国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1年《经济蓝皮书》指出----

  明年房地产宏观调控丝毫不能放松

  中国网12月7日讯 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中国社会科学院数量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1年《经济蓝皮书》发布暨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研讨会”7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会议分析预测了2010年和2011年我国经济发展的趋势和面临的主要问题,公布了2010至2011年国民经济主要指标预测,并正式发布了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1年中国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

  蓝皮书指出,2010年是我国房地产的调控之年,中央政府对房地产的调控成效显著,开发商囤地现象得到了初步遏制,利用贷款投资和投机住宅的需求也得到了初步控制。房价涨幅从2009年的25%左右,预计可能下降到2010年的15%,比上年下降10个百分点。

  蓝皮书认为,从住宅投资、销售面积、销售额和房价走势看, 2010年1~8月,住宅投资完成19876.18亿元,销售52704.47平方米,销售额26418.2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9%、6.7%、12.6%。全国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为5520元/平方米,上年同期为4800元左右,较上年同期上涨15%。考虑2010年后4个月需求不变,预计全年住宅房价涨幅为15%左右,涨幅比2009年下降10个百分点。

  同时,蓝皮书也指出,2010年房价上涨速度虽然大大放慢,但仍高于城乡居民收入增长速度。而且,值得引起重视的是,房价收入比高位运行,而且略有恶化。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约为18900元,农民工年均工资为19200元。按城镇居民每人30平方米和农民工家庭人均20平方米,以及城镇居民和农民工家庭每户分别有3、3.5口人计算,其房价收入比分别为8.76、10.06。其中,城镇居民房价收入比比2009年的8.3上升了0.46。按照房价收入的支付能力及家庭负债风险性考虑,房价收入比保持在3~6较为合适,而按照目前的收入比水平,直接后果就是,85%的需购买新住宅的城镇居民家庭都无力购买。

  此外,蓝皮书还特别强调指出,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丝毫不能放松。明年房地产经济及房价走势,主要取决于政府调控房价的决心,政策的组合方式,以及改革的力度。一种可能是陷入价格上涨与暴涨之间的恶性循环。如果调控放松,房价将会报复性反弹,价格可能上涨20%~25%。另一种可能是房价略有下降或者温和上涨。

  最后,蓝皮书指出,要解决中国的住宅问题,需要按照人口城市化的居住需求足额供应土地;从房价收入比以及房价上涨速度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关系入手,科学调控房价水平;宏观调控不仅要用信贷手段,更重要的是要用税收手段;需要彻底改革土地房产及其收入体制,使地方政府能有一个稳定合理又不推高房价的房地产财政收入渠道;需要让农民在农村的资产能够变现,让其增强在城市和城镇中购买住宅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数亿人的居住问题。  

财政部官员称1年内将开始试点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2月16日04:10  中国青年报

  “新华视点”记者 邓华宁 叶锋 涂洪长

  保障房大提速、信贷闸门收紧、第三套房限购、土地税清缴……2010年,一系列高强度的调控举措让火爆的楼市逐步回归理性,新房市场价平量滞,土地价格总体平稳,炒房客淡出市场,楼盘打折现象扩散……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强化政府责任,逐步形成符合国情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和商品房体系。这让人们对未来楼市调控充满了期待。

  时值年末,部分热点城市房价又开始抬头、房企天价拿地不断创造新“地王”,又给楼市前景带来变数。明年楼市走势会如何?记者针对本轮调控的几大焦点问题进行了追踪。

  保障房“按时足量”供应可期

  加大保障房供给可谓今年调控的重中之重。按照今年580万套、明年1000万套的目标,如果按时足量供应,楼市供应结构必然发生重大变化,将逐步解决低收入与中等偏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题,形成市场与保障“两条腿走路”的新格局。

  保障房建设进度究竟如何?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截至10月底,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与棚户区改造已经开工520万套,占年度开工计划580万套的90%,年底前将全部开工,年内将建成60%。

  记者获悉,一些热点地区如北京、江苏等地到11月底已完成全年保障房建设任务,一些地方建设规模已超过了年初目标。南京市房管局局长郭宏定表示,今年南京开工建设的保障房达到1000万平方米,与全市一年的商品房销售面积相当。

  “保障房建设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人士说,加快保障房建设已经提出了多年,但有的城市缺少热情,欠账很多。2010年中央对保障房建设提出了刚性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正迅速行动起来。

  先看土地供应。国土资源部今年的保障性住房计划供应土地2.45万公顷,较上年实际出让面积大幅增长123%;棚改房用地计划3.66万公顷、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8.04万公顷,三项合计占住宅用地总量的76.6%。

  再看信贷支持。有关部门已明确,各地为保障房项目而成立的融资平台不在清理地方融资平台范围之内。通过渠道建设,公积金、信托资金、社会资金正在流入保障房领域。

  一些地方还将保障房纳入政绩考核,有的用法律固定了土地出让金投入保障房的比例。

  公租房是这一轮保障房建设的另一个特色,主要针对“夹心层”住房难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责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快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近日,北京、上海、重庆、西安等地相继宣布明年公租房建设规模在今年基础上大幅提高。

  “可以预期,明年保障房建设力度会更大。”郭宏定说,未来几年保障房放量将起到增加住房总规模、分流市场购买力,逐步扭转供不应求的市场预期,对稳定房价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土地调控将坚持保民生导向

  土地调控是本轮调控的另一个重点。据国土部门数据,今年商品住宅计划供应面积为12.4万公顷,比去年出让规模增1倍。在保障房用地大增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并未被挤占,充分发挥了保供给的效果。

  “今年堪称土地调控年。”交通银行研究部唐建伟表示,提高土地出让金首付比例、囤地清查、土地增值税清缴、调高土地税预收比例等措施,促使企业拿地更谨慎,囤地现象初步遏制。此外,北京、深圳多地“限地价竞房价”“限地价竞面积”等出让新模式开始试行。今后如果普及,也将对地价过快上涨起到明显的抑制作用。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今年的地价呈回落态势,全国105个城市住宅用地楼面地价同比涨幅从1月份的125%,降至10月份的7%。10月105个城市平均楼面地价为1732元/平方米,环比下降29%。

  “但是各地市场冷热不均的现象依然存在”,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截至11月22日,今年土地出让金排名在前10名的城市中,有8个城市大幅上涨,其中上海、北京同比分别增长69%和57%。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年末“地王”重现。11月份,杭州、广州、武汉三个城市同日出现“地王”,几十亿元甚至上百亿元的高总价地块并不罕见。

  对于上述现象,华泰证券研究员张驰飞认为,今年商业用地价格飙升是推动部分城市土地出让金大涨的主因。另外,地价上涨也具有延后性,是对去年房价上涨的补涨。而最近的“地王”几乎都有特殊性,要么是核心地块,要么是自然环境特别优越的地块,这自然会引发开发商争夺。“土地放量背景下地价将会保持稳定。”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二五”期间国土部门将坚定不移地执行中央关于土地和住房供应向民生领域倾斜的政策。2011年将以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为方向,以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设用地为重点,探索有效控制房价地价的政策和措施。

  房产税试点可能从增量房中的高档房开始征收

  房产税被称为楼市调控的“核武器”,如果说保障房与土地供应放量是改变楼市外部环境,那么房产税则是调整楼市内部运行机制。一些发达国家正是通过征收房产暴利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今年以来,上海、重庆、深圳将进行房产税试点的消息不断引起关注,但到目前为止仍是“只闻楼梯响,未见人下来”。

  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近日在光大证券举办的投资策略会上公开表示,“十二五”期间将稳步推进房产税改革,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上海房管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上海正按国家试点要求作好相关准备工作,试点范围是针对部分个人住房。重庆市日前出台有关通知要求,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但是记者也听到一些业内人士反映,房产税近期出台的可能性不大。主要障碍在于征收技术环节短期难以对接。还有人认为,房产税对楼市的影响会远远超过其他税费政策,可能引起楼市剧烈波动。

  针对各种传闻,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告诉记者,推进房产税改革是中央已经明确的方向,不可能不征。“房产税试点有可能从增量房中的高档房开始征收,按照计划一年之内将开始试点。”

  热点城市房价走势不确定

  房价报复性反弹在近几年的多次调控后都曾出现,尤其是2009年的一轮大幅反弹,有的城市房价翻番。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今年的调控是靠严厉的政策强行压制了房价的涨势,明年很可能出现报复性反弹,而市场中也有人伺机抄底等待获利机会。

  “明年存在房价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很多。”江苏香溢置业副总经理张良分析,除了自住型、改善型需求外,投资性需求也有相当的刚性。在流动性过剩、物价走高背景下,谁都不愿意把钱放着贬值,而买房子让人感觉比较踏实。这从今年南京保利“香槟国际”上千万元的豪宅热销、上海绿城3000万元的别墅一天售出了11栋就能看出。

  万科副总肖莉也表示,虽然明年全国房屋库存将逐步上升,但总体处于较低水平,因为今年供应不足,未来楼市需求可能反弹,对于明年市场谨慎乐观。

  渣打银行研报认为,明年如果中央坚持推行现有调控政策,市场需求将保持低位。若继续加息数次或开征房产税试点,则市场情绪可能反转,价格或将温和下调。不过,如果宏观经济数据走弱,则市场将预期出台宽松政策,房地产泡沫将重现。

  “今年的几次新政可谓下猛药治高烧。”南京大学教授葛扬说,“国十条”4月发布后,北京、上海、深圳等14个热点城市的住房成交量3个月内下降六成。9月底“国五条”出台后,成交量再次下跌。全国房价涨幅4月以来整体回落,10月份环比仅略涨0.2%。但是11月北京、上海等热点城市又出现新房量价齐升情况。“明年要防房价反弹必须强化调控。”

  “防止房价泡沫还需要楼市以外的其他配套措施。”一些业内人士认为,怎样合理引导货币流向、拓宽投资渠道等,也是重要的问题。

  新华社12月15日电  

沪房产税方案隐现 新购且总量超200平米或被征税

www.eastmoney.com2010年12月17日 00:1621世纪经济报道    岁末,按不住的房价蠢蠢欲动,房产税喧嚣再起。

  “目前整个房产税的话语,财政部的话是最靠谱的,其次是国税总局。”12月15日,在复旦大学一场房产税研讨会上,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表示。“现在房产税报送的重庆上海方案,主要是靠财政部批的。”

