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安家费免税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9 03:37:15

39、 安家费免税问题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30日

 

问题内容:

  我是罗定职业技术学院2006年引进的一名教师,安家费给了8万元。请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个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款,是否可免交个人所得税。请帮忙解答。答案可发到邮箱。谢谢了!

回复意见:

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免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高校以“安家费”为名自定标准发放的各项补贴,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有关具体办理程序方面的事宜请直接向您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欢迎您再次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

2007/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