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科龙股东巨额索赔 德勤可能成为中天勤第二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神马文学网 时间:2024/07/01 13:01:57
审计科龙年报大失水准,或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上海证券报 记者 岳敬飞
日前有报道称,近期中国证监会将举行对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下称“德勤”)的行政处罚听证会;原因是在审计科龙电器年报时,德勤没有尽到法定义务。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动向,意味着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将不再姑息纵容“漠视法律法规、在一定意义上参与上市公司造假的会计师事务所”。而德勤很可能成为中天勤第二。
第二个中天勤?
如果证监会处罚德勤变为事实,德勤将成为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中首个获此“殊荣”的公司。此前,会计师事务所遭罚的最为著名的类似案例,是发生在2001年的银广夏事件中,中天勤被处以极刑。
在银广夏事件中,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对银广夏1999年和2000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严重失实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最后被处以极刑:财政部吊销了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注册会计师资格;吊销了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并会同证监会吊销了中天勤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同时,两名签字注册会计师触犯刑法,锒铛入狱。
德勤会不会成为第二个中天勤?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在“科龙门事件”中,德勤目前面临的局面,和银广夏事件中的中天勤基本别无二致。德勤面临的处罚同样可能来自两个部门,一是证监会,二是财政部。
证监会的处罚,一个可能的路径是暂停或撤销德勤的证券服务业务许可,罚款并追究相关会计师的责任。如果财政部处罚德勤,最为严重的后果,就是和中天勤一样,被撤销其经营业务。
面临科龙股东巨额索赔
德勤和中天勤还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就是面临巨额民事诉讼赔偿。据了解,已经有科龙的股东,在积极准备起诉德勤,要求赔偿其相关损失。
注册会计师朱德峰表示,会计师事务所的声誉是建立在公信力的基础上,如果投资者从此不再信任由德勤及其成员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对相关上市公司“用脚投票”,那么,即使德勤的执业资格被侥幸保留,也无济于事。
触犯的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证券服务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责令改正,没收业务收入,暂停或者撤销证券服务业务许可,并处以业务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资格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