  正是当天的会议讨论中,有专家还透露出一个上海房产税报送的新版本,其方案或为:若新增购房,对每户名下超出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房产面积进行征收。

  “意思就是说,既往不咎,如果你已经有了500平方米的房子,只要你不新买,都不征收,若再出现新购房,就对所有名下超出200平方以上部分进行征收,所以对普通老百姓住房不会有影响。”一位相关知情人士对记者透露。

  对此,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杰存在质疑,“这可能也是一种说法,但这样的话,就是对既得利益方的保护。”

  但也有专家认为,这一方案从客观效果上解决了操作性难题。

  此前上海房产税各种流传版本之所以受到业界质疑,正在于操作的可行性,怎样才能对上海所有房子进行普查,此外,若涉及到官员名下房产数据被一一揭开,各界声音认为更将遭受到巨大阻力。

  据该知情人士透露,目前上海的类似意见稿已经递交在财政部案头,还处在待批阶段,所以还有很大变数,“住建部人士跟我说,有关房产税的最后具体细节定夺,全国没有几个人知道。”

  关键数字:200平方米

  从2009年末开始,此起彼伏的三轮楼市调控,到了今年岁末,其猛烈的药效在上海正逐渐式微。

  根据中国房产信息集团提供给本报的最新数据,9月底“国十条”之后,10月上海房地产成交量进入低迷,但11月新房供应量达到96.98万平方米,环比回升30%。

  而进入12月,上海“高处不胜寒”的豪宅市场显示了对于调控极大的博弈能力,尤其在此前的一周,上海推出29套别墅的绿城玫瑰园,当场成交11套3000万元以上别墅,是上海在这一级别以上的豪宅中,首次出现这么集中的成交。

  据悉,在12月余下的时间里,还会有荟豪庭、九龙仓玺园、嘉宁汇等一批豪宅上市,预期会带动年终上海楼市的量价齐升。

  面对调控呈现的楼市穷人观望、富人无惧的形势,调控的效果正遭受质疑。市场部分眼光再把希望寄托于若隐若现的房产税。

  在15日复旦大学房产税研讨会上,上海房管局住房发展处处长王晓光表示,开征房产税,是对现在的房地产调控来进行研究的,对市场长期影响不好说,但是短期对市场还是有作用的。

  “此前国五条、国十条,以及上海落实的12条意见,有提到对于楼市调控进行差别化的税收政策和信贷政策,现在信贷差别化有了,但是税收还没有,我们如果开征房产税的话,调控就会深入一层。”

  而舆论反对或者认为房产税难出,主要基于在技术上对上海原有住房的普查是一个浩大的工程。同时有声音认为,其也等同于将官员的财产房产公开,将会遭受巨大的阻力。

  据上海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公布的数据,目前上海注册房产估价师有1351名。而根据中房信提供的数据,截至2009年,上海存量房面积为4.98亿平方米。评估一套住宅大约需要3个工作日,按每套100平方米计算,上海1351名评估师大约需要1万天才能评估完。

  面对这些质疑,上述了解上海版房产税的人士表示,上海目前一般住房,每户3人,每人30平方左右计算,也就90个平方。而200平方米以上部分进行增收,则避免了对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冲击。

  “假设你有250平方的房子,如果再买了100平方,就对超出的150平方的部分进行增收。”该人士表示,这样就可以抑制富人的持续购房,不冲击到穷人的购房需求。

  房产税对房价只助跌1% ?

  关于房产税的税率,本报记者未获得进一步的数据信息。根据此前媒体报道的各种上报版本,税率在0.8%之内。

  上海房管局住房发展处处长王晓光在15日的复旦房产税研讨会上亦表示,他曾参加过上海市政府政研中心组织的物业税课题研究,但关于物业税的税率怎么样也都没有过定论,大家也不知道。

  据悉,目前涉及到房地产税主要有9个税种,王晓光透露,房地产的税率由交易环节向保有环节的转换是一个趋势,未来若对保有环节进行征收,必将会减少在交易环节的税收,不会加重普通百姓的负担。

  “房产税的目的是对市场进行调控,关键也是为了满足自主性和改善性的需求。” 王晓光说。

  核心提示:“如果真出来,我们计算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房价会下调5%的话,这个房产税只会让你多增加一个点而已,实际影响恐怕不大。”

  陈晟表示,上海房产保有税,重庆对高端征收的房产税,批准的节点,就是财政部等主要领导们决定的,时间节点上目前大家并不知道。

  但上海和重庆已就此做好准备,进入12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提出,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增加持有高档住房的成本。

  而上海在10月推出的落实国务院楼市调控实施意见中,也曾声明,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上海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

  目前,上海市房管局早已启动了前期工作,上海房屋状况信息中心也正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上海房管局局长刘海生表示,这个中心将可以搜索上海目前所有房屋状况信息,方便地用这个系统查询上海居民拥有房屋、产权关系等资料。

  不过,记者了解到,这一机构尚未正式开展工作。

  对于房产税出台的效果,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透露,“我们做过一个经济的模型,最后发现,不出来比出来的效果好,大家不知道是什么,反而很害怕。”

  “如果真出来,我们计算得出的结论是,如果房价会下调5%的话,这个房产税只会让你多增加一个点而已,实际影响恐怕不大。”陈晟表示。  上海再传房产税征收方案 或先试点高档增量房

  “收入80亿元,损失750亿元~900亿元。”上海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宋会雍花了一个晚上,计算如果全面实施房产税,上海地方财政的得与失。他发现,每多征1元钱房产税,上海可能失去的土地出让金收益为10元钱。

  在他完成计算的第二天,新华社就报道称,推进房产税改革是中央已经明确的方向,不可能不征;但是,“房产税试点有可能从增量房中的高档房开始征收,按照计划一年之内将开始试点。”

  此前,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统计信息显示,上海单价5万元/平方米以上的高档住宅,一年的总成交金额为350亿元。如果上海最终确实只对高档增量房征收房产税,那么按照传说中的千分之八的房产税税率,上海最多只能增收2.8亿元房产税收。

  损失750亿~900亿元的土地出让收入,换取2.8亿元的房产税税收,这有可能吗?地方政府会愿意吗?更为让人惊讶的是,昨日(12月16日),网上曝出所谓的“房产税细则概要”。根据这个“概要”,房产税将采用累进制,税率从0.8%到20%。按照这一普征房产税的“概要”,地方政府似乎确实可以增加财产收入。

  但多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环境下,征收房产税,目的仍是调控房价,而不是增加财政收入。

  全面征收难实施

  昨日,网上突然曝出一则《房产税征收细则概要》,宣称要以年税率0.8%~20%全面征收房产税。

  “概要”称,对于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年税率为0.8%;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二套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三套的部分,税率为1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四套或以上的部分,税率为20%。

  上述“概要”遭到上海市房屋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的否认。上海多名业内人士在细读了“概要”后认定,这是网友杜撰的“山寨版”,目前不可能执行。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说,目前房产税全面开征还存在技术难题、信息难题和人们思想上无法接受的困难,需要一个过程。因此,目前房产税的功能更多是抑制房价,而不是增加财政收入。

  增量房征税几率在提高

  尹伯成认为,通过增量房先试点征收房产税的可能性,比全面开征的可能性大得多。

  他分析,从操作层面上看,对增量房产征税更易操作,执行难度大大降低;二来不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太大冲击,利于抑制房价;三来可以通过部分征收,完成全面征收的平稳过渡。

  宋会雍同意上述观点。他认为,从以往国家的税收制度来看,都是以代扣代缴为主。显然,现在对新增房屋征收房产税更具可操作性。

  房产税是否会让房价下跌

  宋会雍认为,征收房产税会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损失,是因为房产税一出,房价势必跌,进而导致土地市场的开发用地乏人问津,连累地价下跌。

  他假设目前上海市场上有20%的房子空置,估计为150万套房屋,其中一半会因为房产税而被抛售,这将会使二手房供应量远超现在的15万套,势必因此挤掉房价的“泡沫”,使房价在现有基础上缩水65%,连累地价下跌70%~80%,使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减少。

  州联集团五合智库总经理邹毅也同意此看法。他在最新的一篇报告中指出,房产税会大幅降低自住买家愿意承受的房价水平。

  邹毅以一套首付比例50%的自住房为例。如果按照5年以上贷款利率6.14%、贷款年限20年、房产税按0.5%计算,房价应下跌11.34%才能使购房者不超出计划支出。如其余条件不变,房产税按1%计算,则跌幅应为22.68%;如其余条件不变,首付比例为30%,则跌幅应为37.8%;如其余条件不变,贷款利率增加,跌幅会减小,贷款年限变短,跌幅也会减小。

  不过,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并不认同上述看法,而是认为全面征收房产税并不会让房价下跌。因为此前已经实施了房产税的我国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经验都表明,要靠房产税和保障房降房价,可能性非常低。(每日经济新闻) 

   房产税靴子摇摇欲坠 市场传言年税率为0.8%至20%

       www.eastmoney.com2010年12月16日 00:57刘宝强第一财经日报    市场又传“细则概要” 并非最终权威版本

  关于房产税征收的传闻不断刺激着市场的神经。

  近日,又有一份“房产税征收细则概要”(下称“概要”)在市场流传,称“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0.8%~20%”。

  昨天,有分析人士表示,“概要”部分内容接近正在酝酿的房产税方案,但这份“概念”并非最终权威版本。

  从1月到4月再到9月,从“国十条”到“9·29”楼市调控新政,信贷、税收、住房保障、土地等相关政策出台之密集,动用的政策工具之多前所未有。

  然而,多地房价仍未现明显松动。新华社在近日播发的一篇文章中援引业内人士的观点指出,当务之急是把调控政策深入推进下去,根据市场变化,做好必要的政策储备。

  在业内看来,房产税是“政策储备”的第一选择。

  “概要”显示,对计税家庭所拥有的产权房以套数和面积相结合为基础征收房产税,设有一定的人均免税面积门槛。计税依据是房产购置原值或评估值。

  按照“概要”描述,所谓分段累进税率是指,按照不同的情况,税率水平渐高,从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到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以此类推。

