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俱乐部大火烧开巨贪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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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贪官花两千万买官 事发后老婆狂烧现金
  南方都市报    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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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火灾调查日前有了最新进展,国务院“9·20”事故调查组的调查人员在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家中搜出的现金约1000多万元,另有其个人账户下的房产、存款及股票总值约2亿元。据说调查人员搜查时,陈旭明老婆正在家中狂烧现金,其家里的天花板也为特殊定制,里面装满现金。 据陈旭明自己的账簿记录,他的这个副局长官职,也是花2000万元买回来的。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有消息人士透露,有证据指“舞王”在出事前,每个月都会给分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陈旭明供奉20万“干股”,而陈作为“回报”的就是在“舞王”涉及其管辖的案件时给予一定“照顾”。因此,无论是“舞王”涉黄赌毒多年,还是公开持械斗殴闹出人命,皆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龙岗分局警察24日透露,“深圳市检察院快起诉陈旭明了,因陈旭明涉嫌职务犯罪”,陈旭明被抓时任龙岗公安分局副局长,且涉嫌职务犯罪,所以龙岗区检察院办不了,由深圳市检察院渎检处在处理。
  深圳纪检部门有关工作人员对此表示,无法确认这些消息的真实性,有关“舞王”大火的后续调查仍在进行中,进展不方便透露。
  知情人称,陈旭明少年得志、早早成为派出所副所长;2003年,33岁的陈旭明任龙岗分局治安科科长,掌握治安管理和“黄赌毒”查处,实权在握,被圈内称为“油水”最多部门的负责人,依据长期积累下的人脉,迅速和业务涉及的行业熟络起来,“舞王”等类的娱乐场所自然也同其产生交集。直至3年后升任副局长,成为统揽龙岗区治安管理和“黄赌毒”等事务的一把手。
  知情人称,陈罩着的场子要是遇上“黄赌毒”方面问题,他一般都会通过下属去搞定,不亲自露面,“舞王”即是其中一家。
  据了解, “舞王”大火案发后,专案组在“舞王”老板王静处获得账本,里面详细记录着有关陈旭明参股的事实。专案组随即将陈旭明带往东莞,展开调查。同时,有专案组警员前往位于龙岗区龙岗街道的陈旭明家中搜查。据说当时陈旭明老婆正在家中狂烧现金,其家里的天花板也为特殊定制,里面装满现金。
  对陈旭明家中搜出千万余元现金的说法,深圳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说“差不多”,“当时调查人员发现这么多现金时也非常惊讶,大部分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现金。”
  《广州日报》对此评论称,以前,贪官在事发之际转移财产不外乎有几种方式:退还给行贿者、找个地方藏起来、过户到亲人名下。想不到今天又有人发明了一种新方法:烧钱!对于穷人来说,钱是好东西,而对于贪官来说,钱来得太容易,钱太多,花不完,藏不住,东窗事发,这些钱就是罪证,是“不祥之物”,烧了它,一了百了,留得青山在还怕没柴烧?
  评论称,真金白银可以一把火烧掉,说明他们不在乎钱,那为什么又要贪得无厌,全家上下塞满现金呢?深圳的公务员,即使不介入任何经营活动、不贪污受贿都可以生活得非常体面,为什么有些人还要贪污腐败,以身试法?这显示了人性贪婪的一面,再多的钱也嫌不够,非到钱多害身才后悔。
  评论率直批评,陈旭明也是入“染缸”之人,首先当官是一种“投资行为”(港媒称副局长职位是他花巨资买的),回本之后还要有赚头;其次,潜规则盛行,一个区区副局长何来回天之力?敢在深圳地头无证经营的,谁没有过硬的“后台”?随便拈一个都“压”死你副局长。与其自讨没趣甚至自取灭亡,不如同流合污,“和气生财”算了。
  评论并指出,但愿用一把大火、44条无辜生命去验证一个潜规则、去发现一个大贪官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了。

   深圳俱乐部大火烧开巨贪内幕
  2008-11-22
  来源: 中通社
  深圳市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月份发生的一场造成44人死亡的火灾,此案调查最近获得突破,深圳龙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陈旭明已被拘查。
  据香港中通社昨日报道,查案人员在陈旭明家中搜出的赃款现金,就多达上亿元(人民币,下同),金额打破了全国纪录。
  今年9月20日晚上,龙岗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火灾,场内逾300人惊慌逃命,有毒浓烟和踩踏造成44人死亡、88人受伤,其中香港人五死一伤。调查发现现场闭路电视片段显示,事发时作为节目道具的自制手枪点着了舞台顶的天花板,15秒后整个现场布满浓烟及大火。
  事发后,有13名俱乐部工作人员被拘捕,公开被免职的官员仅限于龙岗区一名副区长和消防大队长等人。而陈旭明则是这场大火“烧”出的第一个贪官。
  消息称,陈旭明在龙岗分局内主管治安和特种行业管理的副局长,他因此在多个舞厅、足浴城以及舞王俱乐部等多间娱乐场所持有“干股”。
  花2000万元买官
  “舞王俱乐部”于去年9月8日开业,无营业执照,无文化经营许可证,消防验收不合格,属于无牌无照擅自经营。“舞王”虽然没有营业执照,却能在深圳开张营业一年多相安无事,就是因为有陈旭明这个股东的“特别关照”。深圳一些无牌无证的娱乐场所规模很大,利润亦高,一个月净赚几百万元是寻常事,这些场所幕后多有官员参股。
  据悉,警方在舞王东主的数簿中发现了陈旭明的名字,顺藤摸瓜查到他。据说,检察官在他家搜出的人民币现钞,竟可堆成一个大双人床的体积,令人咋舌。而据陈旭明自己的数簿纪录,他的这个副局长官职,也是花2000万元买回来的。
  陈旭明的落网会否引发深圳公安系统的大地震,已经成为舆论界的关注重点。
  在中国,像陈旭明这样知法犯法的公安人员还有不少。据《山西晚报》日前报道,山西省霍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庞星明也是因为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而被临汾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此案是由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负责侦查的。
  报道称,嫌犯庞星明在2002年9月至2007年4月担任霍州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36万5000元;为私开矿矿主充当保护伞,共索取和收受其财物合计595万零800元;同时还伙同他人挪用本单位公款10万元。
  据悉,这也是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建院以来,直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