  我国现行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属于财产税范畴。基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

  此前有官员表示,这次有关部门重新修改房产税,“加上新东西,不需要人大批准,国务院批准即可。”

  交银国际研究部主管杨青丽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如果房产税税率太低,对房价影响不大,如果税率太高,容易引起反对。

  虽然市场对房产税有诸多期待,但其难成“万能药”。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近日表示,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量下跌,但从中长期来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他同时强调,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是完善税制,促进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并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税源。房产税征收应以促进房地产业正常发展为首要目的,不能因为房地产或宏观调控需要而让房产税承担过多的职能。 

别对房产税抱有幻想

www.eastmoney.com2010年12月16日 01:15中国经济时报    本来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前,传说中的房产税似乎真的要来了。但这次会议并未明确是否开征房产税,对此前媒体报道的首批试点城市将会是上海和重庆两地,也未作澄清。虽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地产价格作了要控制的表态,但价格是价格,税收是税收,两者之间并不存在有了后者的新品种,就一定会有稳定可心的地产价格。

  也许现在争论房产税还有点早,即使各路神仙有鼻子有眼地把这个税说得天花乱坠,但这个税是否会来到中国,还真不好说。最大的担心也许不是这个叫房产税的新税种来到中国,最大的担心是叫这个名字的税种来了,而地产行业目前的一些税及其变种的某些费却并未消失。就如同燃油税出来之后,各种过路费不见得都取消了一样。

  房产税的改革,说起来其实还有另外一个更大的名目,叫征收物业税。而这项更大的改革,从理论上分析是包括房产税改革的。若是画出基本框架,物业税是将现行的房产税(现在的房产税和准备新征的房产税,并不完全是同一个概念。因为现在征收的房产税是很单调的,是1986年制定的,不是针对地产市场化的税种,其第五条第四款明确说,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是不纳税的)、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多种税费合并,转化为房产保有阶段统一收取的物业税。但这项改革难以实施,即便仅动房产税一项,成功的几率也不高,因为无法下手。

  要说此时就可以开征房产税,委实不那么容易。表面上看,无论房产税也好物业税也好,作为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财产税,并非是一个举世所无的税种,需要中国人发挥超乎市场经济制度之外的想像力来创造。房产税乃至物业税实际很简单,就是要求房产和物业的承租人或所有者,每年缴纳一定的税款。不似我们现在土地出让金一次收了50年或者70年不等的费,房产税相当于分期付款,大体能够减轻购房者一次购房的负担,

  但我国从2006年开始,先在北京、深圳、南京、重庆等6个城市和地区对物业税(房产税)进行“空转”试点,2008年试点城市数量进一步增加到10个。空转虽然虚拟,没有实际的资金参与,但一切步骤和真实征税流程相同。不过“空转”试点中,首先遇到的障碍,税基评估,至今也没有好办法克服。

  因为我国现在不动产市场现价评估缺乏统一的独立标准。既无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共同认可的独立第三方评估机构,也无现成的统一数据可以直接使用。即使立刻找到大家认可的独立第三方,仅完成全国所有应税不动产的评估,需要的工作时间大约只有天知道。因为这涉及到千家万户各种不同类型、不同地区的房子,不是短时间就能够评估完的。

  其次这是新增税种,对税务机关征收能力来说也是重大考验。目前我国税务机关征税对象主要是针对法人,而对个体工商户就采取简单一刀切的定额税方式了;个人所得税则大多采取单位代扣代缴的办法。如果对居民开征物业税,则意味着税务机关要直接面对千家万户的居民,如何高效征收而不扰民,现在税务机关如不扩大编制,力不从心是显然的。

  最后,作为地产开发主要受益方的地方政府,对房产新税的态度很消极,因为这将使得地方政府失去巨额土地出让金,那可是它们收入的一大半。

  总之,由于大到利益分配,细到税率、税基和征收对象的管理暂时都无法短时间解决,要把涉及这么大范围的利益变化搞好,困难之大超乎想像。

  在抉择艰难的时刻,人们唯一拥有的幻想是改目前“购房成本高、使用成本低”为“购房成本低、使用成本高”,有可能暂时平抑房价。但国家的征税能力直接调控地产市场,却是个未知数。因为日本、美国都征收物业税,它们也有地产泡沫。也许任何征税的手段,都不是市场价格泡沫的良药。

  无论如何,房产税暂时都无法来到中国。即使它叫这个名字,也是财产税的一种,而且可能是一个很奇怪的,并不符合市场经济基本制度的税种。对此,我们最好不要有幻想。   

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四城市可能试点征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4日09:38  南方网

  “房产税”可能开征的消息再次成业内外关注的焦点。有媒体报道,继重庆宣布拟对高端房征特别消费税后,上海也将开征住房保有税。有消息称,针对房产征税的试点地区可能定在京、沪、深、渝四个城市。据知情人士透露,部分城市已形成对房产征税的具体方案,目前正待最终批复。

  昨天,中国社科院财政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杨志勇表示,从目前的情况和税收权限来看,近期北京征收房地产特别税的可能几乎为零。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也认为近期不可能征收。

  拟向大户型多套房征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人士在记者进行求证时,并未予以正面答复。而当记者问及近期会否出台新的调控政策时,他表示“政策出来就知道了。”深圳市地税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杨龙说:“这个事情不太清楚。”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8日晚也在官方网站回应称,关于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的问题,早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就明确提出了。在房产保有阶段征税,要经国家层面定,地方应贯彻执行好。如果有关部门正在做一些研究也是完全正常的。

  解读(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现在房地产价格飙升,相当一部分城市出现了泡沫,而大部分行政措施的效果不是很明显,如果房产税推出或试点也是意料之中的。房产税如果开征将对需求结构调整起到关键作用,进而对遏制高房价产生直接作用。预计重点征收对象将会是大户型和多套房产。

  征房产税比物业税方便

  物业税作为一个重要税种,需要人大立法通过,过程较长,政府部门可能会先以房产税或类似的名义先在个别高房价城市试点,主要目的还是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而现在正是较好时机,因为3月以来部分城市的部分新盘又开始新一轮涨价,逼迫有关部门出台更紧的调控措施。这堪称遏制高房价的“第一利器”,威慑力超过其它税政和信贷政策。记者发现,房产税如果对个人征收意味持有环节的成本增加,影响投资性购房对未来的投资预期收益率。

  解读(国金证券分析师曹旭特):房产税并非一个新税种,征收房产税不需要立法,只是针对原先规定的优惠部分取消,所以相比物业税这一新税种而言,房产税的恢复征收更顺理成章和易推行,但却能部分达到物业税的效果。物业税需要在周期评估物业价值基础上征收,而房产税是按原值的一定比率征收,不需要评估,所以短期内政府会恢复征收房产税而不是开征物业税。

  房产税

  征收范围:房产税可能先在部分城市率先恢复征收,尤其是目前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如上海、深圳等。

  征收金额:以房产价值100万元为例,最少得交8400元。

  征收对象:首套房征税可能不大,预计是大户型(达一定面积)、豪华房(达到均价一定倍数)、多套房产。

  算账》

  100万元房产至少交8400元

  根据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税率为1.2%。没有房产原值作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以房产价值100万元,在按优惠上限比例,也即扣除30%后的部分作为税基,乘以1.2%的税率就是0.84(100*(1-30%)*1.2%=0.84)万元。

 

房产税改革中央地方现分歧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3日 02:25  新世纪周刊

   现有地方试点方案,均是修改现行房产税,将已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扩展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与部委意见不一;而地方与中央立法精神不一,未来会出现很大麻烦

  □ 本刊记者 于海荣 王长勇 | 文

  对居民自住房屋征收房产税,这一贯穿2010年全年的政策悬念仍未现形。

  房产税目标主要是调控房价还是筹集收入?“借道”现有税种还是开征新税?土地、住房、财税等部门权责如何协调?当重庆和上海将房产税试点的申请提交国务院,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便浮出水面。

  “对很多重大问题,各方存在很大分歧。”一位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向本刊记者透露,对居民住房征税可能比设想的要慢,遇到的实际问题,也比想象复杂得多。

  此前,重庆和上海对居民自住房屋征税的方案,就是改造现有的房产税,将征税范围扩大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一方案无需开设新税种,只需修改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即可。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依然坚持改革初期确定的整合现有税种、开征新税的思路。

  “重庆和上海的试点申请由国务院决定,还没有听说有明确的回复。”一位财税专家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对改革已达成共识,不只是取消1986年《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的免税优惠,而是要在不动产保有环节,将现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整合为全新的房地产税,同步出台房地产税暂行条例。

  不仅如此,在房产税改革过程中,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利益取向、征收过程中至关重要的评估机构设置等,也是争议的焦点。

  “修旧”还是“立新”

  房产税在中国并非新税种,1986年10月即在城市、县城等按年征收,当时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目前拟议的房产税改革,就是将征税对象扩大至个人非营业用房产。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对本刊记者表示,要对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修改《房产税暂行条例》,取消免税规定。

  这一方案,在政府强调税收调控楼市的背景下提出,因为无需开设新税,不涉及人大立法程序,被认为是推进改革的“捷径”。不过,专家认为,这一方案在操作上会面临难题。

  目前,中国房地产保有环节的税收有两个税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仅仅对《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范围扩容,那么在征收过程中,就需要分别评估土地和房产价值,分别征税。众所周知,房产的价值与地理位置密切相关,将土地和房产分割评估并非易事。

  一位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告诉本刊记者,目前两部委已经达成一致,整合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新税种——房地产税。

  但是,重庆、上海上报的试点方案并不是按这样的思路设计的。

  此前,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接受媒体采访时,详细介绍了重庆的房产税方案。渝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主要针对高档住宅,基本思路包括:先对别墅、200平方米以上“大房子”和评估价值超过主城区平均售价3倍以上的住房开征;按面积计,实行累进税率;征收范围首先是增量部分,存量部分视情况开征;每户家庭拥有普通住宅超过四套,可能被征税;外地人炒房,可能被征税。2010年12月10日,重庆市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中再次强调,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上海市政府虽早已向国务院提交试点方案,但至今未对外透露任何细节。非官方渠道的沪版房产税试点方案已流传出多个版本,以面积和价值为主要计征标准,从增量扩展至存量。据《南方周末》等多家媒体报道,2010年12月15日,在复旦大学一场房产税研讨会上,有专家透露出一个被认为可信度较高的新方案:若新增购房,对每户名下超出2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房产面积进行征收。

  总体而言,两个城市的方案都是修改现行房产税,将已有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扩展到居民自住房屋,与两部委的思路并不一致。

  目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起草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工作也在进行,立法思路即是以整合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前提。

  财税专家认为,在立法框架未定的情况下,改革试点需要谨慎。对已经确定的思路,国务院主管部委与地方要事先统一意见。目前税收立法权仍属中央政府,“如果现在地方的试点与中央的立法精神不一致,未来会出现很大的麻烦。地方政府和中央部委还是需要事先协调。”

  有专家认为,理想的状态是,先出台一个两税合并的暂行条例,在此条例下,对经营性房产按新条例在全国先行征税,对个人住房可以根据各地申请进行试点。

  不过,在安体富看来,这二者的顺序恰恰应该相反。他对本刊记者表示,现在只能先试点,试点可以有不同的方案,不试点不知道哪种方案效果比较好,而一旦形成立法就是全国统一,“不能立法之后再试点,试点要在立法之前,摸索经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孙钢认为,试点地区的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可以有所不同,但税制的整体框架应该统一。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官方对房产税的表态悄然发生了变化。2010年10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涉及房产税的表述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与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提出的“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明显不同。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2010年12月中旬表示,近中期要争取解决房地产税的框架问题。

  中央、地方“同床异梦”

  “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最担心改革会影响当地的楼市。”一位参与地方改革研究的专家表示,如果看到上海、重庆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就得出地方对改革态度积极,那是误解。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方案,实际的覆盖面很窄,仅仅是针对少数高端房产。

  如今,多数社会公众的理解,政府对居民住房征税的目的是要压低房价。的确,这是中央政府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目标之一。而这一中央政府默认、社会公众一度渴盼的目标,恰恰是地方政府很大的担忧。

  将税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这是财税部门推进税制改革的一项原则,也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房地产税收的改革,更是将改革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到了极致。

  中央决定对居民住房征税,主要目标是完善分税制,给地方以稳定收入来源。但改革启动不久,从2005年开始,在房地产税收调控房地产市场方面,政府赋予的期许日益升温,频频动用多个税种调控楼市。以致社会公众误认为,目前政府推进的房地产税改革,其目标就是为了压低房价。

  对住房征税会调节居民住房消费需求,但是,并不能确定征税必然会带来房价下降。税收增加会导致成本上升,成本影响价格,但成本不决定最终价格。

  2005年6月以来,为调控楼市,政府频繁调整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政策,但楼市走势坚挺依旧,税收调控效果差强人意。

  2010年上半年以来,中央政府开始刻意弱化公众用税收调控房价的期望,开始强调房地产税并非针对房地产市场,而是完善税制改革,为地方提供稳定的财源。

  1994年实行中央地方分税制后,优质税源基本划归中央,中央和地方共享税的划分中也是中央占大头。地方政府有权决定是否征收的只有筵席税和屠宰税,但地方早已停征筵席税,屠宰税也鲜有地方征收。

  目前,中央政府财力雄厚,而基层地方政府税收日渐萎缩,不得不走向依赖土地出让的“土地财政”,由此产生种种弊端,被人们诟病和抨击。贾康认为,地方税收体系改革,在西部需要资源税,东部地区则需要房产税,并使之成为地方税体系的支柱之一。

  财政部税政司综合处处长周传华也公开表示,房产税可以成为地方政府重要且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

  目前,房产税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比较低。2009年,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920.97亿元,房产税完成803.64亿元,两个税种合计占地方本级收入的比重仅5.3%。

  然而,中央政府旨在为地方提供稳定财源的房产税,并未受到地方政府的青睐,经过这几年房价飙涨,多数城市政府官员已难以接受房价下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除重庆、上海申请试点,更多的城市对居民住房征税持谨慎态度。

  本刊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已对所有房产进行了评估,基本具备了征税条件。但杭州市政府担心开征房地产税会对当地楼市产生较大冲击,对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多有犹豫。

  此外,近年来以调控楼市的名义,政府在住房交易环节征收的税收上升至10%左右,再在保有环节征税,很可能会带来房主的反对。

  安体富告诉本刊记者,土地、房产都是不断升值的,房产税对地方政府是一个稳定的不断增长的收入来源,长远看这个方向并没错。但是,这一税种涉及到千家万户,有地方政府担心,先行试点会导致市民的抵触。

  不过,地方政府担心征税导致房价下降可能有些多虑。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副研究员熊鹭在财新网撰文,举例证明了征收不动产税,并不必然有效抑制房价上涨或平抑房价波动。

  熊鹭称,英国的住宅税/市政税征税对象是居民的住宅,征税方法是把住宅按照市面资产价值分为八类或九类,征收数额不同的税金,从1993年至今,英国房价仍然出现大幅增长。同样,美国各州早已普遍征收不动产税,但扣除通货膨胀因素后,1997年至2006年美国房价仍上涨了57%,其中2000年至2006年就上涨43%。而2006年以来美国房价则大幅下跌,波动较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近期的一项实证研究显示,房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房产税开征会使房价微量下跌,但由于税收的本质使得房产税在房价供求方面不能成为决定性因素,中长期看,开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也在微博上表示,影响房价主要有两个因素,一是土地的供应,二是货币政策。无论房产税开征或是不开征,和前面两个主要因素相比,影响微乎其微。

  另外,从目前的信息来看,房产税的税率不会很高,而且征管难度较大,相形之下,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流转交易环节的税收“可能相对比较简单,来得快”。

  以北京为例,2009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到18.4%,市级财政主要收入来源中,契税和土地增值税增幅分别为24.3%和54.5%。而杭州,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总收入的比重更是在50%左右,2010年财政预算中,土地出让金的增速高达76%。

  目前,丰厚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逐年上升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让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在保有环节征税的积极性因此大打折扣。

  财税专家建议,对居民保有环节征税,必须同时降低政府对土地出让的依赖,并大幅清理各项收费,降低交易环节税收比重。

  “征收房地产税,仅凭财政部和国税总局的积极性是不够的,必须提高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位参与改革研究的专家称,房产税征收需要收集全国各地的土地和房产等信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作为国家部委,没有能力掌握这些,只能通过税务部门去争取地方政府的配合。

  安体富建议,在房产税的征管上,可以给地方一定的灵活性,在中央统一设置税种、修订税法、确定税率区间的基础上,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税率、免征额、税收优惠等。同时房产税收入归县市级基层政府,省级政府不参与分成。

  暗争评估权

  对居民自住房屋征税的改革方案,无论“修旧”还是“立新”,计税依据都将按评估值征收。几乎所有参与改革研究的专家称,“评估是房地产税改革的关键。”

  在1986年版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对于不出租的房产,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若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则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税率为1.2%;对于出租的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目前,上海和重庆的试点方案,以及财政部、国税总局的改革共识,都明确将采用国际通用的计税依据——按评估值征税。

  国际上,评估机构的设置并不一致,有的隶属财政系统,有的隶属税务系统,有的则由社会中介机构承担。

  就中国而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2006年的一项课题认为,可供选择的评估机构包括税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机构,以及财政机构。根据中国国情,有两种选择比较现实,一是在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机构设置专门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二是在地方税务机关成立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

  课题组更倾向于第一种选择,原因是评估所需的土地、房屋登记资料均在房屋国土部门,将评估机构设立在该部门,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料,有利于降低评估成本。另外,不动产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房屋国土部门在这一领域的技术基础要强于其他部门。

  目前,中国已有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两项相关评估资格,经过国务院认可,分别由住建部和国土资源部归口管理。

  但是,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作为物业税“空转”试点重要内容的“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中,他们并未参与。

  本刊记者了解到,自2004年开始的模拟评税试点,基本是在税务系统的主导下进行。

  截至2009年末,已经有北京、江苏、深圳、重庆、辽宁、宁夏、河南、安徽、福建、天津十个省份(含计划单列市)试点模拟评税。2010年开始,模拟评税试点扩大至全国,各省选择房地产市场比较发达、管理规范、征管能力强的城区进行试点。

  根据各地税务部门网站的消息,湘潭、鄂州等市均进行了试点,其中,湘潭具体实施分数据采集、审核、录入,实施评税,税率、税负测算分析及试点工作总结四个阶段,于2010年11月底前完成。

  2010年4月14日开始,国税总局举办第二期全国房地产模拟评税及计税价格核定培训班,对各地100多名税务人员讲解房地产批量评税标准和模型建立,以及房地产批量评税软件。

  媒体报道称,重庆、上海、广州、杭州、成都等地税务系统展开了多轮的房产税收征计培训,并对征计评估的标准做了多番筹备。

  本刊记者了解到,目前,北京、杭州、上海、重庆、深圳等大城市,以及大连、青岛、丹东等一些二三线城市,税务部门已基本掌握了本地房地产信息、数据,通过房地产评税核定计税价格也已在二手房交易环节使用,对个人保有房产征税的技术条件已基本具备。

  在房地产保有环节税收制度暂未出台情况下,模拟评税试点取得的成果,可先行用于契税等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实际征收。

  不过,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陈共对此并不认同。他对本刊记者表示,评估机构不应是税务部门,毕竟他们对评估并不熟悉,在现有机构中,土地和房产评估应该合一。

  安体富也表示,评估工作由谁来做,还值得讨论。一般来讲,评估应该由第三方中介机构来做,但是,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并不完善的情况下,还是需要政府的参与。长远来看,税务系统的评估机构与现有的房地产估价师、土地估价师需要整合。

  “财政和税务部门之间,也在争夺评估的主导权。”一位已开展模拟评税试点地区的税务官员告诉本刊记者,目前的模拟评税试点基本是税务部门在主导,但地方财政部门想把此项工作接过去。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工作人员告诉本刊记者,目前,房地产税评估征税,国家没有法律规定由谁评估,“税务部门不找我们,我们也没办法。”

  中国的评估行业多种资格并存、部门分割。实践中,各评估资格往往通过行业准入制度设置壁垒。

  财政部企业司官员对本刊记者表示,已就中国评估业按专业划分评估师资格,严重的“政出多门”、市场分割问题,向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报建议,应由统一的评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全行业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和评估资格管理,监督评估机构的执业情况。

  目前,评估业“六龙治水”格局仍未改变,针对未来房地产税评估征税,税务系统又在重建一套评估体系,评估业“七龙治水”指日可待。

  “中国现在的税收成本太高了,不能再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了。”陈共呼吁。  

房产税改革面临两种方案选择困境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4日01:56  重庆晚报          房产税能让房价降下来吗

  对居民自住房屋征收房产税,这一贯穿2010年全年的政策悬念至今仍未现形。

  房产税目标主要是调控房价还是筹集收入?“借道”现有税种还是开征新税?土地、住房、财税等部门权责如何协调?当地方将房产税试点的申请提交国务院,现实的矛盾和冲突便浮出水面。

  此前,各地对居民自住房屋征税的方案,就是改造现有的房产税,将征税范围扩大到居民自住房屋。这一方案无需开设新税种,只需修改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即可。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依然坚持改革初期确定的整合现有税种、开征新税的思路。

  “修旧”还是“立新”

  房产税在中国并非新税种,1986年10月即在城市、县城等按年征收。当时出台的《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目前拟议的房产税改革,就是将征税对象扩大至个人非营业用房产。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安体富对记者表示,要对个人住宅征收房产税,最简单的方法就是修改《房产税暂行条例》,取消免税规定。

  这一方案,在政府强调税收调控楼市的背景下提出,因为无需开设新税,不涉及人大立法程序,被认为是推进改革的“捷径”。

  不过,一位接近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专家告诉记者,目前两部委已经达成一致,整合现行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为新税种———房地产税。这和地方上报的试点方案并不一致。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官方对房产税的表态悄然发生了变化。2010年10月27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涉及房产税的表述是“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这与去年9月29日“国五条”出台时提出的“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推广到全国”,明显不同。

  中央地方想法不太同

  “一些房价涨幅很高的城市,最担心改革会影响当地的楼市。”一位参与地方改革研究的专家表示,地方上报房产税试点方案,实际的覆盖面很窄,仅仅是针对少数高端房产。

  如今,多数社会公众的理解,政府对居民住房征税的目的是要压低房价。的确,这是中央政府推进房地产税改革过程中衍生出来的目标之一。而这一中央政府默认、社会公众一度渴盼的目标,恰恰是地方政府很大的担忧。

  将税制改革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这是财税部门推进税制改革的一项原则,也得到了国务院的认可。房地产税收的改革,更是将改革和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到了极致。

  中央决定对居民住房征税,主要目标是完善分税制,给地方以稳定收入来源。但社会公众却误认为,目前政府推进的房地产税改革,其目标就是为了压低房价。因为对住房征税并不能确定必然会带来房价下降。相反,税收增加会导致成本上升,这就难免影响最终价格。所以,2010年上半年以来,中央政府开始刻意弱化公众用税收调控房价的期望,开始强调房地产税并非针对房地产市场,而是完善税制改革,为地方提供稳定的财源。

  安体富告诉记者,土地、房产都是不断升值的,房产税对地方政府是一个稳定的不断增长的收入来源,长远看这个方向并没错。但是,这一税种涉及到千家万户,有地方政府担心,先行试点会导致市民的抵触。

  目前,丰厚的土地出让收入,以及逐年上升的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让地方政府尝到了甜头,在保有环节征税的积极性因此大打折扣。

  新世纪周刊

  卖地收入京沪争冠

  央企外资楼市狂欢

  继上海、杭州之后,北京在2010年已经成为土地收入破千亿的国内城市,很可能在1500亿元的水平线上,力压上海成为新的卖地冠军。

  统计显示,2010年,上海全年的土地拍卖将超过1500亿元。2009年,上海土地收入达到1024亿元。2008年,该项收入仅为419亿元。按照所售地块规划,用于商品住宅的平均楼面地价达到10574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6%。

  虽然拥有如此惊人的增幅,但上海却并非全国土地收入最高的城市。根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12月23日,2010年北京土地市场成交的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共计252块,土地出让金累计1517亿元。

  在地产央企林立的北京,抱团拿地的现象非常明显。一个典型的例子是最受关注的CBD中服地块争夺战役。中服六幅地块最终的斩获者中,除了中信集团、民生银行系独自拿地外,其他四幅地块均由联合体竞得。拿到Z14地块的联合竞标体中,竟囊括了包括玖龙纸业、正大置地等11家公司。

  央企和大型金融机构在2010年仍然延续了强势拿地的劲头。而以和黄、新鸿基、瑞安、汤臣、凯德为首的港台房地大鳄,则一直秉承低调力拼重磅地块的理念。

  一线城市商业土地市场的大洗牌,似乎昭示着纯粹的房地产商品市场,已经由全民炒房时代,变为大佬们狂欢的舞台。  

郎咸平:征收房产税后果很严重

www.eastmoney.com2011年01月06日 15:19郎咸平21世纪网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房产税究竟指的是什么。开始叫物业税,后来说是房产税,现在还有人说地产税,还有财产税,特别消费税等等。

  中国的土地自1982年的《宪法》修改以后,变成了土地国有化。其实,在 1954年《宪法》的时候,仍然是承认农民拥有土地及相关生产资料的,只是在1982年的《宪法》中改掉了。 

  因为物业税的征收需要人大的一个立法程序,所以就提出了房产税,房产税的暂行条例1986年就通过了,对经营性房产进行征税,但是非经营的、自住的住房是不征税的。而且因为这个税种的征税很难,地方的一些税务局就和一些居委会结合起来,透过奖励举报的方式进行全面征税。

  这几年由于“火山岩浆”成型,政府又插下了两根导管,使得房价大涨,从而得罪了所有买不起房的人。政府再搞房产税的结果,又要得罪了所有买得起房的人。结果全国老百姓都被得罪了,那政府执政的基础怎么办呢?世界银行的报告《城市房产税的改革,指导原则与建议》给出了一个骇人听闻的结论——“房产税必然要承受非常沉重的政治代价”,我觉得这句话送给我们政府是最适当的。

  我希望我们政府不要被那些可恨的宠物经济学家所误导。这些学者可恨在哪里呢?他们通常是为有权阶层和富人说话,当政府要做某个政策的时候,他们既不会站在老百姓的立场上,也不会站在科学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只会争先恐后去巴结、表态。

  举个例子,这些宠物学者指出房产税的征收明显加大了住房保有环节的成本,对持有空置住房的投机人打击更大,使得他们从炒房中获得收益降低,从而可以将资金引向合理的经济领域,等等。这些评论基本都是扯淡。例如有券商就曾经这么胡扯地指出,在推出物业税不成熟的情况之下,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将削弱房地产的投资品属性,有利于平抑房价,改变人们的心理预期。

  我想请问这些学者,房产税的本质是什么?是用来打压房价的吗?你们连基本观念都搞错了。美国是土地私有,因此由土地所有人缴纳地产税有其合理性。如果美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了石油就归他个人所有,因为土地是私有的。而我们的土地是属于政府的,我们根本就没有缴纳房产税的私有化基础。地产开发商已经交过出让金了,而出让金就类同于租金,也就是说我们已经交过租金了。哪有交了租金之后,又替拥有土地的政府交房产税的道理啊?政府叫它物业税也好,地产税也好,房产税也好,反正就是不合法。如果我们在建房的土地下面发现了石油会是什么后果?肯定强制拆迁,把我们都赶跑。

  而且美国推出房产税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压房价,而是为了让房价升值,藏富于民,让老百姓获得更高的价值。举个例子,按照美国的做法,美国平均征收1.38%的房产税,这个房产税28%给乡镇政府,22%给县政府,只有4%是给州政府的,总共54%。

  但是你要晓得,美国的乡镇政府跟县政府的政府官员实际是非常少的。一个县政府的政府官员搞不好只有3个人,一个是管司法的,一个是办理结婚证照的、证照查验的,还有一个行政官。他们县政府的人数比我们一个街道委员会的人数还要少,为什么?因为美国的政府很高效的,美国老百姓不会花钱养这么多政府官员。

  美国的地方政府拿到房产税后,会将其中54%用于聘用警察改善治安,搞建设改善环境,剩下46%的房产税将全部用于改善教育。美国公立中小学教育年度预算是3000亿美金,全部来自于这46%的房产税。99%的美国人都是念公立学校,从幼儿园到高中毕业,总共13年,全部免费,有些富裕的学校中午吃饭还免费,这才是真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美国政府的所有支出全部有非常清楚的记录,老百姓可以上网随时查询。而本地的治安、环境、学校都改善了,房价自然水涨船高。而增值的部分,美国政府抽取1.38%的地产税,剩下的98.62%都归地产所有人。这就是为什么美国人非常乐意交房产税,因为房产会增值。

  那我请问各位朋友,如果我们政府拿了房产税之后,它能把每一分钱都花在我们的环境上,花在我们子女的教育上,花在我们的人身安全保护上,都花在我们附近的花木、我们附近的环境卫生上,你愿不愿意交呢?你当然愿意。

  美国房产税的本质之所以值得我们探索,是因为我们个人不可能有条件去改善居住环境、社区治安和学校教育,因此必须透过政府集合我们所有人的房产税,大面积地帮我们改善环境、改善治安、改善学校,这样我们的房产才能增值。对于美国的老百姓而言,每一年只拿出1.38%的钱,就可以透过政府享受到这么多的福利,而这么多的福利是我个人做不到,必须透过政府的公权力,让所有社区的人同时交地产税,然后才能够达到环境、治安、教育改善的目的。

  被业界普遍认为是楼市调控“核武器”的房产税的征收无异于从人民身上割肉。

  房产税根本就不合法,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征收房产税只会造成地方政府的滥权和更大的腐败。资金就是滚烫的岩浆,政府拿税收压得资金没出路,资金就会像岩浆一样,寻找最薄弱的地方爆发,最后的结果就是恶性通货膨胀,经济彻底崩溃。

  所有税收征收的法理基础是你赚了钱,要跟政府或是社会共享,要有对社会的回报。但是房地产收税,是要在老百姓没有赚到钱的情况下去收,老百姓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是不创造收入的,这等于政府直接往人民身上割肉。更何况还不是普通的割肉。以杭州为例,市政府每年卖地的收入是400亿元,而一旦开征这个税,收入就达到500亿元,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这个税只会造成地方政府的滥权和更大的腐败!

  中国房产税的这个概念是从美国来的,但是美国搞房地产税的本意是要抬高楼价。中国现在很多人、包括很多学者,根本就没搞清楚房产税在美国是起什么作用,就盲目鼓吹支持开征这个税,这是非常危险的。

  西方许多国家都已经开征房产税,如美国50个州都已开征房产税,税率一般为1%到3%。理论上说,住房价格上涨意味着资产价值增加,个人税款也因此增加。根据美国国家统计局数据,从2000年到2007年,美国的个人收入增长了28%,中等价位房的房价增长了48%,而美国房产税的同期增幅是62%。

  美国政府拿走房产税之后把每一分钱都花在百姓的教育和治安上,他们当然愿意交。因为百姓自己不可能有这个钱去改善环境的,政府必须集合所有人的房产税的钱大面积地改善治安、学校、环境,所以你房子自然增值,因此对于美国老百姓而言,每一年只出1.38%的钱却可以享受到这么多的福利,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美国房产税是为了藏富于民,为了让房价升值。

  在讲这个问题之前,先看一看我的“火山”理论,了解一下房产税会造成什么样的冲击。首先“岩浆”是两个原因造成的,第一个就是企业家的投资经营环境恶化,大量的企业资金进入房地产;第二个就是通货膨胀,使得大量逃避通货膨胀的避险资金进入房地产形成“岩浆”。而“岩浆”快要爆发的时候,政府插下两根导管,第一根导管就是地产商和地方政府的垄断,老百姓是自己不能卖地建房的,一定要向地产商买,所以人为地形成了垄断;第二根导管是目前各级政府,除了重庆等地以外,没有大规模地兴建廉租屋经济适用房,把全国老百姓都推向商品房的结果就是房价水涨船高。两根导管一插下去的结果,就是火山岩浆顺势爆发,房价一发不可收拾。

  过去为什么调控失败呢?那就是政府把一个大石头直接压在火山口堵住,而这个大石头是经受不了火山岩浆的喷发的,这就是为什么过去的调控只有短期的效果。那么你知道房产税是什么结果吗?房产税就等于从火星上面拿来一块天外来石,直接压在火山口,这种宇宙上面的岩石特别抗高温,一压上去的结果还真能压住了。但是,我警告各位朋友,过去压上大石头压不住火山熔岩那还好,最多就是石头熔化了,火山熔岩继续爆发,房价继续涨。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拿一个房产税压住火山口,长期压住了,那么高温的火山熔岩就会从地壳的最薄弱环节再次爆发,就是说恶性通货膨胀立刻爆发,中国经济进一步衰退!千万不要一冲动就听从那些宠物经济学家的意见,因为他们根本没有搞懂房产税的本质,人家美国是在创造财富、藏富于民,我们可好,用来打压房价,完全搞错了!一旦搞错了,我们的经济就要承受不可想象的结局。

  房地产市场到底还有没有希望呢?我认为希望可能还是存在的,比如说重庆模式,只要重庆模式推出就可以解决火山问题,它可以斩断第二根导管、建构4000万平方米的廉租屋、经济适用房,同时透过引进大量的外资,包括惠普、富士康、思科等等,稀释掉火山岩浆。大量外资进来之后必然改善投资经营环境,再加上减少税负、增加融资的管道,自然可以消化岩浆。所以目前政府的决策有两个,第一个房产税,第二个是重庆模式。所以很多人问我未来股价走势如何、楼价走势如何?我不知道。目前就这两个不同的力量在博弈,只要房产税占了上风,将来前途一片黯淡;如果重庆模式占了上风,将来中国地产可以慢慢步入正轨。  

易宪容:房地产税到底该不该征

www.eastmoney.com2011年01月06日 09:48易宪容京华时报    房地产税是悬在市场头上的一把利剑,市场预期今年将通过试点的方式落下。

  不过,对于要不要征收房地产税仍争论不休,争论不仅在于利益角度不同,还在于对房地产税的理解不同。对于前者,在这里不需要讨论,因为在中国任何政策的出台都会受到特定既得利益集团搅局,这些特殊的利益集团总是希望通过其手中的影响力把其利益制度化。这也是多年来房地产市场难以调整到有利于大众的市场上来的原因。

  对于后者,则是对房地产税概念的认知问题了。可以看到,在任何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征税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没有人会因为要征收某种税而争论得昏天黑地、没完没了。因为大众知道,税收既是国家持续的收入来源,也是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重要手段。

  其实目前争论不休的原因,一是目前的税收或税制确实还有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二是公民纳税只看得到交税的义务却看不大清楚交税后的权利,不少人不过是借“房地产税”之题,发挥一下早已有的不满情绪而已。该征的税说清楚原因后,还是应该征的。

  对于“房地产税”,它应该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包括了住房交易流转税、住房交易所得税及住房持有税(或物业税)等。如果这些房地产税的税制设计得好,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炒作及挤出房地产泡沫将易如反掌,因为房地产每一种税都可以成为遏制投机炒作的重器。

  比如说,房地产交易税,当前它的征收幅度是在1.5%-3%范围。由于房地产交易税的弹性大,如果地方政府鼓励更多的人买房,一般会让住房交易税就低不就高。再加上不少二手房交易都会采取阴阳合同避税,从而使得中国内地住房交易税非常低。和内地不一样,香港的住房交易税高达4.25%,任何人都无法通过阴阳合同来避税。再加上最近香港政府为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把成交半年之内的住房交易税再加15%,一年之内交易的再加10%,二年内交易的再加5%等,对炒房者简直是釜底抽薪。

  住房交易所得税主要是对住房交易所得进行征税,就如个人所得都得交税一样。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有一套完善、公平公正的住房交易所得税制,无论是美国还是德国,或任何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个人希望通过住房投机炒作大获其利是不可能的。绝大多数住房交易所得都会通过合适的住房交易所得税征收到国家手中(如个人所得税那样采取累进税制)。因为住房的基本功能是居住,其赚钱功能仅仅是派生的工具性功能,当两种功能引发社会矛盾时,必须先保基本功能。

  在中国,住房交易所得税表面上是20%,实际上各地方政府都采取了按住房交易标的的1%来征收其税。试想,老百姓个人工资收入那样低都得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当前的住房交易获得暴利却只象征性地征税,这样怎能不鼓励富有者去炒作住房?

  因此,要遏制房地产投机炒作,首先就得从住房交易流转税及住房交易所得税入手。只要对这两种房地产税进行重大的改革,并制定严厉打击房地产投机炒作的税制,手起刀落,房地产投机炒作岂能不偃旗息鼓,房地产泡沫岂能挤不出?而且这些税制修改制定及执行都比已有的个人所得税简单。  

巴曙松陈淮舌战房产税:收了8.1万亿还要收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 16:58  金羊网-羊城晚报

  陈淮:“市场是总经理跟政府的博弈”是假命题

  巴曙松:政府在市场上最主要的利益是土地

  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报道:如果有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所长巴曙松出席的论坛,必然会上演一场楼市“口水战”,两人的观点常常如针尖对麦芒,“口水战”从2006年打到现在,依旧没有消停。昨日,在广州举行的城市观点论坛中国行2010年度论坛上,巴曙松和陈淮再度开战。

  首先,关于“市场是总经理说了算,还是总理说了算?”,陈淮认为,这种说法危言耸听,“市场是总经理跟政府的博弈”是道假命题。而巴曙松对此并不认同,他认为,在市场运行过程中,地方政府在市场上最主要的利益是土地,供应土地是政府供应的,什么人可以在市场上买房子,需求都是政府来引导,但政府仍有缺位之处,比如说“很多地方土地2010年供应土地保证了吗?多少城市没有完成任务,怎么去问责?多少城市房价下跌,地价上涨,还要说不要跟政策博弈?!”

  其次,陈淮认为,如果不让买第三套房子的市场成交量就为零,那么这个是没有前途的房地产市场,就好比饭馆是靠吃饱的人多吃一顿。因此,“如果指望2011年开放第三套房,你就趁早死了心”。而就高端房地产市场放开的问题,巴曙松质疑“为何加拿大等国家就欢迎中国的富人去买房?”“(政府)怎么能因为自己在市场上的缺位,而把中国本土的购买力挤出去?这是谁的错?怎么能怪到市场上去?”

  接着,二人在利率问题上再起争执,陈淮认为利率至少要提高一倍,才能满足宏观经济运行。中国的利率已经是一个比较长的时间基准利率低于通胀,这个也是恢复常态宏观经济的必然过程。

  而巴曙松不认为负利率是CPI上涨原因,他调侃陈淮夸大了负利率:“用一个月的物价指数和一年期存款利率做比较,这样不对。我跟他有不同的看法,输入型通胀的影响没有想象的那么大。”巴曙松说,利率调整很大程度就是指向资产、指向房地产。

  关于陈淮表示赞同征收的房产税问题,巴曙松也表示反对: “当老百姓积累了一定的不动产了,就一定对资产收费。说要有需求就要收费,要花多少钱就收多少税,你怎么不想转换一下支出方式吗?温总理说结构性减税,已经收了8.1万亿元了,还要收?”  

重庆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09日15:25  新华网

  新华网重庆1月9日电(记者朱薇)记者9日从正在召开的重庆市“两会”上获悉,重庆市政府将对房地产市场加强财税调节,并确定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重庆将完善“双轨制”住房供应体系, p .contentPlayer{margin-top:10px;}.contentPlayer{float:left;width:336px;height:322px;background:url(http://i0.sinaimg.cn/cj/video_bg.png) no-repeat 0 0;margin:0 10px 10px -10px;*margin-right:7px;padding:1px 10px;_display:inline}.contentPlayer a{text-decoration:underline;font-size:12px!important;}.cp_player{padding:14px 0 0;text-align:center;height:249px;display:block;}.cp_tit{padding:10px 0 0 18px;font-size:12px!important;line-height:20px!important;display:block;}.cp_from{padding:0 0 0 18px;font-size:12px!important;line-height:20px!important;display:block;}今年新开工公租房1350万平方米,通过加强土地供应、税收约束等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结构合理、供求平衡、秩序规范。“十二五”期间,重庆将加强财税调节,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据悉,财政部已经原则同意重庆开征商品房房产税,具体实施方案由地方政府制定,报财政部备案。重庆市正抓紧完善相关方案,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文件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上海房产税试点在即 北京暂不试点

www.eastmoney.com2011年01月17日 06:20王文嫣上海证券报    1月16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上海市市长韩正提到2011年主要任务是表示将按照国家部署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北京市人大代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吉林在1月15日晚北京两会政务咨询会上表示,北京市暂不试点房产税。

  上海市市长韩正提及2011年上海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时表示,上海将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按照国家部署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各项准备工作,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上海市房管局局长刘海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上海版房产税方案已经上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与重庆版房产税方案有区别。 

  《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提及“十二五”将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着力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到“十二五”末,预计新增供应廉租住房7.5万户。“十二五”期间,预计新增供应经济适用住房40万套、公共租赁住房18万套、动迁安置房35万套。

  北京市人大代表、常务副市长吉林在1月15日北京两会政务咨询会上则表示,北京并不在房产税试点行列。但房产税仍然是北京市代表委员的热点话题。1月16日,北京市市长郭金龙表示,北京2011年将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保持土地供应平稳有序,继续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大力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抑制投资投机需求,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深圳试点房产税不积极遭两部委官员点名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1日 23:10  华夏时报[ 微博 ]华夏时报

  方案被否落选第一梯队

  本报记者 陈小瑛 深圳报道

  继重庆、上海提出试点征收房产税后,深圳成为紧随其后的第三个试点城市。

  1月19日,深圳市市长许勤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称,目前深圳还没有具体开征房产税的时间表,但已做了相关准备工作。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则向记者透露,深圳正在排队等候中。

  本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以及深圳市地税局分别了解到,几个部门都已经展开市场调研,包括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大小、物业类型的统计清查等工作。

  1月21日,一位接近深圳撰写房产税征收方案的消息人士向《华夏时报》记者透露,方案已上报中央。

  据该消息人士称,深圳在推进房产税试点上并不是很积极,此前还遭到发改委、财政部两名官员直接点名批评,连报上去的方案也被指大而空。这似乎也是深圳为何落选房产税试点第一梯队的原因。

  深圳不积极?

  深圳作为特区,历来改革都是先行先试,而此次房产税试点,则落后于重庆、上海。

  上述消息人士称,主要是深圳自身不想开征所致,报上去的方案相比重庆和上海版本要宽松很多,征收的税率也低些,对房地产市场调控产生不了多大作用。

  该消息人士还向记者解释了为何不积极的几点原因,第一,不管是地还是房,房价越高,政府获得的财政收入越高;第二,地产商对政府的公关能力太强;第三,过两年再推房地产税,房产税征收的基准价就高了,税收可以收得更多。

  合正地产一位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地方政府骨子里是反对开征房产税的,因为现在还没明确房产税开征有多少能算入地税。

  具体到深圳来分析,这条理由似乎也说不通。深圳近年来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已没那么高了,2010年深圳仅卖了7块住宅用地,土地出让金只有46亿。与上海、重庆比,土地收入占财政的比重要低很多。且未来五年深圳可供出让的建设用地平均每年只有十多个平方公里,其中住宅用地比例更是只有几平方公里,能为深圳创造的土地收益也不多。

  1月19日下午,许勤面对本报记者表示:“房产税前期相应的准备工作,深圳确实是做了些,但我明确告诉你,开征没有具体的时间表,到底离我们多远就不知道了。”

  尚在调研中

  记者在深圳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在2011年的主要工作安排事项里,提到要探索开征房地产税和环境保护税,这是继重庆、上海之后,第三个将房产税写入政府工作报告的城市。

  许勤对记者说,上海和重庆两个城市是试点,相信房产税会在这两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房产税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起到宏观调控的作用,也是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措施。

  深圳市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锋告诉记者,房产税写进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就说明了政府很重视。

  据记者了解,房产税前期准备首先是市场调研,包括清查房屋总量、物业类型、区域分布以及房产价值评估等,而房产税试点具体出台时间和方案内容,还须等待中央有关部门统筹安排。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行长张建军在深圳两会上透露,深圳已成为全国开征房地产税的重点城市,房地产税今年可能开征。

  本报记者从该支行获悉,目前确实成立了专门的小组在研究,主要是调研关于开征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给市政府作参考意见。

  深圳市地税局新闻发言人杨龙则告诉《华夏时报》记者,不同职能部门的调查不同,地税局也做了市场调研工作,包括房地产税可能存在哪些问题,以及具体的应对方式。

  争做第三个

  作为房产税试点城市,需要具备的条件很多,据接近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的人士透露,刘玉浦在两会期间透露,深圳还在排队等候通知,有望成为第三个试点的城市。

  “深圳想走在前列,政府也想先行探索,但决定权不在地方,提出的意见只是作为参考,而征不征、征税方法和征税对象怎么确定,以及税率等都要等中央指示。”杨龙说。

  杨龙告诉记者,目前,深圳的房屋类型比较复杂,包括农民房、小产权房、军产房、单位集资房、福利房和商品房等,是按价格来征收,还是按面积来征收?且每个地方的价格不同,原特区内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价值是400万,而特区外一套200平米的房子才300万,这个就不可一刀切征收了。

  据有关消息披露,重庆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可能是对超过200平米和高端别墅征税,上海房产税以超过一定人均面积的新购住房,按照一定比例征收,不包括存量房。

  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丁告诉记者,从重庆、上海传出的房产税征收方式来看,更多的是起到短期调控房价的作用,不算是制度建设,但房产税应该是一项长期的税收制度,应该是对所有人都征收,但目前显然不具备这个条件,因为我国的土地不是私有化,跟国外的房产税征收有本质的区别。

  杨龙认为,各地城市也会陆续开征房产税,只是迟早的问题,但不同城市情况不同。

  而深圳房产税将以何种方式征收,才能起到抑制房地产投机作用,各方也正在商议,张建军建议深圳向香港学习,精准打击炒家,税率多少以地方的实际条件可弹性制定。  

揭秘外国房价比中国低的奥秘:房产税功不可没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1月25日 15:09  金羊网-羊城晚报

  针对重庆市和上海市决定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房产税的讨论又一次掀起了高潮。

  外国对房产税的叫法五花八门,有叫财产税,有叫不动产税,有叫家庭税,有叫房屋税,有叫地税,但不管怎么叫,其实就是对房屋和支撑房屋的土地征税,所以,叫房地产税似乎更科学。

  国外:房产税起平衡房价作用

  在国外,很少听到人们抱怨房地产税,住房就要交税,对他们来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为他们知道,房地产税主要用在公共开支上,如街道整修、公园、垃圾清理、警察、消防、教育、公交、博物馆、图书馆等。

  房地产税是国外地方财政的主要来源,占地方财政收入的70%左右,美国为75%,世界最穷的国家肯尼亚也占到69%。

  房地产税除了为地方财政提供充足的资金外,还有一个重要的职能,就是平稳房价,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所以,人们也把房地产税叫“生态税”。

  由于房地产泡沫诱导人们把超量资本投入到不能再产出消费品的房子上,这就限制了对其他生产领域的资本投资,这对一个国家乃至全球经济是巨大的潜在威胁。

  为此,为了防止资本过多地向房地产市场流动,对房地产征税是市场经济体中控制房价、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的唯一可行的手段。

  房地产税,实际上是房产税和地产税的合并叫法。从其产生和国际惯例看,房产税与承载房屋的土地所有权无关。如果土地私有,则对土地和房屋分别征税,这时就叫房地产税;如果土地国有,则只对房屋征税,这时就叫房产税。

  有的国家房产税税率和地产税税率相同(单一税率),这样,征收房地产税比较简单,先分别评估房产价值和地产价值,然后两者相加,得出房地产的总价值,再乘以房地产税税率,就得出应交纳的房地产税税额。

  有的国家房产税和地产税税率不一致(劈开税率),这时,征收房地产税就略麻烦一些,要先分别评估房产价值和地产价值。

  房地产税实行劈开税率的国家有丹麦、俄罗斯、爱沙尼亚、美国(部分州)、澳大利亚(部分州)、墨西哥、肯尼亚、纳米比亚等国家,中国的台湾和香港也采纳劈开税率。爱尔兰决定从2013年开始把房地产税“劈开”征收。津巴布韦、比利时、埃塞俄比亚、南非、泰国、英国、韩国、匈牙利等国也正研究把房地产税“劈开”,单独征收土地税。

  房地产税是财产税的一种,属于从价税,也就是说,是按照房地产的价值征税。房地产的价值有的国家按房地产交易时的价格征收,但每隔几年就要重新评估;有的国家则每年按照房地产的市价征收。比如,一所房子价值100万元,房地产税的税率为2%,那每年就应该纳税2万元。

  美国1798年通过的关于财产税的法律,把财产分为三类:(1)价值100美元以上的房屋。(2)12岁到50岁的奴隶。(3)土地。可以看出,美国建国初期就开始征收房地产税,而且是房产税与土地税分开计征。

  很多国人认为美国土地都私有,其实,美国土地私有率并不高。目前,联邦政府拥有占美国国土面积的30%份额,而且这一比例逐年增加。再加上各州政府、县政府和市镇政府拥有的土地,私人土地的比例就更小了。

  美国房地产税税率都由地方市政当局的立法机关自己制定,也就是说根据财政支出决定房地产税的税率,一般在1%~3%。即使在一个城市,不同的街区,由于公共投入不尽相同,税率也不相同。

  通常,房地产税税率高的地方,公共设施一定上乘,公共服务质量也要好于其他地区。在房产税税率高的地区,中小学校的等级就比较高,有的地区从幼儿园到高中免学费,并为学生提供免费午餐,免费交通(美国中小学均用校车免费接送学生)。

  美国的房地产税全民征收,由于房地产税可以在申报联邦个税时课税扣除,而联邦个税是按照家庭收入计征,也就是说,在报个税时,如果收入低,房产税就从收入里减去,也就相当于政府退还了房地产税。

  根据美国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09年美国自住房估价中位数是185200美元,家庭房地产纳税额中位数是1917美元。房地产税纳税额最高的是新泽西州,平均每个住户交纳6579美元,最低的是路易斯安娜州,平均每个住户交纳243美元。

  在美国买房,买主除了关心房价外,还关心房子所在区的房地产税税率。卖方一般应告知买方,但买方也可到市政府税务部门的网站上查询,产权文件上也详细记载房子过去交纳的房地产税。卖房者付房产交易日以前的房地产税,买房者从房产交易日开始,支付房地产税。

  美国房子要出租,照样收税,税率是租金的30%左右。如果房产转让,还要收15%的资本得利税,还有交易价格1%~5%的营业税。如果房子是按揭购买,还要对贷款额征收0.35%的印花税,另外加0.002%的无形税。对按揭购房者,房地产税通常由银行代缴。

  英国房地产税的叫法在本国也不统一。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叫“家庭税”,而北爱尔兰就叫“市政服务税”。2008年,英格兰平均每个家庭交纳的房地产税为1146英镑。

  在英国,买了房子并不一定就买了土地,有的房屋土地仅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独立房屋土地所有权与房产所有权可以统一,但公寓住宅则不同,因为是几十户、几百户人共用一块土地,此时房屋所有者拥有的只是土地的“租期”,土地所有权也许在某个人手里,也许在政府手里。

  英国也有法律,规定楼房如果多于2/3的业主投票同意购买土地所有权,那就必须首先成立一个公司,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楼房宅基地,这时,土地实际上就是法人所有,也就是为买这块土地所成立的公司股东集体所有。

  在实践中,楼房住户成立公司单独购买土地所有权的案例很少,因为英国还有个遗产税,如果把土地价格追加到房屋价格上,那将来要交纳的遗产税会高得让人不得不把房子捐出去。

  英国的房地产的估价由政府开发的专用软件自动完成,税额从个人工资账户或养老金账户自动划拨到市政房产税交纳账户,无需个人参与。完税后,如果个人有异议,可以提出复核,发现误差,多退少补。

  另外,英国对非居民住房的房地产税单独征收,包括商业用房、市镇及村庄的办公用房。非居民住房的房地产税虽然也由地方政府征收,但要交中央政府,然后中央政府按照各地人口平均分配使用,其作用就是富裕地区支持贫困地区。

  英国房地产税税率是累进税率,但各个郡的税级和边际税率均不相同,我们仅以2006年英格兰的房地产税级税率为例,说明这个问题。

  英格兰的房地产税级分为8级,用英文字母A到H表示,并把D级作为参照级,每年的房地产税只规定D级的税值,其他级别的税值自然产生。

  例如,A级是40000英镑以下(房产价值)房地产税是D级的6/9(67%),平均纳税845英镑;B级是40001英镑~52000英镑,房地产税为D级的7/9(78%),平均纳税986英镑;C级是52001英镑~68000英镑,房地产税是D级的8/9(89%),平均纳税1127英镑;D级是68001英镑~88000英镑,房地产税是9/9(100%),平均纳税1268英镑;E级是88001英镑~120000英镑,房地产税是D级的11/9(122%),平均纳税1550英镑;F级是120001英镑~160000英镑,房地产税是D级的13/9(144%),平均纳税1832英镑;G级是160001英镑~320000英镑,房地产税是D级的15/9(167%),平均纳税2113英镑;H级是320001英镑以上,房地产税是D级的18/9(200%),平均纳税2536英镑。 

  法国房地产税包含在财产税里,财产税要求把家庭所有住房和汽车、艺术品等财产合并纳税,也就是说,按照各类财产的总价值计征。对大多数家庭来说,财产税主要就是房地产税。

  根据法国税法,如果是法国公民和欧盟公民在法国境内连续居住超过183天,就要对他(她)在法国以及世界各地的财产征税,如果在法国境内居住不超过183天,则只对在法国境内的财产征税。

  其他外国人不管在法国境内居住时间长短,只对其法国境内的财产征税。法国对欧盟公民的世界各地的财产征税的目的,就是遏制一些富人到国外购置房产,把钱从法国境内带出。

  财产税必须在每年的6月15日前申报,欧盟其他国家公民必须在7月15日前申报,非欧盟国家的外国人则必须在8月31日前申报。

  房地产价格以每年1月1日的市价为准,产权人自己根据市价对自己的住房估价,自己申报。如果发现估价过低,具有逃税企图,政府可优先购买,申报人不得反悔。

  法国财产税按居民户计征,夫妻和未独立子女算作一个居民户,这一居民户不管以谁的名义购买住房,都算作同一计征单位,这就堵塞了家庭成员以不同户主购买房产逃避财产税的漏洞。

  法国财产税实行六级累进税率制。2010年,财产税的起征点为790000欧元,这是包括所有房地产在内的各类财产的总价值,这一标准大约是法国法律规定的45年的最低工资。

  2010年法国财产税税级及税率为:79000欧元~129000欧元为0.55%;129000欧元~253000欧元为0.75%;253000欧元~398000欧元为1%;398000欧元~760000欧元为1.3%;760000欧元~16540000欧元为1.65%;16540000欧元以上部分为1.8%。

  2010年,法国共有562000居民户交纳了房地产税约33亿欧元,平均每户交纳5854欧元。

  根据加拿大税法,加拿大的财产税分土地税、动产税和房产税三种。可见,加拿大房产税也是和地产税分离的。据加拿大统计局的报告,2006年,68%的加拿大家庭拥有自己的住宅,房地产价值超过2.2万亿元,占加拿大家庭总资产的37%。

  加拿大的房地产税比较复杂,因为它不是计征一次,而是市镇、县和学区重复计征,各地的税率差别很大,但大多在1%左右,平均占家庭收入的5%,而个人所得税占家庭收入的10%以上。

  在加拿大,老年人支付的房产税占个人收入的11.7%,而年轻人则只占4.2%,这是因为老年人退休收入低,但住的房子较大,所以比例就显得高。

  为了减轻低收入群体的纳税负担,在年度个税申报时会有个调整,如果收入低,政府会退回房产税。例如,2010年,加拿大在交纳个税时,对65岁以下的人房地产税课税扣除为250加元,65岁以上的人为625加元。

  对没有老人的家庭,最多可享受900加元的房地产税课税扣除,对有老人的家庭可以享受1025加元的房地产税课税扣除。 

  印度房地产税由各邦指定市镇政府具体实施,空地和中央政府的土地不征税。印度房地产税上依附很多税种,如饮水税、下水道税、卫生税、照明税等,这些税都是根据房地产估价计征,农村地区采用比例税,城镇则采用累进率。

  智利:房产税起征点为33000美元

  智利房地产税由市镇征收并使用,按季度交纳,税率为1%~2%。智利对房地产的估价比较复杂,分空地、建筑用地和房屋,对房屋的估价还要参照建筑材料和建筑年限。对居民住房和农业用地的估价低于33000美元的,则免征房地产税,商业用房、用地没有免征额。

  荷兰:房产税对产权人和使用人双重计征

  荷兰只对城镇住房征税。荷兰的房产税对房屋产权所有人和居住者双重计征,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就是居住人,则他就要交双份房产税。 

  从世界各国征收房地产税的情况看,中国征收房产税,不但合理合法,也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

  但从重庆市和上海市公布的房产税征收方案看,似乎都有不合理之处。

  重庆市只对高档住房征收房产税,那一人拥有数套乃至几十套普通住房就免征,这根本触及不到炒房投机商的利益,起不到有效打压房价的作用。上海市对超面积新购房征收房产税,这显然对后进入房地产市场的人不公平,而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

  从房产税的国际经验看,我国的房产税应该对住房保有阶段征收,而不是购买阶段。既然房产税是从价税,就必须按照房产总价值多少来计征。

  我们首先要设计出一个“起征点”,也就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2009年,中国共有133474万人口,城镇居民比例为46.6%,中国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约30平方米,考虑到住房空置率,中国城镇居民实际住房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人口不会超过总人口的5%,也就是说,即使在全国城镇开征房产税,负税人口不会超过总人口的5%。对城镇居民来说,假如房产税的起征面积是人均50平方米,一个三口之家的住房面积小于150平方米则无需交纳房产税。

  计算面积时,一定要对一个家庭的多套住房面积累加,绝对不能按套数计征,否则有人就会通过假离婚、假分家等手段逃税,这必然会带来社会家庭关系的混乱。为了防止逃税,可以采取先征后退的方法,对城镇所有住房征税,因为住房不可隐匿,任何房主都不能逃税。然后,再退给每个家庭免征面积的税额。

  假如某城市的起征面积是人均50平方米,如果一个三口之家的实际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那60平方米的退税就相当于补贴了这户居民,鼓励人们减少住房面积,以达到节约资源、减少碳排放的目的。

重庆国庆起开征年度个人房产税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15-09-29 14:43:31

  央广网重庆9月29日消息(记者吴新伟)10月1日起,重庆市开征个人住房房产税,对象是独栋商品住宅或建面单价超过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间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

  昨天,重庆市地税局发布公告称,2015年个人住房房产税申报缴纳将于下月启动,10月期间,可到个人应税住房所在地的地税机关或拨打12366税务热线主动申报。征收区域为主城九区,对于经地税机关通知申报后仍不申报纳税的市民,地税机关将依法采取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提请阻止出境、媒体曝光、交易限制、银行扣款等措施追缴税款,并按规定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税务部门解释税率称,纳税人在《暂行办法》施行前(2011年1月)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三无人员”第二套普通住房没有免税面积。
  重庆市于2011年1月开始试行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